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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社:物业《长沙宣言》全文

 齐一摄现美 2022-03-20

长沙宣言

“六大原则”促进社区治理与社区文明

  自上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的改革开放,令社会各个方面均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住房制度的改革深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不仅令城市居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更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城市乃至农村社区的基本形态。时至今日,商品房小区已然是城市社区的基本形态,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也已成为社区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人居环境的优化,地方文化的传承,进一步要求我们着力培育社区文明的发展。

  物业管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被从香港引入内陆。在短暂的辉煌之后,开始爆发出源于制度缺陷的结构性矛盾。毫无疑问,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是构建社区治理文明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仔细分析,绝大多数的物业管理纠纷,都发始于“前期物业管理”、“一体化物业管理”和“包干制物业服务”,三者已然成为内生于物业管理制度的三个“病灶”。

  由于各种物业管理纠纷不断,城市商品房小区的业主们被迫开始觉悟到,筹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立起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治理制度、组织机构,成为行使业主权利、保障自身权益以及建设宜居家园的终极方式,即为“业主自治”。在物业管理纠纷中,由于业主组织缺位,业主群体居于弱势已成不争的事实。由此,积极促进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促进社区业主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是业主群体构建社区治理和发展社区文明的首要任务。

  随着业主群体依法行使权利的集体行动的不断推进,业主群体已然成为不可忽视、不可回避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一个有机部分。业主群体的合法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部分省市已然开始融入城市甚至城镇治理机制的主流话语体系,成为社区治理“多方共治”、社区文明“多方共建”结构中的一元。

  这里,有必要让我们一起郑重申明,我们对于社区治理的目标、原则和方法的理解:

  一、建立基于法治的社区治理结构,按照法治原则建立社区治理参与各方的彼此关系,依法行权、积极参与,权利自主、意思自治,应成业主群体的行为原则;依法行政、公正公平、恪守职责、方便为民,应是行政部门的为政之道;依法经营、自由竞争、择优劣汰、勤勉主动,应当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法则。同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小区业主、居民、商户,也应将法治原则作为在社区参与中的最大公约数,让法律成为共同的行为底线。同时,社会各方也应理解到,促进业主群体的成熟,树立业主组织的主体地位,推动业主团体的法人化,可以更好地优化社区治理关系。国家、省市的立法机构,更应及时发现法律法规的不足、疏漏、模糊之处,或者修订现有,或者创立新法,以让法律真正发挥定纷止争之本意,使之成为法治之基石。此为法治原则。

  二、对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应当成为构建社区治理关系相关各方的基本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社会的最大变化,就是确立了私有产权的法律地位,更在2007年立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更是城市商品房小区治理关系的法律基础。作为小区的购房人、业主,应当对相关法律做到熟知、善用。作为城市社区文明的参与各方,也应理解和接受产权原则之于现代文明的意义,使产权原则在社区治理文明的构建中发挥其应有作用。此为产权原则。

  三、城市社区治理文明的建设,应当正视和重视行政体系的职能和作用。从传统的行政管理逻辑向社会治理思维的转变,远非一日之功。对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应当主动行政;对于社区治理各方的矛盾纠纷的解决以及日常关系的构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更应不偏不倚、持中守正。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应当是全社会对行政原则的共同理念。此为良政原则。

  四、众所周知,业主作为小区的产权人,同时还是社区居民。居委会(村委会)也是社区治理关系中的重要一环,更是我国社区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石和末梢。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在社区治理文明的构建中,应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构建新型的社区协商多边关系。此为协商原则。

  五、这里,我们同时也向物业服务行业发出强烈呼吁:尊重业主群体的小区产权人的主体地位,积极配合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此可以让物业服务市场的甲方不再缺位,更好地促进自由交易、充分竞争。这样,目前已然出现的物业服务市场失灵的情形才能得以解决。此为市场原则。

  六、这里,我们更要向广大业主们发出呼吁:不要等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积聚到无可忍受的时候,再来被迫开始行使自己的权利。相反,作为拥有不动产的产权人,应当明白自己购买的不仅是屋门以内的专有部位,还有屋门以外的共有部分,还有楼宇建基的土地使用权。自觉、自立、自强,应当成为业主群体的集体人格,具备这样集体人格的业主群体,才能赢得各方的尊重和信任;让自己的权利不再停留在纸上,而要让权利伴随着我们的集体行动生动起来,才能在社区治理文明的建设中,获得业主群体自己应有的位置。此为自治原则。

  让我们一起谨记:现代社会,无疑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是一个产权、市场受到普遍保护的社会,是社会各方可以彼此平等相处、可以自主决定自己命运的社会。

  让我们一起谨记:构建新型社区文明应唤醒产权意识,建立基于产权观念的社区治理逻辑,再造社区治理相关各方的相处之道。权利意识的觉醒,现代人文的关怀,协商能力的提升,应当是我们做追求的现代社区文明的基本内涵。

  让我们一起谨记:社会各方均应提倡法治逻辑,按照法治原则处理矛盾纠纷,而非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无论是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还是有关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业主群体和业主委员会,皆应如此。

  天下大势,浩浩汤汤。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关系,促进现代社区文明发展,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业主依法行权,是我们主动或被迫的行动起点;促进社区文明,是我们不可回避与忽视的使命。

  让我们,一起牢记!

  是为宣言。

                           2016年9月17日·长沙

湖湘社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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