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建立明朝后,随着全国的统一,需要大量的人才来治理国家。中央官职大多由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元老功臣担任,当时所谓的“六国公二十八侯”是官僚系统里的中坚力量,他们成为朝廷里的最高统治集团。但从全国来说,上到六部,下到府州县,层层的官僚机构,都急需补充官吏。明朝政府除了任用元朝旧吏外,主要的人才来源途径有三:荐举、学校和科举。 ![]() 明朝官吏 荐举 朱元璋在起义时就曾录用了一批儒士,建国后更是派官员到各地访求贤才,只要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来了都授予官职。朱元璋多次强调选用贤才的重要性,他曾下诏说:“人君之能致治者,为其有贤人而为之辅也。山林之士德行文艺可称者,有司采举,备礼遣送至京,朕将任用之,以图至治”。这时,推举人才的科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耆民等。大小官员都可以推荐,被推荐者还可以转荐,有的一经荐举被选用,起步的都是尚书级的高官,至于副都御史、士郎及地方上的布政使、府尹就更多了。有时吏部荐举的人数多达三千六百人,少的也有一千九百多人。 ![]() 荐举贤才 除了上述的荐举贤才以外,明朝还从富户(地主)中选用官吏。在元末时,朱元璋看到地主武装镇压农民军的力量,不可小觑,所以他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地主阶级是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一股力量,只有在封建王朝的统治下,他们的利益才可以最大化。并且他们在长期的剥削中,也懂得统治人民的方法。所以朱元璋极力网罗他们来充实官僚机构。这个政策实施后,明朝政府统计了九个布政司辖区内的州县,七百亩田产以上的地主,共有一万四千二百四十一户,编成花名册,准备分批录用。至于那些不想和明朝合作的文人士大夫,朱元璋以严刑峻法来制裁他们。当时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二人,把手指截断来拒绝做官。苏州的姚润、王谟被征集出来做官,他们拒绝后,不仅受到惩罚还被抄了家。 ![]() 明代文人士大夫 学校 中央的学校称为国子学或国子监,地方的称府、州、县学。朱元璋在龙凤十一年(1365年)时,就在南京创办了国子学,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国子监的学官有祭酒、司业、博士、助教等职,祭酒、司业掌学生训导,相当于今天的校长、副校长等职。博士的职责是为学生讲授经义,就是今天的主讲教师。国子监的学生称为监生,分官生和民生两类,官员的子弟为官生,民间的俊秀为民生。少数民族“土官”的子弟和外国留学生也称官生。国子监的规模很大,洪武十七年(1384年)时,学生人数达到千人以上,以至于学生的宿舍不够用,朝廷于是在集贤门增建房屋五百多间,称作外号房。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监生达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学府之一。 ![]() 国子监 地方上的府、州、县学,洪武二年(1369年)规定学生人数,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主要的学官,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人。后来学生的人数不断增加。 国子学的课本有《四书》、《五经》、《御制大诰》、《大明律令》以及刘向的《说苑》等书。《四书》、《五经》是维护封建纲常秩序的经典著作,自然是封建读书人的必读课本,朱元璋对《四书》中的《孟子》大为反感。当他读到《孟子.离娄篇》“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时,大怒说:“假使这个老头活在今天,怎么能免了他的罪!”,于是下令撤去孟子在国子监配享孔庙的神位,经儒臣们再三恳求,虽然恢复了孟子的配享,但是对《孟子》一书中触及到君权神受的地方,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等八十五条,全部删去,重新编订为《孟子节文》。同时朱元璋深知法律的重要性,亲自参与编订《明律》和《大诰》,颁发给学生学习,规定今后科考要从其中选题。要求国子监长官督促诸生熟读讲解,合格的予以录用。有不遵从学习的,以违逆罪处置。 ![]() 四书 府、州、县学的学生,必须进国子监才能做官。国子监的学生在结业后,可以直接做官,或再通过考试做官。洪武年间,明朝政府一直把国子监作为培养官僚的主要场所,随时擢升他们为各级官吏。有的擢升为都察院佥都御史,郎中、监察御史等中央高级官吏。地方上就更多了,洪武十九年(1386年)命祭酒、司业选监生一千多人送吏部授知州、知县等职。由于明朝政府重视学校,全国各地大小学校也都先后成立,加上明朝政府也从中选拔出了大批官员。因此,入学读书的人很踊跃,出现了“家有弦诵之声,人有青云之志”的社会现象。 ![]() 翰林院 科举制度 明朝政府于洪武三年(1370年)正式建立科举制度,规定以八股文取士,取《四书》、《五经》命题,《四书》要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八股文的风格,要仿照宋代的经义,用古人的语气作文,文句要排比对仗。以《四书》命题的叫书义,以《五经》命题的叫经义,在行文时必须根据古人的思想和规定的几家注疏阐释中发挥,不能有自己的见解。从而把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在孔孟之道、程朱理学的范围之内。 考试分三级,童生(未入学的士子)先在州县级考试,中试的称为秀才或生员,就成为了府、州、县学的学生,取得进一步考试的资格。省级的考试称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中试的称为举人;中央级考试在乡试的第二年进行,礼部主持的叫会试,中试者再经过皇帝的考试,叫做殿试或廷试。考中的分三甲,一甲取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统名为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叫赐同进士出身。当时的人又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进士通通被任命为官员,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可做翰林院的官,其他的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太常、国子博士等职,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明朝初期选用官吏的途径,主要是荐举和学校,朱元璋认为科举选出的人才都是年轻人,所学的知识往往应用不到实际的工作中去,所以一度罢停科举不用,专以荐举为主。洪武朝的科举和荐举、学校比起来要逊色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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