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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古录跋尾》中金石考证方法略识

 青木森森 2022-04-06


选自 | 《西泠艺丛》2022年第3期 总第86期 |

文/李庶民
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五、六届刻字委员会委员
首届晋中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摘    要】

欧阳修的金石学研究,不但有着朴素的唯物论与辩证法,还有着方法论的启示。具体表现在《集古录跋尾》中,如信古与疑古的辩证分析,广采博取的学术视野,对佛、道唯心主义思想的批判等。而以碑校史,以史校碑,碑史互校,无疑是其最具价值的研究方法与方法论。

【关键词】   金石学 以碑校史 以史校碑 碑史互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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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梁元帝萧绎辑碑刻文字,编纂《碑英》一百二十六卷,实为中国金石学之滥觞。或谓金石学“滥觞于汉”则未免牵强。《碑英》既不传,魏晋以来间有鳞爪凤毛,多无可称道者。至北宋文治日盛,学术大昌,金石学异军突起,如朝晖荦荦眼明。朱剑心《金石学·序例》曰:“金石之学,所以著录考订及身所见之器物文字,而使之永存于天地间,俾后之学者得所鉴焉。其学滥觞于汉,历魏、晋、六朝、隋、唐而稍稍演进。惟其见于当时之著录者,大抵一鳞片甲,犹未足以言学也。至宋刘原父、欧阳公起,搜集考证,著为专书,而学以立。更经吕大临、王黼、薛尚功、赵明诚、洪适、王象之诸家,而学乃臻于极盛。”[1]刘原父即刘敞(1019—1068),曾摹刻编纂《先秦古器图碑》。欧阳公即欧阳修(1007—1072),有《集古录跋尾》十卷。二者可谓我国金石学著作的开山。其间曾巩(1019—1083)欲著《金石录》而未果。(王士禛《池北偶谈》“二金石录”:“曾子固亦集古篆刻作《金石录》五十卷。见子开所撰行状。今《元丰类稿》第五十卷所载《金石录》跋尾仅十五条,盖未竟之书也。”)

欧阳修积数十年之功,于金石拓片着意搜求,广采博寻,孜孜于兹,积稿盈千。又于所获碑石拓本上考证题跋,得四百余条,辑为《集古录跋尾》。其跋武德九年《唐孔子庙堂碑》云:

余为童儿时,尝得此碑以学书,当时刻画完好。后二十余年复得斯本,则残缺如此。因感夫物之终敝,虽金石之坚不能以自久,于是始欲集录前世之遗文而藏之。殆今盖十有八年而得千卷,可谓富哉![2]

其跋《后汉樊常侍碑》亦云:

余少家汉东,天圣四年举进士,赴尚书礼部,道出湖阳,见此碑立道左,下马读之,徘徊碑下者久之。后三十年,始得而入《集录》。盖初不见录于世,自予集录古文,时人稍稍知为可贵,自此古碑渐见收采也。

《集古录跋尾》所作题跋自周、秦、两汉至唐宋,其中以唐碑题跋为大宗,其跋《唐石壁寺铁弥勒佛像颂》云:“余所集录古文,自周、秦以下讫于显德,凡为千卷,唐居其十七八。”华夏历史悠久,自有碑碣刻石二千余年来,九州贞珉刻制累累难计其数,历经沧桑,朝代更移,存者百不遗一。即幸有存者,漫漶残破,更不知凡几。幸有前贤知文物之可贵,搜逸辑佚,得以存诸文字图形等,“使之永存于天地间”。金石学乃中国考古学的前身,与后来的田野发掘构建起近现代考古学,由此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于金石学及考古学可谓有功。惜其子欧阳棐遵父命编纂的《集古录目》已不存,否则双璧相互辉映,于今日学术助莫大焉。朱剑心《金石学·重版序》曰:

案金石之学,实为研究中国三代以下古器物文字之学,盛于两宋,衰于元明,而复兴于清。其学之盛衰,盖系于古物发现之多寡。而研究者大抵局限于古器物之本身,仅足为证经订史之一助,与今日所谓考古之学,以唯物主义之眼光,从各种古物以研究古代文化之发展过程,而务其远者大者,固自有别。然其学为中国过去考古学之核心,千百年来,学者萃其精力于名物制度之考订、铭刻文字之训释,其有裨于学术文化者,功亦匪细。[3]

