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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法庭的神秘面纱,打官司其实没那么难

 苍松321 2022-02-28

对于许多从来没去过法院的姐妹们来说,可能天然地对“打官司”有一种抵触感,总觉得诉讼是一种耗时耗力的事情,过程复杂冗长,律师费又动辄上万,很多姐妹们因此而耽误了最佳的起诉时机。

那么,离婚诉讼真的有那么难吗?

今天我就以一个“导游”的角色,来跟大家好好聊聊“打离婚官司”这件事。

为了大家对我们的“行程安排”有所了解,我准备了一张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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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在去法院之前,我们必须准备好必需的“行李”:

1. 身份证明 

一般包括我们自己和对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呢,我们还要带上小孩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2. 住所地证明

离婚案件的管辖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被告在哪住,我们就得去哪起诉。在这里,我们需要了解一个专业名词: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他一直在户籍地生活,那么我们只需要提供对方的户口本就可以了;

如果他离开户籍地,在另外一个地方居住生活超过一年,那我们就要去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而且还要提供对方在该地生活超过一年的居住证明,可以找物业或者居委会开。

3. 结婚证或者结婚登记信息档案(后者我们可以凭身份证找民政局开)

4. 起诉状 

关于起诉状的书写,网上有很多模板,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参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一块一定要写清楚。其他的部分不必太拘泥于格式,法院的立案庭也会提供模板,大家甚至可以到法院现场书写。起诉状要准备两份噢。

5. 证明自己主张的初步证据

立案时可以提交自己已经收集的一些证据,开庭前的这段时间也可以继续搜集证据。但是我们要记得,除非是开庭后新出现的证据,最好在开庭前将所有的证据都提供给法院。

第一站:立案庭

准备好“行李” 之后,我们就来到了第一站:立案庭。

将所有的材料交给立案窗口之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没有出现意外情形,我们就可以缴纳诉讼费了。

关于离婚诉讼费的标准,我国法律目前是这样规定的:

每件交纳50-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0-300元是一个区间,各地在此区间内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自行订立标准。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算太高,而且这个费用并不是说就由原告一人承担,只是由原告预交,也就是“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如果双方达成调解,也可以对诉讼费的部分进行协商。

大家要记住,如果起诉当天没有缴费,法院会给我们一个预交期(一般是7个工作日),一定要在预交期内缴费,否则法院会按自动撤诉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逾期未缴费,只能再等半年再来起诉了。

当我们立案成功之后,法院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送达我们写的起诉状,在开庭前给对方半个月的答辩时间和举证时间,在此期间呢,我们也会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

我们前面提到,立案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提交了一些基本证据,在开庭前我们也可以继续搜集证据。

那么如果碰到我们自己无法调取的证据怎么办呢?

比如对方的银行流水、报警记录、双方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出入境信息等,我们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如果我们请了律师,可以让法官给律师开调查令,律师也可以去相应的机构调取。

第二站:审判庭

案件由立案庭转到审判业务庭之后,就由一个专门的法官来负责审理我们的案件了。

法官助理或者书记员会将我们的起诉状及一些诉讼须知材料送达给对方,并通知对方有15天的时间用来准备答辩和准备证据。

送达到位之后,法官会确定开庭时间,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到了传票上通知的日期当天,我们就到了法庭,也就是在大家眼中庄严而又神秘的地方。

不过大家不用担心,我还准备了一张“景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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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开庭的基本流程,在这里,我要给大家画几个重点:

答辩意见。

即被告对原告的起诉状发表意见,在法院送达起诉状之后和开庭之前,可以撰写书面的答辩状,在开庭时照着念就可以了。

答辩状要根据起诉状来写,比如对方的诉请是否合理,对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是否属实,我们对婚姻或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意见等。

质证意见。

就是对对方的证据进行反驳。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要根据证据的三性来进行反驳,也就是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举例来说,如果对方提交的是复印件,你就可以提出对证据真实性的怀疑,要求对方提供原件。

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证据与本案无关,就可以直接对该证据不予质证。

辩论意见。

是在庭审的最后阶段对自己前面所有意见进行总结。

因为中间经过质证和法庭调查阶段,可能对方会发表一些你意料之外的观点,因此可以在起诉状或答辩状的基础上增加新的意见,最好做到条理清楚,逻辑严密。

万一在庭审时觉得自己没有说清楚或有遗漏,也不用怕,我们可以庭后形成书面意见后再交给法官。

庭审结束之后呢,我们需要“逛”的地方就不多了,大家注意以下几点就好:

如果在开庭后,我们发现了新证据,一定要第一时间跟法官联系,开庭时法官要求双方补充提供的证据也要在其规定的期限内补交,否则会视为举证不能。

证据提交之后,法庭会主持双方再次质证。

调解问题。大家应该对这个部分比较感兴趣,法官会不会调解?啥情况下会调解?

