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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导读

 捣药者e6x4gdz2 2022-05-13

01

《红楼梦》是一部最伟大的中国小说,它最初出版于一七九二年。从李汝珍的《镜花缘》到刘鹗的《老残游记》,晚清时期委实出现了许多著名小说,而民国期间,中国小说则接受了西方的影响,向着新的方向发展。但即便是最好的现代小说,在广度和深度上也难以与《红楼梦》相匹敌。因为,除了少数例外,现代中国作家尽管拥有所有新的艺术技巧,但由于缺乏哲学方面的抱负和未能探索到更深的心理真实,更多的依然是传统主义者。一个精通传统文学的学者为了表示对当代中国作品的轻视,总会这样问:“近五十年来产生的作品哪一部能够同《红楼梦》相比?”但人们也可以针锋相对地反问:“在《红楼梦》产生以前,有哪部作品可以与它相比?”回答同样是否定的。大约六十年前[插图],在最初一批将西方思想运用于中国文学研究的中国人之中,大学者王国维毫不含糊地断言,《红楼梦》是唯一的一部饱含悲剧精神的辉煌巨著。但是,王国维主要是深感于《红楼梦》作者对于人类在这苦难世界生存的意义所作的不懈探求。而在这一部小说里,哲学和心理学是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的——在中国文学中,《红楼梦》不仅是一部最能体现悲剧经验的作品,同时也是一部重要的心理现实主义的作品。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和《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是同时代人,但比他年轻。他们生活的环境迥异,彼此互不相识,但在中国小说发展的特殊关头,他俩都共同感受到一种强烈的驱动——朝着现实主义道路更进一步发展,并且在更大程度上利用他们个人的经历。但是,作为一个运用一种更加纯粹的现实主义手法、风格更为简洁的讽刺作家,吴敬梓仍然采用现存的故事和趣闻去丰富小说的情节,增强想象力。而曹雪芹的小说则犹如诗歌和寓言,风格也更加口语化、更加详赡,同时他坚决避免利用第二手资料,并且更加深入地开掘个人生活经历。吴敬梓的兴趣在于肯定隐逸文人的理想和抨击世俗社会的罪恶,由此他使得自传条理化了。杜少卿做出一系列的姿态,甚至偕夫人同游姚园也是一个姿态。读者由此足以了解杜少卿对妻子情深意笃,以及他的超凡脱俗的行为,而在更近的距离内描写他的婚姻生活则会有损于他作为一个傲世独立的文人的形象。我们知道,吴敬梓曾在南京的妓院里挥霍过不少钱财,但是,如果在描写杜少卿时也将这一方面的个人经历一并写进去的话,势必会又一次玷污他的形象。因而,在吴敬梓的自画像中所略去的,正是坦白的成分,而真实地描写个人生活,再现更加隐秘的内心实际,恰恰是自传性小说所必需的。曹雪芹这样做了,正因为这一点,曹雪芹成为反对中国小说非个人传统的远为激进的革命者。在晚明时期,描写个人经历的散文和回忆录已十分流行,但尽管如此,《红楼梦》仍然是第一部大规模地利用个人生活经历的中国小说。《红楼梦》第一回开篇的一段评论,甚至在初版时,就非常巧妙得体地与正文衔接在一起。

自己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

这种坦白的、忏悔的语气是令人吃惊的。

早在四十五年前,胡适就开始了对于《红楼梦》自传性质的最初探讨,并促使人们对于一切与作者可能有关的材料进行精细的研究。但是至今我们对曹雪芹身世的了解甚至比对莎士比亚身世的了解还要少。对于作者生活中出现过的许多女子,虽然她们在小说中的重要地位使得注释者十分关注,但我们除了只能依据小说中的评论加以推测外,实际上是一无所知。然而由于曹雪芹出身于曹氏家族,这个大家族的好几代都是清朝皇帝的侍从,因此有足够的档案材料保存了下来。我们可以据此来重现曹雪芹的家庭背景。曹雪芹的曾祖、祖父、伯父和父亲都任过皇家织造官(这是一个很有油水的肥缺),先是在苏州上任,后到南京。祖父曹寅是文人学士的恩主,本身也是一个诗人。康熙南巡时,连续四次以南京曹寅的家为行宫,这使曹寅耗费了大量的钱财。不过,曹寅却得到了其他赚钱的肥缺来填补他的费用。

曹雪芹本名霑,生年不详。对他的生年,当今学者最有影响的两个假定时间,一是一七一五年,一是一七二四年,但我更倾向于认为他出生当在一七一六年到一七一八年之间。康熙之后继位的雍正皇帝对于曹家远非友善,一七二八年,曹雪芹的父亲曹頫被雍正革职抄家,大批财产被没收。然后,曹雪芹七岁到十二岁之间,和父母一同迁居北京。此时他们已家道衰落,但仍与满族的贵族们保持联系。绝大多数的研究者们认为,一七三五年乾隆皇帝继位之后,曹氏家族曾重新受宠,但是在一七四六年左右,当曹雪芹开始写他的小说的时候,他早已迁居北京西郊,生活窘困潦倒,曹的家庭可能在此之前又遭一次灾难性打击并且之后再也没有恢复元气。作者曾经极其贫困,他的一些朋友,著名的如满族兄弟敦诚、敦敏写下了一些关于他平时为人的诗和杂记,从中可见作为一个诗人和画家,曹雪芹喜欢饮酒,而且健谈。根据另一个满族人裕瑞的记载,雪芹皮肤黝黑,身材胖大,全然不似他小说中那个清秀漂亮的主人公。曹雪芹去世的时间极有可能是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三日。从敦诚写的挽诗来看,在他去世前几个月他遭到丧子的不幸(这个孩子极有可能是第一个妻子生的),续弦夫人在他之后去世,而关于这位夫人我们所知道的也不过如此。

如果说现代研究至今还没有发现多少关于曹雪芹的身世的确凿事实的话,那么近年来《红楼梦》的一些重要手稿出现,则使我们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客观地再现它的创作历史。然而,许多重大的疑难问题至今仍然未能解开,而且,根据少而又少的资料作多而又多的主观臆测的一些早期的观点流行甚久,以至于一种新的更合理的理论还不能迅速获得普遍的认可。但是,为了正确地理解这部小说,关于它真实作者的情况以及早期的版本必须加以详细的描述,尽管其中有许多仍是臆测的。

《红楼梦》直到曹雪芹死后近三十年,才在一些对曹氏家族完全陌生的人的主持下,以标准的一百二十回本的形式出版。其中的前八十回曾以“石头记”为题,甚至在曹雪芹活着的时候就在他的朋友中流传。这八十回通常是手抄本,其中包括曹雪芹的一个近亲,笔名为“脂砚斋”的人所作的评点。此人显然享有特权,每当《红楼梦》的一些章节写好后他便有幸立刻读到,而且在作者生前和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不同的场合对这些章节加以讨论。根据脂砚斋的评点以及作者亲友们的为数很少的评论,前八十回确为曹雪芹所作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了。

但是,后四十回仍然是个问题,尽管评点家脂砚斋看过八十回之后的一些情节的手稿,然而完整的章回在作者生前显然没有问世。甚至在他死后,绝大多数流传的手抄本也仅有八十回。因此,一般读者大众所能得到的完整版本只有程伟元、高鹗一七九一年刊行的版本(实际上是一七九二年出版的)。程、高二人深恐读者询问后四十回的著作权问题,为此在这一版以及两个月后印行的修订版的前言里,他们向读者说明程伟元多年来如何搜求散佚的手稿,又是如何请高鹗来帮助编纂整理成这四十回的。如果按照现代编辑的通常方式,他们应该提供详细资料说明每一批手稿是何时从何人手中得到的,哪些手稿是作者的手迹,哪些不是,并且确切地说明作了哪些编辑工作。假如这样,所有后来关于后四十回的可靠性的争论也就是多余的了。但由于程、高二人提供的信息简略而又含糊不清,而且由于迄今为止绝大多数的迹象似乎都表明曹雪芹仅仅完成了前八十回,因此,现代流行的看法,如同我们现在所持的观点一样,是高鹗续写了后面的三分之一。根据这种观点,高鹗主要是依据前八十回的发展线索续写的,当然,在续写时他一并吸收了新发现的原作者的手稿,但绝大多数学者都是最低限度地估计了程伟元实际拥有的手稿的数量。

但是由于最近发现的原始资料,我们今天得知程伟元和高鹗力主这部小说的完整形态应为一百二十回是不错的。当题为《石头记》的脂批手抄本广为流传之时,题为《红楼梦》的一百二十回改写本甚至在程、高刊行他们的版本之前亦未逸失。我们在一七九一年以前的几种书目中发现了这一迹象,尽管直到一九五九年才发现一册这样的抄本。此本现已用一种豪华的珂罗版重印,共十二卷,题名为《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在附加的扉页上注明的实际日期是一八五五年。这个抄本的原本缺第四十一回到五十回,后来被人补抄了上去以使全书完整。其中一页上有题字,极有可能是高鹗的手迹,这表明他已看到过这种版本。退一步说,即便这题辞是伪造的,这部抄本毕竟在脂批本和程高本之间提供了一个联系的纽带,价值是无可估量的。虽然这个抄本中的前八十回正文(除了添加的十回外)与脂批本所差不多,但后来又作了删改,结果删改后的文本与程、高本大致相同,令人不解的是这种相同的程度在一七九二年的版本中,比之一七九一年的版本要更高一些。同样,其中作为最后修订过的后四十回与程、高本几乎完全相同,尽管没有其他抄本用来与原抄本作一比较。再者,虽然抄写原稿的工作是几个人合作的,但整个一百一十回的修订工作却是一人所为。修改的程度全书轻重不一,有的章节改的多,有的改的少,但许多章节几乎没作什么改动。基于这些发现,范宁在珂罗版的刊后语中强调说这个抄本是程、高二人为准备刊行《红楼梦》而制作的副本之一。这还不是最后的誊清本,因为它与一七九二年的标准版本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相同。

范宁的假设未必能赢得学术界的赞同。俞平伯(他早期的著作《红楼梦辨》曾鼓动人们把高鹗看作一个伪造者,具有很大的影响)曾在一篇文章中就这个本子是否就一定是在程、高指导下所准备的表示了很大的怀疑。然而,在他对这个抄本的详细考证中,他仅限于讨论前八十回,而对后四十回保持缄默。他赞同这一结论,即这个本子中的旁批可能抄自一七九二年的版本,但是,这个本子的原始手稿是在程、高开始他们的编订工作之前还是之后,对此他的态度则是比较暧昧的。人们一定会认为关于这一抄本的最根本问题在于要证明后四十回原始抄本的来历,如果它们并非出自程、高之手,那么是谁编定的呢?是曹雪芹,还是身份不明的某个编者呢?

