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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连载153)因为“均输法”,王安石被骂成了桑弘羊

 野狐狸 2022-04-18

第三卷  变法风云

第四章 赚钱的方法

均输法

在讲述“庆历新政”的时候我们提到过,宋朝这辆老爷车已经开了很久,故障越来越多,再不修理就得歇菜。范仲淹是第一个修车师傅,但是结果大家也知道,车没修好,修车师傅被赶跑了。确实,变法这档子事情,总是失败的多,成功的少,就算偶有小成,最后还是不解决根本问题,结果总是崩盘、换车、结束。

现在,修车的扳手又从范师傅手中传到了王师傅手中,事情依然不好办。是啊,变法毕竟比不得修车,事情要远远复杂得多。从本章我们还是延续既往的模式,用最直白的语言讲述最复杂的制度变革。

范仲淹等人搞的“庆历新政”,最核心内容是整顿吏治,换句话说,他们认为宋朝最大的毛病是官吏队伍烂掉了,如果每个官吏都能像老范那样廉洁敬业,问题也就解决了。

而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这是一个主观愿望非常美好,具体操作起来非常不美好的一件事情。因此,赵顼和王安石把变法的重点集中到了理财上,通俗点说,就是赚钱。

显然,赚钱是一种更加务实的手段,至少要比对着大小官吏们谈理想情怀靠谱得多。

王安石的脑海中,有着一整套变革经济制度的方案,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他不可能一上来就几副猛药一起下锅,否则,那是会把宋朝玩休克的。

熙宁二年(1069)七月,王安石推行了第一个波及面较小变法措施——均输法。

“均输法”是针对宋朝中央物资供应制度的改革,要讲明白“均输法”,先得说说这物资供应是怎么回事。

在宋代,朝廷的政治中心在北方,开封更是当时亚洲最大最繁华的都市,数量庞大的皇宫贵族、官僚队伍,另加上数十万的军队,这些人消耗的大量物资供应需要地方上给予源源不断地供应。而且,朝廷需要的物资也是五花八门,绝不是常规的大米、绢帛、茶叶那么简单,其他还有诸如木材、毛皮、中草药等各种五花八门的名目,甚至还有笔墨纸砚、蜡烛、胭脂、瓷器、席子等各类生活用品。这些物品下面还要细分很多子项,比如光毛皮一项下面,还有白毡、紫茸毡、靴毡、鹿皮等说法。这些不同名目的产品,都要由相应的特产地供应,我们上回说过,包拯曾任职的端州以盛产砚台闻名,那里每年就得向朝廷供应一定数量的端砚。

当时,宋朝物资供应系统由发运司管理。可发运司纵然肩负重任,办起事来却非常官僚。它在征收物资的时候很做法简单粗暴,想要东西了就拿着一本用了几十年的册子依样点名:某某州,上贡白纻布多少匹;某某州,上贡牛黄多少斤……年年如此,毫不变通。

如此操作,自然弊端丛生。

首先,地方政府是不可能知道朝廷的库存情况的,哪怕你仓库里的蜡烛已经多得可以当柴烧了,负责供应蜡烛的官府还是得埋头征收,然后劳心劳肺地往上面输送。至于发运司的官员,他可不负责预算统筹,如果物资没收齐,挨批的是自己,反之如果东西收多了,苦的是地方百姓,和自己没半毛钱关系。所以,他们宁可浪费也不肯改变征收计划。

赵顼就曾和王安石一起查看过开封的一个仓库,发现很多上好的绸缎因为存储时间过长,已经发黑变脆了,用手一摸,居然变成了碎片,把赵顼心疼的直撇嘴。

这还不算什么大毛病,关键是有些物品的收成是不固定的,遇到好年景,产量高一点,遇到坏年景,产量就低很多。可发运司才不管这些情况,仍然按照固定额度征收。最极端的情况是,有些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已经不特产某种物品了,发运司仍然照收不误,地方政府则只好硬着头皮去征收。

什么?今年搞不到那么多麝香?刁民!带走!

