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规泛指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一切军事规范性文件。如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行政法规)、军事规章(军事行政规章)等。与广义上的军事法律可以通用。如“军事法律汇编”又可称“军事法规汇编”。有时也特指某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军事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单独或者与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制定颁布的军事行政法规。如《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等;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颁布的军事法规。如《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 中文名军事法规 类型法律类 分类国防法国防法属于综合性的军事基本法,在一个国家的军事法规体系[1]中处于最高层次,是其他军事法规制定的依据。国防法是指导和规范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基本法规,不同国家的国防法往往各有侧重。 军事刑法军事刑法是国家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活动及其应接受的处罚方式进行了法律规范。军事刑法的制定有利于惩办危害国家和国防建设的刑事犯罪分子,以维护国家法制和军队秩序,保证国家的安全。〖相关资料〗美国的军事法院
军事法院是国家在军队中设立的军事审判机关。美国军事法院分为三级,且每一级的职能权限不同。 武装力量上诉法院:对刑事上诉法院的判定进行复核。 刑事上诉法院:如有上诉,对军事审判法庭的审判结果进行复核。 军事审判法庭:包括高等审判法庭,特等审判法庭和简易审判法庭三种,只负责案件的初审与再审。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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