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解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 50%以上; (2)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 2 年以上。 【例题 1·单选题】2016 年 3 月某商贸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临街商铺一间,租期8 年。2018 年 3 月公司发生商铺改建支出 20 万元。关于该笔改建支出,正确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 )。(2018年) A. 按 2 年分期摊销扣除 B. 按 6 年分期摊销扣除 C. 在发生的当期一次性扣除D.按 8 年分期摊销扣除 【答案】B 【解析】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例题 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务处理的有( )。 (2018 年) A.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C.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D.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E.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答案】BCD 【解析】选项 A: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选项 E: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尚可使用的年限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孰低原则选择年限计提折旧。 五、存货的税务处理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3.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规定 (1)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评估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 ①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②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 12 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2) 上述所得在不超过 5 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3) 企业取得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 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 (4) 企业 5 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或者注销的,停止递延纳税,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在当年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某居民企业以其持有的一处房产投资设立一家公司,如不考虑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列关于该投资行为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签订投资协议的当天为纳税申报时间 B.以房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被投资方的计税基础 C.以房产对外投资确认的转让所得,按6 年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D.对房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确认房产的转让所得 【答案】D 【解析】选项 A,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选项 B,以房产的公允价值作为被投资方的计税基础;选项 C,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 5 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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