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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9种情感谬误,影响了你正确的思考与决策

 长沙7喜 2016-10-07

这9种情感谬误,影响了你正确的思考与决策

随着自媒体的兴起,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写文章发出自己的声音,从最开始的新鲜到现在的10W+泛滥,煽动情感、促成条件反射的修辞技巧则越来越充斥于各种文章。你是否经常不自觉的陷入转发、被文章激发某种情感、找到共鸣等情绪。

因为碎片化阅读和沟通带来的影响,无论在个人事务中还是在公共决策中,人们越来越任由下意识的情绪反应来替代合理的判断和谨慎的思考。

我们所看到的文章,所听到的言论,经常会用到这类修辞技巧,这些修辞技巧看起来很像是论证,它不仅有前提和结论,使用的语言也似乎在提供论证。但它们仅仅是“貌似”论证,它们并没有为我们接受结论提供合理的证据。

在本该为结论提供理由的地方,这些修辞技巧只考虑与所讨论的问题的情感或心理上的联系。那些貌似为结论所提供的“支持”实际上是伪装的支持。这些手法可以被视为虚假的推理,或者是伪推理。

这些修辞手法,我们就叫它谬误,也就是推理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如果我们把只不过是修辞性的说服性语言误当成某个判断已经得到了支持,就犯了谬误。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9种常见的,影响你正确思考和决策的情感谬误。

1、源自愤怒的“论证”

我们不否认人有愤怒的权利。我们也并不是要把“愤怒”界定为谬误,愤怒并不等于谬误,有的时候愤怒完全是合适的。尽管如此,当我们生气、气愤以致愤怒的时候,我们就容易变得不合逻辑。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表现是:在实际并没有理由时误以为已经获悉了愤怒的理由。不能仅仅因为某事令人愤怒就认为它不正确,即使愤怒者是我们自己也不例外。人们很容易误把愤怒的情绪当成引起愤怒的对象的证据。但愤怒只是一种情绪,并不是任何其他事件的证据。

愤怒导致不合逻辑的第二个表现在于:由一件事所引起的愤怒可能会影响我们对另一无关事件的评价。例如:纵然一个人做了让我们恼火的事,我们既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这个人的其他方面,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低估其他人。

源自愤怒的“论证”由煽动性语言(或思想)加某种“结论”组成。它在考虑问题时用愤怒替代了理由和判断。它就是煽动者偏爱的策略。

源自愤怒的“论证”的一个特别危险的子类就是寻找替罪羊——因面临的困难而责备特定的群体或个体。历史不断表明,愤怒是观察世界的一个糟糕的镜头。在愤怒中所采用的办法,极少是明智的。

2、威吓手段

当愤怒或恐惧的时候,人们就不会清晰地思考了。他们会陷入盲从。所有的煽动者,都喜欢在人们面前渲染吓人的场景。

试图吓唬人们去做某事或接受某种立场,就是采用威吓手段。诉诸武力的论证则是特殊的威吓手段。

无论采用通常的还是特殊的威吓手段,为了让人们就某个问题采取某种立场,用恐惧来代替推理和判断就是谬误。同样,当别人在我们面前实施这些手段时,如果我们屈服于这样的手段,也是谬误。

正如愤怒一样,恐惧能轻易地迷惑我们,在恐惧的时候,我们也容易犯下愤怒时所易犯错误。当我们为恐惧所迷惑时,我们也许不会注意,并没有证据证明这种吓人的景象是确实存在的。

对某件事情X的担忧,还可能影响到对另一无关之事Y的评价。你看中一座漂亮的房子,并考虑购买,继之又听到房产经纪人吓唬你说卖房人已经得到了其他要约,很快就会出手。这时候,有些人可能会超出自己的支付能力而高估房子的价格。

