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清前期,境内船舶尚以行商运输为主,商航集一体。清中期以后,上海内外贸易发展,航运中心地位日益突出,一些资厚者始以运输营利为目的。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境内沙船业以朱姓为首富,人称“朱半天”。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年)郁、王、孙三家为最,王文源、王文瑞兄弟开设“王利川”船行,拥有沙船上百艘,声势显赫。拥有十数艘,数十艘者多见,崇明殷氏有沙船十数艘,上海张元隆有28艘,张氏立意拥百,以百家姓为号,头号赵元发,二号钱两仪,三号孙三益,四号李四美,五号周五华……。 上海开埠后,洋船、轮船侵入,境内沙船业自此衰退。1854年霍近拿洋行开创上海轮拖公司,随后有会德丰驳船行的设立。19世纪60年代后,小轮拖驳企业相继出现,先后有上海拖驳公司、公和驳船公司和荣泰驳船行等。境内本地驳船也渐形成各类行帮,有码头帮、百官帮及花衣帮、杂粮帮、木材帮等等。 19世纪90年代末,上海民族内河轮运企业兴起。经营上海至苏州、杭州航线的民族轮运企业有8家。其后,又有慎记商号、苏沪河轮瑞记局、泳记轮船局、华庆公司、升和公司、舛和公司、广生公司等创设。至民国元年(1912年)上海地区内河轮运企业有55家。民国25年,在上海登记参加内河轮运的企业达270家,大半客货兼营。上海沦陷期间,日军独霸上海内河航运各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内河轮运一度复兴。至1949年上海解放前,恢复和新办的轮运企业共有100余家。 上海解放初,政府加强对木帆船的管理,逐步组织木帆船走上合作化道路。1952年成立了上海市木帆船联合运输社,组织起境内从事长途内河航运及砂石驳船等1300余艘。不久,掀起社会主义对私改造运动。1955年1月,驳船业40个业主39家驳运行实行公私合营,建立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1955年12月25日,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经一年多的筹备正式成立。市区内河私营轮船企业先后并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1956年7月成立了5个民船运输合作社。市区内河货运业在1957年全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内河货运企业绝迹。同时期,郊县内河船舶也成立了运输合作社。 1958年7月,经营长途货运的上海内河货运企业解体,航线、船舶、人员、设施分别划交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管理经营。不久,上海出现经济建设高潮,江、浙、皖三省运输跟不上上海建设需要。1959年1月,上海市内河运输公司成立,主要经营长短途货物运输及港内驳运,优先保证重点运输,支农运输。以后上海市内河运输公司先后改组变更为上海市内河航运公司、上海市内河航运局。 改革开放后,1979年,出现运输个体户,以后又出现承包户、联户等形式。内河货运企业也纷纷建立。 至1990年末,境内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从事水路货运的有市县主要内河货运企业45家,乡镇企业121家,个体联户2677家,厂矿企业84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计34家。 一、私营运输企业 木帆船户 驳船户 清道光二十三年上海开埠后,境内驳船渐兴。随着上海港内外贸易发展,港内货物驳运也日益增长,以船户单个为主的形式不相适应,遂有驳船行帮、驳船行号,以封建帮会为背景,依靠外商势力,根据码头、轮船及货物类别分立行帮承揽业务,分有花衣帮、杂粮帮、废铁帮、木材帮、土产帮等。煤石驳船中,又以地域分有虹口帮和丰记码头帮、长乐帮、百官帮。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驳船业中丰记码头、百官为两大帮。尚有部分散户,有的将船附在行号内,有的为行号临时装运,名为拆同行。 19世纪末,煤石驳船户时称船班主,多聚居在菜市街(今宁海东路)宝裕里附近一带。大部分船班主向船厂租赁驳船,有的与人合租,有的单独租赁承揽业务。船班主承接业务议定水脚后,到茶坊临时雇人摇船,摇一载算一次报酬。驳船行号多独揽某些厂家运输,不容他人染指。宁波帮阮生记包揽上海煤气厂煤炭驳运,徐玉荪独揽上海电灯厂煤炭驳运。尚有苏北帮李鸿记、张戬记、朱策记、余庆记、朱贤记等,都有固定的承运关系。 