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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什么有国务卿,却没有总理?

 heshingshih 2022-04-26

看到关于美国的国际新闻时,人们常常会看到美国国务卿发表讲话,却从来没有看到美国有所谓的“总理”,因此很多人会误以为“国务卿”和“总理”或许可以划上约等号。那么,“国务卿”在美国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它和“总理”存在哪些差异呢?

事实上,“国务卿”这个词最早出自于民国,北洋政府中设计了一个官职叫做“国务卿”,结果被翻译直接套用到了美国政府中。

美国没有外交部,这是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一点。实际上,美国外交部英语叫做“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如何翻译这个词让翻译者犯了难。其实笔者觉得中国历史上另外一个词更适合这个这个部门,是晚清的一个部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这段话的直译应该是“管理各国(州)事务的部门”,但最初的翻译人员却将其翻译成了“国务院”,那么它的第一领导自然也就成了“国务卿”。所以,实际上美国国务院等同于外交部。

但国务卿在美国的地位又不仅仅等同于外交部长,其权力和地位要远高于其他部长。根据美国总统顺位继承表(有紧急情况时的总统继承顺序),美国国务卿排在总统、副总统、众议长、参议副长之后,居全国第五。

日本和英国等国实行的是首相制。但日本的政党制度与英国不同,英国首相的更迭取决于哪个政党能统一议会,而日本的议会里几十年来都是自民党一统江湖,日本的首相选择主要看党派内斗。

德国、意大利、以色列和印度等国实行的是总理制。这些国家各自有自己的总统,但总理完全掌控行政权力,比如默克尔和莫迪人尽皆知,却很少有人知道德国和印度的总统是谁。

法国政体独树一帜,法国实行总统总理双极制,学名叫做“半总统共和制”,法国总统掌握国防,外交大权,以及完全的人事任免权(除总理任免外,几乎不受议会掣肘)。但法国的行政则由法国总理负责,总理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对议会负责。

而美国总统则不一样,美国总统几乎完全掌控了外交权和军事权,在内政方面还可以任免几乎所有政府高官,虽然需要议会批准,但很少有驳回的情况。对于行政权则是绝对领导,虽然美国内阁远不如其他国家的内阁那么重要,但总统依然是绝对的内阁领袖。

对于立法和司法,美国总统也可以强势参与。总统有权否决立法,虽然这个权力很少被使用。总统也有权任命最高大法官,这是一任总统的最重要的政治遗产之一。在美国,最高大法官地位极其尊崇,除非犯罪,终身任职。大法官的任命是总统影响力的延伸,所以美国总统是完全可以影响司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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