可是,这个抄本的存在却证实了俞平伯的这一看法:高鹗并没有续作后四十回。俞是在为《红楼梦八十回抄本》所写的序言中试探性地提出这一观点的。他在《谈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中,又重申了这一观点,这等于全部抛弃了他早期的主张:

这里不妨进一步说,甲、乙两本皆非程、高悬空的创作,只是他们对各本的整理加工的成绩而已。这样的说法本和他们的序文引言相符合,无奈以前大家都不相信它,据了张船山的诗[插图],一定要把这后四十回的著作权塞给高兰墅,而把程伟元撇开。现在看来,都不大合理。以前我们会发现即在后四十回,程、高对于甲、乙两本的了解也好像很差,在自己的著作里会有这样的情形,也是很古怪的。

假如一百二十回抄本的发现所带来的结果最终否定了高鹗续书的说法的话,那么这就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四十多年来的红学研究就是由于这一未受到检验的假定而弊陋百出,成效甚微。不过,对于学者来说,否定高鹗续作仅仅意味着对后四十回的作者进行重新研究的开始。长期以来,曹雪芹被视为一个反封建的革命作家而受到中国批评家的礼赞,然而这则神话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说得通,即他只写了前八十回,此时他作品中主要人物的最终命运还没有任何把握能够确定和弄清。在“五四”时期,许多学者(俞平伯是其中突出的一个)就已不能忍受后四十回中那种主观臆测的与封建礼教的妥协,以及那种道教和佛教的遁世主义的情调。出于相同的原因,之后的批评家对此继续予以谴责。既然现在高鹗不能再作为一只替罪羊,那么最好的办法似乎仍是保住曹雪芹作为一个假定的文学名著的作者的美好声誉,而不能把它看作一部和反封建思想相抵牾的作品。

更为严重的是,研究者们极不情愿将后四十回确定为曹雪芹所作,因为后四十回文本好几处在情节的发展上和对人物性格的解释上与前八十回不能吻合。可是,为了削弱这一论点的力量,人们可以说前八十回也绝非是一个紧凑连贯、天衣无缝的整体。假如前八十回有许多小小的差异和不连贯、不一致之处,那么后面的章节在一些枝节问题上与之进一步不相符,则不会太令人大惊小怪。虽然程、高二人给小说的前八十回带进了不少错误,但将程、高本与脂批本相对照,就可以看出更多的错误是不经意地出自作者本人。我们从脂批本的评语中得到的印象是作者热衷于频繁的修改。我们有种种理由认为他当有充裕的时间写完这部小说,因为,根据庚辰本上的一条评语,评点者早在一七五六年六月就批阅了第七十五回。这时距曹雪芹去世还有七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居然就没能完成这部小说,这无论如何令人难以相信。但根据脂砚斋的说法,曹雪芹至死一直在修改他的小说,以至于第二十二回未能完工。实际上前二十二回之中纰漏甚多,其中许多必定是零敲碎打地修改的结果。

人们现在一般都赞成这种看法,即小说中的主人公贾宝玉是作者和评点者混成肖像的写照。根据脂砚斋的带有更多个人感情色彩的评论,我们推测他一定亲眼看见或亲自涉入了曹氏家族许多的生活情景,而这些情景则以小说的形式被记录了下来。根据新近引起广泛注意的两种意见,这个评点者或者是作者的叔父,生于一六九七年或更早一些,或者是作者的表姐,亦即《红楼梦》中那个活泼放达的史湘云。但是,这两种推测最后都被年轻的、极其锐敏的红学家赵冈所驳倒。与此同时,赵冈还提出一个新的人物,总有一天,这个人物将被作为真正的脂砚斋而为红学界普遍接受,这个人就是曹寅的孙子、比曹雪芹年龄稍长一些的曹天佑。他和曹雪芹一同在南京长大,很可能与曹雪芹有许多脂评中所提到的共同的经历和体验,再者,这位堂兄藏有一个珍贵的红砚台,如此便可以解释他的笔名:脂砚斋。

由于脂砚斋提供了极其珍贵的关于作者及其作品背景的资料,因而他几乎与曹雪芹本人一样为现代学者所关注。以前红学界的批评风尚是,每当高鹗的“续作”与脂评者认为应该包括在作品里的情节发生矛盾或没有把这些情节包括进去时,研究者们总是要指责高鹗伪作的罪过。但是,除去作为一个提供资料的角色之外,可以认为脂砚斋对作者来说是一个讨厌的人。如果曹雪芹继续修改他的作品以满足他的艺术良心,那么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满足了脂砚斋,后者在一处评点中表明他曾令作者删去一个重要的章节,为的是保存他们的一个亲戚的好名声,这人就是小说里的秦可卿。曹雪芹于是删除了这一章节,可是却没有进行全面的修改。如果曹雪芹确实未能完成他的小说,脂砚斋亦有部分的责任。

曹雪芹和脂砚斋两人都倾心于重温往事。但他们之间基本的区别还是应当强调的:一个怀着勇气和激情将自己的过去诉诸笔端,另一个则颇有些感伤地对作品加以评论。尽管脂砚斋偶尔表现出批评家的敏锐,但他惯于追忆那些引发出小说某些章节的人物和事件,而且似乎因此而产生共鸣并感到一种强烈的震动。可是,如果说脂砚斋内心深处实际上是要一个往事的忠实记录而不是要一部小说的话,曹雪芹则一定感觉到那么一种难以抗拒的冲动,情不自禁地要去表现他自己心目中所想象的世界。对于任何一个伟大的作家来说,他首先是忠实于他自己的想象的冲动,这种冲动也并不一定等同于他坦白和忏悔的冲动。为了达到他的目的,他可以尽量改写他的个人经历:他没有义务去详细地描述关于他个人和家庭的事实真相。如果没有脂砚斋,曹雪芹也许会更加孤独,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就不会如此经常地轻易乱改他的想象。

尽管有脂砚斋的干扰,《红楼梦》本质上依然是一部极为统一完整的杰作。在后四十回中,所有主要女性的命运皆与前面的预言相符。在这样一部规模宏大、结构复杂的小说中存在着一些较次要的差异,一方面是由于作家的疏忽,另一方面也由于这样一个事实:作家真正在埋头创作的时候常常会背离原先设计的情节。后四十回似乎有时忽视了评点中的一些暗示,这很可能是作家没有同评点者商量而最终作了改动的缘故。但是既然脂砚斋可能早就看过所有的手稿,也许有一个更早的草稿,在那里面,贾家的财产被没收充公之后,贾宝玉和贾氏家族结局穷困潦倒。因此,许多学者认为,鉴于目前这种文本的结局并没有灾难未消的暗示,在作品问世之前确为某人修改过。

赵冈发现了一个很有意义的情况:虽然曹雪芹在他逝世前七八年就写完了八十多回,但仅前八十回有评点而且得以流传,而小说的后一部分似乎是有意不使问世。这后一部分赤裸裸地描写了贾家所遭受的虐待,由于这种描写可能会冒犯当局,为使作者及其家庭免受文字狱之累便有意不会让它流传。在乾隆年间,这种严苛的文字狱常有发生。作者死后数年,一次乾隆皇帝在满族豪族中偶然得到这本小说的一种手抄本,并对之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有位与作者关系密切的人感到有责任去提供一个政治上不会有风险的版本以便免除任何犯上之嫌。假如这部小说在作者死后确实有一些大规模的改动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是按照赵冈假设的那种方式发生的。为支持这种假设,我们在甲戌本的前言中找到一则明确否认小说政治兴趣的声明:“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

为了就作品的诸多版本及其作者问题提供基本的事实和更为合理的假设,我无意去评说当今红学研究中所有的争论和猜测,因为这对于一般的读者无甚帮助。尽管有各种很有价值的发现,这门研究却一直因它对于曹雪芹的偶像崇拜而引人注目。显然,曹雪芹是值得领受我们最崇高的敬意的,因为他的小说是中国文学中最重要的一部想象之作。长期以来,连那些通常不大关注白话小说的文人学者也无不对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推崇备至。(时至今日,最流行的版本仍然是一七九二年出的程、高本,虽然就前八十回而言,学者们一般都更喜欢脂砚斋的文本。最好的评点本是四卷本的辑评本,其中也包括了后四十回。)既然没有后四十回我们便无法估价这本小说的伟大,那么,对后四十回进行批评攻击并且仅仅根据前八十回来褒奖作者,我认为这是文学批评中一种不诚实的做法。如果曹雪芹生前的确没有完成他的小说,或者我们不满于大体上仍出于作者之手的后四十回,那么我们对他的天才及成就的评价也应作相应的改变。但是任何一个公正的读者,只要在读这部小说时没有对其作者问题抱有先入之见,那他就不会有任何理由贬低后四十回,因为它们提供了令人折服的证据,证明了这部作品的悲剧深度和哲学深度,而这一深度是其他任何一部中国小说都不曾达到的。

02

由于《红楼梦》是一部十分复杂的小说,我们的评论最好还是先从介绍它的最重要人物,考察它的情节中最精彩的场面开始。小说所描写的是一个大贵族之家贾府的事,如同曹雪芹家一样,贾府世代享受皇室的恩宠。贾氏家族分为两支:一为宁国府,一为荣国府。两府都在京城,宅第相连。宁国府名义上由贾敬掌管,他是个道家信徒,一味迷信炼丹术,最终也因此而送命。他的儿子贾珍、孙子贾蓉,皆是酒色之徒。统辖荣国府的是贾老夫人,王际真的英文译本干脆叫她女族长。她有两个儿子,贾赦和贾政。贾赦的儿子贾琏,是个享乐主义者,贾琏娶了极其精明能干的王熙凤为妻。尽管王熙凤初时在管家理财和迫使情敌自杀等方面都获得成功,但这个俊俏而充满活力的女人最终也只落得个抱病而死。贾府后来被锦衣军查抄,财产充公,这一灾难性的打击与王熙凤的恶行劣迹有关,她对此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贾老夫人另一个儿子贾政,身有官职,是这个大家庭中唯一的一个正人君子。他是一个性情孤独、视野狭窄的人,但不能否认他的正直。小说开始之前,他就失去了一个极有前途的儿子贾珠,很自然地,他对妻子王氏所生的小儿子寄予厚望,希望他用功学习,为日后的科举好生准备。但是宝玉,这个小说的主角,自幼受到祖母、母亲和其他女亲戚的溺爱,憎恶循规蹈矩地学习,而喜欢和堂、表姐妹及女仆们厮混。宝玉有个表妹黛玉,娇弱而美丽,为贾老夫人所钟爱,宝玉自孩童时就与她嬉戏相伴。数年之后,又一位貌美的表姐住进了荣国府,这就是宝钗。无论宝玉在黛玉面前如何屡屡信誓旦旦,黛玉也总将宝钗视作自己的情敌并感到非常不安。由于她沉溺于自怜自爱不能自拔,渐渐损坏了健康,宝钗便取代她成为宝玉的未婚妻。但婚礼的举行却并未给宝钗带来欢乐,因为宝玉此时已变成了一个白痴。心碎如割的黛玉也在他们举行婚礼之夜抱恨而终。

后来宝玉终于痊愈,并且中了举人,但他在应试之后并没有回家,而是离弃了尘世,出家做了和尚。孤寂的宝钗只能以腹中之子自慰。忠实的女仆花袭人也伤心不已,最终与宝玉的一个伶人朋友结成了美满姻缘。另一个女仆晴雯,也是宝玉十分喜爱的女子,早在宝玉成婚之前便含冤染病而死。

上面所说的梗概自然是将重点放在三角恋爱的故事上的,这可能会给人一种错误的印象,即《红楼梦》只不过是一个结局悲惨的平常浪漫故事。实际上,《红楼梦》与其他中国古典小说之区别正在于它对于人物的强烈兴趣,甚至在描写那些无足轻重的人物时也不因循陈规,而是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在清代初期流行着不少老一套的浪漫传奇小说,但宝玉和他的两个表姐妹虽然都是才貌双全,却全不同于这些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那些才子佳人尽管才貌俱佳,但却缺乏个性,通常都是以婚姻幸福为其结局。在某种意义上说,《红楼梦》可以看作是对这些才子佳人小说有意识的反抗。在第五十四回中,两个女说书人试图说一段新书来取悦贾母,贾母笑道:

“这些书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这么坏,还说是'佳人’!编得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绝代佳人’,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象个佳人?”

