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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历史」何处是江南?——明代官方文书中的“江南”

 越光书馆 2022-04-20



明代官方文书中的“江南”

高逸凡

作者高逸凡,原文发表时为南京大学历史学院考古与文物系博士研究生,现为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论文原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江苏社会科学》始创于1980年,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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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方文书中的“江南”



















    内容提要明清时代的“江南”概念及其范围,是明清江南区域史研究的基础性问题,其研究方法应当是立足史料的全面考证。在各类史料中,朝廷典章、诏令、奏议等官方文书与社会公共事务牵涉最广,在行文中也最须使用为天下有识之士所公认的概念。本文按时代顺序,从明代官方文书入手,探究其中所见的明代“江南”概念及其范围。明初直隶地区的划设,带来了两浙、江东、两淮一带旧有行政区域的巨大变化,也由此逐渐形成了“江南直隶”、“江南七府”等新的“江南”概念。而历史上旧有的“江南”概念,在明代官方文书中似也有迹可循。

    关键词江南直隶 江东 两浙 官方文书 概念

    高逸凡,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210023

    DOI:10.13858/j.cnki.cn32-1312/c.2017.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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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座水上的老城(公众号配图)

一、明清江南区域史研究的困境

    明清江南区域史研究目前最主要的内容是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后者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如今已成为明清史研究以及中国区域历史研究中的重要领域之一。对于一个研究领域的健康发展来说,不断完善自身的学术规范是十分必要的。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作为一种区域史研究,其最首要的学术规范无疑是研究对象地域范围的确定。在迄今为止的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的各类研究中,许多学者都曾就“江南”范围的界定问题提出过自己的观点及其界定依据,如周振鹤依据农业生产的发展程度、交纳税粮的多少以及近代以来的文化心理因素,提出明清时的“江南”不止是地理区域,更是经济区域,应当主要包括当时的苏、松、常、嘉、湖五府地方[1];李伯重依据“地理上的完整性”和“在人们心目中成其为一个特定的概念”这两个标准,提出明清时代的“江南地区”应当是苏、松、常、镇、宁、 杭、嘉、湖、太仓这八府一州的区域[2];冯贤亮则认为“既然是研究历史,就需要了解不同时代人们的认

[1]周振鹤:《释江南》,〔上海〕《中华文史论丛》第49辑,19926月。 

[2]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厦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

识与判定,需要从所论时代的场景出发,从时人的感觉和认识的角度来讨论这个'江南’”[1],斯言可谓公论。

全国一级气象地理区划图(公众号配图)

    “江南”本是一个内涵复杂的词汇,它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语境以至不同的人心目中,有着各种范围不一的涵意。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既以“明清江南”为题,则此“江南”自然应是明清时人所认识、认同的“江南”,而非今人心目中的任何一种“江南”,正如战国之“山东”亦非今日之“山东”,其理相同。因此,确定明清江南区域史研究的地域范围,就应当从明清时代的史料入手,去考证明清时代的社会对“江南”范围的认识究竟如何,然后再审慎地得出结论,斯则正途。反之,若心中先存有一片自己所关注和认同的“江南”地区,然后再为这样一个“江南”量身打造一系列“认证标准”,最后再为如此认证出的“明清江南”去寻找史料依据[2],从而完成一番解释工作的话,其结论必然是片面而主观的:

    一则其结论难免与其他明清史料中的“江南”范围相乖。如徐茂明的研究结论称,“当人们使用'江南’一词时”,心目中赋予其的内涵“就是发达的经济、优越的文化,以及相对统一的民众心态”。据此他认为,“将太湖平原的苏州、松江、常州、杭州、嘉兴、湖州、太仓六府一州视作明清'江南’的地域范围更为合理”[3]。然而明人笔下的“江南四郡”分明却是苏、松、常、镇四府[4],而“江南八郡”则更是将徽、 池、宁、太四府也包括在内了[5]。前者是今人的观念与制作,而后者才是明人对“江南”认识的史实一角。

上海(古松江府)青浦的江南水乡(公众号配图)