那么,大家要注意了,调解是贯穿整个案件的始终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向法官申请要求调解。

法院一般都非常重视调解,因为调撤率(调解和撤诉案件占总结案数的比例)是衡量法官审判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且判决案件后续会有一系列问题。

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

有一些非常重视调解的法院会在立案的时候就主持调解,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法官也会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形做一些调解工作。

如果双方争议不大,就代表调解基础较好,这种情况下,法官是非常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做调解工作的。

终点站:宣判

如果我们该提交的证据都提交了,自己的意见也跟法官充分地表达清楚了,那么就可以耐心等候宣判。

审限内,法官会在开庭后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都对判决没有意见,那么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过后判决就生效了。

如果我们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提交上诉状),并在规定时间内预交上诉费。

关于送达时间和生效时间,我们还需要了解两个小知识:

① 送达之日是以送达到最后一个当事人的时间为准,比如你是5月2日拿到判决书的,对方是5月6日拿到判决书的,那么就应该以5月6日视为送达之日。

② 15日是从送达之日的次日开始起算,如果第15日是非工作日,那么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为第15日,比如,5月2日为送达之日,那么第15日是5月17日(周日),那么就以5月18日为第15日,判决从5月19日起开始生效。

至此,我们的法院之旅也就结束了。但是我相信,大家肯定还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比如:

l 调解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其实,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

调解由于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双方的意见比较自由,调解协议的内容可以比判决书的内容柔和、具体很多,比如探望孩子的方式和时间地点,调解书中可以写的很详细,判决书一般就很难做到。

l 法院判不离,我应该上诉吗?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90%的结果是法院会判决不准予离婚,毕竟我国婚姻法提倡给双方一次机会,那么作为原告,我们应该上诉吗?

我的建议是不要上诉,因为会增加时间成本

如果二审法院觉得基层法院的判决有问题,肯定不会改判离婚(因为一旦改判,就剥夺了当事人再次上诉的权利),唯一的结果是发回重审,但婚姻案件一般事实比较清楚,或者说难以辨别事实是否清楚,所以发回重审的几率也是非常小的。

一旦上诉,保守估计耗时一年以上,因此还是等判决生效后过6个月再次起诉为宜

l 什么情况下我需要请律师呢?

我的建议是,在经济条件不宽裕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最好不要请律师。

如果没有共同财产,或者财产不复杂的情况下,也不需要请律师。

那么什么时候请律师比较好呢?

1. 对方的经常居住地在外地,路途比较遥远,这种情况下可以请律师,之后你只需要开庭的时候到场就可以了,其他事项都可以让律师跑腿。

2. 财产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房产归属不明确、财产种类比较多或者涉及到共同债务问题时,搜集证据比较麻烦,此时我们可以请律师,毕竟离婚律师还是比我们专业许多。

l 法院会开具离婚证吗?

经常会碰到当事人问法官:“我什么时候可以领离婚证呢?”

这里要跟大家科普一下,只有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配偶,才可以领取离婚证。

而在法院,最终到你手上的要么是判决书,要么是调解书,也就是一张或几张加盖法院公章的A3纸,不管是调解书,还是判决书,大家一定要将原件保管好

非常重要的一件事:①调解书是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立即生效,拿到调解书后要找法院开具生效证明,或者复印调解书送达回证的复印件

调解书+送达回证复印件/生效证明=离婚证+申请执行依据,再次申请结婚的时候需要;

如果调解书中有可以申请执行的内容,例如财产分割及抚养费支付等,当对方没有按照调解书中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时,就可以去立执行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②如果是判决书,双方都未上诉,那么就是我在上面提到过的,在送达之日起过15天后生效,大家也要记得在判决生效后找法院开生效证明:

判决书+生效证明=离婚证+申请执行依据

大家可不要听到还要立案就头疼,申请执行的案件呢,只要我们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其实跟去医院挂个号差不多,接下来不需要准备证据、开庭等一些繁琐的事情,只需要等执行法官联系我们就可以了。

l 审限问题。离婚案子一般多久会有结果呢?法官会拖审限吗?

一般离婚案件都是简易程序,从立案到结案,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双方争议较大时,法官可以申请转为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

现在各地法院都对审限管的比较严格,所以一般不会有拖延审限的情况发生。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可以申请法院在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下,延长一定的调解期限。

因为很多地方怕姐妹们不太理解,所以就啰嗦了许多,其实大家只要把握好关键的几点,“打官司”这件事完全可以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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