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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灵山县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统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宝树堂樵夫 2022-04-26

灵山县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服务业发展领域,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努力完成全县服务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服务业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现就加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县新增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5家以上,全县在库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40%以上,非营利性企业营业收入增长60%以上。(详见附件)

  二、职责分工

  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共包括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2个行业大类。行业涉及面广、企业分布散、市场变化快,培育统计工作综合性强,跨度大、领域广、要求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导落实好本部门所主管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统计工作。

  (一)县发展改革局职责。负责牵头推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统筹协调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

  (二)县统计局职责。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牵头组织实施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汇总、评估、发布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资料,同时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数据和统计技术支持。

  (三)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推进本行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及配合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做好所属行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摸底调查,配合统计部门核对、认定以及单位新增、变更等名录的更新维护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规模以上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规模以下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结合总体目标要求开展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统计工作。

  (一)制定计划。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尽快制定2020年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加快推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

  (二)深入做好摸底排查。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尽快开展个体工商户和新登记注册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摸底排查,建立完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新增后备库和临界单位监测库建设。一是以统计局提供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所掌握的企业发展情况,对符合上规标准但尚未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进行逐一清查,及时纳入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新增后备库;二是以部门登记为依据,对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推荐的注册资本较大、经营状况较好、税收缴纳较高的优质企业的核准资料进行审核、筛选,对符合上规标准但尚未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纳入新增后备库,对临界上规标准的企业纳入监测库。

  (二)加强引导“个转企”。对纳入监测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临界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局联合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定期到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后期入库工作及统计工作奠定基础。对由于各种因素不愿意入库的较大规模个体工商户要多做思想工作,结合相关的优惠措施加强引导转型升级为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三)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剥离工作。鼓励从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人力资源、会议展览、租赁等方面入手,鼓励工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挖掘出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兴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弥补当前服务业发展的短板。

  (四)积极引导县外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法人落户。鼓励县外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在灵山成立总部,依法纳入统计。加强对法人注册服务协调,属于部门管理范围或招商引资引进的县外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县外法人企业,督促并帮助其到经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成灵山企业法人。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局设立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由发改部门统筹,重点用于支持县内服务业项目建设、入库激励、专题调研、统计政策创新等,提高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将任务分解落实,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跟踪开展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上规入库工作。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服务业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各行业统计数据,共同商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和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培育和统计工作,共同推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指导,强化培训。县统计局要做好新增后备库的大个体和新注册企业入库工作,指定专业科室对企业入库申报材料进行细致审查,确保资料准确、材料规范,符合入库要求,对达到上规标准的培育企业力争申报一个成功一个。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统计的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力度,强化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切实做到数出有据,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企业联网直报的要求,规范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统计数据,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申请入库企业的材料收集和上报,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评。县督查考评办将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统计工作列入年度督查计划,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对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列入绩效考评指标。

  附件:1.灵山县2020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职责分工

        2.灵山县2020年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测算分析表

        3.灵山县2020年规上非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测算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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