太平洋战争后,日军进驻租界。原先依附于英、美、法等企业的驳船行相继失势。依靠日伪势力的驳船行号出现,较突出的是兴记运输公司,为煤驳业大户,承揽市内杨浦、闸北、南电、浦电等电厂及煤气厂、自来水厂的煤炭驳运。 上海解放初,1949年7月成立上海煤石驳船运输联营所,主要管理人员自合众、兴记、普安、蘅记等行号抽调。联系、接受的业务交联营所,各行号驳船统一调度,联营不联产,联营所设代经理、副经理各1人,下设总务、业务、财务、驳运等6课,是驳船业主联合起来的企业性组织。其时共集中57家煤石驳运行、231艘木驳,14780吨。同年11月,成立上海市码头驳船联营处,但不久即解散。1952年4月在国营华东联运公司筹建下,成立码头船调配处,对驳船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配,性质上属于私营联合。 1954年下半年,市内97家驳船行号提出合营要求。根据港口需要与可能原则,主管部门批准在驳船业有一定影响的40家驳运行(40个业主39家)211艘驳船,与港务局47艘驳船实行合营。1955年1月1日,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正式成立。1955年10月社会主义改造掀起高潮,1955年12月20日,经港务局批准,驳船管理处宣布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驳船私营业主消亡,仅存港内驳船运输公司一家。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公私合营”消失,港内驳船运输公司成为国有企业。 民船户 内河民船多来自农村和渔区,大部分为一船一户,小部分船民不直接生产,采用租赁方式收取租金为生。1952年3月,华东联运公司组织成立砂石联营处,性质为私私联营。参加运输的木帆船在货源分配上实行挨档挂牌的调配方法,其后木帆船逐渐增多。当年底,木帆船砂石运输组扩充成立上海市木帆船联合运输社,由劳资双方、公会、工会选派代表组成民主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为互助合作性质,华东联运公司派员成立工作组驻社协调。1954年9月,撤销木帆船联合运输社,成立上海市民船运输管理所,加强对民船的社会主义改造。其时市内专业运输民船1236艘,33880吨,属资本主义性质的计133艘,总船吨9717吨。1955年下半年,专业运输民船实行编组编队,每队原则上在100艘左右,队下设若干小组,每队设队长、副队长,并设会计人员。当年12月组织了5个运输队,为互助合作组织。1956年初,成立了5个合作社筹备委员会,拟订合作社组织章程和各项制度,2月起即实行统一调配,由合作社承接货源,分配,统一结算,其后进行折价入股工作。同年7月,5个合作社先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改制为集体经济性质。同期专业运输民船中9户114艘资本主义性质的砂石、石灰等民船划归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外海洶潭船则成立了上海海帆船运输公司。 华商轮运企业 19世纪90年代,上海内河轮运兴起。首先出现吴楚记、顺记、同茂、福记等多家内河小轮企业,逐日或隔日来往于上海和苏州、杭州间,仅限客商附拖雇搭,或拖绅宦坐船,载运信件、官钱等。此后又有益利轮船局、萃顺昌申硖轮局、泰昌义记申杭湖州轮船公司、慎记商号、苏沪河轮瑞记局、泳记轮船局、华庆公司、升和公司、舛和公司、广生公司等。至民国元年,境内经营内河轮运的一般企业有55家,尚有规模较大的上海大达轮船公司、公茂轮船公司、华胜轮船公司、华新洋行小轮船公司、闵南轮船公司、大盛轮船公司等。各轮运企业纯为经营货运的不多,大都客货兼营。 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中期,在上海工商业大发展的刺激下,物资交流加强,促使运输发展,境内购置小轮组建内河轮运企业之风大盛。民国25年,在上海登记的华商内河轮运企业多达270家,轮船314艘,航线数十条。其中上海本地华商轮运企业69家。 民国26年日军侵华战争爆发,境内内河小轮或被军队征用,或遭日军炸毁,或被日军掳掠,内河华商数十年心血毁于一旦,轮运企业多倒闭,仅有13家勉强经营,航线区域被限制在本地区,且以客运为主,濒临绝境。 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内河轮运航商请求交通部电令川、湘各地航政机构将抗战期间随军西撤的上海内河轮船遣返上海。在西撤的内河轮船返回上海,以及接收敌伪航运资产后,上海内河轮运企业也得以复兴。民国35年时,内河轮运企业恢复为19家,拥有轮船59艘。其后,大批日伪船舶和美国在战后倾销的废旧船舶为上海内河航商收买,兴办内河轮运企业出现高潮。