诚然,古今金石学研究的切入点不尽一致,作为研究者的世界观、价值观、学术视野、研究方法也不尽相同。但是古人重实学、重实际、重实践,且于史学修养等自有今人难以企及处,且不乏“唯物主义的眼光”。如欧阳修《集古录跋尾》于碑碣刻石的考订便颇见唯物主义的视角。其治金石学之思想,碑石取资之广博兼容,眼光之远大,及其以碑校史、以史校碑、碑史互校等方法,可谓发蒙去蔽之砭石,至今仍然不可替代。以是故,本文检取其要,略加发挥,以就教于大方。

集古为有益之事

欧阳修认为:集古有益于世,有益于学术,有益于正经订史,有益于个人的修养,诚为人生一大快事。其跋《后汉孙叔敖碑》云:

右汉《孙叔敖碑》,云“名饶,字叔敖”,而《史记》不著其名,而见于他书者,亦曰“叔敖”而已。微斯碑,后世遂不知其名“饶”也。此碑世亦罕传,余以《集录》二十年间求之博且勤乃得之。然则世之未见此碑者,犹不知为名“饶”也。谓余集古无益,可乎?

跋《后汉西岳华山庙碑》云:

孝武皇帝修封禅之礼,巡省五岳,立宫其下。宫曰集灵宫,殿曰存仙殿,门曰望仙门。……所谓集灵宫者,他书皆不见,惟见此碑,则余之《集录》不为无益矣。

跋《后汉郎中郑固碑》云:

汉隶刻石存于今者少,惟余以集录之勤,所得为独多。然类多残缺不完,盖其难得而可喜者,其零落之余,尤为可惜也。

跋《唐安公美政颂》云:

唐人书见于今而名不知于当时者,如张师丘、缪师愈之类,盖不可胜数也。非余录之,则将遂泯然于后世矣。余于《集古》不为无益也夫。

集古之好不仅有益于史传校正,布濩后人,亦有益于文物、制度的研究,还有益于人生的人文修养与精神上的息心养气。其跋《晋贤法帖》云:

余集录古文,不敢辄以官本参入私集,遂于师旦所传,又取其尤者散入录中,俾夫启帙披卷者时一得之,把玩欣然,所以忘倦也。

跋《杂法帖六》之四云:

吾有《集古录》一千卷,晚又得此法帖,归老之计足矣。寓心于此,其乐可涯。

跋《杂法帖六》之六云:

老年病目,不能读书,又艰于执笔。惟此与《集古录》可以把玩。而不欲屡阅者,留为归颍销日之乐也。盖物维不足,然后其乐无穷,使其力至于劳,则有时而厌尔。然内乐犹有待于外物,则退之所谓“著山林与著城郭何异”?宜为有道者笑也。

《集古录跋尾》金石考订的方法

文艺学、美学、史学、哲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学人在学术实践中发明、积累的产物,至今已蔚为大观。诸如社会历史研究法、象征研究法、精神分析研究法、原型研究法、符号研究法、形式研究法、结构研究法、现象学研究法、解释学研究法、解构研究法等,各有其特点与功用。而历史学自梁启超著《中国历史研究法》,倡导“新史学”研究法,更有具体而微之发明,如正误中反证和假证的运用、辨伪书的十二条、辨伪事的七条标准等,皆史学研究学科化、科学化的进步。自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历史唯物论与辩证法逐渐成为诸种科学研究的主流指导思想,为史学、金石学等注入了科学的价值观、方法论,大大提升了史学、金石学研究的科学性。

中国历史上的史学、文字学、金石学等,都有丰硕的成果和深厚的积累,对今天的相关研究仍然有着重要的学习、借鉴、应用价值。而欧阳修的金石学研究,不但有着朴素的唯物论与辩证法,还有着方法论的启示。具体表现在《集古录跋尾》中,如信古与疑古的辩证分析,广采博取的学术视野,对佛、道唯心主义思想的批判等。而以碑校史,以史校碑,碑史互校,无疑是其最具价值的研究方法和方法论。

(一)以碑校史

赵明诚《金石录序》称历代史书中“若夫岁月、地理、官爵、世次,以金石考之,其抵牾十常三四。盖史牒出于后人之手,不能无失,而刻词当时所立,可信不疑”[4]。故以碑校史是欧阳修金石学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对史书中人名、爵里、谱牒、官职及生卒年的校核尤为可靠。欧阳修才闳而识高,对史籍辨误自有独到之处,如他曾指出《易》之“十翼”非孔子所作,《诗·小序》不尽可信等,皆见其远见卓识。其跋《唐白敏中碑》云:“余于碑志,惟取其世次、官、寿、乡里为正。至于功过善恶,未尝为据以此也。”碑虽然多为当世所书刻,但遵题之格,谀墓之辞,往往使碑主功业失于虚矫,实为碑文一大弊病。其跋《唐孔府君神道碑》云:“余所集录与史传不同者多,其功遇难以碑碣为正者,铭志所称有褒有讳,疑其不实。至于世系、子孙、官封、名字,无情增损,故每据碑以正史。”以此理性、严谨之态度,故《集古录跋尾》所校经史之误多无懈可击。其跋贞观十二年《唐孔颖达碑》云:

