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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赎人、子路受牛告诉我们,做好事到底能不能求回报?

 崔无容 2022-05-03 发布于河南

“子贡赎人、子路受牛”的故事,出自《吕氏春秋》: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知道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夫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实在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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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赎人、子路受牛”的故事,很耐人寻味。

按照常理,子贡品德多高尚,用自己的钱赎人,拒绝国家赔偿金,做了一件大好事,应该被树为道德模范;子路就不是玩意了,救个人,别人送他牛,他居然欣然接受,简直就是一个财迷。

我们是这么想的,古人大概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孔子却狠狠地批评了子贡,好好地表扬了子路。看看孔子的理由,我们不得不佩服,孔圣人说得真对!

孔子的观点,即便放在今天,也一点都不落后。


两个故事,分别讲的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你看懂了吗?他们分别说明了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就是现在社会最常发生的:做好事,到底能不能求回报?

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听话,要照顾弟弟妹妹,不能做不听话的小孩,否则就不要你了;上学后老师教育我们要听话,好好学习,帮助他人;工作后社会公德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好人,奉献自己照亮他人,舍已为人不求回报。是的,我们一直生活在为他人着想的世界里,如果自私就不是好人,如果做了好事不能要别人的回报,现在我想问问大家,这样真的对吗?一味的为他人自己快乐吗?

按道理讲,一个人做了好事,应该是有回报的。比如子贡赎人,国家给你赔偿金;比如子路救人,别人给他一头牛;即便是让个座,也应该得到一句“谢谢”。可是,我们为什么觉得子贡拒绝国家赔偿金做得对?为什么认为子路救人收下一头牛做错了?

人们常常歌颂好人做好事的“伟大”,但一听说被给予了物质奖励,就立马持否定和质疑的态度。似乎,好人做好事,只有不求回馈才伟大,如果一旦被进行了物质奖励,那么这种好人好事将黯然失色,也不再值得被颂扬。真的是这样吗?

这样的宣传导向,这样的思想观念,究竟对不对?

做好事不求回报,的确是一种美德,但这种美德是“私德”,你个人可以这么做,但如若要求人人都这样做,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把道德的标准无限拔高,反而会让有心做好事的人望而却步,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离道德而去!
如果真的将子贡树为道德模范,大肆宣传,再将子路树为反面典型,大肆鞭挞,我估计,在国外赎人的人会越来越少,主动救人的人也会越来越少。

这个结果,可能是我们绝对没有想到的。

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明白的道理,我们怎么还不明白呢?

这样的结果,今天还在发生着。


季羡林说:“我认为,能为国家、为人民、为他人着想而遏制自己的本性的,就是有道德的人;能够百分之六十为他人着想,百分之四十为自己着想,他就是一个及格的好人。为他人着想的百分比越高越好,道德水平越高。百分之百,所谓'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是绝无仅有。”

他还说,“说这话,有点泄气。无奈这是事实,我有什么办法?”

这是大实话,我们没有理由反驳。

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爱,反而那么爱别人,基本的人性都没有,他可能超级高尚,也可能超级虚伪,多数是后者。

爱自己、爱家人,与爱别人,不是矛盾的对立体,而是相辅相成的。不要一说爱别人,就不允许爱自己、爱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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