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乌鸦悖论敲开了科学最基本方面之一的大门。它的核心源于以下问题: “什么是证据?” 逻辑学家和哲学家Carl Gustav Hempel在 1940 年代制定了一个听起来很有趣的逻辑谜题,以证明这个悖论是如何发生的。他从以下声明开始: “所有的乌鸦都是黑色的。” 这句话也是悖论名称的由来。在此之后,你的任务是弄清楚这句话是否正确。 在你的冒险中,你首先遇到了一只黑乌鸦。你会直觉地认为这是证实原始陈述的证据。由于它只是“一只”黑乌鸦的一个实例,因此它不是原始陈述的直接证据,而只是证实该陈述的一个证据。 接下来,你会遇到一个青苹果。您认为这是支持还是反对原始陈述的证据?直觉上,您可能会认为这条信息与手头的主题无关。但是,如果我告诉你这确实是支持原始陈述的证据呢? 这听起来违反直觉和错误。嗯,这就是乌鸦悖论给我们带来的挑战。 背景我们在这里试图回答的更大的问题是: “我们能想出一个逻辑系统来评估支持或反对任何给定陈述的证据吗?”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使用一种将三个主要谜题放在一起的直观方法来分解悖论是如何发生的。我们将避免复杂的正式表达,以使我们的生活尽可能轻松。 为了更好地理解挑战,我们需要首先涵盖下面列出的四个基本概念。但在你继续之前,只要知道这些只是一堆听起来很花哨的词,描述了人类如何思考的简单概念。 1.确认的概念。 2. 实例确认 3.等价条件。 4.相反的陈述。 再说一次,不要让那些听起来很花哨的话吓到你。我向你保证,它们是简单的概念。让我们从确认开始。 确认的概念坦率地说,我们已经在本文中介绍了确认的概念。只是碰巧我没有明确定义它。 考虑一个侦探的故事。侦探的任务是解决犯罪问题。她发现案发当天管家就在案发现场。 侦探认为这是管家犯罪的假设的证据(不是证据!)。这就是我们定义的确认。如果陈述是“管家作案。”,则认为他在犯罪当天在犯罪现场的事实被认为是对假设的证实。 后来,很明显,在犯罪的确切时间,管家并不在犯罪现场。侦探认为这是反对管家犯罪的说法的证据。这就是我们定义的不确认。 除此之外,侦探还得知在犯罪发生的同时,火星上发生了沙尘暴。侦探认为这个陈述与她的案件无关。这就是我们定义的中性陈述。它既不是对假设陈述的确认也不是对假设陈述的否定。 现在我们已经介绍了确认的概念,让我们继续讨论实例确认。 实例确认到理解了实例确认,让我们回到原来的语句: “所有的乌鸦都是黑色的。”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般假设。实例确认的概念是说,如果我们遇到一般假设的单个实例,它在某种程度上算作确认一般假设的证据。 在我们最初的陈述中,你遇到一只黑乌鸦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证据,证实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一般假设。 对,这就是实例确认的全部内容。现在让我们继续讨论等价条件。 等价条件假设我们有两个语句在逻辑上表达完全相同的含义,即使它们使用不同的措辞/语法结构。这对语句就是我们定义为等效语句的语句。 让我们考虑以下示例: 声明 A:冷水完全由冰制成。 陈述 B:冰是完全由冰水制成的。 尽管这两个陈述使用不同种类的句子结构,但它们传达的意思是相同的。因此,它们是等价的陈述。 等价条件表明任何两个等价的陈述要么都为真,要么都为假。不可能出现其中一个为真而另一个不为真的情况。这种逻辑上的情况就是所谓的矛盾。 对,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好。继续我们去的下一个难题。 对立的陈述请记住,我告诉过您所有这些概念都很简单。好吧,我撒谎了;我道歉!对立陈述可能是唯一稍微先进的概念。 我们几乎从不在现实生活中(明确地)使用它。这是一个为数学、逻辑和哲学中的科学使用而保留的概念。 对立陈述是一种使用否定来表达逻辑等价的方式。直接看一个例子可能要容易得多。考虑以下两个陈述。 陈述 A:如果下雨,则草是湿的。 陈述 B:如果草不湿,则没有下雨。 陈述 B 听起来与陈述 A 完全不同,但在逻辑语言中,这两个陈述都在说同样的事情! 多年前,当我第一次遇到这个概念作为离散数学的一部分时,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真正理解和消化这个概念。因此,如果这让您感到困惑,请不要惊慌。感到困惑是可以的。 同时,了解对立陈述的工作原理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个难题的关键部分,乌鸦悖论可能仍然遥不可及。因此,在继续阅读本文之前,请花点时间掌握相反的陈述。 如果有任何动机,了解对立原则将极大地帮助您清除现实生活中的虚假新闻声明和其他错误信息案例。它会加强你的逻辑感。 是的,如果你掌握了对立陈述的概念,我们终于准备好应对主要挑战了。 乌鸦悖论——揭晓现在,我们将利用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掌握的每一个谜题来理解乌鸦悖论。让我们再次考虑最初的陈述。但这一次,让我们尝试制定它的对立面: 相反的陈述似乎是写原始陈述的一种非常糟糕的方式。但是鉴于这两个陈述传达了相同的(逻辑)含义,它们是逻辑上等价的陈述。 现在,让我们考虑一下遇到青苹果的场景。如果你考虑最初的陈述,这种遭遇在直觉上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你考虑原始陈述的反面,遇到一个青苹果可以作为支持原始假设的证据(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 青苹果是非黑色实体,也不是乌鸦。逻辑检查。以下是我们刚刚所做的总结: 1. 我们首先以相反的形式制定了我们的原始陈述。 2. 然后我们确定原始陈述及其对立形式是等价陈述。 3. 通过观察一个与乌鸦无关的实体(以青苹果的形式),我们能够对相反的陈述进行“实例确认” 。 4. 由于对立陈述与原陈述等价,青苹果提供原陈述的“事例确认”(证据)。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简单地通过看一个绿色的苹果或一辆蓝色的汽车等来证实一个关于乌鸦的假设。这听起来很荒谬。但这是合乎逻辑的。这揭示了归纳逻辑和直觉之间的矛盾——乌鸦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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