至1949年末境内内河轮运行号计119家。内河华商轮运企业合伙多于独资,小型企业多于大型企业,有的企业仅1艘轮船,更有无船而租船经营者。 上海解放后,1951年,内河小轮企业出现私私合营,青申汽轮行、昌桂汽轮行、马玉记船行、锦兴汽轮行、庆兴汽轮行、鸿发汽船行等合并为新奉青轮运行,永庆轮运行、利行轮船局、宏利轮运行、源新轮船局合并为四联轮运行。1952年4月,淞沪拖轮行、瑞大拖轮行、泰山拖轮行等13家经营港内拖驳的小轮企业合并成立上海内河拖轮运输公司。 1954年,华商私营轮运业计40家,其中股份公司2家,合资21家,独资12家,私营联营5家。40家轮运企业中经营内河长江客货运业务17家,经营拖运业务12家,经营内河货运业务5家,余则经营客运业务。同年,在社会主义对私改造运动中,市区内河小轮企业出现工具统一调度,业务统一招揽,人员统一使用,资金统一运用,盈亏则各自负责的私私联营组织,其中有星月联管处、新合开联管处、申湖联管处、申平联管处。 1954年11月,上海内河拖轮运输公司、大利航运公司、源錩轮运行、国泰信轮运行、大康福轮运行、四联轮运行等6家私营内河轮运企业经主管机关批准,成立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筹备会。1955年1月开始统一经营办理所有一切业务。其后筹备会组织了清产定股委员会,有公、私代表及党群工会等组成,对参加合营的企业进行了清产评估定股工作。同年11月底,星月联管处的七家私营轮业批准合营。同年12月25日13家私营内河轮运企业正式成立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1956年1月,社会主义对私改造高潮到来,内河私营轮运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尚存的24家私营轮运业同时加入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 外商轮运企业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五月,日本人白龙岩平创办大东新利洋行。九月,苏州、杭州开埠,白龙岩平以两只小轮船开设上海—苏州航线。同年,美商汇利洋行设小轮航行于上海、苏州间。其后英商怡和、马根、会德丰,德商瑞记、德昌,法商立兴、拔维晏,奥商瑞嘉等洋行,以及俄国、丹麦、意大利、荷兰等国商人均先后添驶小轮于上海、苏州、上海、杭州间。 光绪二十四年,大东新利洋行改组为大东汽船合资会社,重设上海、杭州航线,日本政府每年补助大东约3万日元。光绪二十六年,大东再改组为资本10万日元的大东汽船株式会社,增设苏州、杭州间航线,另由日本政府每年补助2万日元。大东会社得日本政府大力支助,增置轮船,增设班次,改隔日为逐日发船,并降低运费,大力竞争,成为沪、苏、杭航线上的霸主。同时期,欧洲商人开设的内河轮运在激烈竞争下,大多纷纷歇业。唯法商立兴洋行,于光绪二十九年增设上海至苏州一线,至光绪三十一年,成为仅次于大东会社的洋商小轮企业,宣统三年(1911年)立兴洋行小轮进出上海逾1200艘次。 辛亥革命后,不断出现大规模的群众性反帝斗争,国人抵制外货日益高昂,内河民族轮运企业得以迅速发展。民国4年迫于国人抵制,日商日清汽船株式会社停闭沪苏杭一带的内河轮运。上海沦陷期间,外商内河轮运企业衰落,至民国36年,尚有英商怡和、太古设小轮兼营拖驳业务,英商茂泰洋行改组的茂泰企业公司增加驳油业务,行驶上海、无锡、杭州等地。后经上海市内河轮船商业同业公会上书请求制止,全国船联会电请国民政府外交部查核办理,洋商经营的内河轮船企业遂绝。 个体联户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上海内河航运业完成了对私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个体运输结束。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搞活水运市场,逐步放宽政策。1979年,金山县三浜村3户农民分别购置了3艘12~14吨级的水泥船参加营业运输。此后郊县个体专业运输户不断涌现,并出现几户联营形式。内河运输个体、联户的货源,主要由各县交通管理所以及乡交通管理站受理配载,承运的物资多为县境内小批量农副业物资和零星建筑材料、化肥、农药、饲料等。80年代,境内内河运输个体联户发展较快,船舶增大,并安装小机,成为小型机动船。1985年,全市郊县个体、联户逾1700户,总运力25189.8吨。1990年末,全市水路运输个体、联户有2677户,船舶2731艘,总载重吨60933吨,功率27442.2千瓦,当年完成货运量482.96万吨。 