右《孔颖达碑》……今以可见者,质于《唐书》列传,所传阙者,不载颖达卒时年寿,其与魏郑公奉敕共修《隋书》亦不著。又其字不同,传云字仲达,碑云字冲远。碑字多残缺,惟其名字特完,可以证传之缪不疑。以冲远为仲达,以此知文字转易失其真者,何可胜数?幸而因余《集录》所得,以正其讹舛者,亦不为少也。乃知余家所藏,非徒玩好而已,其益岂不博哉。

以下就《集古录跋尾》中的以碑校史略举数例。为使眉目清晰,将其分为:1.校名字、生卒年、官职、郡望、谱牒等;2.校生平、功业等;3.校丧葬、地理、纪年、制度、文字等。

1.校名字、生卒年、官职、郡望、谱牒等

跋开皇五年《隋尔朱敞碑》云:

右《尔朱敞碑》。敞者,荣从弟彦伯之子也。按《敞传》云“字乾罗”,而此碑字天罗,《传》云为金州总管,而碑又为徐州总管。碑文虽残阙,然班班尚可读。其述徐州事颇多,事为史家不取可也,不书其官,盖阙缪也。其字不同,当以碑为是。余于《集录》正前史之阙多矣。

跋泰始四年《晋南乡太守碑》云:

右《南乡太守碑》,不著书撰人名氏,题曰《宣威将军南乡太守司马府君纪德颂碑》。云:“君讳整,字孔修……”按《晋志》不列南乡郡,据此碑所载县令名氏,有武陵、筑阳、丹水、阴城、顺阳、析六县,此盖南乡郡所治也。《晋志》但云南乡魏时属荆州,武帝平吴,改为顺阳郡,而不著顺阳治所、兴废、属县之名,而独此碑可见也。又整《传》但云整历南中郎将,封青泉侯,薨赠冠军将军,亦不言其为宣威将军、南乡南阳二郡守,皆其所阙漏也。

跋贞观五年《隋郎茂碑》云:

《隋书》列传言“茂卒于京师”,此碑云“从幸江都而卒”,史氏之缪,当以碑为正。

跋咸亨四年《唐智乘寺碑》云:

右《智乘寺禅院碑》者,……今《唐书》年表以嗣王敬为璥,乐平公珪为乐安公,新平公璲为遂。三者皆史家之失,当以碑为正。世系、谱牒岁久传失,尤难考正,而碑碣皆当时所刻,理不得差。故《集古》所录于前人世次,是正颇多也。

跋垂拱三年《唐魏载墓志铭》云:

“……垂拱三年终于岭外,春秋三十有二。”……今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郑公诸房都无思温及载,……岂载以官卑贬死无后,而殁不见邪?载死不幸,而家谱不录,史官不书,非事载斯志,而志录于余,其遂泯灭于无闻乎?

跋代宗时《唐雁门郡王田氏神道碑》云:

右《唐魏博节度使雁门郡王田承嗣碑》,营田副使裴抗撰。子绪碑,节度判官邱绛撰。按《唐书》列传,承嗣十一子:维、朝、华、绛、纶、绾、绪、绘、纯、绅、缙,而绪次当第七。此二碑皆以绪为第六子,而无绾。自绪而下,有绘、纯、纷、缙,与史不同。二碑当时故吏所作,必不误,盖史之缪也。

跋长庆三年《唐张九龄碑》云:

右《张九龄碑》,按《唐书》列传所载,大节多同,而时时小异,传云“寿六十八”,而碑云“六十三”。传“自左补阙改司勋员外郎”,而碑云“迁礼部”,……碑长庆中立,而公薨在开元二十八年,至长庆三年实八十四年,所传或有同异,而至于年寿、官爵,其子孙宜不缪,当以碑为是也。

略举以上数条,皆可见以碑校史志之名字、生卒年、官职、谱牒等的便捷准确,诚如欧阳修所言:“是正颇多也。”

