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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多元用工模式

 天涯aobebd0m4x 2022-04-08

编制管理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础性制度。随着医疗服务工作量的日益增长,国家对公立医院核定的编制数已不能满足医院运营需要。2008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相对灵活的用工制度的法律地位,且在国家“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公立医院具有了部分用人自主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岗位设置,自主决定人员的工资绩效分配形式和标准。随着事业编制的松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相关法律的支持,公立医院员工队伍呈现出多元化。目前公立医院常见的用工模式包括如下:

一、事业编制

事业编制职工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国家给予事业编制一定奖励

政补助,受事业编制数量的限制,公立医院事业编制普遍主要留给核心岗位、高学历及引进人才使用;

二、合同制

合同制职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受《劳动合同法》约束,这类用工主要分布于公立医院非关键岗位;

三、人事代理制

人事代理职工是介入事业编制职工与合同制职工之间的一种用工形式,指医院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将员工的人事档案关系交由代理机构管理,医院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多数公立医院人事代理制职工参照事业编制职工工资待遇执行;

四、协议用工

协议用工是与医院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的一类用工方式,协议用工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协议用工人员以退休返聘人员、外聘专家、外籍人员、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为主,这类人员数量不多,类别差异较大;

五、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用工是医院从人才劳动服务机构选聘劳动力,并由机构发放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的一种用人方式。医院与被用工者之间存在的只是劳务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派遣人数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六、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医院将内部的部分业务发包给相关的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安排人员完成相应的业务。劳务外包提供的是劳务服务。劳务外包是医院与劳务公司双方发生的关系,医院与劳务公司的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七、其他灵活用工形式

诸如非全日制用工,实习生用工,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进修人员等。

目前,公立医院以前三种为主。但随着公立医院现代化管理制度的完善,从目前的整个人力资源行业发展状况来看,多元化必然是一个趋势。如何最大化发挥人力效能,这就要求公立医院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认真研究多元用工制度,强化岗位管理,工作岗位任务分析,妥善处理好不同身份属性员工之间的关系,保证多元化用工制度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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