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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顾客和男老板在试衣间发生关系,事后报警,老板哭诉:她要四折

 金华303 2022-04-14

为求大打折扣,女顾客和男老板在试衣间发生关系,是强奸吗?

小刚是一家时尚服装店老板,一表人才,这天售货员因故请假,老板小刚正店内经营,穿着性感的芳芳进入服装店,看中一套标价8000多元的衣服,小刚表示可以打大折扣。

芳芳在试衣间换衣服时,小刚关上店门进入试衣间,芳芳顺从了小刚,二人在试衣间发生关系,后芳芳要求老板小刚给自己购买的衣服打四折,小刚则只同意打七折,芳芳报警称自己被小刚强奸,小刚因此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案件非常荒唐,女子芳芳为了低价购买一件衣服,不惜出卖自己身体,但在事后对方不同意以很低的价格出售,芳芳又报警称自己被强奸。

首先,二人对于打大折扣存在不同理解,芳芳认为四折是大折扣,而小刚则认为七折是大折扣,理解不同,才产生了之后的矛盾,当然,或许小刚故意模糊折扣额度,以此骗取和芳芳发生关系,但并未采取暴力手段,小刚不构成强奸罪。

其次,芳芳是为了降低折扣而自愿和老板小刚发生关系,二人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卖淫嫖娼,芳芳企图以性换取较低折扣,虽然没有收入嫖资但要少付服装款,自己少出钱也就是变相的得利。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二人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芳芳自愿和小刚发生关系,但在事后目的没有得到满足,报案称自己被强奸,是诬告陷害行为,且导致小刚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案件严重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应当予以严厉打击,但也应当严格证据标准,避免因矛盾诬陷他人,使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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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廊坊,发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某日早上8点多,57岁男子李某强行将同住在出租院的秦某推进自己屋内、按倒在床上,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却因自身原因未能得逞。

随后李某离开出租院去市场拉菜。回来时又见秦某某,李某不甘心又将秦某某推进自己屋内,却再次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得逞。

愤怒的秦某某最终选择报警处理。李某随后被刑拘,目前已被公诉。(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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