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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好好过日子,又不离婚,应该怎么办?

 白国霖 2022-03-09
最近收到了这样的网友问题。大体的意思就是两人冷战了一段时间,对方将自己的电话微信这些都拉黑了,不好好的在一起过日子,说离婚也不离。而且最主要的也是不会面,不接受沟通。
其实作为旁人,俗话说得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所以我还是往两人和好的方面建议。
我说既然对方不愿意沟通,那么试着从其身边亲近的人走一下,劝导一下对方。有时候,直来直往虽然距离最短,但可能真的没法达成效果。但是绕了一圈,有了旁人的介入,可能事情反而会更好处理一些。
然后网友回复我说,没有用。
在这个时候,其实我的内心里已经确认,这个网友咨询我的目的。
所以我回答的是,如果已经确认无法挽回,那么就尝试着诉讼离婚吧!

成年人的世界,就没有容易。
一个家庭的建立本来就是两个彼此陌生的人从相识到最后成为一个家庭,有的自然走得更好,而有的可能一开始就有问题。当然更多的是在之后的日子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关系。
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就好。怕的就是,一方在努力的解决问题,而另一方却早早的逃离。或者说一方试着在解决问题,而另一方直接解决解决问题的人。这样的情况之下,再谈所谓的继续其实意义已经不大。
当然了,离婚并不是唯一的路,建立婚姻不容易。如果离了再建立第二段婚姻可能还是会遇到同样的问题,那是不是就再离呢?
只是,如果已经确认了。在对方不愿意沟通,也不想沟通的情况下,选择通过诉讼来解除婚姻,应该是对两人最好的选择。

在法院处理离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同时解决子女和财产债务的问题,并且文书具备可执行性。感情已经没有了,缘分已经尽了,但是子女和财产债务这些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东西,还得依靠一些东西来约束。
虽然离婚协议也能够约束,但是若是不遵守,还得再走一次诉讼程序。如果直接在离婚纠纷中处理清楚了,不按照协议履行,直接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算是给缘分尽了的一个法律保障吧!

当然了,如今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设定。但那其实是针对的在民政部门,而到了法院,其实我们有一个俗称,就是离婚冷静期更长,至少给你半年的时间。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离婚纠纷是以感情破裂为基础,而这个感情破裂的依据实在不好找。所以很多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基本上只要对方说不愿意离婚,提出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而对于离婚诉讼,又特别规定了,文书生效后半年才可以再次提起。所以这个离婚冷静期是不是更长了呢?
当然了,并不是说到了法院,第一次一定就离不了。一般来说,离婚诉讼都会先调解,而双方都有意离婚的话,法官主持调解应该还是很快就能够解除婚姻,双方各自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的。

当然,最后还是得劝一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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