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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叙述层与叙事者

 阅读美丽星空 2022-03-10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9年3月 第30卷第2期

赵炎秋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长沙410081)

摘要:《红楼梦》中的叙事可以分为背景叙事和故事叙事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分别有两个叙述层,与此相应的叙事者分别是“作者“在下石头以及故事叙事第一叙述层中的部分人物。故事叙事是《红楼梦》叙事的主体,背景叙事则为故事叙事提供了背景与框架,为小说的叙事虚构世界提供了存在的依据与合理性。而从叙事逻辑的角度看,背景叙事的第二叙述层与故事叙事的两个叙述层又构成一个叙事连续体,三个层面互相依存又互相支撑,共同完成《红楼梦》叙事的任务与目标。

关键词:《红楼梦》;叙述层;叙事者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942(2009)02-0073-05


热拉尔·热奈特在《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中提出“叙述层”的概念,并给层面区别下了如下的定义“叙事讲述的任何事件都处于一个故事层,下面紧接着产生该叙事的叙事行为所处的故事层。”[1]也就是说,两个叙事,如果一个叙事是另一个叙事的叙事行为所处的层面,那么这两个叙事就不处于同一个层面。比如契科夫的《套中人》,两个夜宿旅店的猎人、他们的谈话属于一个故事层,而其中的一个猎人所讲述的别里科夫的故事则属于另一个故事层。一般地说,大多数叙事都只有一到两个叙述层,但像《红楼梦》这样庞大而复杂的叙事则可能有两个以上的叙述层,而每个叙述层又有自己的叙事者。分析这些叙述层与叙事者,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红楼梦》的叙事结构,也有利于我们理解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技巧。

《红楼梦》写的是贾府的人事与兴衰。但在故事主体之前,有一个楔子和引子,故事之后,有一个交待与结尾。前后两个部分虽然不长,在叙事上却有着重要地位,它不仅说明了《红楼梦》故事的缘起与目的,而且为故事主体提供了框架和背景,以及叙事上的依据。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暂且将故事主体的叙事称为故事叙事,将前后两个与故事主体相关的部分称为背景叙事。

小说的故事叙事有两个叙述层面。第一层面是故事叙事的主要层面,叙事者处于故事之外,以第三人称全知视角面向读者讲述故事。如第六回“按荣府中一宅人全算起来,人口虽不多,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事虽不多,一天也有一二十件,竟如乱麻一般,并无个头绪可作纲领。正寻思从那一件事自那一个人写起方妙,恰好忽从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府有些瓜葛,这日正往荣府中来,因此便就此一家说来,倒还是头绪。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且听细讲。”叙事者纵横驰骋,自问自答,从千里之外牵来一刘姥姥,引出故事,展开情节,叙事十分自由灵活。

不过,第一层面的叙事者虽处于故事之外,有时也进入到故事之中,发表议论。如第十五回,秦钟与智能暗地云雨,被宝玉撞破,秦钟央求宝玉不要声张,宝玉声言睡下后再和他算账。但究竟如何算帐,叙事者却用一句议论巧妙地避开了:“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2]200第十七至第十八回,在叙述了大观园的门联匾额之后,叙事者问道:“按此四字并'有凤来仪’等处,皆系上回贾政偶然一试宝玉之课艺才情耳,何今日认真用此匾联?况贾政世代诗书,来往诸客屏侍座陪者,悉皆才技之流,岂无一名手题撰,竟用小儿一戏之辞苟且搪塞?真似暴发新荣之家,滥使银钱,一味抹油涂朱,毕则大书'前门绿柳垂金锁,后户金山列锦屏’之类,则以为大雅可观,岂《石头记》中通部所表之宁荣贾府所为哉!据此论之,竞大相矛盾了。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大家方信。”[2]237-238第九十四回,写贾府因水月庵寄居的女尼女道与管事的贾芹闹出风月新闻,决定将这些年轻女孩子都打发回去,而市井上的无赖之徒听到这个消息,也都动了凯觎之心,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然而结果究竟如何,叙事者却虚晃一枪“究竟那些人能够回家不能,未知着落,亦难虚拟。”[2]1299在上述例子中,叙事者都以发表议论的方式进入了文本。但不管叙事者的议论是为了交待原委,还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叙述,或是增加真实感,叙事者本人都没有进入故事,他以这种方式向读者表示,他牢牢地控制着叙事的主导权。

