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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槽银锭上的差徭与地丁

 古泉文库 2022-05-07 发布于陕西省

 陕西差徭银和地丁银的关系

陕西地处西北内陆,在清代政府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土地税收即田赋,前期田赋被称为钱粮银或粮银。雍正时期广泛推行了摊丁入亩的税收改革,将差徭并入田赋征收,称为地丁银。

丙辰县地丁银锭

在存世的陕西银锭实物中,有很多州县的地丁银锭,给我们留下了研究地丁制度的实物资料。同时还有极少数的差徭银锭存世,陕西清代差徭银锭是特有的品种,未曾在其它省份银锭实物中出现过差徭品种,大概因为地处西北交通要道,来往官差大员众多,兵差繁重,所以陕西地区一直未能彻底革除差徭征收,尤其在同治年间兵差激增,征收的额度也随之增加。根据《陕西财政说明书》中记载。

渭南差徭银锭

     “部颁调查府厅州县出入条款,内开差徭一项,有大差、常差之分,出钱、出夫之别。查陕省差徭向系收钱,并无出夫之事。自二十八年改章收银,除扣留支差外,余银尽数解善后局作为赔款,曾经奏准有案。先是陕省差徭极重,每年收钱百万串之多......嗣后一再裁剪至二十万串有奇。光绪二十八年,因新定赔款数巨期迫,由护院李奏请,酌加其旧有差徭.....每年得银四十万,指定供赔款之用,名曰规复差徭。......今按陕省差徭应分两项,一为旧差徭,即向章收钱支差者也;一为赔款差徭,即新案供给赔款、收银汇解者也。......赔款差徭各属汇解,分四批汇上海,作赔款之需,是为报部作正开销之款。”

通过文献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陕西差徭银锭和地丁银锭的关系。陕西的差徭分两部分,铜钱和白银都是依照地丁征收额按比例征收的。差徭征收的铜钱部分用于支应当地的流差、大差,白银部分也和地丁银有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征收部门不同:地丁主要由县级政府征收;差徭主要由里民局征收。

2;缴解部门不同:地丁上缴北京户部国库;差徭运往上海。

3;用途不同:地丁用于国家财政支出;差徭用于以庚子赔款。

结合实物我们可以看出,陕西地区的差徭银锭可以更确切的定义为“庚子赔款差徭”,属于摊牌征收,专款专用。产生的时间在光绪二十八年以后,每年的征收额度在四十万两左右。因其存在时间短、用途单一,所以造成了存世数量极其稀少。严重影响了广大收藏研究者的关注,希望其文献历史价值能有进一步的探索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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