    二则其结论各有其研究需要与论证逻辑,所得出的“江南”范围多不尽相同。如上文所述,徐茂明“士绅的江南”为苏、松、常、杭、嘉、湖、太仓六府一州地方,徐新吾“土布的江南”则包括了江阴、常熟、无锡、苏州、南通和浙江慈溪、平湖、硖石等地[6],刘石吉“市镇的江南”所指又变成了苏、松、常、镇、杭、 嘉、湖、江宁、太仓八府一州地方[7],而在谢娟“世医的江南”里,则连徽州和江汉地区也一并包括在内了[8]。陈学文注意到了这一乱象,指出“今之学者对江南的界定更不统一,从未达成共识”,然而举例言毕,复又亲自加入了这种“界定”明清江南的混战之中:“我以为明人已有习惯用法,把江南限于特定范围内……顾炎武说:'东南财赋半天下,而苏松常嘉湖五郡又半东南。’已把镇江府排除在外。从重赋的角度来说,镇江当不能列入江南范围之内。而从地理、经济、人文诸方面来考虑,我以为狭义的江南和太湖流域应以苏南的苏、松、常和浙北的杭、嘉、湖等六府最为合理。”[9]

    这样界定出的“江南”范围之所以会缺乏共识,其根源恐在于研究者们常常出于各自的观念或需要而过度解读史料。所谓“过度解读”,其逻辑必然是经不起考究的,以陈学文所引顾炎武此说为例:首先,顾亭林此说并无一字提及“江南”,本与明人是否把“江南”限于苏松常嘉湖五郡的范围内并无关系;其次,即使在陈学文看来镇江府不曾负担重赋,也无法证明镇江府不在明代的“江南”范围之内,因

[1]冯贤亮:《史料与史学:明清江南研究的几个面向》,〔上海〕《学术月刊》20081月刊。 

[2]关于此类“史料依据”可靠性的辨析,可参见拙文《区域历史研究中的太湖流域“: 江南”还是“浙西”》,〔合肥〕《安徽史学》2014年第4期。 

[3]徐茂名:《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2-13页。

[4] 明〕马世奇:《澹宁居文集》卷八:“国家倚江南四郡为陆海,而常、镇上临天堑,下带海门,中包五湖,视苏、松尤三面要害之地”,(影印)清乾隆二十一年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113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287页下。 

[5]嘉靖初年,江淮大饥,南京兵部侍郎席书所上奏议称:“江北四郡饥最甚,江南八郡苏、松、常、镇次之,徽、池、宁、太又次之”,〔明〕项笃寿:《今献备遗》卷四十一《席书》,(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453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716页下。 

[6]参见徐新吾:《江南土布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7]参见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8]参见谢娟:《明代医人与社会——以江南世医为中心的医疗社会史研究》,范金明编:《江南社会经济研究(明清卷)》,〔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版,第120312061237页。 

[9]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为“江南=重赋地区”只是陈学文等当代研究者的设定,而非明人的共识。明末长洲县学廩生卢泾才所上“东南权议四策”之第二策即题曰:“联苏、松、常、镇并浙之嘉、湖、杭、严八府属一督抚以保江南腹心”[1],而正是顾炎武,又在其《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引用了这一说法[2]。研究者若专持今人之见而忽略明人概念之实,恐怕是有失谨严的。

镇江(润州)宝堰,一眼江南(公众号配图)

    如此“界定”江南的结果是,彼处“江南”视诸八府一州,此处“江南”观乎白粮五府;伊之“江南”探讨杭州出版,君之“江南”又论述徽州文书,各类巨细不一的研究在“明清江南”这一旗号下开展了数十年,尽管研究成果十分丰硕,但内里终究缺乏统一的宗旨,以致各自为战、过专过细,难以形成合力而实现突破性的进展。究其根源,正是由于“明清江南”的范围从未形成无可争议的共识。外廓既不清,内涵自难明,抓不住明清时代“江南”真正的“形”与“神”,就不能确立明清江南区域史研究清晰的主旨和取向,而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理论突破和整体研究水平的提高恐亦难以实现。