二、市属货运企业 上海木帆船联合运输社 1951年8月,国营华东联运公司组织上海地区专业运输民船500余艘、2万余船吨,成立砂石运输组,采取民主管理制度,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并代理统一调配。1953年1月1日,木帆船砂石运输组扩大改组成立上海木帆船联合运输社。木帆船联合运输社设正、副主任,下设行政、人事、财务、船务、调配、技术安全等6组,附设市中区、日晖港、曹家渡、安远路、杨树浦、辰山、梅溪、下甸庙等8个联络站。为加强民主管理,由华东联运公司驻社工作组派代表3人,海员工会及民船同业公会各派代表1人,劳资双方代表共12人组成民主管理委员会,协助督导业务,其下并设置船只护修委员会,研究处理护修船舶问题。 上海木帆船联合运输社组织的船只分基本船、副业船。基本船为履行入社手续经社正式编组的社内运输专业船,副业船则是木联社临时组织的船只。 木联社成立后将船舶重新登记,至5月初,共有基本船481艘、19277吨,参加木联社调配的副业船也有840艘、22238吨。当年,上海木帆船联合运输社完成运量90万吨。 1954年9月1日,鉴于上海木帆船联合运输社已不能适应生产需要,故在成立上海市民船运输管理所的同时,撤销上海木帆船联合运输社。 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 1954年11月,经主管部门批准,上海内河拖轮运输公司、大利航运公司、源轮运行、国泰信轮运行、大康福轮运行、四联轮运行等6家私营内河轮运企业成立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筹备会,翌年开始统一办理经营原由各家承运的一切业务。公司筹备会组织了清产定股委员会,进行清产评估定股工作,并又吸纳星月联管处的七家私营轮业后,于1955年12月25日,13家私营内河轮运企业正式成立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公司。时,可使用的船舶32艘,从业人员463人。翌年1月,社会主义对私改造高潮到来,私营内河轮运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又有24家私营轮运业合并入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同时12家小船厂、3家机器船厂也并入该公司。公司内设政治处、办公室、业务研究室、人事、计划统计科等10余科室,下设申平营业处、申湖菱营业处、申硖杭营业处、申苏南营业处以及港内拖驳营业处,实行分区管理,经营上海对江苏、浙江、安徽三省间10余条航线运输业务,以及港内驳运业务。1956年10月,省市航线进行调整,该公司经营的申硖杭、申湖菱航线运输交浙江省航运部门经营。1957年,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完成长途货运量491771吨,市内驳运量574066吨。 1958年7月,上海市交通运输局与安徽、江苏、浙江三省交通厅签订《关于内河运输体制分工问题的协议》,上海内河长途客、货运输航线、船舶等分别移交给三省经营管理,港内驳运业务移交由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经营后,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遂撤销。 上海港驳船运输公司 1954年下半年,市内97家驳船行号提出合营要求,主管部门批准40家驳运行211艘驳船与港务局47艘驳船8艘拖轮实行合营。1955年1月1日正式成立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1955年12月20日,上海港务局驳船管理处宣布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煤石驳联营所、中粮驳运队、土产驳运队,以及上烟一厂、利华造纸厂等散户的驳船计19208总吨加入合营。时,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拥有拖轮8艘,驳船1042艘,44308吨,驳船中煤石驳平均载重60吨,码头驳平均载重40吨。1956年4月,纺织局驳运队30艘驳船2225吨也加入合营。1958年7月,公私合营上海内河航运公司撤销,其拖驳业务处驳船74艘,7751吨,拖轮25艘并入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1958年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拥有船舶计,拖轮34艘,驳船1108艘、载重吨52644吨,其中64艘铁驳,其余为木驳,职工6208人。 公私合营上海港内驳船运输公司是上海港区内货物驳运的主要运输企业。60年代,对公司驳船实行集中统一调度,采取“集中调度,统一使用,分工管理,设点联系”的两级调度制度,并在水上开展成组运输。1965年10月至1966年9月的一年内,港内成组运输完成100余万吨,为港区扩大码头通过能力作出重要贡献。“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公私合营”性质消亡,转为国有企业,改名为上海港驳船运输公司。 1955~1966年港驳公司驳船运量表
