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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封建王朝,成也盐政,败亦盐政。古代官盐与私盐的历史

 渐华 2022-05-08 发布于山东省

盐字,从卤,监声,古者,宿沙初作煮海盐。繁体字的盐字,从目,从器皿,卤字之上有云气升腾,就像一副煮海盐的生产图。盐这个字向我们描叙的是当时渤海地区一个叫宿沙氏族的人发明煮海水为盐的故事。

民以食为天,人可以几天不吃饭,但不能几天不吃盐。盐在人体中负责调解酸碱度,维持渗透压。没有盐,人体就会出现代谢紊乱,会感觉到体乏无力,出现各种疾病症状。 除了人,动物也需要盐。有了盐,牲口才能长得快,干活才能有力气。古代盐需求量最大的其实不是人,而是军马。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阐述盐的重要性。我国的封建史,其实就是一部关于盐政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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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时期,盐是一种仅限于贵族享受的奢侈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煮盐技术的提高、产盐地的发现,盐业才是走入寻找百姓的生活之中。

但盐又是特殊的,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基层百姓的大部分生活所需都能依靠自给自足来满足,唯独盐除外,而盐又是必需品,盐天生就带着商品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用来控制百姓的一个最重要手段,也是统治阶级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

我国最早关于盐政的记载,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周武王平定商纣后把原来东夷族所属的营丘(今山东淄博高青,陈庄西周遗址)封给姜子牙,营丘的土地多为盐碱地,当时这个地方的土著东夷族守着宝地却不知道开发,反而因为盐碱地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弄得没饭吃。姜子牙到了齐国后,大力发展鱼盐产业,提倡自由贸易。吸引了各国人才以及商贾云集齐国,齐国很快就发成成了一个大国。

当时的齐国有多强大呢?战国时期的苏秦曾经算过一笔帐,仅临淄一地,城内就有7万户,这7万户每户出3个男丁,齐国就可以组成21万大军。

“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 司马迁《史记》

“太公望封于营丘,地瀉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渔盐,则人物归之,繈全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

“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 《战国策·齐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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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盐的生产非常集中,天然就适合用于垄断,只要控制了盐的供应以及价格,就可以向所有的消费者征收税收,齐国就是利用盐业的发展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为了更好的控制盐业,齐国还制定了盐铁专卖的制度。这也是有史记载以来,最早关于盐铁专卖的制度。齐国的盐卖到全国各地,带回来了利益上的巨额回报,相当于实现了全天下的人给齐国交税。“管仲举盐而克楚”没有盐业带来的暴利,齐国是无法成为春秋一霸的。

“君伐菹薪煮泲水以籍于天下”。 《管子·地数》

“桓公既得管仲,与鲍叔、隰朋、高傒修齐国政,连五家之兵,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税。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

有了齐国的成功案例,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同样是产盐地的吴国也照本宣科。

“吴煮东海之水为盐,以致富,国用饶足。” 《汉书》

自齐国开始,盐业开始成为了国家统治的根本。到了战国时期,秦国于商鞅变法后设置了专门用来管理盐政专营的盐官。商鞅规定可以把盐作为专卖产品交给商人分销,但商人需要给国家交纳很重的专卖税。商鞅认为,山川河泽兼为国有,盐作为土地上的产出自然必需国营,还置“盐铁市官”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加强对食盐生产与流通环节的控制和管理,防止私煮私销。直到秦灭六国而一天下,商鞅以来的食盐官营等“峭法”之政一仍其旧。商鞅变法,对盐业苛以重税,实现了秦国富国强兵的目的,最后秦国灭六国,实现大一统,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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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地理分布上,东部出海盐、中部出井盐、西部出湖盐,因盐而兴的城镇贯穿东西南北。盐业的利润如此巨大,自然也引动了其他人的一些心思,民间多有私自煮盐之辈。商鞅对对盐利的控制施之以“峭法”,不仅反映出秦国民间在食盐的产运销方面存在违法现象,而且这种现象还相当严重。

汉承秦制,也是实行的盐铁专卖。西汉前期行征税制,食盐的产运销由私人经营,官府征之以一定盐税。自武帝起,改行专卖,盐利归官,食盐的产、运、销悉由官办,私人不得违禁经营,被称为直接或全部专卖制,该制度历西汉后期迄新莽不仅未改,且变本加厉。东汉复行征税制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为改善国家财政收入,正式实行盐铁专卖政策,笼天下盐铁,由政府募民煎盐,食盐官收、官运、官销。天下设盐官36处,主要分布在沿海、西北和西南产盐区。

