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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未遂会怎么定刑

 望悦 2022-02-17

一、抢夺罪未遂会怎么定刑

1、抢夺罪未遂量刑的规定是: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深圳律师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区分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1、区分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当贯彻犯罪构成要件说。区分犯罪既遂未遂的犯罪构成要件说,就是以抢夺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齐备与否,作为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抢夺罪犯罪构成要件齐备的客观标志,就是公然夺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夺取的公私财物的犯罪结果。因此,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那么,什么是发生了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以所有人或保管人脱离了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还是以行为人对财物获得实际控制为标准呢?笔者认为,“非法占有”当然是行为人本身的非法占有。因此,“非法占有”这一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能理解为是行为人获得对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这里的“实际控制”,并非指财物一定就在行为人手里,而是说行为人能够支配该项财物。这种实际控制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也不要求行为人实际上已经利用了该财物。

2、以控制说为标准,也是抢夺罪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抢夺罪的行为表现为公然夺取。这说明,它包括两个方面,“夺”和“取”。“夺”是从所有人、保管人身上直接抢,或当着所有人、保管人的面拿走其所有或保管的财物;“取”即为实际控制财物。当然,抢夺罪的“夺取”是非常复杂的,行为人公然夺取财物的当场又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夺回去或者行为人由于当场被人追捕而扔掉了抢去的财物,由于行为人还没有实际控制到被抢夺的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还没有达到,故仍然只能认定行为人抢夺未遂。

抢夺罪犯罪构成要件齐备的客观标志,就是公然夺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夺取的公私财物的犯罪结果。因此,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抢夺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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