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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门制改革需要上下联动

 方圆儒人 2022-03-05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迈出了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坚实步伐,地方的大部门制改革必然也需进一步跟进。

  大部门制改革只有上下联动,才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真正建设好服务型政府。200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大部门制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果。在中央层面,减少了国务院组成部门和正部级机构,并大力推进了职能转变。在地方层面,各地也都进行了积极探索,但部分地方大部门制改革“光说不练,转而不变”,在决策、执行和监督上常是混沌不清,机制混乱。与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

  我国大部门制改革的上下联动,必须要与我国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的特点相适应。首先,我国地域广阔、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任务依然很重,涉及的管理事务较为复杂,这就决定了地方的大部门制改革不能是简单的机构合并,如果盲目撤并机构,容易导致管理出现空白点。其次,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绝大多数中央政府部门的决策依靠地方政府部门执行,中央事务过多依赖地方执行,而中央公务员数量相对较少,过分精简地方机构,将引发执行难的问题,尤其是本次大部制改革下放事权,开放审批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执行的监督和监管问题就会变得更加突出。第三,我国的行政机构设置上下对口,地方政府的大部门合并,不仅涉及横向部门的利益,而且涉及纵向部门的利益,合并一类部门,往往牵动上上下下的利益,容易造成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的结局,使改革成果出现反弹。为了巩固改革成果,提高行政效率,就必须上下联动。

  我国大部门制改革的上下联动,必须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改革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对政府建设的根本要求,只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把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共同的改革目标,才能使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这就要求中央和地方的大部门制改革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组织分开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职责。全方位优化政府职能结构,科学配置对内、对外、对下的行政管理职能。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促进社会监督,特别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社会事务的干预,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以造福于人民。

  在大部制改革中毫无疑问必然要触动一些部门和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即使所有的公务员都廉政勤政,实行大部门体制后,由于职数限制,各级公务员都有实职被转为虚职和分流到其他新领域的可能。对他们来说,多少会有利益受损。国家在这些方面,无论是大部门制改革意义的宣传、部门和职能设计的技巧,还是以牺牲部门利益来提升公共利益的一系列举措,都应成为地方政府学习的榜样,以促进地方政府深化改革。过去的实践证明,以往被改革的部门都会强调保留本部门的极端重要性,但是,管全国人民吃饭穿衣的粮食部和纺织工业部不可谓不重要,但这些部撤销了,人民吃得更好、穿得更好。所以,改革的指向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的评价标准应是人民是否满意。只有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大部制改革才不会成为政府自说自话,才会朝着人民期待的目标持续深入进行。

  我国大部门制改革的上下联动,需要全面设计改革方案,如此才能系统推进。这次改革方案的综合性和层次感非常分明,不仅考虑了政府—市场—社会的相对职能定位,也涉及政府体系内部职能、机构和运行方式;不仅涉及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分工,也涉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界限与分工。这样就可以把国务院机构的职能转变放在整个政府的大系统内考虑。虽然改革方案有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设计,但在推进的具体步骤和措施方面,应充分考虑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繁重任务,充分尊重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先积累共识,再适时推进。(作者为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李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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