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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

 文濤百科 2022-05-14

  一 前言

  《尚书·禹贡》曾定为夏书,奉为儒家经典,直至清季,其成书年代几乎无人提出异议。康有为从政治斗争需要出发,认为出自春秋孔子之手。王国维从文字分析,认为是周初人所作。本世纪20年代开始,以顾颉刚为首的新一代史学家,给传统经学以极大冲击,开展了古史之辨,创办了《禹贡》杂志。他们开始使用了近代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对《禹贡》内容作了超越前人的考释,对其科学价值作了新的肯定,并将其成书年代由夏代改订为战国。此后半个世纪以来,对《禹贡》进行研究的学者中,主张其成书春秋者有之,主张成书于西周者有之,但在史学界影响最大、迄今占主导地位的仍是战国说。发表于1959年的顾先生所著《禹贡注释》(下称《顾注》),可谓新一代禹贡学派的集成之作。《顾注》对不足1200字的《禹贡》作注60000余字,广征博引,深入浅出。前面还有近8000字的导言,除对《禹贡》内容、研究史及科学价值予以评说外,还论证了《禹贡》成书的背景和年代,认为只可能是公元前3世纪前期的作品,不会更早,也不会再迟。顾先生认为:“中国古代并不曾真有九州这个”制度,因为“夏、商两代都偏在中国的东部,即黄河中游和济水流域;直到周族起于西方,才扩大了西边的部分。可是周朝的王畿还只限于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那汾水、济水、汝水、汉水等流域是周王分封诸侯的地方而不是他直接统治的地方;至于比较远一点的黄河下游和江南一带,连宗主权的名义也不普及或不存在了。直至春秋、战国之世,齐国尽向东面开拓,晋、赵、燕诸国齐向北面开拓,秦国向西面开拓,楚国向南面、向东西开拓,于是中原文化所被的地方就广,中原人民移徙到边区的就远,而有方三千里的'中国’涌现”。“在禹贡里,东南方只到震泽(即今太湖),南方只到衡山,北方只到恒山,可见作者的地理知识仅限于公元前280年以前七国所达到的疆域”。因而,九州说只有到了战国中期才有出现的可能,是具有先进的大一统理想的作者依战国诸雄分野而托古假设出来的。此外,顾先生还另列出5点证据作为这个论点的证明:第一,导山章里,既有“内方”又有“外方”。内方山即今湖北钟祥章山,外方山即今河南登封嵩山,这种内、外完全是由楚国人就防地的距离远近和节节设防的需要而定出的名词。第二,《说文》所引的《禹贡》:“浮于淮、泗达于菏”(今本已将“菏”改为“河”),这菏水是公元前483年吴王夫差为与晋争霸而开的人工河。第三,“扬”与“越”不但是双声,而且意义相同,扬州就是越地,只有在公元前473年越灭吴后,越境才能如《禹贡》所述那样以淮水为北界。第四,春秋时和西南方民族是没有什么来往的,只到战国初年,蜀国才和秦国交通,到公元前316年秦惠文王灭蜀,蜀地开始成为秦的郡县,秦民大量依据,那里的实际情况才为外面所知道。第五,《禹贡》的梁州贡物有铁和镂,镂是“刚”。“中国之由铜器时代进于铁器时代,始于春秋而盛于战国,这是确定不移的事实。”从这些论点看,顾先生对《禹贡》“九州”背景的分析是从中国文明起源于黄河中游的单元论为出发点的,即灿烂的夏、商、周三代文明在黄河中游地区发生、发展起来,而随着中原人民向四周迁徙,文明之光才辐射于四夷,因此到战国时代才有可能出现九州那样范围的天下。顾先生对传统史学进行了很有影响的批判,但在中国文明起源问题上却终未突破传统的观念。原因当然有多种,重要的方面在于50年代时,考古学尚未取得足够的资料去打破中国文明起源于中原单元论的传统。时至今日,考古学的丰硕成果已为中华史前文化发展道路、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的研究打下了全新的坚实的基础。70年代以来的研究已向传统的史学观点提出有力的挑战,足以使先秦史的研究改观,并为先秦古籍的整理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在这一新的研究条件下,笔者重读《禹贡》及《顾注》,小有所得,故对“九州”试作考古学新解,并根据三代文明多元性的实际情况,试窥《禹贡》所载九州风土反映的当时的生态环境,以期有裨于《禹贡》成书条件的了解。

