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85药食先后:病所远而中道气味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度也。

 黄帝内经参详 2022-07-28 发布于山东

不但方剂有制法,而且药食先后亦有制度。先附录原文如下: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一、病所远而中道气味者

“病所”即病位之所在,“远”即病位不在中焦而在上位或下位,“病所远”即病位远于中胃而在上或在下。

“中道”即脾胃中焦,“中道气味”即药物入口之后其气味先为中胃所消化,药之五味先入于胃,然后再各归其所喜,酸先入肝、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味久则增益其所入之脏气。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者”,倘若药味先为中胃所消化吸收,则其药力达至其上下病所之时必弱,如此一来,疗效也就减弱甚至达不到治疗目标了。

为了克服这种缺陷,岐伯引入了药物和食物的关系问题,俗谓饭后服药还是饭前服药的问题。

二、食而过之

“食”代指饮食,“之”代指病位之所,“过”为到达、达至。药之气味由中胃之道而行于上下,或求药气缓行于上,或求药气急行于下,故当调剂饮食、服药顺序之先后,具体而言,当如高士宗所注:

“食而过之者,以食之先后,使药之过于上下也。如病在上而远于中,则先食后药,使过于上;病在下而远于中,则先药后食,使过于下,此服药之法,无越其制度可也。”

饮食服药先后之法,其要在于以食物之味气佐助药物之味气达至病位之所。病在上而远于中,则先食后药,食气在前缓阻药气,对应于“补上治上制以缓”;病在下而远于中,则先药后食,食气在后助推药气,对应于“补下治下制以急”。

附表如下:

另外,黄元御注曰:“病所甚远,药至中道而气味消乏者,空腹饵之,催之以食,令其速过中焦也。”此注并没有先食后药之说,一概先药后食,似乎更切合岐伯原意,故黄注较高注为胜。《伤寒论》桂枝汤服用之法也是先药后食,以助推药力,“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

三、无越其制度也

饮食、服药先后之制度,不可逾越之,“越”为背离、违背、之意。或食而过之,或过而食之,当有一定之规。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