汉武帝时期的盐铁官营,其目的一方面在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以支援抗击西北匈奴的战争,同时也是为了限制大商人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坐大,防止其危及西汉政权的稳定。

官府对盐业的垄断确实对人民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可以说是源源不断的对人民进行高利润的野蛮掠夺。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民间私盐开始兴起。

国家对私盐的打击力度相当大,对私盐贩子“钛左趾没入其器物”。“钛左趾”是在左脚趾挂上6斤重的铁钳,“没其器物”是没收生产工具。这个时期,最有名的因盐获罪的人应该是西汉吴王刘濞,作为诸侯在淮南煮盐,富可敌国。也正是如此被汉景帝惦记上了,在七国之乱中被剿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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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之后,霍光以昭帝的名义下诏,召集各郡国专家60余人,在长安与桑弘羊等辩论。这就是著名的“盐铁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武帝的政策进行拨乱反正,霍光主张对盐铁放松管控,而桑弘羊等人则主张“按既定方针办”。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学者桓宽编辑的《盐铁论》一书。事实上,因为涉及广大,此次会议也没有废止盐铁专营。

王莽时期,食盐国营出现松动,民间和地方官府可以半公开“盗煮”,但这种松动并没有造成民间的盐价下降。掌握煮盐的多为富商大贾以及地方豪强,老百姓买盐的成本比以前更加高昂,造成了社会的动荡。

三国魏晋时期,曹操率先施行食盐国营,各个政权都吸取了“不煮盐无以富国家”的教训,纷纷推行军事强制性的“国营”或“军营”政策。

到了隋唐时期,隋文帝立国三年就宣布废除了盐禁,凡是盐池、盐井,政府“与百姓共之”。隋唐富有,国家财政收入有其他项目支撑,前期这么干确实没什么事情。

等到了唐玄宗时期发生改变,国家开始出现财政赤字,再这么干就有问题了。于是君臣想方设法与民争利提出了“榷盐法”。什么是榷盐法呢?就是盐民生产食盐,政府低价买来,再高价卖给商人,由商人运输到政府指定经销店贩售。政府对盐从生产到销售的所有环节实行全管控。榷盐法一出,盐政给国家带来的税收由百分之二十左右猛涨到中央实际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

唐代也是私盐泛滥的时代,虽然政府“自淮北置监院十三”,捕私盐者。私盐贩子要杀头,连相关官员都要连坐。但私盐利润奇高,唐朝时为此铤而走险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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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最有名的私盐贩子是黄巢与王仙芝,而唐朝灭亡也是拜这两个私盐贩子所赐,不得不说,一饮一啄皆是注定。

黄巢家三代都是私盐贩子,老家山东菏泽。长期贩卖私盐积累的利润给黄巢造反提供了财政支持,依靠庞大的财政,黄巢于公元881年1月16日,在长安登上皇帝宝座,国号大齐。

王仙芝也是贩卖私盐起家,公元874年,在长垣聚众数千人起义,最终于876年占领汝州城,全歼官军,使得东都大震,百官出奔,吓得唐僖宗在长安取消了重阳内宴,下旨赦免其罪。

唐朝末年的钱镠也是一个私盐贩子,不过其选择了与黄巢对立,这个人因为平乱有功,被封为吴越国主,算是私盐贩子结局最好的一个人。

到了宋代宋太宗时,开始实行盐引制度。商人将若干粮草运至边关,可以得到一张盐引,凭这盐引到指定盐场,可以领取一引盐(一百来斤吧),凭引贩卖获利。宋仁宗时,商人可以直接交钱买盐引,钱还是要交到边关,后来么,越来越方便,交钱买引,引到了盐场,也不能领盐,还要花钱买盐,盐引就成了纳税凭证,由于可以转让,又逐渐成了有价证券。

当时的“盐钞”某种程度上的信用价值甚至已经超越了纸币。据史料记载,当时南宋军队的军饷甚至用盐钞来代替,为此也有了“南渡立国,专仰盐钞”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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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盐引,那就是私盐,贩私盐是重罪。在宋代,贩卖私盐三斤到10斤就是掉头的大罪。宋代,随着食盐专卖制度的进一步强化,私盐泛滥成为当时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私盐泛滥的原因主要有苛重的封建剥削、不合理的食盐专卖制度以及经济利益的驱使。

