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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现存满语地名的语言学分类

 黑龙江波涛 2022-04-09
在黑龙江这片富饶的黑土地上,由于历史的熔铸和自然的陶冶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独特的生活习俗和风土人情。尽管常住于此的满族衰败了,满语也在逐渐消失,但满语所使用的时代遗留下的地名依然存在。本文以黑龙江境内的现存满语地名为起点,对其进行语言学分类。


引言

地名是历史和社会的产物。或者说,地名是实用性很强的一种社会文化形态。一个人的姓名,通常不过百年就会名存实亡。一个地域的名称,则往往不是如此,它可能与其指代的地域并存几百几千年。地名(并非所有地名)具有的这种久存性,是任何人名、企事业名所不能比拟的。

地理因素、历史因素、语言因素是地名的三要素。从理论概念上,应当把地名基本要素的结构看成是“三维”的:“一维”是横向的(地理),“二维”是纵向别于中原汉民族以农耕文化为主要特点的独特的以的(历史),“三维”是纵横双向的(语言)。地名又是因地命名或为地命名的专用名称,是人们共同约定俗成的一种语音符号,属于语言范畴。它必须借助于语言和文字来表示。因而,地名词语包括三要素,即地名的含义、记载地名词语的字形及地名词语的读音和意义。同时,地名也是一种文化标记。罗常培先生对地名研究的语言学意义做了精彩的概括,他说:被征服民族的文化借字残留在征服者的语言里的,大部分是地名。特定的地名必然反映特定的文化,因此,地名是我们认知其创造者历史文化的一个窗口,具有重要的文化认识价值。

地名是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写照,带有明显的民族印记。它同文化、历史、社会、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反映着各民族独特的思维活动、认知过程和审美特征。不同的地名系统蕴涵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每一个民族都生活在特定的生态环境中,有其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他们通过身边熟悉的事物,利用个性化、具体化的特指性语言去命名,固定下来从而形成了各具民族特点的地名。

满族是中国东北部的土著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曾产生了数量浩繁的满语地名。伴随着满语的逐渐消失,这些地名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未能流传下来而湮没消逝了。虽然如此,至今仍存在数量可观的满语地名群,尤其是在黑龙江省内,仍以其迥异别种文化的独特面貌在我国的地名宝库中闪耀着夺目的光辉。

满族主要活动地处于北方气候寒冷、地域荒僻、空间辽阔的黑龙江境内,他们在与自然环境的长期适应过程中,利用和改造了自然生存条件,形成了有别于中原汉民族以农耕文化为主要特点的独特的以游牧、渔猎为主要特点的文化,这些文化特点至今仍体现在现存的满语地名中。

一、黑龙江满语地名

从发展的观点看,地名既然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也就必然会沿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不可能是凝固不变的,只是变化有快有慢、有大有小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地名的来由和地名的演变又有密切关系。民族的迁徙、国家的兴亡、朝代的演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革等等,都可能使旧地名变更或消失,新地名跃然出现。黑龙江省内的满语地名从其历史发展与变迁来看,也可分为已失地名与现存地名。

(一)已失地名

即原有地名被新地名代替,或者是旧有的满语意义被遗忘而被汉语表意所取代。

因历史的发展、民族的变迁、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以及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的影响,特别是明清以来,随着驿站的设置,大量汉族进入黑龙江地区,地名持有者比例发生变化,满族被汉化速度加快,使一些地名已经汉化,改为汉名,其原满语地名已经淹没于历史的长河之中,其中许多地名,如不细加考证,已难看出其原貌与原意。如:满语的漠河,见载于《软定盛京通志》,曾为漠河县漠河乡西之水,乡以河水得名。现该河流已干涸。其满语为“墨毕拉”,“墨”汉译“树”,“毕拉”为“河”,即“树林中的河流”。而现在解释却是:漠河名来源于河的名字,此河发源于兴安岭,北连黑龙江,因其水黑如墨色故叫做墨河,后取谐音名曰漠河。

(二)现存地名

即满语地名中那些具有顽强生命力而保存下来至今仍在使用的地名。地名作为一种地域的指代语言信号,属于人们意识的反映。可以想象,先民们从其长年生活的环境中取出地名,正符合存在意识的规律。这种源自生活的地名,往往是不易变动的。黑龙江省内还大量存在着听起来不像汉语的满语地名,比如,哈尔滨、佳木斯、齐齐哈尔、海伦、呼兰等等。本文就针对黑龙江境内的现存满语地名进行语言学分类。

