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的背景

 云哥7tz6c7y122 2022-03-18

一、教师流动机制建设是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要求。

国运之兴衰在于教育,教育之成败则关键在于教师。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在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始终处于关键地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教师流动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加之全国各地普遍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教育事业的基础工程来抓,特别是采取多种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加盟,使教师流动现象愈发普遍。流动的影响不言而喻,然而让人担忧的是,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流动越来越背离公平的价值取向。从宏观上看,教师趋向于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微观上看,在同一区域内,教师趋向于从普通中小学流向重点中小学。这种总体上无序失衡的教师流动,导致我国教师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大批优秀教师从薄弱学校流出,而流进者在数量上、在学历、能力和水平上都不足以填补留下来的空缺,形成了我国师资不均衡发展的主要矛盾愈演愈烈。这个矛盾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当一部分人在享受教师流动带来的好处时,另一部分人却为此而付出沉痛的代价,尤其是像我们这些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的西部农村地区。

在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历史性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可否认,制度缺失已成为普遍现象,教师管理制度自然也不例外地面临着这一挑战。由于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流动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健全,流动中才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现象。如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竞争的新形势,建立教师流动的合理机制,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思考并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愈发追求教育和谐发展的今天,教师流动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早在2006年“两会”期间,中国民主促进会代表庞丽娟提交了《加强城乡教师流动的制度化建设》的建议。教师流动的制度化建设逐渐进入了人们的研究视野。纵观以往的研究,教师流动并非一个新课题,国内外均有不少研究成果。但对教师流动的研究往往是以一方为立足点,或是以调查数据来说明教师流失的危害,从如何采取措施来保证流失学校的权益来研究;或是研究怎样抑制教师无序流动,提出规范教师流动的对策,保证教师职业选择的权利,等等,而较少从制度化的视角宏观研究中小学教师流动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各地要制定政策,鼓励大中城市骨干教师到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或兼职,中小城市(镇)学校教师以各种方式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规定还提出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地区学校任教的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同时要求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教师到不发达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这些原则性的规定对基层教师间的流动有一定的积极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在“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中要求“重点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求通过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促进城乡教师交流。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又提出了城乡教师“对口支援”的交流方式,要求援助地区的学校要为受援地区的学校培养、培训骨干教师。2002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出台,该计划明确提出了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的基本原则,并且把“建立教师转任交流制度”作为实现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此后,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3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增加选派东部地区教师到西部地区任教、西部地区教师到东部地区接受培训的教师数量”。原教育部长周济在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农村教育工作要从三个方面继续推进,在第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相关人事制度改革”中指出:“要加强对教师的统筹管理和资源的统一调控,促进教师流动,安排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2006年《义务教育法》提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2010年7月我国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提出“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在刚刚结束的今年“两会”上,在谈及教育均衡发展时,全国政协委员、济南大学副校长张承芬认为,运用一些行政手段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还不够,必须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倾斜,提高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标准,增加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岗位数量,逐步推进县域内执行统一的教师工资标准和住房、医疗等福利保障。我们不妨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完善这一制度,让其更具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具体操作上建立教师流动的配套保障措施,完善流动程序,制定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流动的积极性。改革可能会失败,不改革肯定没有出路。教育均衡是个系统工程,单一的师资均衡改革举措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把“教师流动”作为促进教育均衡的突破口,需要一些地方走在前面、大胆尝试。

二、教师流动机制建设是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固然必要,如果没有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教师流动就会处于混乱与无序之中,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但这种稳定不是僵化和凝滞,而应是一种动态的平衡,是在有目的、有秩序、自觉的流动基础上而实现得相对稳定。“流动与稳定这对矛盾,按照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分析,流动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没有教师的流动,教师队伍就没有活力,稳定也就难以持久。”如何进一步通过规范性的操作来调控我县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比例和频率,明确流动的义务性和定期性,确实为当务之急。

全县总人口**万,是省级贫困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初中**所,单设小学**所。其中单设初中**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所。省级校风示范学校2所,市级70所,县级13所;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所,市级6所。新老县城及城区中小学**所。全县在校中小学生共*****人,在编中小学教师****人,小学教师****人,初中教师****人。

“5·12”汶川大地震中我县是极重灾区,经过近三年的灾后重建,全县学校硬件建设达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优良的育人环境更需要合格的师资与之匹配,但近年来,我县大量的农村优质中小学教师资源流动频繁,呈现不合理的趋势,我县的城乡教育公平问题越发突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流动盲目无序。随着教师职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随着教育人事体制坚冰地逐渐消融,随着行政直接干预空间的日渐狭小,跨校、跨辖区乃至跨县的自由、自主的师资流动越来越频繁。我省城区教师流动的平均值是10%左右,而我县小学教师流动率为10.01%,初中教师流动率为12.34%。教师流动多属个人行为,并非由政府部门组织和主导。教师通常根据自身的主客观条件,本着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流动找到一个各方面条件更优越的学校。不转关系、不要档案、不辞而别的人数逐年增多。在这种政府失范背景下,由于一些教师的主观盲目自由流动,导致很多资源贫乏、环境差、收入低的学校,校外教师不愿意去,现有的教师又不断外流;资源丰富、环境好、收入高的地区,学校依靠自身的优势不断吸引高素质的教师,从而进一步加大了我县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状态。

