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北京市医保局通报14起参保个人伪造变造票据骗保、冒名就医、转卖药品等相关典型案例。北京市医保局强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实施,这14起典型案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据悉,参保个人将医保卡转借他人、代人开药、转卖药品等形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同时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而对于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的,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尤其是骗保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刑法规定,还有可能被判刑!”相关负责人强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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