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后,赔偿办理机构有两种情况:如果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赔偿办理的机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后赔偿办理机构是哪里的问题,下面由我们的北京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后赔偿办理机构是哪里 1、申请工伤认定后,赔偿办理机构有两种情况: (1)、如果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赔偿办理的机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六十二条 二、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办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规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后,赔偿办理机构有两种情况:如果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赔偿办理的机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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