对那些“佳人”的伦理偏见也许是贾母自己的,但作者借她之口道出了对陈腐的才子佳人故事的厌恶。

在《红楼梦》之前,只有一部小说描写一个不和谐的大家庭的命运,这就是《金瓶梅》。虽然从梗概中看不出它们之间的相似,但《红楼梦》委实从《金瓶梅》那里受惠甚多。曹雪芹可能对《金瓶梅》很有了解,因为他的评点者曾四次提到《金瓶梅》并作了专门的比较。作者从《金瓶梅》所学到的,主要是对日常生活的现实主义描绘艺术,这样一种技巧,即通过对那些表面上看来似乎无关紧要的日常琐事的描写来铺展小说,重点描述对一个家庭来说不同寻常的日子,如生日和节日,因为在这些日子里一般都有重要的事件发生。可是,《金瓶梅》却粗糙而单调,而《红楼梦》则是精巧而生动。在《金瓶梅》中,亲朋好友设宴聚会至多不过听听流行的曲子或者叙谈一些佛教的因果报应故事,要不然就是逗乐胡闹。而在《红楼梦》中,起码青年人显示出很高的文化素养。每当聚会之时,他们的谈吐总是文雅机智,富于诗才,且坦诚而风趣。这种差别不仅仅表明这两个大家庭的社会地位的悬殊,它同时也表明,比之《金瓶梅》的作者,曹雪芹对中国传统中历史悠久的智性和审美的关注要敏感得多。

因此,曹雪芹并不仅仅满足于叙说一个重要的自传性故事,而是进一步力图要以现存的中国文化思想观念为尺度来检验这个故事。这样就有可能表现出各种各样的矛盾态度,尤其是在性和浪漫爱情方面。儒家的学说重视婚后家庭生活的外在方面,对于放纵情欲和具有浪漫性质的情感纠葛则深表不满,因为儒学认为人的首要责任是将其才能报效家庭和国家。佛教、道教则强调从所有对尘世的迷恋中,包括从情爱中超脱出来。(作者一直未能将佛教道教细加区别,甚至认为佛教神秘的正宗与道教的鼻祖老、庄都坚持要清心寡欲、超凡脱俗,因而本质上是同一的。像吴敬梓一样,曹雪芹并不喜欢流行的佛教和道教。)然而,在纯文学的传统中,自《诗经》以降,男女之爱向来受到同情的关注,而在流行的小说戏曲中甚至连对极端纵情声色的方式也暗中予以同情。因此,在《红楼梦》中,即便主人公最终出家为僧的决定加重了佛教、道教关于个人解脱的学说在作品中的分量,浪漫思想和儒家思想也是得到强调的。作者对中国诸种形形色色的思想流派的兼容并蓄也许使小说变得纷然杂陈、含蓄朦胧,但这也正是小说所以伟大、所以丰富复杂的一个必要条件。

毫无疑问,曹雪芹有意地让他的主人公继承那种个性反叛的浪漫传统。在第二回里,冷子兴和贾雨村这两个朋友侃侃而谈贾府中的事情,小说借此向读者介绍了尚未出场的重要人物。当谈及贾宝玉的性格时,贾雨村立即将他归入中国历史上一群特殊的男女之中,这些人身上充满着一种正、邪二气兼备的特殊活力:

假使或男或女偶秉此气而生者,上则不能为仁人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千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千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千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然生于薄祚寒门,甚至为奇优,为名娼,亦断不至为走卒健仆,甘遭庸夫驱制。

贾雨村随之列举了中国历史和传统中的许多人物,隐士如许由;诗人如陶潜、阮籍、刘伶;皇帝如唐玄宗、宋徽宗;画家如倪云林、唐寅;美女如卓文君、红拂、薛涛等。在愤世嫉俗、憎恶官场方面,其中有些人可以作为《儒林外史》的主人公的榜样,但从总体上说,他们又是一类文学典型,其性情比理想的逸士要浪漫得多。宝玉脱离凡尘后,他的笃信儒学的父亲对自己的儿子也作出了与贾雨村相同的评价。

尤其是,作者对饱尝痛苦的情侣们的深广同情,使得他跻身于王实甫、汤显祖一类浪漫传统的杰出倡导者的行列。作者在《红楼梦》的几个场面中,引用了《西厢记》和《牡丹亭》中的名句,这些名句回荡在整部小说之中,似乎预示着浪漫的结局。的确,无论是宝玉还是他的表妹,都不敢效仿这两部剧作中比他们远为大胆的情侣们,而对于儒家伦理道德唯唯而从的宝钗,对他们则明确地予以非难。但宝钗自幼便受到这些剧作的熏陶,而她表面上对传统道德的顺从恰恰更有力地表明她对自己富于诗意的早熟和浪漫憧憬的有意的抑制和隐瞒。《西厢记》和《牡丹亭》都为剧中的情节安排了幸福的结局,就这方面而言,曹雪芹将具有相同社会地位,同样富于浪漫色彩的情投意合的男、女主人公置于悲惨的绝境,这或许可以说是旨在真实,比之他的前辈更进了一步,使作品具有更为复杂深刻的社会内容和哲理意义。在《牡丹亭》里,爱情无惧于死亡,幻梦成了两情相系的先导。在《红楼梦》里,情侣们也做了许多梦,但这些幻梦常常变成可怕的梦魇。

曹雪芹对中国传统的反应是复杂的,为了谐和,他大量地运用寓言和象征手法。在第一回,宝玉如同孙悟空一样,被置于一个开天辟地的神话之中。女娲在炼石补天之时,单单剩下了一块很有灵性的石头未用。这块石头悲叹自己的命运并憧憬着尘世的快乐。顽石变成了一块美玉,最后又在一个和尚和一个道士的帮助下,投胎到贾家出世,这便是我们的主人公宝玉。在出生之前,宝玉居于警幻仙子的宫中,他十分喜爱一株绛珠草,每日以甘露灌溉。这株草后来便成了一个仙女,立誓要报答灌溉之恩,倘若与他一起下凡,将以一生的眼泪作为酬报。这个仙女,便是后来的黛玉。在通篇小说中,那个癞头跣足的僧人和那个跛足蓬头的道士定时出现,在尘世间芸芸众生沉沦之时,笑弄警醒他们,尤其关心宝玉那与生俱来的象征他的精神本质的玉石。

在第五回里,作者继续写他的寓言。他把主人公安放在全书中最为人称颂的一段梦幻之中。宝玉当时仅十来岁,一日造访宁府,定要在贾蓉之妻秦可卿的卧室里睡午觉。随后梦见一仙女,也叫可卿。如同前面曾提到的,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在仓促修改时被删去了,结果尽管她后来久病而死,但仍有迹象泄露隐情,即在早期的版本中,她与其公公贾珍通奸,事情暴露后上吊自尽。但她在其他方面仍是一个最关心贾府生计的有德性的女子,甚至在她死后也经常出现在她最好的朋友凤姐的梦中,向她发出厄运将至的警告。因此,作者似乎让她仿效李瓶儿,李瓶儿也是久病而死,她的魂灵也出现在西门庆的梦中并劝告过他。而于现在这段寓言故事中,秦可卿却是个集众美于一身的美的化身。太虚幻境中秦可卿也是叫作“兼美”。宝玉刚见她时,见她既有宝钗的妩媚动人,又有黛玉的风流秀雅,大为震惊。(如同小说实际描写的一样,秦可卿的确令人联想起钗、黛二人,与黛玉一样,她也是一个孤女,体质纤弱,袅娜娇美;而谦恭有礼、深得长幼喜爱,则如宝钗。)作者似在说明,在宝玉更深地卷入女主角命运的漩涡之前,幻境中的秦可卿应能令人满意地使宝玉在爱情上得以醒悟。

为使秦可卿的房间与当时的情境相吻合,作者让这个房间布满了历史上著名的美女和臭名昭彰的荡妇们所用过的器具摆设,如西施、武则天、杨贵妃等人用过的器物。在这种富于暗示的环境中,宝玉迅即入睡,来到了警幻仙姑所掌管的太虚幻境。在这里,他首先浏览了关于贾府中约十五名女子的命运的谶语和画册,但当时并不明其意。然后,按照宝玉祖先的要求,警幻仙子充当一个儒学说教者的角色,训斥宝玉,说他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警幻仙子将“淫”和“情”加以区别,她当然知道宝玉对性的无知,但对她来说,恰恰是由于宝玉势将沉溺其中的那一段风流痴情(这种风流痴情使这些承继浪漫传统、不从习俗的男女主人公备受折磨),因而宝玉的命运越发显得危险。将宝玉训斥一通以后,警幻仙子将他介绍给她的妹妹秦可卿,秘授以云雨之事,以便使他领悟,此仙闺幻境之风光尚然如此,何况尘世之情景呢?从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

宝玉与可卿两情缱绻,难舍难分。但不久遭到一群野兽和恶魔的追赶,前面横着一条黑溪,难以通过,宝玉胆战心惊,急呼“可卿救我”,顿然觉醒。秦可卿当时正在房中,心中暗暗惊奇,怎会有人知道她的小名。

梦中的结局还有另一种含义。这一点警幻仙子并未明确指出,但是在小说的发展进程中却相当重要,这就是将儿女痴情以及任何对于人生的迷恋,看作是与弃世脱俗、淡泊寡欲水火不相容的迷惑之源。那条黑溪叫作“迷津”,这是佛教术语,而那些野兽和恶魔当然是指驱使人陷入迷津的情欲。在小说里,儒家伦理纲常的主要代言人是贾政,宝玉并不听从他的教诲。但当爱情和对于他周围许许多多不幸的人的同情使他日益陷入那个痛苦的世界之时,他渐渐为佛家和道家的弃世思想所吸引,以至于对他来说,最根本的悲剧性冲突来自相反的两股力量——对于人间不幸的同情和对于人世的超脱,来自两者之间的激烈搏斗。

可是,曹雪芹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心理学家,因此他无法成为一个十足的寓言作家。紧接着梦境说教之后的一段现实主义场景描写,无疑是对上面那段寓言的一个讽刺。当晚,在梦境中被预先警告过的宝玉便哄袭人与他偷试云雨之情,对梦境中与秦可卿的柔情蜜意的回忆完全取代了对野兽恶魔的恐惧。再往后几回,作者在描写一桩风月情事时,又回到寓言式的笔调上来,但仍然带有讽刺意味,再一次表明人一旦陷于情欲便不能自拔。贾瑞,一个穷塾师的孙子,沉溺于对凤姐的无望的恋情之中。他厚颜无耻地渴望做她的情人,遭到这个倨傲自负的女人的屡次惩罚以致病入膏肓。后来那个神秘的跛足道人送他一面“风月宝鉴”,以为治病之用。镜子的一面现出一具骷髅,表明贪色所必将带来的后果;另一面现出的却是百依百顺的凤姐在里面呼唤他进去做爱,贾瑞禁不住诱惑,不断走进镜子的这一面,自然也就送了命。

在小说的发展进程中许多年轻的恋人丧生。作者对他们的死与其说是予以道德的谴责,不如说是表示遗憾和悲哀,哀叹青春的热情每每成为体弱多病和精神极端脆弱的征候。甚至就贾瑞而言,与其说他的故事是对所有失恋青年的一个可怕的警告,毋宁说他是一个任人捉弄的可怜的牺牲品。