自然,叙事者并不一定要用议论的方式,他也可以通过对叙述内容的安排表现自己对叙事的掌握。如第一百零二回,人们传言,大观园闹鬼,贾赦不信,带了人前去踏看,却因一仆人说看到了妖怪而吓了回来。于是贾府请了道士到园里作法事驱邪逐妖。“那些下人只知妖怪被摛,疑心去了,便不大惊小怪,往后果然没人提起了。贾珍等病愈复原,都道法师神力。独有一个小子笑说道头里那些响动我也不知道,就是跟着大老爷进园这一日,明明是个大公野鸡飞过去了,拴儿吓离了眼,说得活像。我们都替他圆了个谎,大老爷就认真起来。倒瞧了个很热闹的坛场。众人虽然听见,那里肯信,究无人往。”[2]1398园里闹鬼,法师驱邪,神神叨叨,俨然真的一样。叙事者特意安排一个仆人亲身说法,以说明闹鬼的虚妄,驱鬼的荒唐。通过这看似漫不经心的一笔,叙事者不仅把握了叙事的方向,而且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第二层面的叙事者是故事里的人物。《红楼梦》中人物众多,这些人物在有的情况下自己又成为叙事者,讲述一些事件,如果这些事件相对完整,就构成第二叙述层。但《红楼梦》中的第二叙述层不像《套中人》里的第二叙述层那样,构成了故事的主体内容,而只是一些零散的片段,虽然本身具有一定的完整性,但就整体而言,只起着辅助、补充第一层面叙事的作用。因此,《红楼梦》中的第二叙述层是次要的,从属于第一叙述层。如小说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通过冷子兴的演说,将荣、宁二府的历史做了交待,补足了贾府故事的“前事”,对主体故事起了辅助、补充的作用。因此,叙事者将它放在全书的开头,贾府故事正式开始的前面叙述,以便读者在阅读主体故事时,对故事的相关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再如第四回“薄命女偏遇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通过贾雨村的门子之口,叙述英莲也即后来的香菱的遭遇,起的也是相同的作用。

第二层面的叙事与第一层面的叙事是互相联系的,并且受到第一层面叙事的制约。这种制约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是在第一层面叙事的框架中进行的,第一层面的叙事为它提供相关的背景与条件。其二,第二层面的叙事者同时又是第一层面叙事中的人物,而这人物包括他讲述的事件在逻辑上仍要经过第一层面叙事者的叙述,因此,第二层面叙事者讲述的故事在逻辑上仍在第一层面叙事者讲述的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在第二层面叙事者讲述的故事背后,有着第一层面叙事者的影子,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第一层面的叙事者“安排”他说出有关的事件的。自然,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首先,第二层面的叙事者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实际上都只能属于第二层面,他可以成为第一层面的人物但不能充当第一层面的叙事者。第二,第二层面叙事的内容必须相对独立,具有内在的自足性。根据这两点区别,《红楼梦》中有些看似第二层面的叙事实际上都不属于第二层面。如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梦游过程将近一章,长达六千多字,有头有尾,内容丰富,但故事的叙事者仍是第一叙事层的叙事者,而不是第一叙事层中的人物贾宝玉,因此,贾宝玉的梦游仍然只是第一叙事层中的一个事件,而不能构成第二叙述层。再如第三回,林黛玉叙述自己三岁时,一癞头和尚要化她出家之事,虽然这一事件的叙事者是林黛玉而不是第一层面的叙事者,但由于这一事件缺乏内在的完整性与自足性,因而也不能构成第二叙述层。

