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发生工伤事故鉴定是由谁负责 1、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的,负责的机构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 二、工伤认定提交哪些材料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二)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如果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深圳律师已经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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