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贡区受理条件: 1、在赣州市章贡区购买了商品房(含公寓、写字楼、商铺)或二手房 2、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 3、申请人为江西省户籍 (二)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申请落户审批表 (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各自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期限: 1、对符合条件、证据材料齐全,公安部门承诺办理期限为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37个工作日; 2、对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机关一般会一次性的告知申请人处理意见和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地点: 赣州市综合服务中心(西区)公安户政大厅一楼(赣州市章江游泳馆旁边)或章贡区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只办理本辖区户口迁移事宜) 推荐到赣州市综合服务中心(西区)公安户政大厅办理。 (五)公安机关可在线办理时间: 全年365天均可办理。上午9:00-下午17:30任意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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