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药品说明书规定和相关文献报道,常见的能诱发光敏反应的药物主要包括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磺酰脲类、利尿药、吩噻嗪类、非甾体抗炎药、口服避孕药及局部用药等。可致光毒反应的药物有胺碘酮、喹诺酮类及四环素类药[2]。 ![]() 一、抗菌药物 二、非甾体类抗炎药 三、利尿剂 四、心血管药物 五、抗肿瘤药 甲氨蝶呤、氟尿嘧啶(5-FU)等对光较敏感,服用后易出现光敏感性皮炎。长春新碱可导致光敏性水泡,甲氨喋呤的主要光毒性反应是荨麻疹。表柔比星可导致光敏性疱疹[1]。 ![]() 参考文献: 1.黄佳,杨莉,赵志刚,梅升辉.药源性光敏反应的致敏药物及防治[J].药品评价,2014,(02):17-21+48. 2.梁秀芬,董桂娜.喹诺酮类药物的光敏反应及预防[J].青岛医药卫生,2008,(03):200. 3.卜秀玲,梁敏,刘英.药物不良反应-光敏反应[J].中国药事,2003,(11):61-62. 4.什么是药物的光敏反应?[J].宋必卫.中国药理学通报.1996(04). ![]() ![]() 科室:合肥京东方医院药学科 审核:惠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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