    欲审定明清时代“江南”的真正范围,我们仍需回归正途,重返针对明清时代史料的考据工作。

    明清两朝史料之浩繁居中国历代之首,搜检考证难以求全责备,然而庖丁有解牛之巧,考据讲轻重权衡,考察与明清时人“江南”认识相关的史料,应当首选其中史料价值较高者。在明清时代留下来的文字材料中,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背景,在不同的语境中,对其所认同的“江南”范围之表述固然难以画一,但最能够代表明清时代“江南”二字所指涉的基本范围者,应当是具有一定社会公认度、传达了当时社会一定共识的材料。在典章、正史、诏令、奏议、笔记、私史、诗词、文赋、小说、戏文,以及商业书籍等史料类别中,当属典章、正史、奏议、诏令等官方文书与社会公共事务牵涉最广、最须在行文中使用为天下有识之士所公认的概念。因此,从明、清两朝的官方文书入手探究明清时代的“江南”范 围,可谓是一条合理的途径。

    而从溯源流、理脉络的考虑出发,考察明清时期“江南”范围的史实,又应当先明后清,才能知其演变,得其全貌。所以,我们重返明清史料首先需要面对的对象就是明代的官方文书。 

二、明代官方文书中所指涉的“江南”

明朝巡抚图(公众号配图)

    明代官方文书中所提及的“江南”,主要分为专称和泛称两类:所谓专称,是指以“江南”冠名的、具有明确地域范围的特定概念,如“江南十五郡”、“江南十府”等,它们是在某些方面具有一致性的一类地方的集合,代表了当时社会关于“江南”的一些共识性的概念。与之相对,泛称则没有明确的地域范围,只表达了“某地或某区属于江南”这一层涵意,如称某府为“江南某府”、称某地“于江南颇称乐土”,或论江南而说某地、言某地以议江南之类。相较于专称,泛称中的“江南”范围模糊,所能体现的社会公认度自然也是低于前者的。

    1.“江南直隶”与“江南十府”“、江南四郡”(八府)

图1:五代十国地图。南唐帝国定都金陵,失去江淮之地後,在後周威压下,降为江南国;

图2:作出了“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南唐国主、江南国主李煜;

图3:吴越国王钱镠,“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便出于此人;(均为公众号配图)

    或谓清代有以“江南”为名的行政区域而明代无之,其实明代虽无正式的“江南行省”,却也存在过一个功能上类似行省的巡抚区域,是为“江南直隶”:宣德五年(1430 年),明廷始设“总督税粮兼巡抚应天等府”一员[3],其职掌范围包括南直隶中旧属宋江南东路地区的应天、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广德,旧属宋两浙西路地区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以及旧属宋淮南西路的安庆,共计十府

[1]参见〔明〕冯梦龙 辑:《甲申纪事》卷十一《上史大司马东南权议四策》,(影印)明弘光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史 部》第33册,第567页上-570页上。

[2]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第21册《浙江上》,第3页,《续修四库全书》第597册(史部·地理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页。 

[3]参见《大明会典》卷二百九《督抚建置》,《续修四库全书》第792册,第471页下。

一州之地[1]。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朝廷又以倭警令“应天巡抚”提督军务[2]。这十府一州地方在明代的官方文书及其他史料中常常被称为“江南直隶”[3]或径称“江南”,与凤阳巡抚所抚察的“江北”相区别。嘉靖朝南京刑科给事中张永明在其所上《旱灾疏》中,对江南直隶地区巡抚的行政化表述地较为明确:“江南应天、苏、松、徽、宁十一府州,兼带嘉、湖二府,物众地大,孽芽易生。而直隶地方无布按二司之统辖,无分巡分守之专寄,所赖以抚治者,巡抚都御史也”,故宜“久于委任,以责成功。”[4]在嘉靖间兵部尚书杨博的上疏中,甚至径以“江南巡抚”代称“应天巡抚”:

    江南与江北唇齿相关,广东与福建辅车相倚,大率一水之间,岀此入彼原无限隔……一面分行江南巡抚周如斗、副总兵郭成,浙江巡抚刘畿、总兵官刘显……(令刘畿、刘显——引者)但有哨到倭情,一面具奏,一面驰报江南、江北、广东、福建四处。[5]

