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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非要房产加名字才同意结婚,我该怎么办才好?

 律赣州 2022-02-15

问:我是男方。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是父母全款给我买的,写的是我一人的名字。房子在三线城市,价值一百多万。我和女友相恋多年,准备马上结婚登记。前两天她对我说,她父母要我将房产证上先加上她的名字,然后才能同意我们结婚。我猜房产加名字也是女友的意思。请问房产加名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该怎么办才好?

答:1、在我们这个国度,虽然说婚姻法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他人干涉婚姻,但是在现实中,结婚表面是结婚男女个人的事情,但往往又不是这么简单。结婚往往牵扯两个家庭的利益博弈,在温情脉脉的表面之下,往往有更多的利益的计较和攻守。

2、在现阶段,一般情况下,在国人的财富构成中,房产的占比高达至少70%以上,有时可能财富的90%都是以房产的形式表现。因此,结婚前房产加名字,不论对哪一方来说,都是敏感却又绕不过的一个“坎”。在“房产加不加名字”这个问题上,上演了多少悲喜剧,短时间内,还看不到停下来的迹象。

3、婚前房产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就是房产赠与。给谁加名字,就是表示将房产的份额赠与给谁。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公示原则。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就视为赠与女方的法律行为完成。如果加名字的房产没有列明具体份额,则视为房产为男女双方共同共有。如果将来双方离婚分手,原先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子,因为加了名字,女方有权可以分走一半的份额。

4、当然,是否都是一半的份额,司法实践中,往往要根据男女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各方对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一系列的因素具体确定比例。但不可否认的是,一般情况下,女方可分得的比例是很接近50%的。

5、站在女方的角度考虑,提出房产加名字,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不加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的话,女方对该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是无权主张分割的。一旦离婚,女方就相当于净身出户。赔了青春,又当保姆又当妈,下场却连一个“小三”都不如。律师们见过很多实实在在的案例,也只能深表同情,回天乏力。

6、房产一旦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的底气就足了。将来离婚后生活也有保障了,男方也不敢动不动就提离婚了。要提离婚是吗?先分一半的房产!男方提出离婚前,也得考虑一下能不能拿出那么多钱或是有没有实力再去买一套房子。

7、对于房产结婚加名字这件事,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律师也没有更好的建议,相信你们双方肯定有智慧能够解决。如果达成了方案,建议聘请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帮助起草协议,采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双方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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