为避免把对某事的担忧转嫁到对无关之事的评价上,需要弄清楚我们的担忧与什么相关。

合理警告并不是无关的、也不是威吓的手段。“小心那条蛇——它有剧毒”,对人说这样的话可能是吓人的,但做这样的警告,无论是警告者还是被提醒者,都没有犯推理错误。

3、诉诸同情的论证

有同情心是好事。对某人怀有怜悯之心,这绝对无可非议。但是若因对某人所怀的怜悯之心使我们持有对无关之事的某种立场,这就是一种有名的谬误:诉诸同情的论证。

4、源自妒忌的论证

“妒忌”也会扰乱我们的思维。同情会诱使我们强化某人的优点;妒忌则诱使我们夸大某人的缺点。当我们由于妒忌而对某人吹毛求疵时,我们就陷入一种谬误:源自妒忌的论证。

“嗯,或许很有钱,但他断然是无礼之流”,如果仅因妒忌激起了我们对他的如此批评,就是此类谬误的实例。

5、阿谀奉承的谬误

“自负”一方面会使我们夸大自己的成就和能力,另一方面会令我们做出其他无关的判断。自负感尤其让我们易受阿谀奉承的影响。

利用我们的自负感去代替对断言的真实性的判断,或试图利用别人的自负感去取代理性的判断,就是阿谀奉承的谬误。

6、使人负疚的谬误

“负疚感”也能起干扰思维的作用。“你怎么能不邀请珍妮弗参加你的婚礼呢?她绝不会这样对你,你知道她肯定很伤心。”这里的评论就是要引起对珍妮弗的歉意,更有甚者,是要唤起一种负疚感。

引起某人的负疚感以促使他付诸某种行动或决策是否该做某事,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谬误:使人负疚。

家长们在不愿(或无法)向孩子解释清楚该不该做某事时,有时就会运用这种策略。当然,如果孩子故意做错事,他应该有负疚感,但并不能因为让孩子有负疚感,就说明他做了错事。

7、一厢情愿的思维谬误

希望、渴望和厌恶也可能让我们偏离逻辑。当我们仅仅因为若某判断为真则令人愉悦(或不快)而接受(或拒斥)它时,就会犯一种谬误:一厢情愿的思维。

吸烟者可能会拒绝承认吸烟对健康有害,这就是一厢情愿的思维谬误。一厢情愿的思维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有时候他能让我们不再努力去理性行事。

8、同辈压力论证的谬误

大多数人都渴望被人喜欢、被社交界接受,人们往往也不愿意被本已接受自己的人冷落。渴望被人接受的心理,可能促使我们接受某判断,并不是因为该判断自身的特点,而是因为接受它我们就会得到某些人的赞同(或者可以避免与“同伴”意见分歧)。当我们这样做或试图让别人这样做时,我们就犯了同辈压力论证的谬误。

9、群体思维的谬误

当置身于某个群体(团队、俱乐部、学校、帮派、国家、民族等任何群体)时,人们就会有群体认同感。由群体认同感引发的谬误十分常见,该谬误与同辈压力“论证”密切相关。

群体思维的谬误,指人们用源自某群体成员的自豪感来替代其对某个问题所持立场的理由和慎思。因为该谬误之屡见不鲜,它的一种显而易见的形式就是民族自豪感或民族主义,一种能导致我们盲目认同一个国家的政策和做法的有力的、强烈的情感(“我的祖国是对、是错”的思考显然不激励批判性思维,而鼓励盲目的爱国情绪)。民族主义也被用于拒绝、谴责或压制对祖国的批评,视对祖国的批评为不爱国或对国家不忠。

群体思维的推理并不限于政治团体,只要在心理上认为某人的“入围”(或“出局”)至关重要,就是它的表现。

从源自愤怒的“论证”到群体思维的谬误,都是与情感有关的谬误,它们都有共同特征:它们常常(虽然并不总是)包含你可称之为“前提”的断言,以及你可称为“结论”的断言;但这些“前提”并没有真正支持“结论”;相反,它们唤起一种情感,想让我们接受这个没有得到证据支持的结论。因此,它们虽然穿着“论证”的外衣,但其实是“说服”。

一旦语言被用于唤起人们的情感,那么明智的做法就是,对于任何进驻我们头脑的“结论”,都要仔细考虑其是否已得到证据的支持。这也是我们训练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环节。只有清晰的区分这些谬误,才能让自己正确的思考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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