喜欢现实主义的同情而不喜欢赤裸裸的寓言说教的读者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单单根据这段现实主义的叙述,便足见这与其说是用丑陋不堪的色彩描写情爱,不如说是勾画爱情道路上的种种障碍:贪婪、仇恨、好色淫荡,以及社会制度的冷酷残忍。当然在这一段叙述文字中,“情”与“淫”一直有着明确的区别。淫荡之徒无论是贾珍、贾琏,还是宝钗的哥哥薛蟠,虽然他们一心追求的只是肉欲的满足,但无论他们如何放纵情欲,也依然身体精壮。沉溺声色往往是他们耽于其他罪恶的先兆。他们不顾廉耻,也不管别人如何看法,显得活得很快活,因为他们不是能够进行道德反省的人。而对于多情的人来说,他们的爱情绝不仅仅出于肉欲,因此,他们毫无例外地要遭受许多痛苦。他们孤苦无援,成为那些粗俗下流之辈种种阴谋诡计的受害者,而且,与冷酷的肉欲主义者不同,他们的体质和精神、心理都很脆弱,于是不是因为爱恋而耗尽生命(如秦钟),就是因着羞惭而自杀身死(如女仆司棋、尤三姐)。在读这些次要角色的爱情故事时,读者感到并非是作者对真正的爱情不够尊重,而是因为他将真正的爱情看作是一种骨子里脆弱的东西,在残暴酷虐的命运的撞击下不堪一击。尤三姐在与周围的酒色之徒进行反抗斗争时始终表现出坚定勇敢的道德精神,她独特的个性使她丝毫也不能忍受她所爱的人对她不信任,虽然这种不信任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仅是根据道听途说,而对她那种时时准备奉献给他的无私的爱则一无所知。她感情冲动地饮剑自尽,而柳湘莲则在悲哀和幻灭之中抛弃尘世随跛足道人出家漫游。从逻辑上说,柳湘莲不可能感到爱情的幻灭,因为他几乎还没有开始去感受爱情那诱人的温馨——他的行动更清楚地表明了对这世界的一种深恶痛绝,在这个世界里,真正的爱情一贯遭到破坏,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而,小说中关于爱情和淫荡的图解式的描写,趋于这样一种程式:那些陷于粗鄙下流的情欲坑中的人根本不想解救自己(贾雨村是个例外,这个庸俗无耻的官僚在这个寓言故事中的重要性使他有资格最终遇见道家高士),而那些专注于情爱的人却全部遭到毁灭,他们的爱情之花如果能有机会开放,一定能向超凡脱俗的思想提出正式挑战,从而给小说带来另一种结局(作者的同情使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期待),但小说并未这样安排,而是让那些“情种”悉遭灭顶之灾,以便为佛教和道教的伦理道德留下表现自己的余地。因而不管它们的范围如何相同,主题看起来如何相似,《红楼梦》是与《源氏物语》和《追忆似水年华》不同的小说。在后两部小说中,爱情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从最初的迷恋到后来的厌腻或者憎恶:紫姬、斯万和马塞尔他们经过热烈而长久的爱情最终却感到郁郁不乐,感情空虚。《红楼梦》里的情人们绝无那种成熟的眼光:他们或者一直沉浸在青春期痛苦的渴望之中,或者未及品尝海誓山盟的甜蜜滋味便寻欢做爱,主人公最终得到的悲剧性认识与肉体的欲望几乎已没有任何联系。

与流行的看法相反,宝玉实际上并非是一个大情种。在小说中,他的主要作用也并非是充当一个情人。虽然警幻仙子预先向他警告过性欲的严重危险,而他后来的行为,无论怎样异端不轨,并没有沾染上性欲的污垢。确实,在他十来岁时,与花袭人就有过不正当的性关系,但这件事明白无误地说到只有一次,后来几乎未再提起。作者在这方面的缄默正强调了这一点,即对他的主人公来说,性欲本身并不是重要的。宝玉从女子身上得到的肉体快乐丝毫也不会改变他对她作为一个人、一个朋友的那种尊重。在莎士比亚《把精力消耗在耻辱的沙漠里》(十四行诗之一二九)这首著名的十四行诗里,爱情主要是从占有和破坏这一方面来看的,而宝玉正是因为完全摆脱了这种毁灭性的激情,才得以成为他周围所有姑娘的至交。那些淫徒色鬼与情人鬼混仅仅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快乐,与此相反,宝玉对所有的姑娘都公平无私,一样关心。他得知秦可卿的死讯时,极度悲伤,竟至吐出血来。对那些冷眼旁观的读者来说,这意味着他二人有着特殊的关系。但是宝玉对书中所有可爱姑娘的夭折,都是悲伤之至,这是他特有的秉性。如对女仆金钏儿的死,对尤三姐和晴雯的死,莫不如此。宝玉深知贾府宅院之中男人们的所作所为,所以他早就作过这样一句有名的评论:男人们是泥做的骨肉,女儿们是水做的骨肉。男人充满粗野的欲望,情感污浊;而女人(至少是在迷人的青春时光)却楚楚动人,坦诚正直,虽然这一切都不一定靠得住。可是,尽管他说出了这样的警句,但几乎所有年长的妇女和绝大多数已婚的女人,在他看来却又自私狡诈,与一般耽于肉欲的男人一样粗俗不堪。所以,当面对一位姑娘时,宝玉心中就充满了赞美和怜惜之情——赞美她们的天生丽质和敏慧聪颖,同时对这一切过早的消失又感到深深的怜惜。不得已的婚姻将使那些丽质仙姝黯然失色;随之而来的,如果她还幸运地活着的话,则照例是安心消受那些由贪婪、嫉妒、怨恨所带来的低劣的乐趣。宝玉的思想中很少带有肉欲的成分,他内心隐秘的意愿与美国小说中那位甚为人称道的青年主人公颇为相似: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将那些可爱的少女从习惯势力中、从淫荡的边缘拯救出来。(从霍尔顿·考尔菲德厌恶任何形式的假言假行、从他的青年时代、他的极端敏感,以及他的同情心等各个方面来看,两相对照,十分明显。)

宝玉得到他身边的所有姑娘的信任和友情,这并不是因为她们都将他看作情人,而是因为在男人中间唯有宝玉同情她们的境遇,理解她们的心事,尽管他举止娇憨,胸无大志,并且动不动就不高兴,耍性子,她们都知道他绝不是粗鄙冷酷之人。宝玉最终以“愚”和“痴”而出名,因为他与人在一起厮混或参与某事时往往心不在焉,神思恍惚,为此姑娘们甚至取笑他,其实这是主人公的自我超越,是他特具的能力,许多姑娘也都有英雄气质,且心地高尚,但她们都缺乏主人公这一最重要的天赋——自我超越的能力。

借用简·奥斯汀的话来说,大凡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或以见识而瞩目,或因敏感而出名。在与宝玉关系最为密切的四个女性中,宝钗与袭人都是明白事理的人;而跟她们相对的,黛玉和晴雯却是敏感的,神经质的,不切实际的。黛玉和晴雯也都年纪轻轻便香消玉殒,而她们的对手却继续活着以享天伦,由于读者一般都是同情失败者,传统的中国文学批评一概将黛玉、晴雯的高尚与宝钗、袭人的所谓虚伪、圆滑、精于世故作为对照,尤其对黛玉充满赞美和同情。近代批评家主要将这部小说看作是对封建罪恶所发出的革命性的抗议,但人们不无惊讶地发现,他们也像传统的评论家一样坚持对宝钗和袭人持有不满和仇恨的态度。而今宝钗和袭人被称作封建走狗,尽管她们真正的罪行还是因为夺走了黛玉的婚姻幸福以及生命。

这种带有偏见的批评反映了中国人在对待《红楼梦》问题上长期形成的习惯做法。他们把《红楼梦》看作是一部爱情小说,并且是一部本应有一个大团圆结局的爱情小说。出于这种感情用事的看法,人们觉得宝玉和黛玉真是天生一对,十分般配,却终未能成其美好姻缘,这太令人遗憾了。可是,如果人们仔细阅读这部小说,就可以发现早在失意于长辈之前,黛玉就已是怏怏不乐,心绪不宁了。甚至在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她与宝玉每一次见面,结局往往不是误会便是争吵,而且这些不断的争吵并没有贝特丽丝和培尼狄克之间、米拉贝尔和米勒曼特之间那种充溢在争吵之中的浓郁的喜剧情调[插图]。对于黛玉来说,这些争吵充满悲苦,令人肝肠寸断。这是因为她与宝玉二人尽管趣味相投,性情气质却截然相反。宝玉好动,富于同情心,最能自我超脱;而黛玉则以自我为中心,神经过敏,最终招致自我毁灭。宝玉被她吸引并不仅仅是由于她的纤纤娇弱之美,也不仅仅是由于她的诗人的细腻和敏感,还由于她那与他正好相反的特性——多疑多忌和自我纠缠。这与宝玉那种开朗活泼的性格完全两样,因此宝玉对黛玉的爱情始终带有一种无尽的悲哀的色彩。即使他俩结成了姻缘,就“姻缘”这个词所包含的浪漫含义来说,他们也是不可能幸福的。如果宝玉继续爱她,那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同情,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中梅什金公爵对纳斯塔西娅的同情一样。

黛玉无疑代表了作者所神往的一种美人类型。除黛玉之外,至少还有四个女子在容貌和敏感性上可与之相比,她们是秦可卿、香菱、晴雯以及孤标自傲的尼姑妙玉。这五个女子或是孤女,或是过早地离开了父母。其中有两三个是同龄人,并实际上是同日所生。当然,她们各各个性鲜明,命运也不相同。黛玉可以用来和与她同辈的任何一位美人进行比较,但是她那多愁善感的性格则同香菱形成最鲜明的对照。

在第一回里,对于香菱(当时叫英莲)的描写就带有深刻的寓意,尽管她不久便降至次要角色的位置。香菱在孩童之时就被一个骗子拐走,此后便步入苦难的深渊,先是做薛蟠的丫环,然后为妾。她备受薛蟠的妻子金桂的侮辱和虐待,最后在分娩时死去。相比之下,黛玉的环境要好得多。她初进荣国府时父亲尚健在,而且,虽然失去了母亲,她却受到了所有亲戚的怜爱。可是,即便她置身于一片爱的氛围之中,她也有一种不安全感。而备受虐待的香菱却截然不同,每当她被允许到黛玉和她姐妹这边来的时候,她总是显得快活而又无忧无虑。香菱识字不多,但在黛玉指点下写诗大有长进,这全仗她能苦心钻研,专心致志。当反复咀嚼唐诗名句或是自己学习作诗时,她近乎入迷。在众姐妹中,黛玉是公认的诗歌天才,然而她写的东西无不带有自怜自哀的情调。在她最著名的诗《葬花辞》里,她将自己比作是凋零的花儿,怀着一腔孤标自傲、多愁善感的自怜自爱之情,悲吟道:“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宝钗一来到贾府,黛玉就立即感到不安。宝钗身上所佩金锁的铭文与宝玉与生俱来的玉石所镌的谶语恰成一对。而且,金锁来历几乎同样神秘:那是她在襁褓中时一个癞头和尚送给她的。金锁和玉石预示着一桩美满姻缘。尽管黛玉明知在众姐妹中宝玉独独爱她,但她仍感到缺少一个象征她与宝玉未来结合的看得见摸得着的证物。因而,一方面,她对她的情敌变得咄咄逼人,不放过任何机会话里带音地提及戴有那个金锁的幸运者,另一方面,对宝玉也变得苛刻起来。她用种种借口要求他表白对她的爱情,毁弃那所谓的金玉良缘。在她不断要求爱情信誓的热望之中,孩子气十足的宝玉才十几岁就迈入了成年。然而任何口头上的信誓都无法保证黛玉所需要的安全。于是,一个最合适的姑娘,在这种物质的证据前越发畏缩,甚至对宝玉最微不足道的情感流露也加以责备。结果,到头来她能够称之为自己的信物的便是两块陈旧的手帕,这是宝玉送给她的,在手帕上她题了三首诗。临终前她将手帕焚烧了——这种信物已被证明是完全无用的了。

然而,黛玉虽然惶惶不安,感到绝望,却仍然对她的命运故意表示冷淡并为此感到十分骄傲。出身于有教养家庭的中国女子是不应该对自己将来的婚姻表现出任何兴趣的,但绝大多数却会向她们的心腹女仆吐露心事。像《西厢记》《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那样冲破礼教的束缚,大胆地去主动争取自己的心上人是很少见的。但是,对黛玉来说,连“婚嫁”这个词都成了禁忌。她不愿谈论她的将来,甚至在她的侍女、她最好的朋友紫鹃面前也不愿谈起,虽然紫鹃屡屡恳求她保重身体,叫她采取积极的步骤去实现她平生的愿望。黛玉十分明白她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者积极地为她考虑,但她宁可独自忍受痛苦也不愿去讨好巴结长辈们。如果说她确实是一个悲剧人物的话,那么她的悲剧就在于她的固执和不讲实际,在于她的违反常情的矛盾:她一方面真心希望和自己的意中人结婚;另一方面又唯恐为此而做的任何努力会招人口舌而损害自己的名誉。对她来说,承认自己在性和相爱问题上的脆弱就等于使自己羞愧得无地自容。结果她的脾气更坏,说话更刻薄,行为举止也更加唐突冒失。后来她疾病缠身,也没有什么朋友,遂又复归于自怜自爱,心想她真正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可怜孤儿。