淮扬风光:盐城大纵湖(公众号配图)

    此处俨然似有一“江南省”与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并存。

    万历间,丁宾在其《严禁武弁驿扰议催柴直银两疏》中也将“江南”与浙江、江西、湖广等“行省”级的行政区域相提并论:“今姑以万历三十七、八年所差官言之,如指挥梁心恒往浙江、江南经历,康惟志往江西、江北经历,闵諌往湖广……”[6]

    朝廷要典、公牍往来既如此 ,其余民间著述自然也会习而用之。《(嘉靖)惟扬志》记述禹贡扬州之地历代行政建置沿革之文曰:“入国朝,为江北、江南两直隶、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五布政司地云。”[7]王圻《续文献通考》记载明代漕运职官时也作:“(把总—引者)南京二员,中都留守司一员,浙江二员,江西二员,湖广一员,山东一员,江北直隶二员,江南直隶二员。”[8]

    可见,至迟明代中期以后,简称“江南”的“江南直隶”就已成为了一个朝野上下形成共识的、地域范围明确的“类行政区”概念。

清代巡抚(公众号配图)

    与“江南直隶”十府一州的地域范围相呼应,明代官方文书中也出现了“江南十府”这样的专有名称,如张国维《请安属停征疏》称:“江南十府处处灾伤,在在征缮,实与诸省相同,至论兵荒最甚之地,则安庆尤与凤、庐[9]无异”[10]。此疏作于崇祯八年(1635年),其时张国维正在应天巡抚任上,故此“江南十府”无疑是其所辖的江南直隶十府之地。其中安庆府本在江北,却因与苏、松、徽、宁等府同属江南直隶,故而也与其余真正的“江南”九府归为了一谈;桂萼《南直隶图序》论南直各地险要之言亦曰:“江南则安庆当长江委流,西控全楚(江西、湖广俱楚地—作者原注,引者),为江表门户”[11],“行政区域”

[1]参见《大明会典》卷一二八《督抚兵备》,《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第301页上。 

[2]参见〔明〕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九《操江职掌》,(影印)明天启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书丛书补编》第73册,〔济 南〕齐鲁书社2001年,第233页上。 

[3]参见《大明会典》卷二一八《太仆寺》,《续修四库全书》第792册,第591页下。 

[4]参见〔明〕张永明:《张庄僖文集》卷一《旱灾疏》,(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1277册,第315页上-318页上。 

[5] 明〕杨博:《本兵疏议》卷十六《覆浙江凤阳等处抚臣哨报倭警通行堤备疏》,(影印)明万历十四年师贞堂刻本, 《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61册,齐鲁书社1997年,第615页下、第616页上。 

[6] 明〕丁宾:《丁清惠公遗集》卷二《严禁武弁驿扰议催柴直银两疏》,(影印)明崇祯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 第44册,第56页下。 

[7] 明〕朱怀幹、盛仪:《惟扬志》卷二《建革志》,(影印)明嘉靖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84册,第523页上。 

[8] 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三十七《民运》,(影印)明万历三十一年曹时聘等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85册,第576页下、第577页上。 

[9]其时“陕西、河南、山西、湖广以暨凤庐悉已停征”,〔明〕张国维:《张忠敏公遗集》卷一《请安属停征疏》,(影印)清咸丰刻本,《四库全书未收书辑刊》第6辑第29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637页下。 

[10] 张忠敏公遗集》卷一《请安属停征疏》,第637页下。 

[11] 明〕桂萼:《南直隶图序》,〔明〕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82,〔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861页下。

对地理概念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由此“江南十府”的范围之内,还衍生出两种范围较小的“江南”专称:

    一曰“江南八郡”,即“江南十府”除却应天府和安庆府之外的苏、松、常、镇、徽、池、宁、太八府地方。嘉靖初年,江、淮南北大饥,时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席书奏赈法曰:“江北四郡饥最甚,江南八郡苏、 松、常、镇次之,徽、池、宁、太又次之”[1]。较之“江南十府”,“八郡”的“江南”排除了实在江北的安庆府和留都所在的应天府,似乎显得更为纯粹了。

