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1100字 / 阅时2min -- 上期 [周三] 栏目我们对诉诸恐惧的谬误做了介绍,这期栏目我们来聊聊诉诸同情的谬误。 01. 我们来看这几句话——
你觉得上面这几句话有道理么?或者说你会因为上面的说法而改变自己的行为么? 因为“兔兔可爱”,所以端上桌的这盘菜就不吃了,还是照样吃? 因为“他饿了三天”,所以“他”理直气壮地喊你付饭钱,你是帮他付,还是觉得莫名其妙? 因为一个人没亲人可怜,就断定了他不会伤人,是么?难道这之间有啥必然关系? 很明显,这些乍一听感觉“有道理”,好像该这样做,毕竟同情、怜悯之心人皆有之,但是… 但是却不应该因为同情、怜悯,而做出不相干的判断。 否则,同情心泛滥只会把自己感动到稀里哗啦,做出的判断却可能贻笑大方。 我们把这种,因为对某人/物所怀有的怜悯之心作为唯一依据,而做出的不相关论证的过程,称为诉诸同情的谬误。 02. 强调一下,我们否定诉诸同情的谬误,为的是避免被别人拿它套路我们。 我们也没有否定“同情心”——人性中非常美好的情感,怀有怜悯之心,绝对无可非议。 只是我们得清楚:谬误和真理属于事实范畴,而同情心属于情感范畴。谬误和真理关注“是”与“不是”的判断,与人们的主观情绪感受无关。 换言之,当我们将同情心——这种感情——误解为事实、或某一结论的“客观”依据时,就会出现诉诸同情的谬误。 当然也不能把诉诸同情的谬误一棒子打死,毕竟在一些特定的地方,以诉诸同情的方式做“论证”是可行的。 好比慈善事业,为了团结更多人一同参与,会呈现被救助者的现状,以唤起更多人的怜悯之心,并以这种情感的唤起程度作为“事实”依据,直接影响着别人是否下决心参与。 03. 我们人类的感受,只有经过专业训练才能用来探测真理。 不过我们可以先记住一个警醒自己的规则: 当我们将情绪视为判定事情真假的确定证据时,我们肯定在犯错。 如果这种情绪是同情心,就会犯诉诸同情的逻辑谬误;如果是愤怒、恐惧等情绪,对应的就犯了诉诸愤怒、诉诸恐惧的逻辑谬误。比如,
若她财务出身,则录用她无可厚非;若她对财务一窍不通,仅因为同情她的处境而录用她,则可能对企业运营造成影响。 作为批判性思维者,为了避免诉诸同情、以及其他诉诸情感类谬误的影响,我们可以做以下三步训练:
如此,便可以向理性思考者迈进了一步。 以上就是我们对诉诸同情谬误的简单介绍,下期[周三]栏目我们再看看烟幕弹是如何影响判断的。 #批判性思维|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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