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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先生:中国何曾不注重制度和法治?

 lwdalian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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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制度上,如上述教育制度、选举制度、考试制度,为传统的士人政府特所重视外,其他如赋税制度,在每一朝代开始,必先规定一赋税标准,全国一律遵守,而以轻徭薄赋为主。非经绝大事变,不得轻易更革。又如每朝刑律,多经名儒集体讨论规定,为上下所共守。
 
而职官之分配与叙用,皆有规定。凡属皇室戚属,亦得封王封侯,然仅止于衣租食税,不预政府实际政事。武臣得军功,亦仅酬以爵位与勋级,不复有官职。……
 
士人之经选举考试而参政者,皆从农村中来。又全国参酌人口额与赋税额之多寡,而定各地录取之标准,务使全国士人,皆获参政机会,政府中全部官员,使全国各地均有沾及。其选举考试以及铨叙升降,权在政府,各有专职。皇帝只在任用高位高职如宰相等,始获参加意见。
 
政府中又特设有监察与谏诤各职,监察偏及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谏诤则更要在专对皇帝以及宫廷之内部。又皆用中下级官员,鼓励其直言无顾忌。政府遇大事,并常采集议制,听取多方意见,民间亦得上书发言。
 
政府并设置极多职位之学官,仅从事于学术事业,如校书编书等,如唐代编《唐六典》,宋代编《太平御览》,元代编《元典章》,明代编《永乐大典》,清代编《四库全书》,皆由政府网罗群士为之,其他编纂不胜举。
 
——《国史新论》
 
谓中国重法治,莫如证以具体之事实。远者不尽征,若自秦汉以来,则史绩厘然,如赋税、如兵役、如法律、如职官、如选举、如考试,何一不有明确精详之规定,何一不恪遵严守至于百年之外而不变。
 
秦、陇之与吴、越,燕、冀之与闽、峤,其间川泉陵谷异变,风气土产异宜,人物材性异秀,俗尚礼乐异教,于此而求定之一统,向心凝结而无解体之虞,则非法治不为功。中国之所以得长治久安于一中央统一政府之下者,亦惟此法治之功。
 
秦、汉以下,可以考诸史;隋、唐以下,又可以征之典籍。言政治如《唐六典》,言刑法如《唐律》,其书皆现在。自唐以下,递演递密,列代会典,其荟萃之所也。
 
——《政学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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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18951990),史学大师、国学大师。著有《国史大纲》《国史新论》《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国历史研究法》等1700余万字的史学和文化学著作。

钱先生说: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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