二、现存满语地名的语言学分类

从现存的满语地名构成形式来看,从语言学的角度大致可以分为形容词型地名、数词型地名和词型地名等。

(一)形容词型地名

此类地名是满族对水草丰美、物产富饶地方的命名,既描写了当地的自然状况,又寄托了纯朴美好的心愿。其中纯形容词型者,如“赛音”,满语为“美好”之意。

(二)数词型地名

此类地名具有标记性的社会功能。其中有纯数词地名者,如“图们”,满语为“万”,派生于“图们江”,即“万源之江”;“依兰孛噶珊”即为“三家子屯”,满语“依兰”为“三”,“孛”即“包”,为“家、房屋”,“噶珊”为“屯、村”。

(三)名词型地名

满族世居于白山黑水之间,其源出女真,古为肃慎,《国语》里有公元前一千多年前肃慎人向中原王朝进献“楛矢石砮”的记载,挹娄、勿吉、靺鞨是其后裔,至后金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年)时,改旧称“诸中”为“满洲”,辛亥革命时称“满族”。

历经了几千年的渔猎、半猎半农等社会生产活动,农业逐渐由附属地位发展成为主要经济,加之民设置,产生了数以千计的名词型满语地名,多流传至今。具体可分为:

1. 动物类地名

汉语地名中,以动、植物为地名的特别少,与其自古以来发达的农耕经济不无关系。而满族在经过游牧、渔猎经济向农业经济的过渡过程当中,形成了为数众多的以动物命名的地名。如:“宝清”,满语原为“波亲”,意为“蒲鸭”;“虎林”满语原为“奇夫哩”,汉译“泥鸭”。

2. 植物类地名

“勃利”,满语原为“博和里”,“豌豆”之意。“巧海林”满语原为“海兰”,“榆树”之意。

3. 物产资源类地名

此类地名流传至今,有些早已经与其命名的本意相去甚远了,但究其根源,可反映出其命名的初衷,即当时确有其物产资源存在,能真实再现当时的生态资源环境。如“音达木”,满语原为“音丹毕拉”“,音丹”为“箭杆”“,木”系“毕拉”之变音,意为“河”,“音达木”即“箭杆河”。

4. 宗教信仰类地名

满族自古就是有宗教信仰的民族,满族的宗教主要是萨满教,后来由于长期与兄弟民族接触而形成了多神教。至今仍存在着与宗教活动有关的地名。如“察满”,满语原为“萨满”,意为“萨满”;“登什库”,满语意为“神箭”;“托里”,满语意为“神镜”。

5. 地形地貌类地名

黑龙江满族生活区域河流纵横,丘陵起伏,山林密布。典型环境产生了具有当地特色的地名。如“乌拉”,就是“江”的意思,“萨哈连乌拉”,满语意为“黑江”,即黑龙江。“毕拉”为“河”,“毛尔毕拉”,满语意为“树河”;“珠勒毕拉”意为“前河”。“阿林”是“山”的意思,“珊延沃赫阿林”,满语意为“白石山”。“和罗”,满语原为“霍罗”,意为“山谷”,“安巴和罗”,就是“大谷”的意思。“通”满语原意为“屯”,汉译为“岛”,“女雅通”就是“绿岛”。

6. 公共设施类地名

此类地名反映出游牧、渔猎民族向半定居、定居转化过程,体现出为维护民族生存萌芽的集体意识。“噶珊”,满语“村、屯”之意,是满族由渔猎经济向农业经济过渡的产物,如“扎兰噶珊”就是“扎兰所住的屯子”之意,为参领曾驻防之地。“孛”满语意为“家、房屋”,“依兰孛”汉译为“三家子”。

三、满语地名的特点

满族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方式,在地名上的命名手法和构成形式,与汉民族侧重于精神风尚的命名习惯截然不同。汉族往往在地名中寄托和表达纪念、颂扬等精神情感,满族则侧重于直观地体现地方特点的一目了然的命名方式。

满族的地名命名过程,起源因素既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内心的精神生活,只不过关于物质生活的内容是命名思维的主要部分而已。这些物质的、精神的因素相互作用、融合,共同孕育着地名的产生。在维持生存、满足最基本的物质需要的同时,创造了寄托朴素情感、反映直观思维、在生产实践基础上对现实世界加以分类并赋予其独特意义的多姿多彩的地名。

结语

黑龙江省在地名命名上的满族特点,是其地域、生态环境、经济和文化的客观反映。地名文化是一个代代相传连续不断的传承过程,是民族精神与物质文化的表现形式之一,能体现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及审美特征,反映文明的进化过程。满语地名的命名体现于生产劳动的过程,形象地反映了其命名者生活生产方式变迁及意识形态的演变,展示了独特的民族智慧、希望和信念,同时渗透了民族主体的审美意识和思想情感,并带有独特的创造性,是思维意识的一种物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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