什么?你那里已经不产石斛了?刁民!带走!

于是,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任务,哪怕是花钱到别的地方去购买,也要把上贡朝廷的物品数目凑足。

这种执行状况让百姓苦不堪言,唯一高兴的是一帮善于投机的大商人,他们可以借机从各地倒腾物品,赚取差价。有时候,朝廷上某种物品消耗过快,耗光了库存,只能到市场上去购买,一些大商人知道消息后,立刻囤积居奇,然后高价卖给朝廷,赚取暴利。当然,这里面会不会滋生一些官商勾结的猫腻,就更难说了。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宋朝中央物资供应制度的最大弊病在于那个吃干饭的“发运司”,完全是机械操作,一点都没有灵活性。

针对这种情况,王安石发布了“均输法”,赋予发运司三项职能。

一个是“变易蓄卖”。也就是说,发运司再也不能拿着老账本催收物资了,必须随时查看朝廷的府库,知晓各类物资的存量情况,然后合理地安排不同年份的物资征调,尽量防止物资浪费。

一个是“徙贵就贱”。这是指发运司在征收物品的时候,不再一律征收实物,如果地方上遇到灾年歉收、物价上涨的情况,可以折成钱币上交,再由发运司用征收到的钱到物资相对充裕的地方购买。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在完成物资供应任务方面,操作弹性更强了,可以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执行。

再一个是“用近易远”,如果某项物资有多个地区可以提供,发运司必须选择距离较近且交通便利的地区供应,从而减少运费。

光有这些规定,似乎还不够,因为发运工作干得好坏,最终还是取决于干活的人。

于是,王安石又专设了一个江淮发运司,主管东南六路的发运,允许发运使自己举荐任免官吏,允许截留部分上贡钱财作为辗转交易的本钱。同时,还特地从内藏库(皇帝的私人金库)拨付了一笔钱,充作流动资金。

当时,宋朝的经济中心已经南移,其中东南六路更是财赋重地,那里物资充足,又可以依仗水路进行运输,承担了最繁重的物资供应责任。因此,王安石把工作重心调整到了江淮地区,希望有重点地解决物资供应问题。

加入反对者阵营的,还有苏轼、苏辙,两位天才文士的开放思维,显然只限于文学创作领域,而没有及于政治经济,“唯利是嗜”、“与商贾争利”是他们的主要观点。

更要命的是,他们还不约而同地又把王安石比作了桑弘羊。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再到故纸堆里扒拉一番。桑弘羊确实也干过类似的事,但他和王安石的均输法还是有所差别的。

原先,汉朝对各地所上交的实物,一律收入府库,一旦用不完,就出售给大商人。桑弘羊把工作方式稍微改了一下,允许官府将多余实物运到价格高的地方去卖,买回当地缺少又价格便宜的物品。说到底,桑弘羊的追求也很简单——“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桑弘羊是不是该被全盘否定不说,把王安石完全等同于桑弘羊肯定有点冤。因为“均输法”固然也剥夺一些大商人的赚钱机会,但主要目标还是用最经济的办法保证物资供应。王安石既限制了大商人,也实惠了百姓,最重要出发点在于节省运营成本。

只可惜,在当时能够理解王安石的人屈指可数,“兴利之臣”的大帽子还是朝他狠狠地扣了过来。更有个别打了鸡血的谏官,开始发挥专业特长,长篇累牍地痛斥王安石虚伪奸诈(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甚至把王安石的几次辞官也说成了刻意地沽名钓誉。

当然,这种给王安石人品泼脏水的做法,连大多数反对变法者都不认同。用不着王安石亲自反驳,就被赵顼一怒之下,踢到了边远地区。

道理很简单,不兴利、不言利,我们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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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进行时》(又名《瓦舍聊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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