二是流动走向单一失衡。从整体上讲,我县中小学教师流动突出表现为一种失衡的单向上位流动的态势,即由条件相对差的学校流向条件相对好的学校,如由乡镇流向县城、由县城流向城市省城、由落后地区流向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由工作条件差的、收入待遇低的薄弱学校流向工条件较好、生活待遇高的重点学校等等。流动的教师多为具有较高学历或者管理和教学的骨干人才。除学校超编、教师不能胜任现职或跨地区调动外,鲜有反向流动者。这是导致部分地区和学校教师流失严重的根本所在。对于被流出的学校来说,师资质量在这种单向流动中受到严重影响。

这种无序化的流动加剧了教师资源的不均衡分布、造成教育的不平等现象。教师不合理流动,不仅没有使有限的教师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反而加剧了业已存在的师资配置的不均衡,降低了教师队伍整体效能的发挥,给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小的危害。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城乡间、地区间、校际间的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当前这种教师无序流动态势中,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教师资源的分布愈发不均衡。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比如:学段分布与学科结构不合理,城乡分布失衡,总体上城镇教师超编,农村和边远地区缺少合格的教师等。因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而进行的中小学教师流动必然导致普通学校、农村学校以及偏远不发达地区学校的师资水平下降甚至严重缺乏,而这些学校集中了我县广大的受教育群体,他们本已是远离特权的弱势群体,从公平的角度说,他们更需要优秀的教师,但是他们却只能就学于师资水平较低的学校,这种局面致使他们在前途和事业的选择上处于更为不利的竞争地位,通过教育实现公平的理想在我国仍然难以全面实现。如果学校间教师素质的差异过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的公平,也不利于这些相对落后地区的人才的培养和经济的发展,势必造成新的恶性循环。目前我县教师资源稀缺,配置再不合理,无异于雪上加霜。

教育均衡发展是人们对未来教育发展的美好理想,也是最基本的要求。目前的中小学教师流动,使教育资源配置出现人为差别,进而影响教育公平,成为制约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教师需要流动,但这种流动不应是单向的,因为教师单向上位流动造成了教育领域的“马太效应”,对教育的均衡发展无益。在教师流动大潮中,我们看到了“马太效应”在我县教育发展中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占有优秀教师越多的地方,对优秀教师越有吸引力,优秀教师在少数学校的积聚,在有限的局部提高了教育效率和教育质量;反过来,被认可的优秀教师越稀缺。薄弱的师资使本来就落后的农村教育雪上加霜,城乡教育的断裂愈发受到关注。

三、教师流动机制建设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作为教师,应该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尽量克服个人困难,支持教育均衡发展,促进自己专业成长。我们的调查表明,在不同层次学校不同年龄段的教师,有0.7%的教师希望流动岗位能自选和指定相结合,31.3%的教师认为应当自选流动学校,8.9%的教师表示可以接受指定派遣。3.7%的教师表示无所谓流动到那个学校。推进教师流动机制建设,以此促进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又使来自不同学校的教师相互学习交流,尽快融合,避免职业倦怠,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另外,教师流动机制的运行,需要教师群体选择为师资均衡发展而有序流动的价值取向,而不是处之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心理。然而,教师虽然属于特殊的社会群体,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我们也要认识到教师首先是社会中的个体,他们具有“经济人”'的全部特征,也就是说,他们与其他群体中的个体一样,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和动机。教师是否选择流动,取决于流动后教师个体收益的程度,以及这种程度与教师采取其他行动获得收益的比较。譬如部分教师由教育部门流向非教育部门、或者由农村流向城镇,我们对这种单向无序流动抑或是教师的流失有诸多的抱怨和指责,甚至认为他们的选择违背了教师应有的道德准则,但是,从教师个体发展来看,这却是理性的选择,这样的流动选择,要么有利于个体利益的增加,要么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现代社会,教师的个人价值观念也在发生剧变。作为知识分子阶层,他们较一般社会阶层更具有强烈的成就感,更执著于自身价值的实现。我县这种城镇优于农村、北边优于南边的现状一直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所以,他们的选择也不例外。当前中小学教师的无序流动正是这一价值观念影响下的必然结果。

教师如同一条条活生生的鱼,长期放在同一个水域里不动,不利于他的成长。从教师的专业发展来看,要促进教师队伍更快地成长,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无疑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而现阶段最好的方式是实现师资的正常流动。比如重点学校的教师交流到普通、薄弱学校后,可以指导、带动更多的教师更快地成长;普通、薄弱学校的教师流到县区及示范学校后,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中更快地提高。教师在不同岗位和学校间的流动,既可以使优秀的教师获得选择权利而无职业危机感的压迫;也可以使后进的教师在流动中获得激励,重新奋起直追取得机会;还可以将少数不合格又不思改进者淘汰出教师队伍。通过引导教师合理流动,促进师资的合理布局和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的提升,最终促进基础教育整体质量的优化。

来源∣作者∣李金红(剑阁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编审∣教研内参

声明∣本文章内容为网络文件整理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