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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跟现代法系全不相容,很可怖

 庙论阅读 2022-04-12

十多年前,读《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印象很深的是作者写李斯与韩非。那时喜欢读这种用当代话语体系写古代历史故事的书(包括像《明朝那些事儿》),感觉很轻松,易接受,好理解。

《流血的仕途》中的韩非,给人的感觉是孤癖、羸弱,还有口吃的毛病。与李斯同学于荀子(孔子、孟子之后的儒家代表人物)门下。韩非是有远大的理想抱负的,他写的东西,“目标读者只有七个人,即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的君主。也就是说,他的著作讲的是君王统治术。

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从韩国抢来了韩非,但韩非并不能为秦王所用,韩非在秦被禁锢而死。

韩非之死,标志着诸子的结束,标志着百家的结束。但《韩非子》就此成了历代帝王驭人之宝典,韩非也成了诸子百家中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

法家作为诸子百家之一,以法治为其核心思想,倡导富国强兵,不重理论重行动,着重于法的实际效用功能。从历史上来看,法家的代表人物还包括管仲、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有一种说法是后世的诸葛亮、王安石也有法家“血统”。

我读书不求甚解,我曾以为法家是挺好的一“家”,“法治”不是挺好的吗?直到听了王东岳老师讲法家,我像是出了一身冷汗。

王东岳老师说:“中国的法家绝不是善茬,他们的法论在国家治理、政治治理上表现得十分恶毒。”他认为,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跟现代法系全不相容,它是国家至上,人民只是国家政权的工具。古代中国的法论政治,是只治民,不治官,就是专门欺负老百姓,专门削弱你。而现代法系,它的出发点应当是个人的公平正义。

如果要理解法家的“恶毒”,我们再来说一说商鞅。

我们最熟悉的是商鞅变法。变法之初,他在闹市立了根木头,发悬赏布告,只要有人能把木头杠到另一个地方,就奖励重金。民众对于这种新生事物,都持不信和观望态度,大概有一个愣头青揭了榜,完成了任务,还真得到了重赏。他以此公信而推新法。

商鞅变法的结果,使得秦国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军力不断加强。

但商鞅的法家理论中,存在着很可怖的东西。比如焚书论,这个观念韩非也有份。老百姓读了医学的书、法治的书、读了农事的书、读了兵书,就会与你官家讲道理,指摘你这不对那不对,这完全是培养刁民,故书除了留在政府,民间的都该烧掉。

更为系统的,是商鞅的弱民说。他的新法推立,就是建立在愚民弱民基础上的。他说如果人民很强大,那国家就管不住人民了,国家就弱。有人民处在柔弱萎缩状态,国家权力才能巩固,这叫“民弱国强”。

商鞅的弱民说有三种方法。

一是愚民。商鞅说农民们需要很无知,才会勤勉耕作,让干啥就干啥。所以他主张烧书,禁止迁徙,不得与外国人交往。就是通过信息管制,防开民智。

二是辱民。商鞅说要让臣民尊重官府,就要不断地羞辱人民,让人民觉得猪狗不如。他说如果让人民觉得自己很荣耀,人民就会轻贱官员,瞧不起官员。只有让人民觉得自己很自卑,官员才会有威势。

三是穷民。商鞅说如果人民都很富有,他就看不上官员的赏赐了,官方对人民就没有挟制力。所以一定要让人民穷,牢牢的控制住他们。

总之,商鞅说:“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即常被羞辱的民众,会拜服于威权;常被轻贱的民众,才能巴结强权;常处穷困的民众,就会感激官方的恩惠。

幸而,我们早已融入世界文明的洪流,在现代法系的框架下,注重个人权利的维护和伸张。我们现在可以自由读书,活得有尊严,早已脱离物质匮乏的时代,不断提升精神层面的需求。

我们珍惜这样的时代,所以,我们传统文化传承里的糟粕,务必要消除干净。我们可不希望再回到“外儒内法”那样的时代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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