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安民警回避正在发生的斗殴行凶案件,违反什么规定,应如何解决?

 见喜图书馆 2022-02-15

案件/ 简况

    2014年7月某日,某市泉塘路菜市场附近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件。


    经调查发现,有一个六七人的外地盗窃团伙流窜来本市作案。本地的盗窃团伙约定要将他们赶走。这天中午,当本地团伙酒足饭饱之后,发现外地团伙的行踪,两个团伙便打了起来。有的持棍棒,有的拿砖块,有的用刀子,群众没人敢挡。这时片警老王正从南边沿铁路坡方向走向责任区执行人口管理和安全防范任务。当他远远看到此景时,没有迎头上去,而是掉头就往回走。还走边脱掉身上的警服上....后来,辖区一群众问他作为警察为什么也怕斗殴行凶,老王回答:“我手无寸铁,即使迎上去,也是白送死。”

案件/ 评析

(一)本案民警老王的行为 ,构成失职

    任何职业都有风险,警察执法活动更具有高风险性,但也应当有职业追求。公安民警见到正在发生的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都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公安民警,不分警种不论职务、不论年龄、不分男女、不分工作单位,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有义务处理紧急情况。

    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与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任。如果人民警察不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就会给国家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其行为就是失职、渎职,就会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11)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本案中民警老王看到有人斗股行凶,便避开的行为,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是不履行法定义务,构成失职。

(二)当地警察不佩带枪支、警械、警具违法
    如本案民警老王所说“手无寸铁'确属实际情况,则构成不按照规定佩带警械、警具,违反相关规定。据媒体调查,不少派出所,多数片警到警区进行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收集,加强安全防范,进行治安管理等责任区工作时,几乎没有携带枪支警械的。携带其他警具的也是少数,这严重违反规定。

    警察保护人民,谁来保护警察?警察连自己都无法保护,又如何保护人民利益?

    片警活动在大街小巷,处在治安管理的第一线,与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人打交道,多数情况下第一时间发现违法犯罪事实和犯罪人,也第一时间发现群众纠纷,经常处于各种殴斗、暴力、行凶事件案件、各种纠纷、肢体冲突的严峻的氛围之中。各种情形的故意袭警案件也屡有发生。不按照规定佩带枪支、警械危害大。鉴于此,公安部规定,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责任区工作、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等工作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警笛、对讲机等警用装备”(见《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11条)。没有必需的枪支、警械做武力后盾,不仅民警的威武之师的形象很难展现出来,也难于保护警察自身安全,更别说完成警察的职责任务,从而造成执法权威缺失,甚至造成“亲者痛、仇者快”的后果。

    如果当地公安机关由于经费等问题,枪支、警械的装备根本不能按照装备标准配齐,或是没有实事求是的贴近基层实际的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则反映了当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不作为。

    不依规给基层民警配备枪支和其他警械,就严重影响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无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会给民警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 对本案的处理建议 /

1.依法依纪对本案民警老王予以处理。

2.对民警老王的困惑之处,即警察“手无寸铁”的问题,也应当及时予以解决。

    《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指出,民警装备配备是提高一线民警防护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除枪支外,对讲机、警务通、手铐、警棍、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警用制式刀具等装备,都是担负执勤、执法等任务民警人人皆备的。

    该省《公安机关公安单警装备管理规定(试行)》也规定,人民警察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防卫时应当使用防制手套防刺服等防护装备,也可以使用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等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正,或者不使用警用制式刀具、枪支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使用警用制式刀具、枪支等杀伤性武器。

    所以,应当给一线执行任务民警配齐必要的枪支、警械等设备,并进一步提升武器警械使用和实战技能。提升警察的必要军事素质,尤其是在执法执勤、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中依法、依规、有效使用武器警械,及时制止、震慑犯罪。只有每个警察都既有高尚品德,又有精良的制胜装备,还有高超的制服违法犯罪分子的本领,才能更有效地履行职责。

END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