太湖地区水系与晚清政区@星球研究所 (公众号配图)

    一曰“江南四郡”,即“江南十府”中留都以东的常、镇、苏、松四府地方。陈继儒《收兑事宜》建白曰:“派江北淮、泗之舡,至江南四郡之内,抚道不得弹压,则气势必定咆哮”,不如“常、镇、苏、松”四府“自相更调,以近附近”为便[2]。在彼时官场的文赋往来中,“江南四郡”也见之不鲜:“重苏所以重常也,常安得私公?国家北都燕畿,以吾江南为外府,四郡棋置,山水相错如绣。惟是苏与常接壤,时平则肩摩,世难则肤剥”[3];“国家倚江南四郡为陆海,而常、镇上临天堑,下带海门,中包五湖,视苏、松尤三面要害之地”[4]。较之“江南八郡”,“四郡”的“江南”又将旧属宋代江南东路的徽、池、宁、太四府地方排除了出去,留下了旧属两浙西路的常、镇、苏、松四府,而后者在“江南直隶”中的经济和交通地位无疑是高于前者的。所谓的“江南四郡”,其实也就是富庶的浙西地区、太湖流域在明初被直隶地区所拆分、截留的部分,而留在浙江的,就只剩下了“浙西三郡”:“浙西三郡、江南四郡,本块土而分履者,二之各自为政,痛痒不接。”[5]常、镇、苏、松四府因政出江南直隶,所以就与一胞同出的“浙西三郡”相别而成为了“江南四郡”,“江南直隶”这一“类行政区”对明代社会“江南”概念的影响不可谓不深。 

太湖流域示意@地道风物 (公众号配图)

    2. 旧两浙东、西路与“江南七府”“、江南十五郡”

    虽然明朝政府通过直隶手段强行拆分了同属太湖流域的“江南四郡”和“浙西三郡”,但叵奈富庶繁华的旧两浙西路地区在地理、经济等方面的一体性实在难以割裂,故明人在处理实际事务,如税粮统计、水利修治等时,仍不得不面对作为一个整体的旧浙西苏、松、常、镇、杭、嘉、湖七府之地,于是在当时的官场文书往来中,就出现了“江南七府”这样一个折中的称谓:

    江南奥区,朝廷命脉……总计七府(岁米——引者),苏州最大,松江、嘉兴次之,常、湖、 杭、镇又次之,则是江南七府该米八九千万石之数。[6]

    然而,在明代的私人著述中,仍然有以“浙西七府”称之者:

    弘治八年,令浙江按察司管屯田官带管浙西七府水利。

    正德九年,设郎中一员,专管苏松等府水利。十二年,遣都御史一员专管苏松等七府水利。十六年,遣工部尚书一员……兴修苏松等七府水利,浙江管水利佥事听其节制。

    (嘉靖四十五年)令两浙巡盐御史兼管。[7]

[1] 参见〔明〕项笃寿:《今献备遗》卷四十一《席书》,(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453册,第716页下。 

[2]参见〔明〕沈佳胤 辑:《翰海》卷十一《经世部》,(影印)明末徐含灵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20册,第333页下。

[3] 明〕孙继皋:《宗伯集》卷三《又赠周公移守苏州叙》,(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1291冊,第263页下、第264页上。

[4] 明〕马世奇:《澹宁居文集》卷八,(影印)清乾隆二十一年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113册,第287页下。

[5] 明〕魏大中:《藏密斋集》卷二十二,《答田陆海(浙江盐院)》,(影印)明崇祯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375册,第124页下。

[6] 明〕朱国祯:《朱文肃公集》不分卷第八册《启丁敬宇操院》,(影印)清抄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366册,第320页 下。

[7] 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苏上》,(影印)原稿本,《续修四库全书》第595册,第658页下。

    两浙巡盐御史的盐政管辖范围仍然包括了旧浙西地区的常、镇、苏、松等府地方[1],是一个颇为“存 古”的职官,命之兼管“浙西七府”水利可谓便宜从事,省却了浙江带管或派设专员之烦,而明廷强行拆分“浙西七府”给实际行政事务带来的窘况由此也可见一二。 

