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俗语“野花进了房,家败人又亡”老祖宗的讲究,是否有道理?

 关山听风 2022-05-10 发布于湖南省

俗语“野花进了房,家败人又亡”固然是老祖宗的讲究,但未必全有道理,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旧时代利用人们敬畏封建迷信的心理,以达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捍卫社会道德之目的。


野花是什么?

野花用来比喻合法夫妻之外的女性情人,即现在所说的二奶、三奶之类的女人。如另一句俗话所说的“家花没有野花香”,家花指合法夫妻,其中包括妾,旧时除娶妻外,通过正规程序纳的妾,也是合法的,属正当妻室之列。野花就是外面的情人。有一句歌词:“路边的野花莫要采”,这里的野花意思也是一样的。在中国传统的民歌里,用野花比作外面情人的歌词比比皆是。这样说读者应该好理解,也就不多说。

在外采野花与野花进房的区别

男人在外拈花惹草本来就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都是偷偷摸摸的事。旧时人们观念认为男人在外做这种事算不了什么,以至于在律法和族规家规中,大多只有严处女人的条文,对男人则是象征性的轻处,或者不处罚,无形中放纵了男人。如《红楼梦》中贾琏在外拈花惹草,被捉奸在床,王熙凤大吵大闹,贾琏拔剑相对,到众人相劝才罢。后来贾母劝慰王熙凤时竟说,是男人都爱沾腥,劝她不要太计较,把这样的事看得再也平常不过。贾琏与人偷情,好像错在醋罐子王熙凤,既不该去捉奸,也不该吵闹。贾母对孙媳妇王熙凤的意思就很明了,只要不带情人带到卧室,在外找野花是男人的天性,你就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过去农村有一句老话:“三桩讲不得,三桩吃不得。”这其中之一就是“偷人”讲不得。既然人家是偷偷摸摸做这种事,一般都难有真凭实据,无非凭感觉和猜测。感觉和猜测也许是事实,但没有真凭实据还是讲不得。如果当事人不承认,后过来倒打一把,讲出此事的人就下不了台。旧时代的社会风俗,讲究“捉贼拿,捉奸拿双”,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拿到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当事人要求“洗清名声”。“洗清名声”按旧时习俗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轻则在村庄里敲锣打鼓放鞭炮游村,向村民声明自己“冤枉”了当事人,是自己的嘴巴讲错了,重则要杀猪摆酒席,请全村的人来听自己讲明“冤枉了好人”。如果因出言不慎造成了人命案,那就更麻烦,代价更惨重。因此,在旧时人们的观念中,哪管别人外面彩旗飘飘,只要家里红旗不倒就行,对男人在外采野花,只要不涉及自己的利益,都保持一种默认的态度。

而把“野花”带进自己的家里房中睡觉,有的是公开的,有的是偷偷的,不管是哪一种,那都是绝对不允许的。这种行为等于是践踏了公序良俗,任何社会任何阶层都不能容忍。人如果没有了羞耻之心,全然不讲名誉了,也就无可奈何,何况旧代是男权社会,妻室除了吵闹,也无权去管,也管不了。不仅旧时代的人对这种行为惩处的办法不多,就是今天,对民间的包二奶三奶,除非是老婆吵闹、离婚,人们也只是在道德层面加以谴责,对事情的处理一点办法也没有,依然是一个非常复杂而难以处理的社会难题。


防止野花进房的迷信和恫吓

野花进了房,就一定会使人家败人亡吗?用现在的科学思维来讲,显然这两者之间是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人们不得不解决男人带野花进房这一个难以启口的社会难题,以维持社会细胞——家庭的稳定,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

在古代,作为统治者的工具有政权和神权,也就是行政和宗教统治并存。一些人们不便说的话就假托鬼神、风水来代言,如皇帝是“天子”,朝廷的大官都是“星宿”下凡,假托神灵来证明他们可不是一般的人,都是天上派来统治黎民百姓的。上行下效,上至官府,下到黎民老百姓也利用人们笃信鬼神的特点加以利用。如陈胜吴广起义在鱼腹中的绸条书“陈胜王”,派人到丛林里的神庙点鬼火和装狐狸叫声:“大楚复兴,陈胜为王。”还有古代一些官府碰到疑难案件无法侦破时,也装神弄鬼,最终案情水落石出,如包拯故事中就有此一说。而民间一些复杂的行为无法写入族规家规和乡规民约条文,但又不得不加以规范,没办法,只能依靠宣扬鬼神、风水等迷信思想,利用人们敬畏鬼神的心理,借鬼神的名义来束缚人们的手脚。这种方法在旧时往往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野花进了房,家败人又亡”这种说法就是典型的风水说。意思是把情人带到家里的房间睡觉后,整个宅院的风水就破坏了,可导致家庭败落,家里的人不是病死就是凶亡的严重后果。落到这样一个悲惨的境地是任何人都不愿看到的,于是有人贼胆再大,也不能把情人带回家里来做那事。民间类似的说法很多,例如,我国有的地方不允许回娘家的女儿女婿在岳母家里上一张床,外面来的夫妻也不能在家里住一间房,如果这样做了也会导致家败人亡。这样的说法,我们用现在科学的观点来看感到很荒唐,但旧时的人们就是这样,这种既有劝导的意思,更多的是一种恫吓。

“野花进了房”在今天这个开放的社会,仍然是一种很不文明很不道德的行为,虽然不至于像旧时所说的“家败人又亡”,但这样的行为既伤害了家庭,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败坏了社会风气。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