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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部美剧,聊聊创业者

 豆芽悟 2022-03-19

之前一段时间我陆陆续续看了《halt and catch fire》这部美剧的前两季。对其中几个主要角色有一些自己的观察,今天拿出来分享下。

可能不少人对这部美剧比较陌生,翻译为中文又叫《奔腾年代》、《电脑狂人》。下面先引用下豆瓣的剧情梗概,好和大家同步下背景信息

1980年代,个人电脑正处在萌芽阶段,前IBM主管乔加入卡迪夫公司后,要推出自己的个人电脑占领市场,邀请富有远见卓识工程师戈登和情绪不稳定的科技奇才卡梅伦一起奋斗,对个人电脑的结构和技术进行革新,使之更符合时代的需求。他们最终创立了领先于时代的IT企业。在获得成功之后,这些人的合作关系开始面临挑战,贪婪和自负蒙蔽了他们的理智,再加上硅谷的文化和IT业的大气候每天都在发生改变,他们稍不留神就可能阴沟里翻船。

我会对剧中5个主要角色,谈谈作为一名创业者需要什么天赋、能力?他们中的谁又是我眼里中的冠军?

先交代下5个人的岗位角色

乔—— 产品经理

戈登 ——硬件工程师

唐娜 ——戈登的老婆,硬件工程师

卡梅伦 ——软件工程师

博斯 ——销售高手

这里面5个人,除了博斯后,其他4个都创业过。下面以我认为一个创业者应具备的天赋、能力来对他们做下对比。

商业嗅觉*40%

在剧中,毫无疑问乔是商业嗅觉最敏锐的人,第一次创业他看到个人计算机将成为未来的消费趋势,发起个人电脑项目;第二次创业是想到用其准岳父的大公司的硬件资源来做云计算的Issa服务,他后来看好卡梅伦的游戏公司新开发的社交业务,提议其准岳父收购;第三次创业是借戈登将功补过的漏洞补丁,做起了网络安全。

每一次他都能在危机、不经意间发现大家看不到的商机。商业嗅觉更像一种天赋,优秀如卡梅伦、唐娜、戈登的电脑高手们都没有具备乔那样的商业嗅觉。

领导力*30%

商业嗅觉是创业者的最核心能力。可以说如果没有找到应该干什么,也就没有后面的怎么干。

领导力是近年来在商业、管理类杂志中被大量提及的一个词。我们引用孔茨对领导力的定义:

领导力是一种影响力,领导即是一种影响过程,是影响人们心甘情愿和满怀热情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努力的艺术或者过程。

从这个定义来看,一个人是否有领导力和其职位不一定正相关。

这5个人,每个人都有其领导力风格,但从吸引的人才质量、数量还是有所差别。

乔属于变革式领导力风格,容易吸引有才华、渴望实现一腔抱负的人加入他的团队。第一次创业他说服戈登、卡梅伦一起开发新的个人电脑;第三次创业一名在卡梅伦公司的工程师偶然听了乔的发布会演讲,瞬间路转粉,果断抛弃卡梅伦,转投乔。这都说明了乔的变革式领导力风格。

戈登在担任总工程师和后来的地下车库得两次创业,其团队成员都是原来的同事、下属。戈登的管理风格中规中矩,其领导力更像是以任务为导向。剧中有一幕:一群人加班到深夜,但对一个难题仍然无解,戈登的副手向戈登提议让大家先回去,戈登才意识到已经这么晚了,才同意让大家先下班。这种领导力风格对部分员工,可能就不太讨喜了。

唐娜是一名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女人。作为戈登的妻子,他在丈夫戈登对芯片设计一筹莫展的时候,提出了通过折叠节省空间,保持晶体管数。而作为卡梅伦的创业合伙人,她知道公司每个人的优缺点,平时善于发挥团队成员的优点,还甘愿担任大家的保姆角色;在与卡梅伦的意见冲突时,常常最终能求同存异。她的领导力风格属于以人为本型。

卡梅伦的领导风格比较有特点。卡梅伦和乔分道扬镳后,创立了一家游戏公司。团队成员有不少是来自原来卡迪夫软件部门的同事。这些人追随卡梅伦大概是因为卡梅伦在行动上有一种独树一帜(酷)的魅力,在做决策时又有比较民主的特点。

