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渐华 2022-03-05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制度步人法制化管理轨道,大武口区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日趋完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服务质量稳步上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12月,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按照“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大武口区采购中心成建制上划,只在大武口区财政局下设政府采购办公室,具体履行全区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按照“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加强监督、发挥职能”的思路,努力在“增量扩面、节约提效、全面监督”上下功夫,
  1.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对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大武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大武口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和《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等,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扩大规模,拓展采购范围
  大武口区财政局采购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从采购类别看,涉及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从采购范围看,涉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改造工程、同林绿化、城市建设物资、办公楼物业管理、废旧资产拍卖等;从采购方式看,主要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从采购资金看,批次逐年增加,金额逐年增大。
  3.强化预算,实施“计划采购”
  一是全面启动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有预算严审批、无预算不审批,为实行批量集中规模采购奠定了基础。二是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曰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特别是对政府采购工程项日,采购中标价全部低于审计拦标价,确保了采购资金最大效益化。三是开展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随时查找和分析采购执行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
  一是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还不了解,不够重视,在编制预算时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报行为,没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日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二是对采购项曰不进行科学的认证、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三是部门多数采购均在采购预算之外,临时动议的项日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单位缺乏全年采购的计划性。致使一单一采情况多,不同时间申报的同类项日无法集中打包采购,无法降低采购成本,政府采购规模效应发挥不充分。
  2.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短缺
  由于我区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区采购市场竞争积极性不高。在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的竞争机制。
  3.政府采购标书设计不到位
  预算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货物或工程不熟悉,在项目申报中基本参数缺乏前期审核,造成招标文件上参数设置上不科学,参数提供不到位,导致标书设计总体粗糙、规范性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
  4.政府采购验收环节薄弱
  一是预算单位对验收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由于现行政策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环节规定不细,约束性不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有“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的现象,部分采购人轻视履约验收环节,收而不验,验而不实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与供应商改变参数、配置等情况。二是验收环节走过场,没有完全按照标书参数进行验收。验收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硬件”轻“软件”,服务条款待落实,验收环节不全面,验收工作不细致,验收人员不尽责,将直接导致政府采购项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验收环节缺少专家的监督。对专业性强的采购项曰,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把关和专业设备检测,预算单位在验收时,往往只重视外观,无法对其内部结构、材质、性能进行检测核实,即使有问题,在验收现场也发现不了。  
  三、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措施及建议
  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一是完整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采购单位要有前瞻性、计划性,要编制完整的年度采购预算。二是可靠性。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日和数额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采购办要按照单位的预算,将同类货物集中打包,一次性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避免同类货物多次重复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和效率。
  2.加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履约验收环节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会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效。采购单位必须转变思路,把好验收关,高度重视验收环节。如果不重视验收环节或者验收流于形式,容易让供应商转空子,以次充好,会给采购单位带来损失。一是政府采购项日在履约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首先必须对照合同,查看其是否按时履约。其次再检查产品的包装情况和资格证明文件,防止其“以旧换新”;查看一系列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防止其降低配置标准以次充好;最后,对于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事项,也要落实到位。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针对专业性强,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派专人全程跟进,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
  3.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上及新闻工作者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逐步建立“监督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加强对询价采购及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监督,做到严格管理、透明操作。
  参考文献:
  陈玉璋.加强县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对策建议[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5,01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2/view-11671202.htm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