  二 黄河、长江流域古文化区系与《禹贡》九州

  30多年来,中国已发现史前遗迹7000余处,确定了30多个考古学文化,以14C断代法测出了数百个史前年代数据,大体建立起中国境内(主要是黄河、长江流域)史前文化发展的时、空框架。公元前6000年左右,黄河流域已存在着定居的农业文化: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大地湾文化以及时间稍晚的北辛文化等。当时已种植了粟、黍,饲养了猪、狗、鸡,营造了半地穴式住屋,并有了公共墓地。在南方,不迟于公元前5000年,已存在稻作文化。在浙江余姚河姆渡发现了大量稻谷和用于水田耕作的大量骨耜,并知当时已饲养了猪、狗、水牛,营造了栽柱架板的“干阑式”建筑。黄河、长江流域分别存在着粟作、稻作的发源地,以这中华两河流域为中心的东亚原始农业文化与西亚、南亚原始文化有明显的区别,它是本地起源并独立发展的。

  公元前5000—3000年间,黄河、长江流域普遍发展起几支相对独立各具特色又互有交往的农业文化,如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大溪文化、马家浜文化甕。这些文化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进入“龙山文化形成期”,不迟于公元前2500年最终进入“龙山时代”。各地原始文化陶器迅速变得以灰、黑陶三足器、袋足器和圈足器为共同特征,其社会发展大体同步,从而形成了一个松散的龙山文化群体,或称龙山文化圈。必须申明,这绝不意味着要抹煞或否认各文化区系间的差别。无疑,它们有着不同的来源,不同的个性,分别在不同的经济领域中取得各自突出的成就;即使在同一文化区系内部也还存在着不同的地方类型,各区系间也还有若干中介类型。值得重视的是,它们之间文化面貌比以前更为接近这一显而易见的史实。苏秉琦先生说,大约距今4000-5000年间,“整个中原,甚至南到长江下游发生的大规模大幅度文化面貌的转变,更发人深思”。笔者理解,这一“转变”正是指龙山时代的到来,或者说诸龙山文化的形成。龙山文化群体与北方以细石器、压划“之”字纹粗陶为突出的特征的诸文化以及与南方以有肩、有段石器、印纹陶为突出特征的诸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别更显而易见。黄河、长江流域龙山时代是文明的奠基期,而龙山文化圈恰恰与《禹贡》九州的范围大体相当。《顾注》提到:“在禹贡里,每州只举出两、三个名山大川作为分界点,不像后世地方志的列出'四至八到’,所以不容易划出精密地图,确定九州的疆界。”这正反映着一个古老的史实,即历经千年以上发展而自然形成的历史文化区,虽各有其中心地区,但并无划定的边界,其间存在着相当规模的中介地带。龙山时代的各历史文化区的情况亦正如此。

  以下,笔者将以《顾注》对九州范围的判断为主要依据,对考古学文化中所见各大历史文化区系与“九州”的对应关系进行粗略分析。

  公元前第3000年中、后期黄河上游存在着陕西龙山文化,它主要分布于陕西渭河流域,其向西发展的一支是齐家文化。有人认为,如果它的发现是在确认陕西龙山文化之后,亦可能被命名为“甘肃龙山文化”。但甘肃及青海东部在公元前第3000年后期发展着的是以发达的彩陶为突出特征的半山—马厂文化,并不属龙山文化系统。晚于齐家文化的又有辛店、寺洼、卡约等青铜文化。也就是说,公元前2500—1000年前后,黄河上游地区文化面貌比较复杂。目前,考古工作者正以甘、陕交界的泾、渭流域为基地探讨先周文化。在周族文化起源问题上,虽多歧议,但周族是在甘、陕地区发展、立国并长期与西戎杂处,却是公认的。

  《禹贡》:“黑水、西河惟雍州。”《顾注》:雍州“以秦岭为南界,以黄河自托克托至潼关南流的一段为东界,西、北界不详”。大致与陕西龙山—齐家文化的分布区相当。雍州章下附有“织皮:昆仑、析支、渠搜,西戎即叙”一语。《顾注》:“三国皆称西戎,所谓西,大致不出陕西、甘肃境,皆当在雍州的疆界内。”这或许正反映了周族与西戎杂处的情形。

  黄河中游的龙山文化,一支为河南龙山文化,主要分布于今河南省境,与《禹贡》之“豫州”相当。《禹贡》:“荆、河惟豫州”。《顾注》:“从荆山(位于湖北南漳县西北)而北直到黄河”,即今河南省的大部分河湖北省的北部,唤作豫州。一般认为先商文化应从河南龙山文化的不同类型中去识别。另一支则是70年代在山西襄汾陶寺发掘所确立的陶寺类型。迄今所知它主要分布于晋南临汾盆地一带。这是一支高度发达的龙山期文化。在陶寺墓地的大墓中发现了鼍鼓、特磬、朱绘龙纹陶盘等礼器。苏秉琦先生认为陶寺文化是以华山为代表的中原文化区与燕山为代表的北方文化区这“两大文化区文化会和点上相互撞击发生裂变形成的一颗新星”。苏先生所提示的这华山与燕山之间的枢纽地带大体与《禹贡》“冀州”相当。《顾注》:当时的黄河从今山西省的西境(西河),经河南省的北部(南河),沿着太行山转到河北省的东北境(东河),围匝三面,像个口袋似的。那时人们称这块地方为“两河之间”,这个区域“唤作冀州”。“冀州的范围大致有今山西全省、河北西、北境及河南北部、辽宁西部。”在如此广阔的地区内,龙山时代的文化绝非仅陶寺类型一支,还有一些迄今文化面貌虽不十分清楚但却具有龙山文化基本特征的文化遗存。它们之间的联系较之与其他地区可能更密切些。广义地说,华山、燕山之间的“冀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历史舞台,陶寺文化则是其中最重要、最光彩的一个角色。考古学者正以晋南为基地,试图突破夏文化的渊源问题。