20世纪60年代末起,上海港驳船运输公司逐步淘汰木驳船,更新为铁驳船,至80年代初,木驳船全部淘汰。80年代末,公司设船队、培训中心、船厂等12个下属机构,并置有“嵊山”、“绿山”等海轮3艘。 1990年上海港驳船运输公司拥有拖轮45艘,12198千瓦,驳船461艘、87286总吨,职工6618人,当年完成货运量928万吨。 上海市航运公司 上海市航运公司前身为1959年1月1日成立的上海市内河运输公司。初建时,内河运输公司拥有各类船舶129艘,7562总吨。在浙江湖州、江苏苏州及本埠设立3个工作站。同年4月,内河运输公司将船舶改编为3个大队,一大队主要担负浙江方面李家巷、陈湾、梅溪、洪口山等定点航线运输任务;二大队主要担负江苏苏州花园山、浒关、太湖西山、无锡、江阴等航线的运输任务;三大队主要担负市县短途运输、港内驳运,以及江苏常熟、昆山、浙江平湖等地航线的运输任务。当年上海市政府拨专款1120万元,投资内河运输公司,用于购置船舶。1960年末,内河运输公司拥有船舶414艘,总功率2537.6千瓦,38446总吨。内河运输公司采取长短途运输与港内驳运相结合的方针,优先保证重点物资运输,兼顾一般物资运输,在保证本市工业生产、农业生产、重点工程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上海港疏港的主要水运企业之一。1966年5月,上海市内河运输公司与上海市轮渡公司合并为上海市内河航运公司,原货运部分改设为长航队、港作队、拖轮队等。当年货运量为378.1万吨。20世纪70年代初,内航公司开始发展油运业务。1973年4月,抽调4个船队57艘驳船3876吨组成金卫船队专门为金山石化总厂一期工程运输砂石料,至1974年4月,完成运量160805吨。1975年10月组织6个船队3617吨,参加海丰农场围垦造田。 1978年5月1日,上海市内河航运公司与上海市内河航运管理处合并成立上海市内河航运局,货运部分改设航运队、长航队等建制。70年代末,开辟了长江、沿海航线。1982年1月,航运、长航两队合并成立货运业务部,为上海市内河航运局内部经济核算单位。1985年,上海市内河航运局进行体制改革,货运业务部成立经济独立核算的上海通盛航运公司。1986年10月15日,改为上海市通盛航运公司。1987年4月27日,更名为上海市航运公司,为上海地方国营水运企业。公司下设7个船队,2家船厂,内部设15个科室,拥有21种类型的运输船舶264艘,其中散货驳有60、90、100、150、300、500、1000吨级,油驳有300吨级,散装货轮有300、1000吨级,油轮有100、400、1000、2000吨级,拖轮最大为671.1千瓦。运输范围除了上海港外,内河航线有上海至浙江长丰山、湖州、嘉兴、杭州,上海至江苏苏州、无锡等,长江航线有南通、张家港、南京、芜湖、铜陵、池州、安庆、九江、鄂城、汉口等,尚有沿海航线广州、厦门、温州、镇海、沈家门、大连、营口等。1990年末有职工4606人,当年完成货运量627万吨。 1979~1988年上海市航运公司运量流向表 单位:万吨
三、县属货运企业 沿革 上海解放后,1951年春成立青浦县木帆船联营社。同年7月,松江县成立航船运输合作社,皆为私营合作、联营性质的县属企业。20世纪50年代中期,各县内河运输业出现合作化高潮。1956年1月,成立松江县松新运输合作社,其后相继出现数十个运输合作社,皆为县属集体经济性质的初级合作社。50年代后期,郊县初级运输合作社发展为高级合作社形式,同时出现上海县运输公司等县属地方国营内河运输企业。 县属专业内河运输企业主要担负市县、县内运输,以及省市间运输,在航管部门组织下也参加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物资运输。 60年代,县属内河运输企业尚以木帆船为主。70年代,逐步以水泥驳替代木帆船,并在市航管部门组织下,参加了金山石化总厂基建工程物资运输、海丰农场围垦造田运输,以及宝山钢铁总厂的物资运输。80年代,铁质驳船逐渐替代木质、水泥驳船,至80年代中期,郊县内河运输企业基本完成了船舶的更新。 1990年末,境内县属专业内河货运企业有43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0家,集体所有制企业33家,拥有船舶3000余艘,船舶总吨位166221吨,当年完成运量1452.44万吨。 1990年县属水路运输企业情况表
