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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您安排对了吗?合同签对了吗?

 刘刘4615 2022-04-15
【例】房地产企业以房抵工程款,建筑企业不持有房屋,将房屋抵债下游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材料供应商找了真正购房者。
第一种形式:最“实在”抵债,无形中增加了过户环节,增加了税费负担。对于建筑企业和材料供应商来说,即是购房者又是卖房者(销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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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形式:最“直白”抵债,关键点是合同如何签,两个合同

1.房地产企业+购房者:购销合同,建筑企业和材料供应商不参与,不出现在合同里;

2.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材料供应商+购房者:债权债务抵债协议,不涉及抵债房屋的事情。

实务中:千万不能让购房者把款项支付给房地产企业,有可能“狼入虎口”,这时候不需要管“三流是否一致”,能收回款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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