黛玉那种孤苦伶仃的感情纠葛以及她对将来婚事的担心,在八十二回一场梦的描写中得到淋漓尽致的揭示。据考证,这段关于梦的描写当属增补的章节,很难确定就是曹雪芹所作。然而如此卓越的真实心理描写,在《红楼梦》之外,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梦境描写才堪与之媲美。

这个梦发生之时,正值宝玉奉父命暂时回到家塾读书。宝玉和他的姐妹们住的大观园里已没有了往日的欢乐,一个又一个悲剧的袭击使大观园变得惨淡凄凉。一天下午,袭人与宝钗家的一个婆子依次来与黛玉谈天,袭人料定自己将来要做宝玉的偏房,想到黛玉很可能是宝玉的夫人,自己将在她之下服侍伺候,心中未免感到不快。于是她就有意试探黛玉,告诉她诸如尤二姐和香菱这些不幸的二房夫人的悲惨故事。那个宝钗家来的婆子一面赞美黛玉,一面不无妒羡地取笑说她与宝玉真是理想的一对,致使当晚黛玉比之往日更为自己的前途忧心忡忡:

当此黄昏人静,千愁万绪堆上心来,想起:“自己身子不牢,年纪又大了,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时,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似宝玉这般人材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心内一上一下,辗转缠绵,竟象辘轳一般。叹了一回气,吊了几点泪,无情无绪,和衣倒下。

不知不觉,只见小丫头走来说道:“外面雨村贾老爷请姑娘。”黛玉道:“我虽跟他读过书,却不比男学生,要见我做什么?况且他和舅舅往来,从未提起,我也不必见的。”因叫小丫头回复:“身上有病,不能出来,与我请安道谢就是了。”小丫头道:“只怕要与姑娘道喜,南京还有人来接。”说着,又见凤姐同邢夫人、王夫人、宝钗等都来笑道:“我们一来道喜,二来送行。”黛玉慌道:“你们说什么话?”凤姐道:“你还装什么呆?你难道不知道:林姑爷升了湖北的粮道,娶了一位继母,十分合心合意。如今想着你撂在这里,不成事体,因托了贾雨村作媒,将你许了你继母的什么亲戚,还说是续弦,所以着人到这里来接你回去。大约一到家中,就要过去的。都是你继母作主。怕的是道儿上没有照应,还叫你琏二哥哥送去。”说得黛玉一身冷汗。黛玉又恍惚父亲果在那里做官的样子。心上急着,硬说道:“没有的事,都是凤姐姐混闹!”只见邢夫人向王夫人使个眼色儿:“他还不信呢,咱们走罢。”黛玉含着泪道:“二位舅母坐坐去。”众人不言语,都冷笑而去。

黛玉此时心中干急,又说不出来,哽哽咽咽,恍惚又是和贾母在一处的似的,心中想道:“此事惟求老太太,或还有救。”于是两腿跪下去,抱着贾母的腿说道:“老太太救我!我南边是死也不去的。况且有了继母,又不是我的亲娘,我是情愿跟着老太太一块儿的。”但见贾母呆着脸儿笑道:“这个不干我的事。”黛玉哭道:“老太太,这是什么事呢。”老太太道:“续弦也好,倒多得一副妆奁。”黛玉哭道:“我在老太太跟前,决不使这里分外的闲钱,只求老太太救我!”贾母道:“不中用了。做了女人,总是要出嫁的。你孩子家不知道,在此地终非了局。”黛玉道:“我在这里情愿自己做个奴婢过活,自做自吃,也是愿意。只求老太太作主。”老太太总不言语,黛玉又抱着贾母哭道:“老太太!你向来最是慈悲的,又最疼我的,到紧急的时候儿,怎么全不管?你别说我是你的外孙女儿,是隔了一层了;我的娘是你的亲生女儿,看我娘分上,也该庇护些。”说着,撞在怀里痛哭。听见贾母道:“鸳鸯,你来送姑娘出去歇歇,我倒被他闹乏了。”

黛玉情知不是路了,求去无用,不如寻个自尽,站起来,往外就走。深痛自己没有亲娘,便是外祖母与舅母姊妹们,平时何等待的好,可见都是假的。又一想:“今日怎么独不见宝玉?或见一面,他还有法儿。”便见宝玉站在面前,笑嘻嘻的说:“妹妹大喜呀。”黛玉听了这一句话,越发急了,也顾不得什么了,把宝玉紧紧拉住,说:“好!宝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了!”宝玉道:“我怎么无情无义?你既有了人家儿,咱们各自干各自的了。”黛玉越听越气,越没了主意,只得拉着宝玉哭道:“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宝玉道:“你要不去,就在这里住着。你原是许了我的,所以你才到我们这里来。我待你是怎么样的?你也想想。”黛玉恍惚又象果曾许过宝玉的,心内忽又转悲作喜,问宝玉道:“我是死活打定主意的了,你到底叫我去不去?”宝玉道:“我说叫你住下。你不信我的话,你就瞧瞧我的心!”说着,就拿着一把小刀子往胸口上一划,只见鲜血直流。黛玉吓得魂飞魄散,忙用手握着宝玉的心窝,哭道:“你怎么做出这个事来?你先来杀了我罢!”宝玉道:“不怕!我拿我的心给你瞧。”还把手在划开的地方儿乱抓。黛玉又颤又哭,又怕人撞破,抱住宝玉痛哭。宝玉道:“不好了!我的心没有了,活不得了!”说着,眼睛往上一翻,“咕咚”就倒了。

黛玉拼命放声大哭。只听见紫鹃叫道:“姑娘,姑娘!怎么魇住了?快醒醒儿,脱了衣服睡罢。”黛玉一翻身,却原来是一场噩梦,喉间犹是哽咽,心上还是乱跳,枕头上已经湿透,肩背身心,但觉冰冷……

在这个梦以及小说中其他重要的梦里,曹雪芹对心理意识的挖掘实际已比现代心理学的发现抢先了一步。鉴于传统的中国一贯对潜意识心理不甚了了,作者能够如此,的确是很了不起了。梦里所见到的,黛玉失去了社交的风度和魅力,失去了吟诗作赋的才能和敏锐犀利的机智。她伤心绝望,得不到任何帮助,连那些对她来说意味着傍靠的人也都袖手旁观。自从母亲去世,她住进了荣国府之后,她便很少看到父亲。几年之后,她由贾琏陪同南下去看望身染重病的父亲(这件事在十二回和十四回只稍稍提及),在父亲葬后便立即赶了回来。然而作为一个寄身于亲戚中间的人,她一定会想到如果她的父亲仍然活着而且与宝玉的父亲一样身居要职的话,她也就会重新获得往日的自豪和安全感。这个梦生动而形象地表现了这种愿望。但出于对女性心理的准确了解,作者又让女主人公无意识地将她父亲的富有与一个继母的毫不宽容的敌意等同起来,想见继母用最冷酷无情的方式专横地安排她的未来。(黛玉想象不到自己会做一个妾,但袭人关于尤二姐和香菱的悲惨遭遇的叙述在她的潜意识中却产生了有力的作用,以致她想象自己成了一个鳏夫的妻子。)她转向平日对她十分慈爱的女保护者们,随着梦境中一刹那间的领悟,她揭露了她们真实冷漠的面目。后来贾母、王夫人、凤姐都反对她做宝玉的妻子,她的直觉得到了证实。

然后她又转向宝玉求助,宝玉和往常一样,仍作为一个莽撞冒失的爱情的抗辩者出现。这一次她把他逼得自杀:如果她能看到他的心,她肯定就会满意了。可是宝玉去摸他的心时,心却不见了。这个梦境的最后转折十分含蓄,意味深长。虽然宝玉有着满腔同情,不断地申明自己的爱情,但在黛玉身上,他是否能发现他在晴雯身上所发现的那种异性的吸引力呢?要不付出他生命的代价,宝玉是否能满足黛玉需要得到证据的要求呢?宝玉发现心没有了便立即倒地而死,但假如宝玉剥出了自己的心并将它放到黛玉手中,他是否还活得下去呢?是什么不可抗拒的冲动导致她梦见这种骇人听闻的景象呢?

中国读者习惯将黛玉看作一个令人荡魄摄魂的天仙,一个优雅娇弱的美女和才情横溢的诗人;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她太脆弱,甚至对那个经常发痴的情人宝玉也是太好了。他们要把她纯粹看作不受丑陋情欲沾染的绛珠仙草的化身。然而这样一种形象是对一个复杂性格的明显的简单化。尽管曹雪芹自己也打算使她成为一个天仙一样美的形象,但当他描绘她日趋严重,最终害及身体的病态情感时,在心理细节上却从不退避。到了黛玉做这个噩梦时,所有青春的迹象都早已离她而去。据她自己表白,一年之中她只有十来个夜晚睡得安宁;同时她又异常倦怠,总是躺在床上直到中午时分。她经常哭得眼睑红肿。这个梦成了她通往死亡道路上的又一个界碑——这天晚上她吐痰时连血也吐了出来。天亮时她叫紫鹃去换一个痰盒儿:

紫鹃答应着,忙出来换了一个痰盒儿,将手里的这个盒儿放在桌上,开了套间门出来,仍旧带上门,放下撒花软帘,出来叫醒雪雁。开了屋门去倒那盒子时,只见满盒子痰,痰中好些血星。唬了紫鹃一跳,不觉失声道:“嗳哟!这还了得!”黛玉里面接着问:“是什么?”紫鹃自知失言,连忙改说道:“手里一滑,几乎撂了痰盒子。”黛玉道:“不是盒子里的痰有了什么?”紫鹃道:“没有什么。”说着这句话时,心中一酸,那眼泪直流下来,声儿早已岔了。

黛玉因为喉间有些甜腥,早自疑惑;方才听见紫鹃在外面诧异,这会子又听见紫鹃说话声音带着悲惨的光景,心中觉了八九分,便叫紫鹃:“进来罢,外头看冷着。”紫鹃答应了一声,这一声更比头里凄惨,竟是鼻中酸楚之音。黛玉听了,冷了半截。看紫鹃推门进来时,尚拿绢子拭眼。黛玉道:“大清早起,好好的为什么哭?”紫鹃勉强笑道:“谁哭来?这早起起来,眼睛里有些不舒服。姑娘今夜大概比往常醒的时候更大罢?我听见咳嗽了半夜。”黛玉道:“可不是?越要睡越睡不着。”紫鹃道:“姑娘身上不大好,依我说,还得自己开解着些。身子是根本,俗话说的:'留得青山在,依旧有柴烧。’况这里自老太太、太太起,那个不疼姑娘?”只这一句话,又勾起黛玉的梦来,觉得心头一撞,眼中一黑,神色俱变。紫鹃连忙端着痰盒,雪雁捶着脊梁,半日才吐出一口痰来,痰中一缕紫血,簌簌乱跳。紫鹃、雪雁脸都吓黄了。两个旁边守着,黛玉便昏昏躺下。

在小说的寓意性的构思里,黛玉应以眼泪还债。但是她的眼泪实际上带有自我怜悯的意味,并非出自感激。在一个完满的悲剧人物身上,人们要求有某种崇高的东西——一种仁慈善良或慷慨大度的特质,以及一种自我认识的探求——不管这种探求用了多少时间才达到目的,但最终还是使他认识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而这种崇高的东西黛玉显然是缺乏的。从智力上看她是能够获得这种认识的(这一点我将在后面说明),但是她过分地沉溺于一种不安全感中,这使她无法用一种客观的自嘲的眼光来看待自己。因而,她在小说中充当的是一个顽梗固执、凄楚悲哀的角色,以充分展示出自我中心意识对人的生理和心理所造成的摧残,无论它被描写得多么富于诗意,多么生动。在上面摘引的那个场面里,如同在九十八回更令人心碎的黛玉之死的场面一样,作者显然对她表露了深厚的同情,但同时他又不吝笔墨,精确而详尽地描绘了她的心理状况。原文中“一缕紫血,簌簌乱跳”的描写,是令人难忘的。

次日早晨,惜春听说黛玉的情况后说道:“林姐姐那样一个聪明人,我看她总有些瞧不破,一点半点儿都要认起真来,天下事哪有多少真的呢?”

