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的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也就是说,2019年度的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必须在2020年3月30日前去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过了2020年3月30日,2019年度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是“自动放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二、可以领取的金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三、“三代”税款手续费的使用 “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内容,国家已有相关支出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支出标准的,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市场价格,按需支出。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四、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属于有偿提供服务,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五、属于下面情况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将取得的手续费奖励给本单位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员工属于工资、薪金,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七、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如何会计处理 2018年9月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比如: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收到4.24万元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拟全部用于发放参与代扣代缴工作的财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员工补助。 1.收到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42400 贷:其他收益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00 2.计提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财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员工补助时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4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40000 推荐网络课程:(点击下面标题链接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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