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条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六七日,不利”,胡希恕胡老说:“换这个太阳伤寒,六七日以前本应该不利,那么到六七天的时候发热而利,这不是很好的现象”,“伤寒”,六经皆有伤寒,条文出在厥阴篇,就是厥阴伤寒,而不是胡希恕胡老说的太阳伤寒。如果是太阳伤寒,就不需要强调“不利”。如果是太阳病出现下利,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少阳合病下利,黄芩汤主之,不会出现“死”这么重的后果。曹颖甫考虑到这个情况,将“不利”改为“下利”,也是值得商榷。因为下面马上就出来一句“便发热而利”,仲师不可能在一条条文中写两次下利。 “便发热而利”,本来不下利,突然同时出现了发热和下利,参331条:“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突然出现发热和下利也可能是阳复的好现象,那究竟是不是呢? “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患者不但发热而利,而且汗出不止,这三个证候组合在一起,说明此发热不是阳复发热,而是亡阳发热。参《素问·生气通天论》:“阳者,卫外而为固也”,汗出不止说明阳气不能固外,导致阴液外脱。 “有阴无阳故也”。这是仲师自注,下利为里无阳,汗出不止为表无阳,下利伤津液,汗出伤津液,都是阴液,此为有阴无阳。 344条、345条、346条,都是讲厥阴病阴盛格阳的死证,但又各有不同,张令韶曰:“厥阴病发热不死,发热亦死者有三证:一在躁不得卧,一在厥不止,一在汗出不止”。厥阴病出现发热本来是阳复的好事,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出现这三证中的任何一证都是死证,掌握这点,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 第347条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课前思考: 1.医生误诊为何病?才用了攻下之法,攻下要解决什么问题? 2.吴谦曰:“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有无道理?为什么? 3.腹濡是为了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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