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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这些技巧,在庭审中更易“说服”法官

 qiangk4kzk8us4 2022-04-10

常有朋友问,如何利用短暂的庭审让法官接受其观点?依笔者个人经验,诉讼参与人若能做到以下几点,就更容易达到其所预期的庭审效果:

1.文字表达规范,让法官阅读舒适:提交的书面材料字体大小统一,间距合理;不出错别字,标点符合运用准确,不能“一逗到底”;多分段,便于阅读。

2.多用法言法语,体现专业素养:文书多用法言法语,少用口语表达,切忌情绪宣泄,更忌攻击法官。

3.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诉讼文书非论文,没必要长篇大论,引经据典;主要观点一定要突出,辅助备用观点简要表达,不能主次颠倒;庭上应善于归纳重点。

4.紧扣法条、逻辑严密:很多文书脱离法律规定,让人感觉“自说自话”,故紧扣法条规定,将事实与规则反复对照,论证符合逻辑,方能契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

5.重视证据,围绕三性:法律适用基于事实认定,事实靠证据呈现,故应重视证据,依照证据规则合理举证;证据质证要围绕证据三性进行陈述,尤其关注证据能否证明待证事实、与反驳证据相比之证明力。

6.攻防有度,杜绝表演:庭审虽是诉讼参与人的中心舞台,但绝非表演舞台。参与人将观点表达到位即可,大可不必“滔滔不绝”;且应就事论事,切忌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对于相对方可能涉嫌恶意虚假陈述,依法反驳并提请法庭关注,倒不必非争个“面红耳赤”。

7.适可而止,提高庭审效率:庭审要有利于法官了解诉讼参与人核心观点,查明案件事实,一旦参与人已经表达到位,且法官已提示不必重复情况下,应适可而止,避免影响庭审效率。

8.注重庭审礼仪,保持谦逊:法官是庭审的主导者,应服从法官指挥,不得未经许可任意发言,不能随意打断法官发问或对方陈述;庭上对法官的称呼应当得体,用“审判长”“审判员”称谓,切忌直呼“XX法官”,更不能直呼法官其名!

以上请对照下,看看小伙伴们做到了几点。

(作者简介:十余载法律工作经历,案件曾入选过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现为律师、仲裁员、调解员、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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