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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精解第十三章

 新用户49272060 2022-04-28

(原文摘要)这种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辩证唯物论的关于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是没有一个人这样解决过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唯物地而且辩证地指出了认识的深化的运动,指出了社会的人在他们的生产和阶级斗争的复杂的、经常反复的实践中,由感性认识到论理认识的推移的运动。

列宁说过:“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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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外界事物作用于人们的感官,便引起感觉,人们就用感觉的材料进行思维,引出论理的结论。像这样由外物到感觉到思维的认识过程之科学的说明,是马克思所首创的伟大的业绩。在马克思以前,关于感性与理性的关系如何的问题,总没有一个哲学家曾经正确的解决它。就一切唯心论哲学家来看,他们有一个共通的原则,就是主张精神是本源的东西,物质世界及其规律性,都是精神的产物。

他们根本否认精神以外还有物质世界存在,因而否认认识是外界事物及其规律性的反映。他们主张认识的各种因素,如感觉、经验、印象、概念等,都是主观意识中所固有的东西。他们以为认识的任务是在于把那些感觉、经验、印象、概念等加以组织,臆造出物质的事物及其规律性,这样来说明世界。所以这种哲学是否认了物质世界的世界观。他们把认识过程封锁于纯主观领域中,与外界事物完全隔离,他们把认识当作纯主观的意识的活动,对于感觉与思维的关系如何的问题,各凭自己的主观来解答。

有的唯心论者,例如贝克菜,把主观的、内省的、感性的经验,作为认识的唯一对象,否定论理的概念对于认识所具有的意义。有的唯心论者,例如莱卜尼兹,主张只有思维能给人们以正确的知识,而感觉则不能相信。直到黑格尔,才在唯心辩证法上企图解决这一问题,他主张认识的运动是由感性到理性。但他虽然承认感性是认识的始点,却否认感觉是外界事物的反映,不能改造感觉的丰富材料以到达于论理的认识,他以为认识越是上升到高级阶段,就越发远离于感性,逐渐与感觉的具体性相分离,因而思维与感性就不能保持联系。

所以黑格尔对于论理的认识这一阶段,虽然发表过很可贵的思想,但在全体的方向上完全是唯心论的。其次,就旧唯物论的哲学家来说,他们虽然都主张物质规定精神,承认认识过程中各种因素都是外界事物的映象,却都没有理解感觉与思维的正确关系。有些旧唯物论者,认定感性经验是认识的真实源泉,却轻视思维的意义。例如洛克认为思维过程中所发生的复杂概念,不反映真实的事物。有的旧唯物论者,例如斯宾诺沙,认为真实的认识由理性所发掘,不需要感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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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费尔巴哈,才正确地提起感觉与思维关系的问题。他主张思维依存于感觉,思维的法则依存于感觉的真理性;感觉不单对思维提供材料,并且是对于外界事物的论理认识的基础;思维是在感觉中去发见联系,不是自己去创造联系,这种主张是正确的。可惜他缺乏实践的观点,不能理解认识对于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只知道认识是受动的反映,不知道认识还是能动的反映,所以他虽正确地提起这一问题,却不能现实地解决这一问题。

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才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唯物地而且辩证地说明了人的认识过程是在实践中由感性认识推移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感性的认识是属于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东西,为要从感性认识推移于论理认识,就必须就那感性的材料,进行具体的分析,实行抽象。

这样抽象出来的东西(论理认识),和感性材料比较起来,其内容是好像比较空虚了,并且距离外界事物也比较远了,但它却“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事物。例如我们就感性上所反映的千差万别的物质的东西(自然的和社会的),抽象其共通的“物质”这一普遍性(离人类意识独立的客观实在),舍弃其千差万别的个别性,构成“物质的抽象”。又如就感性上所反映的各种个别的自然现象,抽象其共通的规律性(即由一种形态发展到另一种形态的规律性),舍弃其他各种个别的属性,构成“自然规律的抽象”。又如就感性上反映的商品的现象,抽象一切商品所共通的本质即价值,舍弃其各种物理学的、化学的、生物学的属性,构成“价值的抽象”。这一类的抽象,是“科学的抽象”,即“正确的、郑重的”抽象,不是“瞎说的”任意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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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认识和论理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在感性的阶段,人们只能认识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到论理的阶段,人们才能认识事物之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这两种认识,形成为一个统一,即片面与全体、现象与本质、外部联系与内部联系,形成为一个统一。这就是感性认识与论理认识的统一。所以这两种认识,决不是各自独立的认识阶段,两者完全是一脉相通的。

我们说,在感性的阶段只能认识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却不是说我们的感觉只反映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而不反映其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若果这样说,他就会成为不可知论者)

实际上,事物之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与其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是同时在感觉上完全给与着的,不过我们在没有实行抽象的思维之前,我们只能有直觉的认识,即只能认识其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而那些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是被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隐藏着,必须要我们运用抽象的思维才能发现它(譬如商品中隐藏的价值,要靠抽象才能发见它,不是肉眼所能看出的)

在思维中所有的东西,已在感觉中给与着;感觉中所没有的东西,思维中是不能有的。思维只在感觉中发现本质,发见内部联系,决不是自己于感觉之外去创造本质,创造内部联系(只有唯心论者才这样做)。所以感性与理性二者的性质虽然不同,却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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