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机动车车辆损失能向非机动车主张吗?

 徐振亮律师 2022-02-23

裁判要旨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法律仅规定通过减轻机动车对非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方式,实现对机动车一方财产损失的弥补和对非机动车一方的过错评价,即非机动车已经通过责任的承担赔偿了机动车的财产损失,因此非机动车不再赔偿机动车的财产损失。但对于机动车一方的人身方面的损失,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仍应由非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2015)中一法民四初字第1806

2015年3231445分,孙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中山市坦洲镇兴坦路段时,与黄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孙某受伤及车辆损坏。后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被告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后,原告黄某在本案中存在机动车修理费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方面的损失,起诉法院要求被告孙某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裁判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部分,根据事故的发生、过程、结果等因素,确定由被告孙某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关于车辆维修费的财产损失问题法院认定本案是机动车诉非机动车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的车辆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故该诉求本院不予支持。

一.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刘律师评析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只有在机动车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够减轻自身的过错,而根据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减轻自身过错实际已得到非机动车一方对机动车本身损失的补偿,再要求非机动车一方赔偿该财产损失,势必会造成重复赔偿;同时车辆对于非机动车一方来说系侵权工具,非机动车一方不应对侵权工具予以赔偿。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4年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保险领域民商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 同样持此观点,该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车辆损失,且非机动车负事故次要以上责任,在此情况下,机动车方要求非机动车方承担机动车车辆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关于机动车上人员的损伤,非机动车一方仍应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予以赔偿(相关案例也可参见(2015)衢柯交民初字第542号)。   

三、刘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在生活中机动车购买了全额车损险,遇到非全责事故的车辆损失,但在向侵权方索赔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

1、因侵权方逃逸无处索赔;

2、因侵权方为非机动车法律不支持索赔;

3、侵权方不配合赔偿;

4、侵权方及其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地均在外地,难以索赔;

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建议非全责机动车方向己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可全额赔偿,在其赔偿之后,机动车一方只需配合己方保险公司追偿侵权方即可,无需自行向侵权方索赔。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