2.校生平、功业等

因年代久远,或资料不详,或传抄中的鲁鱼亥豕,史册所记传主的生平、功业极易出现错缪,“以金石考之,其抵牾十常三四”。以碑校之,固可纠正,但须注意碑碣往往于碑主生平、功业多有夸大粉饰或委曲避讳之辞,此谀墓之习历代皆然。欧阳修跋中平二年《后汉太尉刘宽碑》云:

右汉《太尉刘宽碑》,《汉书》有传,其官阀始卒与碑多同,而传载迁官次序颇略。而史之所记,善恶大事,官次虽小略,不足为失,惟其缪误与阙其大节,不可不正。碑云:“大将军以礼胁命,拜侍御史,迁梁令,三府并用博士征,皆不就。司隶校尉举其有道,公车征拜议郎,司徒长史。”而传但云:“大将军辟,五迁司徒长史。”今据碑,止四迁尔,博士未尝拜也。碑于长史下遂云“入登侍中……”……史阙书也。碑又云“固疾逊位,拜光禄大夫……”……史阙也。

跋《魏贾逵碑》云:

右魏《贾逵碑》,《魏志》逵传云:“逵为绛邑长,为贼郭援所攻,绛人与援约不害逵乃降。而援欲以逵为将,怒逵不肯扣头,欲杀之。绛人乘城呼曰:'负要杀我贤君,宁俱死。’援义之,遂不杀。”又按裴松之注引《魏略》云:“援捕得逵,怒不肯拜,促斩之。诸将覆护,囚于壶关土窖中。守者祝公道,释其械而逸之。”与《魏志》不同,而此碑但云为援所执,临以白刃,不屈而已,不载绛人约援事。如传所载,不独逵有德于绛人,而绛人临危能与逵生死,亦可谓贤矣。自古碑碣称述功德常患过实,如逵与绛人德义,碑不应略而不著,颇疑陈寿作传,好奇而所得非实也。松之又注:“《魏书》:逵年五十五。”而碑云“五十有四”,亦当以碑为正。

跋《南齐海陵王墓铭》云:

右《南齐海陵王墓铭》,长兼中书侍郎谢朓撰。……此志题云“长兼中书侍郎”,而据传,脁未尝为中书侍郎,史之阙也。

跋开皇十五年《隋韩擒虎碑》云:

右《韩擒虎碑》 ……今以碑文考《隋书》列传,其家世、官勋大略多同,惟其在齐为河长防主、大都督、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白超防主转洪超防主,传皆无之。又迁和州刺史,而传为利州。皆史官之阙误,当以碑为是。而传载阎罗王事甚怪,而碑无之,使其实有,碑不宜不书,以此见史家之妄也。

跋开皇十八年《隋陈茂碑》云:

右《陈茂碑》,不著书撰人名氏,而字画精劲可喜。《隋书》列传载茂事尤多阙缪。传云高祖为隋国公,引为寮佐,及受禅,拜给事黄门侍郎,在官十余年,转益州总管司马,迁太府卿,后数年卒。而碑历叙高祖寮佐时官,传虽不书可也。其自为黄门侍郎后,又为行军元帅长孙览司马,又为蜀王府长史,太仆卿、判黄门侍郎、上开府仪同三司、梁州刺史等官,史氏皆不书,盖其阙也。又据碑,茂为蜀王长史,而传为益州总管司马;碑为太仆卿,而传云太府,皆史家之缪也。碑云茂字延茂,史亦阙。

跋显庆三年《唐卫国公李靖碑》云:

右《李靖碑》,许敬宗撰。唐初承陈、隋文章衰敝之时,作者务以浮巧为工,故多失其事实,不若史传为详,惟其官封颇备。史云抚慰使,而碑云安抚使,其义无异,而后世命官多袭古号,盖靖时未尝有抚慰使也。由是言之,不可不正。

跋《唐张中丞传》云:

右《张中丞传》,李翰撰。呜呼!张巡、许远之事壮矣,秉笔之士皆喜为之称述也。然以翰所记,考《唐书》列传及韩退之所书,皆互有得失,而列传最为疏略。虽云史家当记大节,然其大小数百战,屡败贼兵,其智谋材力亦有过人可以示后者,史家皆灭而不著,甚可惜也。翰之所书,诚为太繁,然广记备言,所以备史官之采也。

跋贞元二年《唐汾阳王庙碑》云:

右《郭子仪庙碑》,高参文。其叙子仪功业不甚详,而载破墨姓处木,讨沙陀处密事,则《唐书》列传无之。……余于《五代史》为李克用求沙陀种类,卒不见其本末,而参谓“处密”为“沙陀”,不知何所据也。按陈翃《子仪家传》亦云讨沙陀处墨十二姓,与参所书颇同。……当以碑为正。