当然,小说从头到尾始终贯串着“假”与“真”的对照。与宝玉相对的是一个叫甄宝玉的年轻儒生,他虽然与宝玉同名,却有着许多功名利禄的意念,因而终不似贾家的宝玉“真”,徒有其名。黛玉就其根本而言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但她也被牢牢地置于宗教的幻影之中,对现实真相一无所知。

03

如果说,黛玉一直无法摆脱对未来的婚姻的忧虑,那么,宝玉,如前所说,则希望将所有的女孩子从必将结婚的命运中解救出来。他常常为这一问题感到苦恼:女儿家为什么要嫁人?因此,在小说的色调变得黯淡之前,他觉得最快乐的莫过于与姐妹们举办诗社的时光。他幻想只要他与他所喜爱的姐妹们都能在这样的聚会中得到乐趣,就能驱除结婚的魔鬼。他以此来安慰自己——艺术虽不能改变世界,但他们却能在大观园里亲戚姐妹之间融洽和睦的宁静氛围中为艺术而生活。

事实上,聚会成了小说的一个固定的特色。不仅这些妙龄少女,而且年长的妇女们在社交性的聚会中似乎也都显得更加快乐。这些年长的太太聚在一起往往都只关注着她们私自的问题,只有在节日的喜庆场合,她们才显得高兴,因为在这种时候她们几乎不得不如此。在整个小说中,贾母每次出现都有一大群人前呼后拥地伴随,她通常都是快乐的,直到最后,府中经济拮据,她慷慨解囊,将自己一生积蓄悉数交付家中解危济困。根据她在这种场合下的英雄行为来看,人们不免怀疑她的快乐满足自始至终是有意做给别人看的一种假象,为的是使别人心情舒畅。同样,凤姐在大家聚会之时也总是笑语连珠,装痴作傻,尽管在小家庭范围内她完全是另一副模样。几乎所有的贾家妇女都不得不在家族聚会中勉强表现欢乐,而这种欢乐一般都来自那些幼稚的游戏形式:猜谜语,说笑话,赌酒和傻里傻气的胡诌。显然,只有通过这些游戏,她们才能从成人的负担以及与之相随的丑陋的情感中得到暂时的解脱。

刘姥姥初进荣国府时,面对那富丽堂皇的场面表现出十足的乡下人气,对此,作者有一段精彩的喜剧性描写。对于这段描写,批评家们一直赞不绝口。但依我看来,应该注意的不是这个,而是另一点,即贾府中的太太们都急切希望她和自己做伴,以便从日常事务和沉闷单调的乏味生活中解脱出来。与其说刘姥姥要她们的经济资助和保护,不如说她们需要她作为精神上的调剂。下面一个事件和我的这一论点完全符合:当贾家的几个败家子企图将凤姐的女儿巧姐卖给外藩为妾时,巧姐到乡下刘姥姥之处避难,并且在她的撮合下,与一个纯朴的家道殷实的农民儿子订了亲事。这样,贾府中至少有一支系获得了拯救,在乡村的田园风光中得到了精神上的新生。

然而,即使在节日宴会上也难以尽掩悲哀的色彩。宝玉和众姐妹们的诗社聚会也许算是例外,但只要人们仔细去看,实际上也并非例外。宝玉他们在大观园里过着优裕的隐居生活,在那短暂的时光中,他们企图延缓那步步压来的成年的重荷,诗社聚会便是他们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然而,这种努力却是枉然,由此看来,其中的辛酸便也清晰可见。大观园是为宝玉的姐姐、贵妃元春省亲而建造的。元春为让弟妹们充分享受深居宫中孤寂凄清的她所享受不到的那种友情和温暖,特下谕令弟妹们进园居住,大观园从而成了他们的隐居之所。因为,从象征意义上来说,大观园可以看作是为这些惶恐不安的青少年设计的天堂,以消除他们对即将到来的成年所感到的悲哀。妙龄女郎在这里保持着处女的贞洁纯朴,享受着田园诗般的恬淡宁静,相互间的交往充满了诗意和温馨,而事实上她们正被养育以便送进婚姻市场。其他传统文化中的青少年通常都是急切地大步跨进成年的行列,去接受婚姻和工作的挑战,而这些少女,虽然她们也向往爱情,为将来担忧,但同时却又想无限延长她们天真无邪的岁月,惧怕步入经验的王国。有周围那些不幸的女子为样板,经验对她们来说,首先意味着对她们童稚的欢乐和宁静生活的强奸,意味着带来堕落和不幸的后果。

然而,性爱仍然是她们梦幻和渴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使是尼姑妙玉,也做了一场春梦。这个梦预示了她日后最终被流寇所劫持,下落不明。对于其他年轻的女子来说,那只绣着猥亵图案的“绣春囊”的发现,使她们最后从大观园安宁的生活跌进不幸的深渊。对司棋和她的情人、表弟潘又安而言,香袋上的图案仅仅是他们在大观园的树林里几次幽会的纪念品,但对于年事稍长的贾府姑娘们来说,这意味着一个骇人听闻的暗示,即魔鬼撒旦已进入乐园,危及着这些年轻少女受到保护的德行。于是,一批人组织起来进行搜查,家庭的成员不得不撕下假面具,暴露出相互之间隐藏的仇恨。一切都在惩治罪恶、保护清白的名义下进行。

七十三、七十四回绣春囊的发现和抄检大观园,是小说悲剧的转折点:从这时开始,贾府日益为不幸的事件所烦扰,再也不能维持虚假的喜庆和欢乐了。这两回和紧接在后面的几回都属于全书写得最好的部分——曹雪芹在小说其他任何部分都没有像在这些回中这样,在安排吵架的场面方面表现如此的戏剧性,或在描绘悲哀和死亡方面如此地不动声色。特别是,他在这些回里描绘了两个最引人注目,性情躁烈如火、刚直不阿的女主人公——晴雯和探春。此时贾府的人已对痛苦默默忍耐了很久,但当年轻的姑娘们没有一个敢于表示哪怕是最轻微的抗议时,这两个姑娘挺身而出,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同以王善保家的为代表的邪恶权威进行激烈的对抗。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的心腹,她负责搜检大观园所有居住者的一切可疑事件。为了讨好巴结王夫人,这个爱管闲事的恶毒女人提出搜查大观园的坏主意,并且中伤晴雯,诬陷她是一个会给宝玉惹麻烦的危险的妖精。尽管晴雯连日来生病不适,这个清白无辜的女仆仍被强行带到王夫人面前并遭到严厉的呵斥。当晚,当王善保家的正在一一细细搜查宝玉的女仆们的衣物时,晴雯再也遏制不住满腔愤怒。

……挨次都一一搜过。到晴雯的箱子,因问:“是谁的?怎么不打开叫搜?”袭人方欲替晴雯开时,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来。王善保家的也觉没趣儿,便紫胀了脸,说道:“姑娘你别生气。我们并非私自就来的,原是奉太太的命来搜察,你们叫翻呢,我们就翻一翻,不叫翻,我们还许回太太去呢。那用急的这个样子!”晴雯听了这话,越发火上浇油,便指着他的脸说道:“你说你是太太打发来的,我还是老太太打发来的呢!太太那边的人我也都见过,就只没看见你这么个有头有脸大管事的奶奶!”

后来,王善保家的又因探春是庶出,有意冒犯她,挨了一记响亮耳光。但这个奴才的最大的耻辱则是:她竭力主张要搜查归案的罪犯不是别人,却是她自己的外孙女儿司棋。由于司棋服侍的是邢夫人的女儿迎春,王善保家的弄得她自己的女主人陷入不利境地。但尽管事与愿违,搜查过后,王夫人和邢夫人又不分青红皂白,对大观园中所有实际的和可能的惹是生非者进行迅速的惩办。司棋被逐,并最后自杀;迎春则被嫁给了一个极端残忍的浪荡之徒;同宝玉的命运密切相关的晴雯在身染重病之时被驱逐了出来。

晴雯被逐出荣国府之后,住在她的姑舅哥哥家,哥嫂俩也是贾府的仆人。晴雯重病在身无人照料,病情很快恶化。一天宝玉偷偷去看她:

宝玉命那婆子在外瞭望,他独掀起布帘进来,一眼就看见晴雯睡在一领芦席上,幸而被褥还是旧日铺盖的。心内不知自己怎么才好,因上来含泪伸手,轻轻拉他,悄唤两声。当下晴雯又因着了风,又受了哥嫂的歹话,病上加病,嗽了一日,才朦胧睡了。忽闻有人唤他,强展双眸,一见是宝玉,又惊又喜,又悲又痛,一把死攥住他的手,哽咽了半日,方说道:“我只道不得见你了!”接着便嗽个不住。宝玉也只有哽咽之分。晴雯道:“阿弥陀佛,你来的好,且把那茶倒半碗我喝。渴了半日,叫半个人也叫不着。”宝玉听说,忙拭泪问:“茶在那里?”晴雯道:“在炉台上。”宝玉看时,虽有个黑煤乌嘴的吊子,也不象个茶壶。只得桌上去拿一个碗,未到手内,先闻得油膻之气。宝玉只得拿了来,先拿些水洗了两次,复用自己的绢子拭了,闻了闻还有些气味,没奈何,提起壶来斟了半碗。看时绛红的也不大象茶。晴雯扶枕道:“快给我喝一口罢,这就是茶了。那里比得咱们的茶呢。”宝玉听说,先自己尝了一尝,并无茶味,咸涩不堪,只得递与晴雯。只见晴雯如得了甘露一般,一气都灌下去了。

宝玉看着,眼中泪直流下来,连自己的身子都不知为何物了,一面问道:“你有什么说的?趁着没人,告诉我。”晴雯呜咽道:“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是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我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今日既担了虚名,况且没了远限,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说到这里,气往上咽,便说不出来,两手已经冰凉。宝玉又痛又急又害怕,便歪在席上,一只手攥着他的手,一只手轻轻的给他捶打着。又不敢大声的叫,真真万箭攒心。两三句话时晴雯才哭出来。宝玉拉着他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因哭道:“除下来,等好了再戴上去罢。”又说:“这一病好了,又伤好些!”晴雯拭泪,把那手用力拳回,搁在口边,狠命一咬,只听“咯吱”一声,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咬下,拉了宝玉的手,将指甲搁在他手里。又回手扎挣着,连揪带脱,在被窝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小袄儿脱下,递给宝玉。不想虚弱透了的人,那里禁得这样抖搂,早喘成一处了。

宝玉见了他这般,已经会意,连忙解开外衣,将自己的袄儿褪下来,盖在他身上。却把这件穿上,不及扣钮子,只用外头衣裳掩了。刚系腰时,只见晴雯睁眼道:“你扶起我来坐坐。”宝玉只得扶他。那里扶得起?好容易欠起半身,晴雯伸手把宝玉的袄儿往自己身上拉。宝玉连忙给他披上,拖着胳膊,伸上袖子,轻轻放倒,然后将他的指甲装在荷包里。晴雯哭道:“你去罢!这里腌臜,你那里受得?你的身子要紧。今日这一来,我就死了,也不枉担了虚名!”