企业选介 松江县运输公司 成立于1960年11月1日,为松江县交通局所属的全民所有制内河运输企业。前身为1950年2月成立的松江县机动船联营处。1956年1月,机动船联营处并入国营江苏省内河轮船公司,为其下属松江营业站。1958年松江县划归上海市,松江县轮船营业站改建为松江县轮船公司。1960年11月,撤销松江县轮船公司和搬运公司,成立松江县运输公司。其后,松江县运输公司逐步建立轮拖船队。20世纪70年代后期,公司拥有8个船队,112艘驳船,13艘拖轮。1978年起,公司逐步进行船舶更新,首先淘汰木壳拖轮,建造铁质拖轮。80年代中后期,完成了水泥驳更新改造,代以铁质驳船。公司航行区域为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及上海内河,运输货物以建筑材料、粮食、煤炭、化肥为主。1987年末,公司有职工660人,拥有拖轮11艘,油轮2艘,1483.9千瓦;钢质驳船109艘,6565船吨。当年完成货运量53万吨,周转量6625万吨公里,实现利润96.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6056.76元。1990年完成货运量46.71万吨。公司设址松江镇人民路35号。 青浦县第一内河运输公司 成立于1987年,为青浦县交通局所属的集体所有制内河运输企业。其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青浦县第一运输合作社、第二运输合作社、第三运输合作社,三社共有船舶305艘,2480总吨。1958年9月,三个运输合作社合并,成立高级形式的木帆船运输合作社。1959年4月,更名为青浦县运输公司,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同时并入城厢镇和朱家角两搬运社。后经多次体制变更,至1987年改设为青浦县第一内河运输公司。青浦县第一内河运输公司主要承运粮、煤、化肥、农药、建筑材料等大宗物资,航行区域范围为江苏省、浙江省及上海内河。1987年末,青浦县第一内河运输公司有职工466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27人,拥有大小船队8个,钢质驳船86艘,总船吨4920吨,其中80吨级10艘、60吨级35艘、50吨级24艘、30吨级12艘,有大小拖轮13艘,共1044千瓦,其中111.9千瓦8艘,29.8千瓦5艘。当年完成货运量48.07万吨,周转量5578.8万吨公里,全员劳动生产率为7030元。1990年完成货运量44万吨。公司设址青浦镇三元街28号。 南汇县长航公司 成立于1984年7月,是南汇县交通局所属集体所有制专业内河航运企业。前身为1963年由南汇县及市内运输、装卸、排筏合作社等8个单位抽调人力物力组建的南汇轮驳队。当年运量10万余吨。自1981年起,开始对水泥驳与水泥、木质拖轮进行更新。1984年改制,建立南汇县长航公司。公司下设12个船队,其中1个油船队,2艘油轮,9个杂货船队,和轮驳保养场、建材供应站等。主要承运上海及江、浙毗邻沪境市县工农业生产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粮食、农用物资、原材料等物资。公司9个杂货船队主要航行于郊县、上海至浙江湖州、海盐、海宁、长兴间,油运主要地区为浙江的湖州、长兴、德清,江苏的常熟、苏州等地及市郊之间。1986年公司第二次更新船舶,并扩大载重吨级,由50吨级逐步发展到100吨级。公司对船舶设备采取“定期检修、定人包干、定员使用”的“三定”制度,以促进提高船舶、设备的完好率。1987年末,公司有职工650人,其中经济管理人员30人,技术人员8人,拥有111.9千瓦钢质拖轮15艘,50~60吨级钢质驳船108艘,100吨级油轮2艘,210吨油驳轮队1个。当年完成货运量56万吨,周转量8600万吨公里,实现利润85.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7757元。1990年货运量达64.12万吨。公司设址惠南镇卫星中路5号。 上海县内河运输公司 成立于1958年8月15日,为上海县交通局直属的全民所有制内河货运企业。初建时政企合一,名上海县运输公司。至1963年7月,为独立核算的内河货运企业。上海县运输公司直接经营内河货运业务,1965年,货运量达70.75万吨。1972年上海县运输公司抽调1500余吨位船只参加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建设工程砂石料运输。水运业务由农副产品和农用物资为主转向以城乡物资为主。小吨位木船逐渐由40吨位的水泥驳替代。1975年,抽调1400余吨位船只参加海丰农场围垦造田工程运输。1978年,上海县运输公司易名为上海县内河运输公司,并抽调1160吨位船只投入宝山钢铁总厂建设工程运输。