以上数条,校碑主生平、功业等皆班班清晰,尤其是《唐汾阳王庙碑》,碑刻所载沙陀史料颇有胜于史书处。欧阳修并参以其他旁证资料互校,亦见其谨慎之心,因为“自古碑碣述功德常患过实”。

3.校丧葬、地理、纪年、制度、文字等

古人以礼乐制度维系社会秩序及纲常伦理,碑碣刻石往往有当时的制度、风俗与碑主的丧葬、生平等记载。历史纷纭复杂,史家所记难免错讹,以碑校之,可纠史籍中的失误。若有存疑者,欧阳修则存录“以待博学君子”!其跋建宁五年《后汉尧母碑》云:

右汉《尧母碑》,汉建宁五年造,其文略曰:“尧母庆都感赤龙而生尧,遂以侯伯,恢践帝宫。庆都仙没,盖葬于兹……”此其大概也。按《皇览》云尧冢在济阴城阳,《吕氏春秋》云尧葬谷林,皇甫谧云谷林即城阳。然自《史记》《地志》及《水经》诸书,无尧母葬处,唯见于此碑,盖亦葬城阳也,而诸书俗本多为城阳,独此碑为成阳,当以碑为正。

跋延康元年《魏受禅碑》云:

按《汉献帝记》,延康元年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称天子。又按《魏志》,是岁十一月葬士卒死亡者,犹称令。是月丙午汉帝使张愔奉玺绶,庚午,王升坛受禅,又是月癸酉奉汉帝为山阳公。而此碑云十月辛未受禅于汉。三家之说皆不同。今据裴松之注《魏志》,备列汉魏禅代诏册书令,群臣奏议甚详,盖汉实以十月乙卯策诏魏王,使张愔奉玺绶,而魏王辞让往返三四而后受也。……以此推之,汉、魏二《纪》皆缪,而独以此碑为是也。……禅代,大事也,而二纪所书如此,则史官之失以惑后世者,可胜道哉!

跋兴光二年《大代修华岳庙碑》云:

右《大代修华岳庙碑》,按《魏书》,文成帝兴光二年三月己亥改元为太安,故《魏书》兴光无二年,而此碑云“二年三月甲午立者”,盖立碑后六日始改元也。……魏自道武天兴元年议定国号,群臣欲称代,而道武不许,乃仍称魏。自是之后,无改国称代之事。今魏碑数敷有之,碑石当时所刻,不应妄,但史失其事尔。由是言之,史家阙缪可胜道哉!然予于史家非长,故书之,以待博学君子也。

跋《唐郎颖碑阴题名》云:

右《郎颖碑阴题名》,柱国府僚佐三十二人,常山公府国官一百七人,合一百三十九人,为一卷。柱国府长史、司马、掾属……颖以贞观四年卒,此盖唐制也。

跋咸淳三年《唐徐王元礼碑》云:

元礼,唐高祖子也。以碑考传、年寿、官阀悉同。而碑云“使持节徐、谯、泗三州诸军事,徐州刺史”,又云“赠太尉、使持节大都督,冀、相、贝、沧、德、隶、魏、博等八州诸军事,冀州刺史”。传云为“徐州都督”,又云“赠冀州大都督”。传既简略,又都无法,而碑之所书亦失也。盖刺史非兼州之官,都督非一州之号。碑云持节徐、谯、泗三州诸军事,而传独为徐一州刺史,此其失也。当如前使持节秦、凉州诸军事,秦、凉二州刺史,乃为得尔。其书赠官,则如碑之书是矣。盖为一州刺史而兼督八州军事尔。都者,有所兼总之名也。此特小故,而余区区辨之者,前史失之久矣。

跋元和十五年《唐韩愈南海神庙碑》云:

右《南海神庙碑》,韩愈撰,陈谏书。以余家旧藏集本校之皆同,惟集本云“蜿蜿蜒蜒”,而碑为“蜿蜿蛇蛇”,小异,当以碑为正。今世所行《昌黎集》类多讹舛,惟《南海碑》不舛者,以此刻石人家多有故也,其妄意改易处颇多,亦赖刻石为正也。

跋长庆元年《唐韩愈黄陵庙碑》云:

《昌黎集》今大行于世,而患本不真。余家所藏,最号善本,世多取以为正,然时时得刻石校之,犹不胜其舛缪,是知刻石之文可贵也,不独为玩好而已。《黄陵碑》以家本校之,不同者二十余事……皆当以碑为正也。