    在“江南七府”之中,苏、松、常、嘉、湖五府以负担“白粮”之贡而尤为朝廷所重,因此该五府地方在一些官方文书中也常常统称“江南五府”,如“民运白粮,为江南五府重役”[2]之类。但在与白粮之贡无关的语境中,“江南五府”则很少单独出现,可见这是一个与特殊事务相联系的专有名词。

金华(婺州)卢宅(公众号配图)

    相较于浙西的横遭拆分,明代的浙东地区则完整地保留在浙江境内,绍兴、宁波、台州、金华、衢 州、温州、处州七府,再加上浙西山区的严州府,就是浙省所习称的“上八府”,其地多丘陵山地,唯宁、 绍、台沿海之地及金、衢盆地之中地势稍平,有水网相通,总体与“浙西七府”水乡泽国的自然环境具有一定差异。但两浙东、西之间较之他处,在语言、风俗、历史记忆等方面仍然具有相当的共性,至今吴语的分布范围依然以宋两浙路之地为主体,而“两浙”之名正是将“浙西七府”和“上八府”联系在一起,而将“外路人”区别开来的共同历史基因。

浙江丽水市(处州)地形图@地道风物 (公众号配图)

    然而到了明代,“浙西七府”在行政上只剩下了“浙西三郡”,完整的“两浙”不复存在,明人在文书中要如何处理这在记忆与现实中仍然互相联系着的十五府之地呢?答案还是借用“江南”之名,如屠应埈《吴浙水政图志序》所言:“故国制,以宪臣总江南十五郡水政,职专而理剧,视他僚重倍也。”[3]吴 者,“江南四郡”;浙者,“浙西三郡”与“上八府”,二者相合是为“江南十五郡”。刘基诗云:“忆昔江南十五州,钱塘富庶称第一”[4],或为此类专称之滥觞。

    明朝政府对旧两浙西路地区的拆分,催生出了“江南直隶”中的“江南四郡”,同时也催生出了代替“浙西七府”的“江南七府”,以及与旧时两浙东、西全境相当的“江南十五郡”,而“江南”这一概念也由此出现了新的发展。

    3. 泛称的各类“江南”地方

    在明代官方文书中,泛称的“江南”虽然大多本身范围模糊,但其具体所涉及的地点却分布广泛,其中有的与上述专称有关,分布在“江南直隶”或“江南十五郡”的范围之内,有的则超出了这一范围,涉及到了江西、福建、湖广等地。

    俞大猷论东南地方士卒教阅之所急,以苏、常、镇、松四郡备陈江南守御之险要,谓以水军守之则可以高枕,“故此江南地方,水陆之兵俱宜训练”,而“浙江沿海战船宜依旧额修理坚固”[5]。此处对论“江南”与“浙江”,则“苏、常、镇、松”所属的“江南地方”自然应指“江南直隶”或“江南四郡”。

    归有光《马政议》:“江南应天、太平等处非产马之地,变而通之,虽易银可也,遂移之于河北”,故 “江南折色可也,畿辅、河南、山东之折色不可也。”[6]案《南京太仆寺志》,其属辖牧马之区在京有应天府八县,在外则“江南直隶”有镇江府三县、宁国府一县、太平府三县、广德州一县,以上应天府并“江南直

[1] 参见《大明会典》卷三二《盐法一》,《续修四库全书》第789册,第565566页。 

[2] 明〕毕自严:《度支奏议》四川司卷四《覆总漕总河题议催攒白糧疏》,(影印)明崇祯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488册,第452页。

[3] 明〕屠应埈:《屠渐山兰晖堂集》卷八《吴浙水政图志序》,(影印)明嘉靖三十一年屠仲律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32册,第68页上。

[4] 明〕刘基:《诚意伯文集》卷四《悲杭城》,(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1225册,第96页下。[5]参见〔明〕俞大猷:《正气堂集》卷十一《兵略对》,(影印)清道光孙云鸿味古书室刻本,《四库全书未收书辑刊》第5辑第20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237页上、下。