背景叙事也有两个叙述层面。

第一叙述层就是小说最前面的那个楔子。这个楔子从“此开卷第一回也”开始,到“亦是此书立意本旨”结束,不过几百个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版的《红楼梦·校记》指出“陈毓罴最早提出:这是脂批。正文应是从'列位看官’开始。从这段文字的内容和行文的特点看,这个结论是可靠的。”笔者同意这一看法。不过从叙事的角度看,这个楔子既然放在了小说的正文之中,它就成为了小说叙事的一部分,不应该将其从小说叙事中分割出去。但由于它在叙事上与小说的其他部分没有逻辑上的联系,因此它可以单独成为一个部分,构成背景叙事的第一层面,这一层面虽然在形式上与小说故事无关,但在内容却是与小说故事密切联系的。它说明了小说撰写的缘起与目的,点出了小说的主旨与特点。这一层面的叙事者是“作者自云”中的“作者”这一“作者”不应是曹雪芹,也不应是脂砚斋。因为这个楔子既是脂评;“作者自云”中的“作者”自然就不应是曹雪芹,而这“作者”讲的又是《红楼梦》写作的缘起与目的,小说的主旨与特点,自然也不应是脂砚斋。退一步,即使这个楔子是曹雪芹本人所写“作者自云”中的“作者”也不能等同于曹雪芹,而只能是曹雪芹设置在楔子中讲述故事的人物,他所讲述的缘起与目的等只能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一个部分与方面。因此,这个“作者”只能是虚构的角色。

楔子的后面是一个“引子。引子用一个设问句

引出“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2]1-2接着,小说便叙述了那块通灵之石因无才补天,正在自怨自艾之时,被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人间,再返回大荒山青梗峰下的经过,以及小说成书的过程:先由空空道人传抄石上文字,再经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题写书名。小说结尾,再次重复叙述了这一成书的过程,只是更加详细,增加了一些细节。

引子与结尾构成背景叙事的第二层面。这一叙述层面的叙事者无疑就是那个自称“在下”的人。表面上看,这个“在下”似乎就是曹雪芹,但仔细推敲,又不是曹雪芹。这不仅是因为“在下”并不具备曹雪芹的真实存在,更是因为他所讲述的那些事件和人物如女娲、通灵之石、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空空道人等,在真实作者曹雪芹那里自是虚构的产物,而在“在下”那里却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因此,在下”只能是小说设置的故事叙事者。

另一方面,这个“在下”也不是小说中那位在“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曹雪芹”“在下”是背景叙事第二叙述层的叙事者,“曹雪芹”是第二叙述层中的一个人物。自然,作为小说人物的“曹雪芹”也不可能是现实生活中的作者曹雪芹,虽然两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现实生活中的曹雪芹写《红楼梦》也许的确是花了十年时间,写了五稿。但现实生活中的作者曹雪芹写作《红楼梦》完全是个人的独创,而作为这一叙述层的人物的曹雪芹则只是在别人稿子的基础上进行增删。

从叙事角度看,这一层面之所以值得注意,不仅因为它为《红楼梦》故事主体提供了背景与框架,更因为它的叙事行为导致了故事主体的产生,故事主体的叙事者就是这一层面的人物。与这一叙事行为发生联系的有三个人物,一是那块通灵之石,一是空空道人,一是悼红轩披阅十载的“曹雪芹。根据小说的叙述,石头自下凡历劫之后,上面便有了许多文字。空空道人将这些文字照抄下来,交给“曹雪芹”,曹雪芹”再经过十载披阅,五次增删,将其编定,成为现在传世的模样。根据这一叙述,我们首先可以将空空道人从主体故事的叙事者名单中去掉。因为他只是一个传抄者,没有进行任何创作活动。其次,我们也可将“曹雪芹”去掉,因为他只做了增、删,编目录、分章回的工作,这都是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而不是真正的创作。因此“曹雪芹”充其量只是一个技术编辑,而不是主体故事的讲述者。主体故事的叙述者只能是石头。

剩下的一个问题:石头上的文字是哪儿来的。《红楼梦》结尾有一段叙述:甄士隐度脱了女儿香菱之后,又遇到了那一僧一道。“士隐接着说道:'大士、真人,恭喜,贺喜!情缘完结,都交割清楚了么?’那僧道说情缘尚未全结,倒是那蠢物已经回来了。还得把他送还原所,将他的后事叙明,不枉他下世一回。'士隐听了,便拱手而别。”[2]1603 按这段叙述,石上文字应该是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但这段叙述,与《红楼梦》第一段空空道人与“石兄”的对话有矛盾。这段对话中,空空道人明明说道“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2]4-5而石头也反复说明,这些故事都是自己亲身经历的。由此可以断定,石头上的字都是“石兄”自己写上去的。我们知道,《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写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作,两者在构思、思想、艺术以及细节等方面都有不一致之处。在两者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只能以前八十回为根据。根据这一原则,石头上的文字只能是“石兄”自己所为。