跋长庆三年《唐胡良公碑》云:

右《唐胡良公碑》,韩愈撰。……今以碑校余家所藏《昌黎集》本,号为最精者,文字犹多不同,皆当以碑为正,兹不复记。

跋《唐濠州劝民栽桑敕碑》云:

唐之制敇之文,今不复见,盖官失其职久矣。此大中时敕也,尚可见其遗制焉。

跋大中十年《唐闽迁新社记》云:

呜呼!唐之礼乐盛矣,其遗文有足采焉。州县社稷有主,见于此记,盖大中时其礼犹在也。

跋《唐闽迁新社记二》云:

唐时州县社稷有主,独此碑见之。《开元定礼》至大中时犹仅存也。礼乐废坏久矣,故录此记以著之。

“是知刻石之文可贵也,不独为玩好而已。”故以碑校史,今日仍广泛应用于历史研究与史书考校,一些历史疑难因碑碣出土而得以释然。如《唐高元珪墓志》出土后,便厘清了史书中不见记载的高元珪由冯姓改高姓的原委系“垂拱中,武太后临朝,公时尚幼。属奸臣擅权,诛灭豪族,避此祸,易姓高氏”[5]。《唐冯君衡暨妻麦氏墓志》出土后,与《全唐文》卷231所录墓志校对,互异达15处之多,其中人名错误即有3处。[44]足可见欧阳修所言“此特小故,而余区区辨之者,前史失之久矣”为不诬。

(二)以史校碑

古今人不相及,历史赖文字、器物及传说垂后,而历代公私史学著述为大宗。其中真伪杂糅,多见混沌模糊,尤以讹误间出为难辨。以碑校史固所得颇丰,然碑刻拓本历代汗牛充栋,其中有高下、精粗、优劣、真伪之分,加之碑贾邀利篡改,不能无失,故须参以可靠史料校之,庶几可避尽信碑之失。

以下就《集古录跋尾》中的以史校碑略举数例。为便于分析其所校内容,故分为:1.校官制、年号、时历等;2.校真伪、讹误等。

1.校官制、年号、时历等

跋建宁二年《后汉金乡守长侯君碑》云:

右汉《金乡守长侯君碑》云:“君讳成,字伯盛,山阳防东人也。……光武中兴,玄孙霸为临淮太守,转拜执法右刺奸、五威司命、大司徒公,封於陵侯……”

按《汉书》,执法左右刺奸,五威司命,皆王莽官名。……据碑言,刺奸、司命为光武时官,盖碑文之谬矣。

跋初平五年《后汉文翁石柱记》云:

右汉《文翁石柱记》云:“汉初平五年苍龙甲戌旻天季月……”据颜有意《益州学馆庙堂记》云:按《华阳国志》,文翁为蜀郡守,造讲堂,作石室,一名玉堂。……有意又谓献帝无初平五年,当是兴平元年。盖时天下丧乱,西蜀僻远,年号不通,故仍称旧号也。今检范晔《汉书》本纪,初平五年正月改为兴平,颜说是也。

跋咸和七年《晋陆喈碑》云:

右晋《陆喈碑》,喈为宣威内史,建武元年卒。碑以咸和七年立,而碑后题云“咸和七年岁在庚辰”。……据历,七年为壬辰,而此为庚辰者,缪也。

跋长庆三年《唐崔能神道碑》云:

右《崔能神道碑》,李宗闵撰,能弟从书。碑云:“拜御史中丞,持节观察黔中,仍赐紫衣金印。”按唐世无赐金印者。官制古今沿革不同,而其名号尚或相袭。……宗闵谓赐金印者,缪也。

欧阳修所言“唐世无赐金印者”,或可商榷(曾见有碑文记唐代赐佛寺僧人金印),盖历史之复杂,远非制度可囿,常规之下,例外往往有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第十八卷“张策”:“张策,字少逸,敦煌人。父同,仕唐,官至容管经略使。策少聪警好学,尤乐章句。……奏为掌记,兼赐金紫。”待欧阳修著《新五代史》,第三十五卷“张策”则径删去“兼赐金紫”,或以为不实也。唐代有无例外,亦未可轻易断言。

2.校真伪、讹误等

跋建安二十四年《魏钟繇表一》云:

右钟繇法帖者,曹公破关羽贺捷表也。其后书“建安二十四年闰月九日,南蕃东武亭侯钟繇上”。集贤校理孙思恭精于历学,余问孙君建安二十四年闰在何月?思恭为余以汉家所用四分乾象历推之,是岁己亥,二历皆闰十月。而陈寿《三国志》所书时月虽为简略,然以思恭言考之则合。按《魏志》,是岁冬十月,军还洛阳,其下遂书孙权请讨关羽自效,于《吴志》则书闰月权讨羽。以魏、吴二《志》参考,是闰十月矣。《吴志》又书十二月权获羽及其子平,《魏志》明年正月乃书权传羽首至洛阳。盖二《志》相符,乃权以闰十月方征羽,至十二月获之,明年正月始传首至洛,理可不疑。然则钟繇安得于闰十月先贺捷也?由是此表可疑为非真……

跋大历十年《唐欧阳琟碑》云:

右《欧阳琟碑》,颜真卿撰并书。余自皇祐、至和以来,颇求欧阳氏之遗文,以续家谱之阙。既得颜鲁公《欧阳琟碑》,又得郑真义《欧阳谌墓志》,以与家所传旧谱及《陈书》《元和姓纂》诸书参校,又问于吕学士夏卿。夏卿世称博学,精于史传,因为余考正讹舛,而家谱遂为定本。然独琟碑所失者四:……琟卒大历中,唐之士族遭天宝之乱,失其谱系者多,颜公之失,当时所传如此,不足怪也。

跋贞元中《唐韩愈盘谷诗序》云:

以余家集本校之,或小有不同,疑刻石误。集本世已大行,刻石乃当时物,存之以为佳玩尔,其小失不足较也。

以史校碑与以碑校史、碑石互校在金石学考证中同为重要方法,唯以史校碑难度更大一些,学者不但要有广博的史学储备,还要有一双辨析史书、史料真伪纯杂的眼睛,以欧阳修之博学,还时时求证于友人,可见其治学态度之严谨、考证过程之慎重。

(三)碑史互校

校雠学有“理错乱”“删衍羡”“补阙脱”“正讹误”四项主要功用,金石学中碑史互校亦不出此大概,于碑与碑主名字、爵里、生卒、职官、谱系考证更为信而有征。若王昶《金石萃编》中以汉碑与史书互校,辨知经典中之“嵩高”“崧高”皆当作“崇高”即可窥一斑。

碑史互校已见于前面的跋《徐王元礼碑》中以碑校史、碑史互校等方法以纠官制之误。此再举数例以证碑史互校之得益处。

跋光和二年《后汉樊毅华岳庙碑二》云:

右汉《樊毅华岳碑》,云“泰华之山削成四方,其高五千仞,广十里。《周礼·职方氏》华谓之西岳……”……其字画颇完,其文彬彬可喜。惟以《周礼》“职方氏”为“识方氏”,其字画分明,非讹缺,疑当时《周礼》之字自如此,盖“识”“志”其义皆通也。

跋光和元年《后汉太尉陈球碑》云:

右汉《太尉陈球碑》,云:“君讳球,字伯真,广汉太守之元子也。”予所集录古文,与史传多异,惟此碑所载与列传同也。

跋光和二年《后汉修西岳庙复民赋碑》云:

汉家制度今不复见,惟余家《集录》汉碑颇多,故于摩灭之余,时见一二。而此碑粗完,故录其首尾以传。

跋太和二十一年《后魏孝文北巡碑》云:

右魏《孝文北巡碑》,云“太和二十一年,修省方之典,北临旧京”,又云:“涉西河,出平阳,斜顺唐逵,指游咸栎,路迩龙门,遂行雕轩。”按《后魏》本纪,是岁正月乙巳北巡,二月次太原,至平城,四月幸龙门,以太宰祭夏禹,遂幸长安,泛渭浮河,乃东归。与此碑所书皆合。碑无题首,故依《本纪》为《北巡碑》也。

跋武定七年《东魏造石像记》云:

右东魏《造石像记》,其碑云“大魏武定七年岁次己巳”。武定,孝静年号也。今世所行历谱,惟龚颍《运历图》与今亳州宋退相《纪年通谱》为最详。而以颍所书推之,武定七年当己巳,此与碑和。……《通谱》以七年为戊辰,八年为己巳,又有九年为庚午而东魏灭……是岁庚午,则知宋公所纪甲子不缪,惟武定不当有九年,而七年不得为戊辰,此其失尔。……苟不见斯碑,则《运历图》与《通谱》二家得失,其何以决?然后知余之《集录》不为无益也。

跋开元十年《唐郭知运碑铭》云:

右《郭知运碑铭》,苏颋撰。其书知运子四人,皆有次第,曰英杰、英奇、英协、英彦。而张说亦为知运撰碑,其书知运子与颋正同,而《唐书·知运传》书其子二人,而无英奇、英协、英彦,但云二子英杰、英乂而已。英奇等三子在唐不显,史家阙略,尚或有之。英乂尝为西川节度,其事甚著,史官不应失其世家。而二公作铭,在郭知运卒后不远,亦不应阙其子孙。莫可究其孰失也,姑志之,以俟知者。

跋上元二年《唐吕表》云:

今世传《元子文编》亦有此文,以碑考之,集本首尾不完,中间时时小异,当以石本为是。然石本亦自多亡缺,可不惜哉!

跋大历十四年《唐颜勤礼神道碑》云:

右《颜勤礼神道碑》,颜真卿撰并书序。颜、温二家之盛,云思鲁、大雅在隋俱仕东宫……按《唐书》云温大雅字彦弘,弟彦博字大临,弟大有字彦将,兄弟义当一体,而名大者字彦,名彦者字大,不应如此。……故唐去今未远,事载文字者未甚讹舛残缺,尚可考求,而纷乱如此。故余尝谓君子学有所不知,虽圣人犹阙其疑以待来者,盖慎之至也。

跋元和八年《唐田弘正家庙碑》云:

右《田弘正家庙碑》,昌黎先生撰。余家所藏书万卷,惟《昌黎集》是余为进士时所有,最为旧物。自天圣以来,古学渐盛,学者多读韩文,而患集多讹舛。惟余家本屡更校之,时人共传,号为善本。及后集录古文,得韩文之刻石者如《罗池神》《黄陵庙碑》之类,以校集本,舛缪犹多,若《田弘正碑》则又尤甚,盖由诸本不同,往往妄加改易。以碑校集印本,与刻石多同,当以为正。乃知文字之传,久而转失其真者多矣。则校雠之际,决于取舍,不可不慎也。

跋长庆中《唐韩愈罗池庙碑》云:

今传世《昌黎先生集》载此碑文多同,惟集本以“步有新船”为“涉”,“荔子丹兮蕉黄”,“蕉”下加“子”,当以碑为是。而碑云“春与猿吟而秋鹤与飞”,则疑碑之误也。

以上诸条在碑史互证中,还见以碑校碑的方法,如跋《唐郭知运碑铭》即以苏颋所撰与张说所撰二碑互校。此外还有《唐颜鲁公书残碑》即“以《家庙碑》考之,是颜允南碑也”,等等。唯此类跋中较少见,故而附此。

碑碣刻石中的历史人物资料、史学资料、文学资料、文字学资料、书法资料等,为金石、考古等学科研究提供了弥足珍贵的丰富材料,其文化、文物价值之高自不待言,然而亦有人以为不足道。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四章“说史料”云:

自来谈石刻者,每盛称其大有造于考史。虽然,吾不敢遽为此夸大之词也。中国石刻除规模宏大之石经外,造像经幢居十之五,铭墓文居十之四。造像经幢中文字无关考史,不待问也。铭墓文之价值,其有以愈于彼者又几何?金石家第刺取某碑志中述某人爵里年代及其他小事迹与史中本传相出入者,诧为瑰宝,殊不知此等薄物细故,在史传中已嫌其赘。今更补苴罅漏,为“点鬼簿”作“校勘记”,吾侪光阴恐不应如是之贱。是故从石刻中求史料,吾认为所得甚微。[7]

梁氏固文史大家,声名显赫,于学术卓然自立,然此论却缪甚,即不说其陋见,亦不免偏见之讥,亦与其后举石刻“其中确有价值者,如……”相抵牾。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此之谓乎?

今日说来,金石学自有其独特的实践与理论体系,此自欧阳修《集古录跋尾》而下,理论著述与实践的长期积累,才真正如车之有双轮,舟之有双楫,乃如鸟有双翼,对金石学与考古学的辨伪、辑佚、校雠、训诂逐渐完成体系构建。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可谓这个体系构建中的重要基石,其金石学思想与研究方法对此后的金石学著述有开山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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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朱剑心:《金石学》,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序例”第1页。

[2]欧阳修:《欧阳修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后文未标注之引文均出自此书。

[3]同[1],“重版序”第1页。

[4]赵明诚:《金石录》,上海书画出版社1985年版,“序”第1页。

[5]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三,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5年版,第88页。

[6]同[5],第85页。

[7]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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