剧中可以看到卡梅伦公司的氛围很自由,卡梅伦还喜欢在团队会议上激发每个人产生新创意。

最印象深刻的一幕,是有一次庆祝会上,卡梅伦当着大家的面说公司是属于团队每个人的,自己不是什么老板。由此可见,卡梅伦属于民主式的领导风格。

博斯年龄最大,一开始是卡迪夫公司的销售副总裁,言行表现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高管做派印象。后来随着乔在公司的影响力上升,他很快能适应退居幕后,做为新项目的支持者。

后来他受卡梅伦邀请,加入卡梅伦公司担任管理层。他深知卡梅伦、唐娜才是公司的掌舵人,自己应该只在擅长的销售、管理领域适时救场就好。他在公司管理层起争执、公司经营危机时,多次帮公司化险为夷,但平时的庆功会等聚光灯时刻,他却选择尽量避开。

博斯的领导力更像仆人式风格。在队员失落时,常能看到他伸出援手的身影。

这5个人的领导力都各有特点,如果要比高下的话,戈登算稍逊一筹,其他4个人平分秋色。创业者能否吸引一群人,并让这群人愿意和他一起干下去,是其领导力高低的直接体现。

极客精神*30%

我们先通过波特的战略框架,来看看几个人的创业战略。

乔、戈登的创业战略方向都属于差异化战略,致力于为大众市场提供差异化产品/服务。

卡梅伦一开始创办的游戏公司,主要面向少量的游戏发烧友,属于细分市场战略。后来唐娜偶然发现游戏迷会在游戏时交流,于是提议做社交,他们也进入了大众市场,成为第一家做社交的公司。

80年代的硅谷,这里聚集了一群热血创业青年。他们富有极客精神,崇尚创新。这也是我们要说的科技行业的创业者要有追求极致的极客精神。他们都采用差异化战略,做和别人不一样的产品。

乔,我隐约感觉像是乔布斯的化身。乔一开始就对个人电脑的性能,提出类似摩尔定律的升级要求,这让工程师背后破口大骂这完全是不懂技术的人瞎指挥;后来他还做出了烧掉第一批产品的举动(原因是最终的产品与他的预期有落差);再后来要收购卡梅伦公司时,发现卡梅伦原先答应的对产品更换服务器,却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换了个主机壳而已,。他因此大发雷霆,狠狠摔了整台服务器,宣布停止收购。可见乔作为一名创业者追求极致的特点。

戈登在乔离开卡迪夫公司后,继续留下来做了第二代的个人电脑,第二代产品只对第一代做了少量的优化。后来公司被成功收购,戈登作为合伙人成为了百万富翁。而乔因为烧掉第一批产品,被创始人撕掉了原本的属于他的百万支票。戈登后来在地下车库的二次创业相比乔做的云计算,在产品/模式创新方面,个人认为也属于小巫见大巫。

卡梅伦和唐娜合作的公司做出的游戏、社交、电商产品,看似很酷,但运营、融资能力比较一般,用户规模不大,公司也仅能做到略有盈余。相比乔的三次创业成绩来看,乔获得了更大用户群,公司的经营业绩也更好。

极客精神不只是指做出好的产品,还需要做好运营,让公司持续盈利。

动手能力*0%

剧中戈登、唐娜、卡梅伦都是名校工科生,原先从事工程师工作。3个人的动手能力都很强。

戈登平时喜欢捣鼓出各种奇奇怪怪的硬件;唐娜是公司的救火队长;卡梅伦对亲手写出优美的代码孜孜不倦,当收购的公司的产品采用更新的语言时,她反而舍不得重构自己产品的代码去兼容对方。

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创业者,动手能力不是关键能力项。

4个人中,乔的工程动手能力最菜,但创业成绩最好。其他3个人的工程动手能力都很厉害,但创业成绩被乔甩了2条街。


最反讽的是,乔在剧中第三季的一开始却选择了回到大学去学习编程。当他在学校遇到卡梅伦时,他说了句:我不想做你们心中那个不懂技术,只会耍嘴皮子的产品汪😂

动手能力更像创业者的加分项。创业者需要知道做什么,做成什么样算好?但真不一定需要知道怎么做,特别是还非得自己下场也去做。

小结

以上4项天赋、能力,商业嗅觉可以找到创业方向;领导力可以找到一群人跟着创业者一起干;极客精神可以让创业者出类拔萃(科技行业往往是赢家通吃);动手能力属于加分项,玩不好还可能成为扣分项。

乔在商业嗅觉、极客精神这两项完胜其他人,领导力方面则大家各有千秋,动手能力虽最菜却对目标无足轻重。

到这里,乔以产品汪的身份,为我们夺得一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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