[6] 参见〔明〕归有光:《震川集》卷三《马政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89册,第45页上下。

隶”诸县统属一寺丞分管[1],故《马政议》中应天、太平两府所属的“江南”所指应系“江南直隶”无疑。

何处是江南公众号配图

    朱长春代浙西守道张朝瑞上疏谏止浙江各地矿山之开采,其文曰:“夫天下财赋,江南居十九,朝廷国计所资重。自古四方有变,江南常保全以待。而我祖奠基金陵,泽同丰镐,势比相洛,浙江固其三辅要地也。”[2]疏中所列诸矿山,在两浙东、西均有分布,既以浙江论说“江南”财赋、朝廷畿辅,则此“江 南”当不出“江南十五郡”范围之外。与之相似,薛甲此疏中的“江南”兼涉旧属浙西的苏、松二府和浙东的宁、绍二郡,其范围也多半是两浙全境的十五府之地:“臣谨按,江南沿海地方,止有浙江宁、绍等处设有备倭军伍,其苏、松一带虽有卫所,原非为备倭而设……。”[3]

    除此江南直隶的十府和两浙-江南的十五郡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地方在明代官方文书中也会偶尔被视为“江南”之地,如武宗即位诏中言及蠲免、暂停各处瓷器烧造时,就曾直接将江西饶州府唤作“江南饶州府”,与“河南钧、磁州”一并提及[4]

    除此以外,江西在明代官方文书中还曾与浙江、湖广、福建并称为科举方面的江南“名藩”。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黄克缵上《广解额以辟贤路疏》云:“今天下名藩除南直隶外,如浙江、福建、江西、湖广,各解额九十名,江西又多五名,然计每岁会试中式,则浙江、福建与山东递相伯仲,若江右、湖广则逊于山东矣。此犹以江南言之也,若大江以北,最盛者无如中州。”[5]

左:宁德前面洋古村,宁德古属福州。江南特色的观音兜、马头墙;

右:宁德东山古村。依稀像个江南市镇;(均未公众号配图)

    而两广、云、贵虽与浙、闽、江西、湖广同属大江以南诸省,但考诸明代各类史料,将其分别与“江 南”专门联系起来的文字实在寥寥无几,只有在一并论述“江南诸省”时才会偶尔提及。相比之下,江 西、福建、湖广之地虽则在明代官方文书中与“江南”的联系也并不十分紧密,但在明代的私人诗文、著述中却常常以“江南地方”的身份出现,其中尤以江西为多,如:

    惟江西为江南巨藩,自古贤哲之出,如欧文忠、如周益公、如文西山,以道德忠义气节著者,后先相望,至于今不朽。[6]

    故我永乐、宣德之间,(江西——引者)犹彬彬号江南邹鲁,太平之休不无有助。是时不独吾江西之士自以为差强于天下,而天下之人亦必自以为不如也。[7]

    江南洪州藩司之楼紫薇是居,东维揽秀,西俪辩章……来清觞兮眷今昔,江南西兮永无极。[8]

    湖广,江南大藩也,接黔蜀,介两广,据汴吴江淮之滨,而包汉湘洞庭之广,杂以夷獠之

[1]参见〔明〕雷礼:《南京太仆寺志》卷八《属辖》,(影印)明嘉靖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57册,第544页 下、第545页上。 

[2]参见〔明〕董斯张等 辑:《吴兴艺文补》卷三十九《代浙西守道张朝瑞上谏止开采疏》(朱长春),(影印)明崇祯六年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77册,第219页下。 

[3] 明〕薛甲:《畏斋薛先生艺文类稿续集》卷三《代犮人草疏六条》,(影印)明隆庆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340册, 第255页下。 

[4]参见〔明〕佚名 辑:《皇明诏令》卷十八《即位大赦诏》(弘治十八年五月十八日),(影印)明嘉靖十八年傅凤翱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58册,第354页下、第355页上。 