一语未完,只见他嫂子笑嘻嘻掀帘进来道:“好呀,你两个的话,我已都听见了。”又向宝玉道:“你一个做主子的,跑到下人房里来做什么?看着我年轻长的俊,你敢只是来调戏我么?”宝玉听见,吓得忙陪笑央及道:“好姐姐,快别大声的。他伏侍我一场,我私自来瞧瞧他。”那媳妇儿点着头儿,笑道:“怨不得人家都说你有情有义儿的。”便一手拉了宝玉进里间来,笑道:“你要不叫我嚷,这也容易。你只是依我一件事。”说着,便自己坐在炕沿上,把宝玉拉在怀中,紧紧的将两条腿夹住。宝玉那里见过这个?心内早突突的跳起来了。急得满面红胀,身上乱战,又羞又愧又怕又恼,只说:“好姐姐,别闹!”那媳妇乜斜了眼儿,笑道:“呸!成日家听见你在女孩儿们身上做工夫,怎么今儿个就发起讪来了?”宝玉红了脸,笑道:“姐姐撒开手,有话咱们慢慢儿的说。外头有老妈妈听见,什么意思呢?”那媳妇那里肯放,笑道:“我早进来了。已经叫那老婆子去到园门口儿等着呢。我等什么儿似的,今日才等着你了!你要不依我,我就嚷起来,叫里头太太听见了,我看你怎么样?你这么个人,只这么大胆子儿。我刚才进来了好一会子,在窗下细听,屋里只你两个人,我只道有些个体己话儿。这么看起来,你们两个人竟还是各不相扰儿呢。我可不能象他那么傻。”说着就要动手,宝玉急的死往外拽。

正闹着,只听窗外有人问道:“晴雯姐姐在这里住呢不是?”那媳妇子也吓了一跳,连忙放了宝玉。这宝玉已经吓怔了,听不出声音。外边晴雯听见他嫂子缠磨宝玉,又急又臊又气,一阵虚火上攻,早昏晕过去。

上面摘录的长长的一段当是这部一百二十回本小说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其功劳一半要归于编订者高鹗,因为他有力地突出了宝玉在与晴雯永别时的悲怆和哀婉之情,加强了对宝玉在晴雯表嫂粗鄙的猥亵玩弄之下屈辱地听任摆布的冷嘲。(在脂本中,晴雯不是用牙咬,而是用一把剪刀剪下她的指甲来的。而她的表嫂则是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人,对宝玉的纯洁行为称赞不已。)读者先前或许以为宝玉即便不是一个大情种也是一个拈花惹草的男人,然而这两个对比鲜明的场景则有力地否定了所有这方面的联想。他不仅在一个放肆地挑逗他的女人面前全然手足无措,而且在晴雯的床边也显得颇为被动。他悲不能禁,不能自已。而恰恰是病入膏肓的晴雯主动地表示出她是多么需要他,表示她对他的一腔如火的爱情——她要茶喝;为过去没能表白自己的爱情,空使青春岁月蹉跎荒废而悔恨不已;猛地咬断自己的指甲,挣扎着脱下自己贴身的袄子赠给情人,以作为自己以身相许的象征,而以前的她由于过于坦直和骄傲而未能把爱情献给她的情人。正是这些言辞举动使得她的永别荡气回肠,弥久难忘。比之黛玉、宝钗、袭人来,关于晴雯的描写所占的篇幅极少,但凡在有她出场的情节中,她都是高度个性化了的,因此晴雯可以被认为是作者创造的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中最令人叫绝、最为成功的一个。

当然,引用上面这样一段长长的节录,主要在于说明紧跟着搜查大观园而来的一系列悲剧对于主人公的刺激和影响。和晴雯的永别使他深受震动,因此在听到晴雯死去的消息时他悲伤不已也是在情理之中。他写了一篇长长的诔文来悼念她。一个聪明伶俐的小丫头说晴雯变成了一个管花的花神,宝玉也有几分相信。他像个小孩子一样,情愿听信这个虚构的事情,以使自己从悲痛的重压下获得部分的解脱。就此而言,西方读者和现代中国的读者一定会觉得宝玉在家长的权威面前显得过于娇弱柔顺——他痛悼晴雯以及在此之前的金钏儿的悲惨命运,但是对于应对她们的惨死负主要责任的他的母亲王夫人,却从来没有进行过抗争。人们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一个西方的主人公处于宝玉的地位会对他的母亲怀着怎样的仇恨。然而,在小说哲理性的构思设计中,宝玉那种女性的敏感和驯从的痛苦正是他精神觉醒的必要条件——如果换一个果决刚烈的人,或许会由于过分沉浸于愤怒之中而不能具备他的那种悲剧性的洞察力。

搜查大观园之后突如其来的一幕幕悲剧使宝玉受到极度的震惊,他不久便病倒了。为保养起见,百日之内不准他出去走动。然而四五十天之后,作者扼要地叙述道,他“和些丫环们无所不至,恣意耍笑”。不幸的是,关于这种狂欢胡闹却没有任何具体的描写。宝玉百日禁闭出来后对不幸姑娘们的同情和怜悯一如既往,对黛玉的命运也一样关注。从这点来看,作者在他那富于表现力的语言中不可能含有任何放纵情欲的意思,如果这时作者让宝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中的斯塔夫罗金那样,开始疯狂地放纵情欲以显示他精神的死亡,从而拓展小说的心理广度,这恰恰是最合适的时机。但作者没有这样做,这不能说不是件憾事。

百日禁闭之后宝玉似乎显得精神不振,缺乏生气。当年长的太太们开始郑重其事地议论他的婚事时,他迫于压力重又拿起四书五经之类的书本来。但他的情绪很快落到最低点,这象征性地表现在他身上所佩玉石的神秘失踪上,结果他成了一个奄奄一息的白痴。当悲剧性的高潮事件——黛玉之死和他同宝钗成婚——发生时,他只有任人驱使了。

宝玉在出生之前是一块通灵性的石头,它惊异于人世的奇观异景,渴望步入红尘。作为一块石头的化身,尽管他被假定为耽于肉欲并且屡屡迷失了灵性,但仍然是小说中最敏感的人。失玉之后,他在一种麻木痴呆的状态中完成了他那“掉了包儿”的婚姻。可是数月之后,宝玉复得到了失去的玉,他却死命地挣扎着要去把玉还给那个行踪神秘的送玉之人——那个癞头和尚,这使全家人大为恐慌。用佛道的术语来说,这种举止行为象征着“大彻大悟”和“返璞归真”。但是宝玉决心要抛弃的,不仅是他那世俗的情性,还有他的悲天悯人之心。这样,他便可以了却那段痛苦的尘世纠葛。宝玉悟觉的戏剧性情节无疑表现了世人所处的这样一种悲剧性的二难窘境:一个人获救的代价就是麻木不仁吗?摆在人们面前的有两种选择,或自知无力使人类恢复正常状态从而只好默默忍受,空表同情,或寻求自我解脱,使自己变成一块石头,对周围痛苦的呼号无动于衷。两者之间,哪一种选择更为高明呢?

宝玉重新获得玉石之后,立刻第二次游历了太虚幻境。在一个更富于戏剧性、更有意味的梦幻场景中(关于第一个梦境的说教情调前面已有论述),宝玉又一次见到许多可爱的脱离了尘世的姑娘们,但奇怪的是,这次她们对他的态度,虽谈不上敌对,却是冷若冰霜。他反复默想着她们的命运,以及那些诗词谶语里所暗示的其他在世姑娘的命运。他第一次来时对那些诗词谶语只是迷惑不解,现在弄清其中的含义之后,便心如死灰,听天由命了。宝玉从梦境中出来后完全变了,变成一个极其冷漠的人。他决心割断尘缘。宝钗、袭人的担心和痛苦使他非常痛心,但无法改变他的主意。怀着悲凉的决心,他现在寻求着一条遁入空门的道路,一边又敷衍马虎地履行着人世间的义务。

在宝玉神志恍惚的时候,宝钗和袭人一直忘我地服侍着他。现在她俩都面临着不能理解他的恐惧。往日她们对宝玉的心理了如指掌:她们懂得他的慈悲心肠,原谅他反复无常的感情和离经叛道的思想。她们原以为,凭着一腔忠诚和爱情,她们最终会使他回到仕途经济的道路上来。甚至在他恢复之后,她们仍然一心指望他对死去的人的忧伤会增加他对仍旧活在世上的人们的怜悯和同情。悲剧既已发生,无法再挽回,但他无疑还能够爱护家中那些蒙受苦难的妇女。

除了少数有眼力的人之外,无论是传统的评论家还是当代的评论家都将宝钗与黛玉放在一起进行不利于前者的比较。在一些批评里(除了陈涌的《关于薛宝钗的典型分析问题》这个重要的例外),宝钗形象遭到严重的贬低:与“叛逆勇士”黛玉形成鲜明的对照,宝钗被说成是一个封建主义道德培养出来的狡猾虚伪的阴谋家。这种稀奇古怪的主观反应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部分是由于一种本能的对于感觉而非对于理智的偏爱。宝钗是一个有德行的温顺的姑娘,特别因为她称心如意地得到了宝玉,她的德行便成了对她不利的因素,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但是如果人们仔细检查一下所有被引用来证明宝钗虚伪狡猾的章节,便会发现它们都被有意地加以错误的解释。诚然,宝钗不是一个叛逆者。在一个崇尚儒学的社会里,她理所当然地承担起一个理想的女性角色。她相信文人的职责在于通过仕途经济之路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和宝玉一样嘲笑八股文章和仕途经济的黛玉,的确少一些“庸俗”而为人喜爱。但是,黛玉对于庸俗的嫌恶只是使她的自我中心主义更为严重,而宝钗接受儒学的道德则暗示着对于她自己的诗人情感的抑制。钗黛二人才气相当,她们都幼年丧父,在亲戚家中或多或少都是寄人篱下。如果宝钗尚能在她母亲那里寻求温暖和安慰的话,我们必须注意到她生活在一个很不和谐的家庭中,支配这个家的是她那个愚笨无能而又任性无度、毫无责任感的哥哥。由于她的早熟和家庭中的复杂生活,她或许早已具备了一个圣徒所具备的耐心和谦卑,使她自己成为一个公认的道德模范。她是一个勤于女红的诗人和知识广博的学者,一个在家中忍受着敌意而在外面遭到嫉妒的调解人和对人忠心的朋友。最后,她还是一个完美的妻子,屈从于老太君的意志去服侍一个要死不活的白痴,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尽管既有的批评时尚过分地强调钗黛二人的竞争和对抗,我们必须记住她们公开的竞争在四十五回就结束了。其时宝钗挂念着黛玉正在恶化的身体状况,向她表示了真诚的友情。而以前一直攻击情敌的黛玉,这时也感激地接受了这种友情,并坦率地承认了自己以前对她的好意心存戒备的错误。从这时起,她俩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二人同是她们长辈手中无依无靠的典当品,都没有丝毫力量去把握自己未来的婚姻。即便长辈们选择宝钗作为宝玉的新娘,她们也丝毫没有考虑到宝钗的幸福。尽管宝玉一度曾是个令人称心如意的郎君,但是在婚事刚提起之时他就是一个一时难以恢复健康的重病之人。甚至比起黛玉来,宝钗更是那个残酷的“掉包”计的牺牲品。因为,毫无疑问,仓促安排的婚礼在年长的贾府太太们看来只不过是为恢复宝玉健康而配制的一剂药方而已。薛姨妈不好拒绝这门亲事,但她心中也为女儿感到深深的惋惜。就宝钗自己来说,母亲的话对她就是法律。“宝钗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虽说有贾母、王夫人和凤姐等人的阴谋恶毒,黛玉最终也只能怨自己损害了健康并首先疏远了和贾母等人的感情;而对宝钗所受的折磨和痛苦来说,唯一要负责任的则是长辈们极端的自私和残忍。

一旦嫁给宝玉,宝钗当然就要全力以赴去改变她无法忍受的处境:使丈夫恢复健康,帮助他恢复正常人的情感。可是宝玉恢复知觉之后,却莫名其妙地冷淡她。她情愿放弃安乐、财富和地位,情愿弃绝夫妇之爱。她所要求宝玉的(也是袭人所要求的),是体贴和慈爱。她最终深感震惊的是,这个人一直有着最可爱的品质,即对苦难的过分的敏感,而现在却对此无动于衷了。重新得到他的精神本质之后,宝玉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

至此,小说将我们引入一场关键性的哲学争论之中。这场争论明确地显示出同情心和自我拯救两者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在一百一十八回的前边,惜春和紫鹃决定出家修行,宝玉在一旁为之赞叹,这使得宝钗和袭人伤悲不已。而袭人原以为宝玉要为她二人的出家大哭一场的:

