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夫〔1〕自古之善〔2〕书者,汉、魏有钟、张〔3〕之绝〔4〕,晋末称二王〔5〕之妙〔6〕。 王羲之云〔7〕:“顷寻〔8〕诸名书,钟、张信〔9〕为绝伦〔10〕,其余不足观〔11〕。”可谓钟、张云〔12〕没〔13〕,而羲、献继〔14〕之。又云:“吾书比之钟、张,钟当〔15〕抗行〔16〕,或〔17〕谓〔18〕过〔19〕之;张草犹当雁行〔20〕。然张精熟,池水尽墨〔21〕。假令寡人〔22〕耽〔23〕之若此,未必谢〔24〕之。”此乃推〔25〕张迈〔26〕钟之意也。考〔27〕其专擅〔28〕,虽未果〔29〕于前规〔30〕,摭〔31〕以兼通,故无惭〔32〕于即事〔33〕。 【注释】〔1〕夫(fú):文言发语词,表示后面要发表议论。 〔3〕钟、张:指钟繇(yóu)与张芝。汉代张芝(?-192?),字伯英,东汉著名的书法家,精草书,人称“草圣”;三国魏时钟繇(151-230),字元常,世称钟太傅,三国时期曹魏著名书法家、政治家,后世奉为正书之祖。 〔4〕绝:独一无二的,无人能及的。 〔5〕二王:指东晋的王羲(xī)之与王献之父子。王羲之(303-361,一作321-379),字逸少,世称“王右军”,书法诸体皆精,有“书圣”之称;王献之(344-389),字子敬,人称“大令”,书法以行草擅名,兼精各体。父子齐名,人称“二王”。 〔15〕当:应该。 〔21〕池水尽墨:语出西晋卫恒《四体书势》:“弘农张伯英者,因而转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先书然后练之;临池学书,池水尽墨。” 〔33〕即事:眼前这事。即,接近、靠近。事,此代指书法。 【译文】 自古以来,精通书法的人,冠冕卓绝的,汉有张芝,魏有钟繇;著称精妙的,当属晋末的王羲之与王献之父子。 王羲之说:“近来研究各位名家的书法作品,钟繇和张芝的确超绝群伦,其余人就不值得观赏了。”可以说,张芝和钟繇去世后,王羲之与王献之成为继承者。王羲之还说:“我的书法与钟繇、张芝的相比,跟钟繇可以不相上下,有的人则认为我已经超过他。与张芝的草书相比,那我可能还稍微逊色。当然,张芝精研熟练,临池不辍,以至池水都因洗笔而变成黑的。假如我像他那样潜心苦练,就不一定比他差。”言下之意,他推崇张芝,超越钟繇。考究王羲之书法的专精擅长,虽然没有完全遵循前人的规范,但能愽采众长兼通各体,所以当之无愧。 |
|
来自: 公司总裁 > 《书谱/书论/隹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