1980年,拖轮更新为钢质,最大功率223.7千瓦,有木驳37艘、水泥驳34艘、钢质驳船22艘。80年代上海内河运输公司开始更新驳船。至1985年,驳船全部更新为钢质,最大载重150吨位,平均95吨位。1988年,公司实行经理承包责任制,当年完成运量107.28万吨。1990年末,上海县内河运输公司有职工770人,拥有拖轮17艘、最大功率186.4千瓦,小机船2艘、59.7千瓦,钢质驳船70艘、载重6775吨位,单船最大载重150吨。当年完成货运量64.36万吨,周转量4005.24万吨公里。1990年货运量达96.89万吨。公司设址闵行浦江路17号。 川沙县航运公司 1984年,川沙县运输公司轮驳队改组,成立川沙县航运公司,为川沙县交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内河货运企业。公司下有8个船队,2艘油轮,以及船舶修理厂等,专事江、浙、沪、皖内河运输,主要承运市县水路货物、燃润油料等。公司的船舶修理厂占地6600平方米,有5只船排,可同时上排5艘100吨级驳船。1986年完成货运量58.68万吨,周转量5616.98万吨公里,实现利润75.3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942元。1987年末,公司有职工601人,其中企业管理人员38人,拥有船舶96艘,其中小轮12艘,小机船9艘,60~100吨级驳船75艘,总吨位5794吨,1376.6千瓦。拖轮、驳船全部为钢质。1990年完成货运量60万吨。公司设址上海浦东南路801号。 四、货运服务企业 华东联运公司 1950年5月,国营新华联运总公司成立,开办联运业务。同年7月,新华联运总公司与解放后军管的上海通运行合并,改组成立国营华东联运公司,统一经营水陆联运业务。华东联运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除直接经营上海的业务外,先后建立山东、皖南、皖北、苏南、苏北、福建、浙江7个分公司,领导各省区联运工作,机构庞大。1952年5月,各分公司划归各省管理,在上海的华东联运公司总部成立上海公司,下设一、二、三、四、北站、麦根路等6个营业所和上海驳船调配处。1953年1月,将原第二营业所砂石运输组改组为木帆船联合运输社。自华东联运公司组织起驳船调配处及木帆船联合运输社,市内原专门代理个体船户运输业务的90多个黄牛船行逐渐转业、停业。1951年华东联运公司上海公司水运量:运出116207吨,运进92785吨,市内驳运474046吨。1952年水运量:运出417878吨,运进104193吨,市内驳运2284948吨。1953年底,华东联运公司奉命撤销。 上海通联航运服务公司 上海通联航运服务公司成立于1984年12月1日,其前身为1968年9月16日成立的上海市内河航运公司运输服务站。服务站代办江、浙、皖三省内河运输业务和市县内河运输业务。1978年6月,服务站改称上海市运输营业所水上分所。同年10月,又归上海市内河航运公司称运输营业所。翌年称上海市内河航运局营业所。1983年6月,改为上海市内河航运局运输服务公司。1984年12月改制为上海通联航运服务公司,为全民所有制运输服务企业。 20世纪80年代,该企业逐步向长江发展,开办长江联运中转业务,组织长江沿线支干、干支、支干支直达运输,长江代理业务日渐扩大,1981年长江出口代理量8万吨,至1985年达50万吨。 至80年代末,上海通联航运服务公司有职工815人,其中业务受理人员306人,在黄浦江中游浦西拥有龙水路码头岸线120米,可供2000吨级船舶作业,仓库1200平方米,场地6000平方米;苏州河东段码头有泊位21个,库棚5600平方米;蕰藻浜内张庙、塘桥码头有泊位5个,仓库1900平方米,场地11000平方米;在闵行附近彭渡水库可储存木材60000立方米;青浦泖甸水库可储存木材40000立方米。通联公司下设中转运销业务部、郊县航运联合业务部、港内业务部3个营业机构,主要经营市区到郊县、上海市到外省的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堆存业务和全国各地货物联运中转业务;代理外省来沪船舶、市郊10县船舶的货运业务;经营各地商品运销业务,是上海市为全国各地方航运单位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专业单位,上海市唯一代理市到县货物运输的专业单位,省市间排筏运输的主要代理单位,与全国各大城市的联运、航运单位关系密切。 外省市驻沪航运业务部 1953年华东内河轮船公司上海营业所撤销,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在上海设立了营业处,接办了上海与江苏、浙江、安徽三省间的内河货运业务代理。1967年12月撤销三省驻沪营业机构。