却说宝玉送了王夫人去后,正拿着《秋水》一篇在那里细玩。宝钗从里间走出,见他看的得意忘言,便走过来一看。见是这个,心里着实烦闷,细想:“他只顾把这些出世离群的话当作一件正经事,终久不妥!”看他这种光景,料劝不过来,便坐在宝玉傍边,怔怔的瞅着。宝玉见他这般,便道:“你这又是为什么?”宝钗道:“我想你我既为夫妇,你便是我终身的倚靠,却不在情欲之私。论起荣华富贵,原不过是过眼烟云;但自古圣贤,以人品根柢为重……”宝玉也没听完,把那本书搁在旁边,微微的笑道:“据你说'人品根柢’,又是什么'古圣贤’,你可知古圣贤说过'不失其赤子之心’?那赤子有什么好处?不过是无知无识无贪无忌。我们生来已陷溺在贪嗔痴爱中,犹如污泥一般,怎么能跳出这般尘网?如今才晓得'聚散浮生’四字,古人说了,不曾提醒一个。既要讲到人品根柢,谁是到那太初一步地位的?”宝钗道:“你既说'赤子之心’,古圣贤原以忠孝为赤子之心,并不是遁世离群、无关无系为赤子之心。尧、舜、禹、汤、周、孔,时刻以救民济世为心,所谓赤子之心,原不过是'不忍’二字。若你方才所说的忍于抛弃天伦,还成什么道理?”宝玉点头笑道:“尧舜不强巢许,武周不强夷齐。”宝钗不等他说完,便道:“你这个话,益发不是了。古来若都是巢、许、夷、齐,为什么如今人又把尧、舜、周、孔称为圣贤呢?况且你自比夷齐,更不成话。夷齐原是生在殷商末世,有许多难处之事,所以才有托而逃。当此圣世,咱们世受国恩,祖父锦衣玉食;况你自有生以来,自去世的老太太,以及老爷太太,视如珍宝。你方才所说,自己想一想,是与不是?”宝玉听了,也不答言,只有仰头微笑。

上面这场争论,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里一直争执不休。孟子和老子都把赤子之心视为人类美德的标准。但在老子所谓赤子之心不过是无欲、无知,在孟子看来,“赤子”之所以可贵是因为他具备尧舜所有的美德。对孟子来说,爱和同情是人类生活的基本事实,宝钗是这么看的,宝玉在觉悟之前也是这么看的。如果“不忍”不是对于人性的检验,那么什么才是呢?如果一个人拒绝接受他内心最本能的驱使,人性怎能在他身上继续存在呢?宝钗不能够理解这个问题,宝玉也不能在人类推理能力的一般水平上回答这个问题。只有将人类生活置于关于渴望和痛苦的宇宙论的体系中,人们才能明白拯救自我的需要。执著于爱和同情实际上是坚持自欺欺人——在古代原始的道教中原是没有爱和同情的需要的。但宝玉不能对宝钗说出这种话来,那样做,即使对于彻悟了的他来说,也是太残酷了。

所以作为一个悲剧,《红楼梦》又有一种苦涩的讽刺性喜剧的色调。正是它那些令人痛苦的悲剧性事件的积聚使读者承认自己在人类情感面前的脆弱性并且深切地感受到这种脆弱性。可是在出生、病痛和死亡这些关键时刻,却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个癞头和尚和一个跛足道人,嘲笑读者不能摆脱这些情感。的确,黛玉死时他们没出现,因此,对黛玉之死的描写充满了人情味,令人感到极度的痛苦。但作者设计这样一个极度悲苦的场景也许是别有用意,为的是把女主人公当作一个最终仍未受到道家点化的情欲的牺牲品,从而带有一种哲学意味。她临终前说道:“宝玉,宝玉,你好……”表现出决不宽宥的态度,尽管她的情人与她一样孤立无援,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值得她恨的人。当然,在智力上,黛玉是能够悟出佛道的真谛的。在九十一回,黛玉和宝玉谈禅,言语之中表明她对于佛教的万念皆空的学说有着较深的把握。但具有代表性的是,她接触禅学不过是作为一种智力锻炼,并非响应它的神秘召唤使自己从太多的情感之中解脱出来,虽然在九十六回到九十七回的一段生动有力的情节描写中,她似乎也暂时摆脱了难以忍受的悲哀。黛玉无意中从傻大姐那里听到宝玉将成亲的消息。她想回到潇湘馆去,无奈“那身子竟有千百斤重的,两只脚却像踩着棉花一般,早已软了”。迷迷糊糊地空走了一会儿,她决定到贾母这边来去最后看一看宝玉。而宝玉呢,这时还处于痴呆状态,只是看着黛玉傻笑:

忽然听着黛玉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应,仍旧傻笑起来。袭人见了这样,知道黛玉此时心中迷惑,和宝玉一样,因悄和紫鹃说道:“姑娘才好了,我叫秋纹妹妹同着你搀回姑娘,歇歇去罢。”因回头向秋纹道:“你和紫鹃姐姐送林姑娘去罢。你可别混说话。”秋纹笑着也不答语,便来同着紫鹃搀起黛玉。那黛玉也就站起来,瞅着宝玉只管笑,只管点头儿。紫鹃又催道:“姑娘,回家去歇歇罢。”黛玉道:“可不是?我这就是回去的时候儿了。”说着,便回身笑着出来了,仍旧不用丫头们搀扶,自己却走得比往常飞快。紫鹃、秋纹后面赶忙跟着走。

黛玉出了贾母院门,只管一直走去,紫鹃连忙搀住,叫道:“姑娘,往这么来。”黛玉仍是笑着,随了往潇湘馆来。离门口不远,紫鹃道:“阿弥陀佛,可到了家了。”只这一句话没说完,只见黛玉身子往前一栽,“哇”的一声,一口血直吐出来。

袭人根据常人的理解力,完全估计错了黛玉的情况。对于将近死亡的女主人公来说,她的迷痴实际上是混沌中片刻的清醒,在宝玉将要成亲的消息的极大打击下,她暂时超脱了自己的苦难,听从于自己的失败。她话带禅机,具有双重的意味(“我这就是回去的时候儿了”),并且像疯僧癫道那样发出癫狂的笑声。不过,她之所以能暂时做到用讥讽的自嘲代替习惯性的自怜自爱只是全凭着一股惊人的意志力。在这样极度紧张的重压之下,她的身体垮掉了——她吐了血并且差点昏了过去,此后便一病不起,再难恢复。

当宝玉最终离家出走时,他如同那一僧一道一样,也爆发出疯狂的笑声。他表面上是要出门赴考,实际上是在与在场的家庭成员一一道别,并且特别提到惜春和紫鹃,她俩先已出家为尼。

此时宝钗听得早已呆了。这些话不但宝玉说的不好,便是王夫人、李纨所说,句句都是不祥之兆,却又不敢认真,只得忍泪无言。那宝玉走到跟前,深深的作了一个揖。众人见他行事古怪,也摸不着是怎么样,又不敢笑他。只见宝钗的眼泪直流下来,众人更是纳罕。又听宝玉说道:“姐姐,我要走了。你好生跟着太太,听我的喜信儿罢!”宝钗道:“是时候了,你不必说这些唠叨话了。”宝玉道:“你倒催的我紧,我自己也知道该走了!”回头见众人都在这里,只没惜春、紫鹃,便说道:“四妹妹和紫鹃姐姐跟前,替我说罢。他们两个横竖是再见的。”

众人见他的话,又象有理,又象疯话。大家只说他从来没出过门,都是太太的一套话招出来的,不如早早催他去了就完了事了,便说道:“外面有人等你呢,你再闹就误了时辰了。”宝玉仰面大笑道:“走了,走了!不用胡闹了,完了事了!”众人也都笑着:“快走罢!”独有王夫人和宝钗娘儿两个倒象生离死别的一般,那眼泪也不知从那里来的,直流下来,几乎失声哭出。但见宝玉嘻天哈地,大有疯傻之状,遂从此出门而去。

和前面那段情节一样,这段描写中的一些关键词语(“走了”“喜信儿”“胡闹”“完了事了”)也有某种含蓄的意味,这些都增强了主人公双重意义的告别的戏剧性:他表面上是在过于庄重地与大家道别前去赶考,实际上却是交割了却尘世的缘分。与他最亲近的两人——王夫人和宝钗——都有某种预感,但她们也无法猜测到他实际的打算。宝玉早已打定主意。但此时慢慢拖延着与众人告别,不忍即刻离去,因为他也不能忍受割断尘缘实际上的残酷和痛苦。但他最终鼓足勇气和那两个下凡的神仙一样,嘻嘻哈哈地笑道,嘲笑人间的悲伤,毅然去执行自己既定的计划。和先前黛玉的笑一样,宝玉的笑声中也清楚地包含着一种苦涩的滋味。

安东尼·威斯特先生在他关于两种《红楼梦》英译本的卓越的评论中,将宝玉和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相比较。不过我觉得,虽然他们两人都是深受折磨的灵魂,宝玉却缺乏德米特里那种粗俗质朴的激情和生气勃勃的活力,不像德米特里那样,总是不断地摇摆于爱与恨之间,徘徊于极度的谦卑与极度的反抗之间。在坦率正直、天真纯朴、稚嫩娇弱和对人的同情与理解等方面,宝玉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另一个主人公——梅什金公爵倒更为相似。他们两人都处于一个堕落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个充满同情和爱的人总被怀疑或被宣判为白痴。他们两人都发现这个世界上有着说不尽的难以忍受的痛苦,并且都经历过长时间神志恍惚、精神错乱的折磨。他们都分别与两个女性发生痛苦的纠葛,而且结局都十分悲惨。梅什金公爵最终成了一个白痴,因为随着纳斯塔西娅的死,他认识到基督之爱对于这个贪婪淫荡的世界毫无效用。而宝玉最终由痴呆恢复正常之后,也同样认识到爱情的毁灭。但不同的是,他抛弃了这个世界,表现出一种遁世的冷漠。

如果曹雪芹处于西方文化背景之中,他可能会用全然不同的方式结束他的故事。宝玉会像梅什金公爵一样,处于一种精神死亡的状态之中;或者像长老佐西玛和阿廖沙·卡拉马佐夫一样,重新获得人类的美德使余生成为仁慈博爱的榜样。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一定会更加疼爱宝钗和袭人,更加同情她们唯有奉献而得不到补偿的状况。可是曹雪芹当然不可能创造出一个基督徒的故事,所以,表面上看,他写了一个具有佛道色彩的喜剧,展示出为欲望和痛苦所纠缠的人类的无望,以及主人公和另外几个出色的人获得的解救[插图]。但这些也仅仅是表面上的而已。因为读者必然会感到小说中描写的苦难的现实比之道家的学问远为深刻地触及他的灵魂,他必然会对作者深沉博大的同情——无论是对年老的还是年少的,无论是天真纯洁的还是巧于心计的,无论是自我克制的还是放浪不羁的——产生强烈的共鸣。如果没有充分的同情心,人们就不能够估量到主人公最后的决定中所包含的痛苦;如果不是毫不留情地否定那个世界,人们对于人类活动中那稍纵即逝的美与丑就无法理解。尽管主人公曾经一度自我安慰,幻想在贪婪和仇恨的荒漠中维持一块美的绿洲,但最后他却不可避免地以悲剧而告终,而这个悲剧恰恰存在于爱和自我拯救这两个对立要求的激烈冲突之中。宝玉经受的磨难所包含的悲剧意味确实太浓重了,因为我们可以说,宝玉在选择抛弃红尘这条道路的时候,也同时抱有一个幻想,这个幻想与人类之爱和同情相比实际上更加空泛和不切实际,尽管他最后的那种辛酸和漠然应该使我们相信他做出这种决定的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当然,自传体小说的主人公绝不会完全就是作者自己。一个人觉悟之时,对他过去的历史是并不介意的,因为对于一个信奉佛教的遁世者来说,怀旧是不可能的,就像基督教圣徒不会沉湎于过去一样。然而,曹雪芹在倾其一生心血描写宝玉与贾氏家族历史的时候,却既决心从人世红尘中寻求解脱,又同时留恋过去的繁华岁月,因此,他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并深受其困扰、折磨的悲剧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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