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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学

 直尾昂述 2022-03-18

荀卿的名学

完全是演绎法

他承着儒家

“春秋派”的

正名主义

受了时势的影响

知道单靠史官的一字褒贬

绝不能做到“正名”的目的

所以他的名学介于

儒家与法家之间

是儒法过渡时代的学说

他的名学的大旨是:

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

无隆正则

是非不分

辩讼不决

故所闻曰:

天下之大隆

是非之封界

分职名象之所起

王制是也

故凡言议期命

以圣王为师

传曰“天下有二:

非察是,是察非”

谓合王制与

不合王制也

天下有

不以是

为隆正

然而犹有能分

是非治曲直者?

他的大旨

只是要先立一个“隆正”

做一个标准的大前提

凡合这隆正的,都是“是的”

不合这隆正的,都是“非的”

所以我说他是,演绎法的名学

荀子讲“正名”,只是要把社会上

已经通行的名,用国家法令制定

制定之后

不得更改

他说:

王者之制名

名定而实辨

道行而志通

则慎率民而一焉

故析辞擅作名

以乱正名,使民疑惑

人多辩讼则谓之大奸

其罪犹为

符节度量

之罪也

故其民莫敢为奇辞

以乱正名

故其民悫

悫则易使

易使则功

其民莫敢为奇辞以乱正名

故一于道法而谨于循令矣

如是,则其迹长矣

迹长功成

治之极也

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

但是

圣王没,名守慢,

奇辞起,名实乱,

是非之形不明

则虽守法之吏

诵数之儒

亦皆乱

若有王者起

必将有循于旧名

有作于新名

“循旧名”的法如下:

后王之成名:

刑名从商

爵名从周

文名从

《礼》

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

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

荀子论“正名”,分三步,如下:

(一)所为有名

(二)有缘有同异

(三)制名之枢要

今分说如下:

(一)为什么要有“名”

荀子说:

异形离心交喻

异物名实互纽

贵贱不明

同异不别

如是:

则志必有,不喻之患

而事必有,困废之祸

这是,说无名的害处

例如:

我见两物

一黑一白

没有黑白之名

则别人尽可以

叫黑的做白的

叫白的做黑的

这是

异形离心交喻

异物名实互纽

《尔雅》:

犬未成豪曰狗

《说文》:

犬,狗之有县蹏者也

狗是犬的一种,犬可包狗

故知者

为之分别

制名指实

上以明贵贱

下以辨同异

贵贱明

同异别

如是:

志无不喻之患

事无困废之祸

此所为有名也

此处当注意的是荀子说的

“制名以指实”有两层用处:

第一是“明贵贱”

第二是“别同异”

墨家论,“名”只有

别同异,一种用处

儒家却于

“别同异”之外添出

“明贵贱”一种用处

“明贵贱”即是

“寓褒贬,别善恶”之意

荀子受了,当时科学家的影响

不能不说,名有别同异之用

但他依然把

“明贵贱”看得比

“别同异”更重要

所以说

“上”以明贵贱

“下”以别同异

(二)怎样会有同异

荀子说

这都由于

“天官”

天官即是

耳、目、鼻、

口、心、体

之类

他说:

凡同类同情者

其天官之意物

也同

故比方之

疑似而通

是所以

共其约名

以相期也

这就说“同”,因为

同种类同情感的人

对于外物

所起意象

大概相同

所以

能造名字

以为达意

的符号

但是天官

不但知同

还能别异

上文说过

“异也者,

同时兼知之”

天官所感觉

有种种不同

故说:

形体色理以目异;

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

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

香臭芬郁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

疾养

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

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

心有征知

征知则

缘耳,而知声可也

缘目,而知形可也

然而征知必将待

天官之当簿其类

然后可也

五官簿之而不知

心征之而无说

则人莫不谓之不知

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这一段不很好懂

第一长句说

天官的感觉

有种种不同

固可懂得

此下紧接一句

“心有征知”

杨注云:征,召也

言心能召万物而知之

这话不曾说得明白

章太炎《原名》:

接于五官曰受

受者谓之当簿

传于心曰想

想者谓之征知

领纳之谓受,受非爱憎不箸;

取像之谓想,想非呼召不征

是章氏

也把征字

作“呼召”解

但他的“呼召”

即是“想像”之意

比杨倞进一层说

征字本义有

证明之意

征,犹明

《荀子·性恶篇》:

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

《汉书》:

征,证也

这是说

五官形体,所受的感觉

种类纷繁,没有头绪

幸有一个心除了

“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

之外还有证明知识的作用

证明知识就是

使知识有根据

例如目见一色

心能证明他是

白雪的白色;

耳听一声

心能证明,他是

门外庙里的钟声

这即就是“征知”

因为心能征知

所以我们可以

缘耳而知声

缘目而知色

不然,我们

但可有无数

没有系统的

没有意义的

感觉

决不能有知识

但是单有“心”