[5] 今天下名藩除南直隶外,如浙江、福建、江西、湖广,各解额九十名,江西又多五名,然计每岁会试中式,则浙江、福建与山东递相伯仲,若江右、湖广则逊于山东矣。此犹以江南言之也,若大江以北,最盛者无如中州”,〔明〕黄克缵:《数马集》卷六《广解额以辟贤路疏》,(影印)清刻本,《四库禁燬书丛刊·集部》第180册,第91页下。 

[6] 明〕刘春:《东川刘文简公集》卷十四《送苏伯诚提学江西诗序》,(影印)明嘉靖三十三年刘起宗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332册,第175页上。 

[7] 明〕罗玘:《圭峰集》卷五《送苏君江西提学序》,(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1259册,第76页上下。 

[8] 明〕汤显祖:《玉茗堂全集·赋集》卷六《豫章揽秀楼赋》,(影印)明天启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363册,第58页 下、第67页下。

居,地大而民众。[1]

    方为莆田族姓之甲,盖江南之望也,名位科第蝉联不绝,自宋为盛。[2]

唐代江南东道(公众号配图)

    江西、湖广、福建,加上“江南十府”、“江南十五郡”,恰与唐初所划“江南道”的范围基本相符,而 “江西”之名又正是源于唐代的“江南西道”与宋代的“江南西路”。这份历史的记忆,或许就是明代史料中江西、湖广、福建与“江南”种种联系的根源所在。

结 语

    在明代的官方文书中,我们发现了新的“江南”概念诞生的轨迹,也注意到了历史上的“江南”概念在明代的余波。

江南图@中国国家地理 (公众号配图)

福建在唐天宝年间从岭南道划入江南东道,原非江南

    明朝初年直隶地区的划设,将镇、常、苏、松四府从原本地理、经济、文化相对统一的浙西地区拆分了出来,与原宋代的江南东路、淮南东、西路的大部分地区以及淮北数府州共同组成了直属京师的新的行政区域。这一破一立之中,就孕育出了新的“江南”概念。

    新的直隶(南直隶)地区在宣德五年应天、凤阳巡抚分治南、北后,逐渐形成了“江南、江北两直隶”的新局面,至明中期以后,“江南直隶”、“江北直隶”在官、私文书中已形同行省级的行政区域,而明代官方文书中凡所言及“江南”者,所指多为由镇、常、苏、松、应、徽、池、宁、安、太、广十府一州所组成的“江南直隶”。因为“江南直隶”,又有了“江南十府”之称;“江南十府”剔除安庆和应天,就有了“江南八郡”之谓;“江南八郡”再省去旧属江南东路的徽、池、宁、太,而留下旧属两浙西路的镇、常、苏、松,就成为了“江南四郡”。这样一批有关“江南”的新专有名词的出现,标志着明代朝野上下一种新的“江南”概念已逐渐形成。

    而旧的浙西地区在遭到拆分之后,人们在处理实际行政事务时该如何称呼这在方方面面都本属一体的七府地方,也成为了问题,有的习惯相沿,仍称之为“浙西七府”,有的则面对现实,改称其为“江南七府”,自此便逐渐出现了以太湖流域诸府为主的“江南”概念。同样,浙西的拆分也冲击了“两浙”的概念,两浙东西十五府变成了“江南四郡”加浙江十一府。在这十五府地方一并涉及的官方文书中,又应如何称呼之呢?考诸史料,明人还是借用了“江南”二字,改称其为“江南十五郡”,于是以江浙地区为主的“江南”概念也由此滥觞。

江浙图@畔 (公众号配图)

    秦汉以荆湘为“江南”,唐代以江之南、岭之北、黔之东划江南道,宋代则以荆湖以东、两浙以西设江南东、西路。在明代的官、私文字材料中,除了“江南十府”和浙江诸府,也只有江西、湖广和福建与“江南”的联系所见较多,这样的现象,或许正是历史上的“江南”概念在明代社会所留下的余波。 

〔责任编辑:肖 波〕

[1] 明〕杨士奇:《东里续集》卷十一《送陈参议赴湖广序》,(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1238册,第502页下、第503页上。
[2] 明〕彭韶:《彭惠安集》卷七《南京户部郎中同年方朝宗公墓表》,(影印)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第1247册,第85页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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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高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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