这一判定在《红楼梦》故事中可以找到若干旁证。第十七回至十八回,写元春回家省亲,贾府说不尽的太平气象,富贵风流。这时有一段插述“——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梗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癫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作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这段话无疑是叙事者的自叙,而在大荒山中青梗峰下寂寞度日的当然只能是那块石头。接着,叙事者故意设问,贾府书香门第,能诗会文者众多,门联匾额为什么偏用宝玉这一“小儿一戏之辞”?然后回答“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2]237-238这“蠢物”无疑也是叙事者自称,而自称“蠢物”的,也只能是那块石头,而不可能是空空道人或“曹雪芹。”

由此可见,《红楼梦》故事叙事第一叙述层的叙事者只能是“石头”作为背景叙事第二叙述层中的人物的“曹雪芹”只是技术编辑,而空空道人则只是故事的传抄者,都不可能成为故事叙事第一叙述层的叙事者。

我们可以把《红楼梦》的叙述层面与叙事者用图表示如下(见图1):

故事叙事占了《红楼梦》99%以上的篇幅,它以贾府为中心,构建了《红楼梦》的整个叙事虚构世界。背景叙事篇幅虽然不多,但并不是可有可无。从微观层面看,它为故事叙事提供了背景与框架,为小说的叙事虚构世界提供了存在的依据与合理性——虽然这种依据与合理性是以超自然力量的形式存在着的。从宏观层面看,它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小说叙事中的体现。中国文化弥漫着一种宇宙意识,人们习惯于从大到小,从一般解释个别,从整体生出部分。中国小说在叙事时,大多是从宇宙天地、一般规律或故事渊源说起,逐渐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如《三国演义》叙述三国的分分合合,却先追溯几十年前的恒帝、灵帝时代。《水浒传》演说梁山好汉的故事,却从洪太尉误走妖魔说起。《西游记》写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却先写盘古开天,灵猴出世。《红楼梦》的叙事模式与此类似,但构思更为巧妙。它通过引子与主体故事,建构了大荒山与贾府两个叙事虚构世界,又利用佛教的轮回观念,通过灵石投胎,以及甄士隐、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空空道人和贾雨村等在两个世界中的往来穿插,将两个虚构世界巧妙地结合起来,互相印证、互相指涉。不像《三国演义》等,虽然回溯的时间很长,但回溯的内容和后面的故事仍属于同一虚构世界。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小说多多少少总要涉及一些超自然的因素。《红楼梦》的背景叙事为故事叙事中的超自然因素做好了铺垫,使主体故事中的超自然因素成为有源之水,有根之木;而故事叙事则使超自然性质的背景叙事有了存在的意义,得到了落实。两者互相支撑,使《红楼梦》中的超自然因素在科学上虽然荒诞,但在情理与具体描写上却显得真实可信。

故事叙事和背景叙事各包括两个叙述层,四个层面按叙事性质又可以分为两个部分。背景叙事的第一叙述层单独为一个部分,其他三个叙述层为一个部分。三个叙述层形成一个叙事的连续体,互相依存又互相支撑,共同完成《红楼梦》叙事的任务与目标。从逻辑角度看,三个叙述层构成从属关系,上一叙述层不仅为下一叙述层提供故事的背景与框架,也为下一叙述层提供叙事的根据与动因。背景叙事第二叙述层中的人物“石头”为故事叙事第一叙述层的叙事者,他的叙事行为导致这一叙述层的产生;而故事叙事第一叙述层中的部分人物如冷子兴又成为故事叙事第二叙述层中的叙事者,他们的叙事行为导致第二叙述层的产生。从故事角度看,故事叙事的第一叙述层构成小说的主要叙述层,承担了叙述事件、塑造人物、表达思想的主要任务,其他两个叙述层则起着辅助、补充的作用,帮助主要叙述层叙事任务的完成。

《红楼梦》叙述层的设置与安排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具有代表性。它既体现了中国文化与中国小说的基本特点,也体现了曹雪芹高超的叙事技巧。多层叙述的结构方式,为小说的史诗性内容提供了广阔的叙事空间,使小说中的人与事获得的广阔的活动舞台,使小说内容获得一种时间与空间的永久性,从而增强了小说意义的普遍性与持久性。

参考文献:

[1]热拉尔·热奈特.叙事话语新叙事话语[M].王文融,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58.

[2]曹雪芹.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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