1980年12月江苏省恢复成立驻沪办事处航运营业部,1983年3月,安徽省恢复成立驻沪办事处航运营业部,同年12月浙江省恢复成立驻沪办事处航运营业部,各自代办该省与上海间本省船舶货运业务,江苏省尚代办中转、储存等。在水运市场逐步开放的形势下,长江沿线省市在上海相继设立了驻上海航运业务部。至1990年末,计有武汉市驻沪航运业务部代办武汉地区船舶,从事武汉到上海间长江货运、中转;江西省航运公司驻上海航运业务部代办本省船舶江西至上海间水路货运、中转;湖北省驻上海航运业务部代办湖北省船舶从事湖北至上海间货物运输托运业务;湖南省驻上海航运营业部,代办湖南省船舶从事湖南到上海间货物运输,且代购、代销、代运、代中转。至1990年末,上海共有外省市驻沪代理服务企业8家。 五、社会企事业自备船舶 20世纪30年代,市内美商德士古洋行、英商亚细亚洋行、上海石油公司等即自备船舶,自货自运。船舶多为钢质,有拖轮、驳船、小型油轮。 上海解放后,接管了原外商企业、官僚资本企业的运输船舶,建立起国营企业自备运输力量。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对私改造高潮时,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将各种私有内河船舶实行归口管理。其后,市内肥料船、行商船以及各类杂船分别归口上海市卫生局、民政局、上海土产经营处、上海市建筑工程局等负责安排改造,各系统自此建立了水上运输力量,运力最大的为上海市肥料公司,下属十几个肥料船运输合作社。 1958年,基本建设群起,市内物资运输量急剧增长,市专业运输力量有限,跟不上客观需要,运输力量出现大缺口。基本建设用的石料、炼钢用的石灰石、白泥等都产自江、浙两省矿区,而江、浙两省运力也因“大跃进”自顾不暇。上海的各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纷纷造船,购船,自己派船装运货物。上海水泥厂为了运输生产水泥用的石灰石,造了近4000吨驳船组成8个船队,自运浙江省长兴地区陈湾石矿的石灰石。市建筑工程局、市城市建设局、市房地局,以及冶金局的上钢一、三、五厂皆或建造或购置大批船舶,成立船队。厂矿企事业单位自备船舶出现遍地开花大发展之势。至1961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60个厂矿企事业单位拥有自备运输船舶,共计机动船(主要是拖轮)123艘,7345.1千瓦,驳船3717艘,82081总吨。其中,建筑系统,包括市建筑工程局、房地局、城市建设局及各区建材商店、附属砖瓦厂、水泥厂,共有42个单位有自备货运船舶,计机动船37艘,驳船408艘;工业系统,包括冶金、纺织、化学、轻工业等局及其所属工厂共62个单位拥有自备货运船舶,计机动船44艘,驳船206艘;商业、粮食两局及其属下土产、石油、蔬菜、食品等部门共39个单位,计有机动船25艘、驳船268艘;环卫系统拥有机动船10艘、驳船2795艘;其他系统共14个单位,计有机动船7艘、驳船40艘。此外,郊县的商业系统尚有自备船舶452艘。 1961年下半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国民经济八字方针,运输量骤减,运力普遍出现多余。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自备船舶或压缩,或转让,总数减少。 1961年社会自备货运船舶情况表
说明:表内未包括郊县商业系统自备船452艘,3833总吨。 至1964年初,拥有自备船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数降至105家,船舶总数为3735艘。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上海市在崇明、长兴、南汇、奉贤、大丰的十余个农场因物资供应需要新建了大量驳船,仅市农场物资供应站就新建自备船舶2000余吨。各市属农场也购置一部分供县内、场内运输的船舶。70年代,厂矿企事业自备船舶多以水泥驳替代更新木驳。 80年代,厂矿企事业单位自备船舶逐渐淘汰水泥船,代之以钢质驳船,机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1987年单船平均载重吨位67.2吨,较之1961年提高了2倍。 1990年末,全市厂矿企事业单位领有水路运输许可证的计85家,市区48家,郊县37家,共拥有船舶1889艘,总吨位157575吨,总功率75112千瓦。当年完成货运量926.09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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