既不用“天官”

也不能有知识

因为“天官”

所受的感觉

乃是知识的原料

不有原料

便无所知

不但如此

那“征知”的心

并不是,离却一切官能

而自己,独立存在的;

其实是和,一切官能

成为一体,不可分断的

征知的作用,还只是

心与官能连合的作用

例如

听官必先,听过钟声

方可闻声即知为钟声

鼻官必先,闻过桂花香

方可闻香即知为桂花香

所以说:

然而征知必将待

天官之当簿其类

然后可也

“当簿”如《孟子》

“孔子先簿正祭器”的簿字

如今人说“记账”

天官所

曾感觉过的

都留下影子

如店家记账

账上有过桂花香

所以

后来闻一种香

便如翻开老账

查出这是

桂花香

初次感觉

有如登账

故名“当簿其类”

后来知物

即指根据

账簿证明

这是什么

故名“征知”

例如:

中国人见了说是,甲乙丙丁的“丁”字

英国人见了说是,英文的第二十字母

没有文字的野蛮人

见了便也不认得了

所以说:

五官簿之而不知

心征之而无说

则人莫不谓之不知

(三)

制名的枢要

又是什么呢

荀子说:

同异既分别了

然后随而命之

同则同之

异则异之

单足,以喻则单

单不足以喻则兼

单与兼

无所相避则共

虽共不为害矣

知异实之异名也

故使异实者

莫不异名也

不可乱也

犹使同实者

莫不同名也

故万物虽众

有时而欲遍举之

故谓之“物”

物也者

大共名也

推而共之

共则有共

至于无共

然后止

有时而欲偏举之

故谓之“鸟兽”

鸟兽也者

大别名也

推而别之,

至于无别,然后止

名无固宜,约之以命,

约定俗成,谓之宜

异于约则,谓之不宜

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

约定俗成,谓之实名

名有固善

径易而不拂

谓之善名

此制名之枢要也

制名的枢要只是

“同则同之

异则异之”

八个字

此处当注意的是荀子

知道名有社会的性质

所以说“约定俗成,谓之宜”

正名的事业,不过是用

法令的权力去维持那些

“约定俗成”,的名罢了

以上所说三条

是荀子的正名论的建设一方面

他还有破坏的方面,也分三条

(一)惑于用名以乱名

荀子举的例是:

(1)见侮不辱

(宋子之说)

(2)圣人不爱己

爱人不外己

己在所爱之中

己在所爱,爱加于己,

伦列之爱己,爱人也

(3)杀盗非杀人也

对于这些议论,荀子说:

验之

所以为有名

而观其孰行

则能禁之矣

“所以为有名”

即是上文所说

“明贵贱,别同异”两件

如说“见侮不辱”:

“见侮”

是可恶的事

人都以为辱

今不能使人不恶侮

岂能

使人不把“见侮”

当作可耻的事

不把可耻的事

当作可耻的事

便是

贵贱不明

同异无别

“人”与“己”有别

“盗”是“人”的一种

若说“爱己还只是爱人”

又说“杀盗并不是杀人”

也是同异无别

这是驳第一类的“邪说”

(二)惑于用实以乱名

荀子举的例是:

(1)“山渊平”

(杨注

《庄子》:

山与泽平

(2)“情欲寡”

欲字是动词

《正论》:

人之情欲寡

而皆以

己之情

为欲多

(3)

刍豢不加甘

大钟不加乐

荀子说:

验之所缘

而以同异

观其孰调

则能禁之

同异多“缘天官”

说已见上文

如天官所见

高耸的是山

低下的是渊

便不可说

“山渊平”

人之情为

目不欲綦色

耳不欲綦声

口不欲綦味

鼻不欲綦臭

形不俗綦佚

——

此五綦者

以人之情

为不欲乎?

人之情欲是已

若是则说

必不行矣

以人之情为欲

此五綦者

而不欲多

譬之是

犹以人之情为欲

富贵而不欲货也

好美而恶西施也

这是用

实际的事实来驳那些

“用实以乱名”的邪说

(三)惑于用名以乱实

荀子举的例是

“非而谒楹有

牛马非马也”

这十个字

前人都读

两个三字句

一个四字句

以为

“马非马也”

是公孙龙的

“白马非马也”

孙诒让读

“有牛马,非马也”

六字为句,引以证

《墨辩·经下》:

“牛马之非牛,与可之同,说在兼”

《经说下》:

'牛马,牛也’,未可

则或可或不可

而曰'牛马,牛也,未可’亦不可

且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

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

而牛马非牛非马,无难

我以为孙

说很有理

但上文,“非而谒楹”

四个字,终不可解

荀子驳他道:

验之名约,以其所受,

悖其所辞,则能禁之

名约即是,“约定俗成谓之宜”

荀子只是,要问大家的意见

大家都说,“牛马是马”

便可驳倒,“牛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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