私盐贩、地方豪民、宋政府都与宋代赣闽粤边区私盐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私盐贩销不仅影响着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给地方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弱化了宋政府对地方社会的控制力.私盐贩入地的地方豪民更多的是扮演着私盐贩销的领导和幕后操控者,与政府处于对抗性的博弈之中;。

宋代参与制贩私盐者不仅成份复杂,且人数众多,遍及各地。在福建路西部当地居民的百分之五、六十常年以贩私为生。江西、两广一带也有类似的情形,有时甚至整个村落的人都外出往返兴贩。而河北代州宝兴、西夏边境、四川等地均有私盐贩子与朝廷对抗。

“地险山僻,民以私贩(盐)为业者,十率五、六” 福建路西部

“赣、广间,(民)常以岁杪(年底)空聚落往返,号盐子。” 江西、两广一带

“多阑出塞贩青白盐,虽严禁所不能止” 西夏边境

“私市契丹骨堆渡及桃山盐” 河北代州

“蜀盐私贩者众,禁不能止”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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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时期的盐政,多继承自宋,但又有所改动。明代将煮盐的百姓变为灶籍,世代煮盐,盐民把煮出来的盐交给官府,官府给予盐民粮食和货币。元明清时期的盐政整体上政策较为稳定,除王朝末年或者政府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之外,盐税也较为平均。

明代朱元璋对于盐贩子是有感情的,起义的经费大多是私盐贩子提供的,就连他的对手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等,也都是私盐贩子出身。没有私盐贩子的财力,这些人是不可能举事成功的。

由此也可以看出元明清时期贩卖私盐的猖獗。如元朝统一全国之初,江浙一带就有很多人卷入了制贩私盐的活动,官府仅在松江府上海县一地就先后捕获“盐徒五千”。到元朝中后期,随着朝政的日益腐败和民众生存条件的恶化。各地特别是沿江并海一带更是私盐公行了。明代前期,自江苏“仪真抵南京,沿江上下,自芜湖至湖广、江西等处,盐徒横行”,这种情况到明末更为严重,发展到了“盐徒充斥,无处不闻”的地步。不少“贫穷老少男妇”也加入到了贩卖私盐的行列。如清朝苏南之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地“老少男妇背负筐提之盐,接踵连肩,城乡村镇,沿途摆卖”,此种现象不独江浙如此,就连“江广(江西、湖广)等处情形大致相同”。元明清时期,不仅东南各省私盐问题一仍其旧,就是在宋时私盐问题尚不严重的湖广一带和川盐产销区也是私盐盛行了。清朝雍正时就有人指出:“湖广之川私、粤私为害更甚。”

“各处私盐、犯界,白昼公行,无所畏忌” “其盐徒动辄百十,结连群党,持把器仗,专一私贩” 《元典章》卷二十二《户部八》记载

“土豪纠合势要,持兵挟刃,势如强贼,夤夜贸易,动以万计” 扬州一带

“各处逃囚不逞之徒,私造遮洋大船,兴贩私盐,每船聚百余人,张旗号持兵器,起自苏扬,上至九江、湖广发卖,沿途但遇往来官民客商等船,辄肆劫掠,所在虽有巡检巡捕,官兵俱寡,弱不能敌” 宪宗成化时

“成群贩卖,一遇巡捕人役,自恃枭众捕寡,执械敌巡盐人役,轻则带伤。重则致命” 长江中下游

“各带大船,携带器械,满载私盐,往来兴贩” 广东沿海

可以说,元明清时期的农民起义以及政权的兴起于衰落,都与盐政有着莫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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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回首看来,中国古代盐政专营确实为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做出了诸多贡献,但是在封建王朝“家天下”的政治体制下,盐政专营根本不可能达到如预期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设想。恰恰相反,正是由于盐政之中存在着巨大的权利寻租空间使得盐政管理给国家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力。

1994年绵延2000余年最古老的税种 “盐税”成为历史。2016年,废止盐业专营有关规定,允许现有食盐生产定点经营企业退出市场,允许食盐流通企业跨区经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批发、流通经营。从此中国人再也不用交“盐税”了,老百姓也能安心吃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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