  黄河下游地区已确立的龙山时代遗存为山东龙山文化。它集中分布于泰山周围,北、东至于渤海、黄海,南达于苏北淮河故道及皖北一隅,向西抵鲁西平原的东缘,与《禹贡》之“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的“青”、“徐”二州地域相合,因为我们也曾称为“海岱历史文化区”。这里是夏商时代东夷文化的一个活动中心。

  黄河下游另一地区,即《禹贡》:“济、河惟兖州”。《顾注》根据对《禹贡》所述黄河、济水河道的考证,认为“兖州”包有河南省东北角、河北省的南部、山东省的西部。这个地区亦属于龙山文化圈中,在豫北、冀南发现的较多的遗存,曾称之为“河北龙山文化”。不过,山东德州地区、河北沧州地区因地势低下,遗址多已湮没,发现、发掘都不多,其文化面貌及属性都还不很清楚,是否与豫北、冀南德龙山遗存相同,还是应为独立的文化区,能否称之为“河北龙山文化”,尚待更多的发现。

  长江下游的龙山时代文化是良渚文化,曾被称为“龙山文化杭州湾区”、“浙江龙山文化”。它以太湖流域为中心,分布于江、浙一带。纪仲庆同志说:“宁镇地区、江北的海安青墩以至淮河南岸的阜宁板湖陆庄等处都发现过良渚文化遗存。皖南一带情况还不够了解,而江西清江筑卫城下层……可以看出良渚文化对这一地带产生的明显影响。”《禹贡》:“淮、海惟扬州”,《顾注》:“从淮水以南直到东海,跨今苏、皖两省的南部以及江西省的东部、河南和湖北的东边一角,唤作扬州”。可见,良渚文化中心分布区及其明显的影响所及地区大致与“扬州”相当。纪仲庆同志还明确地提出“就文化性质来说,我认为宁镇、太湖和江苏境内江淮之间的新时期时代遗存应属于同一文化系统”。这一地区“大体上和后来的吴文化东部地区是基本上相一致的”。因此,“扬州”以淮河为北界是早已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界,而不是公元前473年越灭吴之后,才由太湖地区向北扩张到的北界。

  长江中游地区的龙山时代遗存,有多种命名,或叫青龙泉三期文化、桂花树三期文化、石家河文化,或叫湖北龙山文化。1982年,何介钧同志提出新的意见:湖北、湖南及江西西部的新石器时代末期文化,虽各有地方特色,但“文化内涵高度统一”,可统称为“长江中游龙山文化”。单先进同志更明确指出,湖南中南部衡阳金山岭遗址“是目前发现的我国龙山文化最南边的遗址之一。学者们正在这一地区范围内追溯荆楚文化的渊源。《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顾注》认为荆州“包有江、汉、洞庭湖等流域,北起今湖北南漳县的荆山,南到湖南衡山之南,即今湖北、湖南两省的大部分和江西省的西部”。正与“长江中游龙山文化”分布区相合。

  长江上游迄今还未有确认属于龙山文化的遗存。不过赵殿增同志认为:四川盆地所发现的史前晚期遗存可分为不同类型,但“它们的文化内涵有不少共同特征”。“这种文化分布北达绵阳,南抵长江沿岸,西至汉源,东面深入到湖北宜昌,正是后来巴蜀两族的主要活动区域”。它们“与中原龙山文化的一些地方类型、二里头文化等有不少类似之处”,“与湖北宜都红花套上层文化(即龙山期文化)等有密切联系”。建议将这一组文化统称为“早期巴蜀文化”。看来,四川盆地在公元前2000年前也是一个独立的历史文化区,但能否归入龙山文化圈之内,尚难做结论。不过,近年的新发现证明,无论如何在下一个历史阶段上,即相当于二里头文化时期,四川盆地已与中原有了密切交往,不迟于商代前期已有了相当水平的邦国青铜文明。《禹贡》:“华阳、黑水惟梁州。”《顾注》认为:“梁州北以秦岭为界,东至华山,西界无可考,南限于长江,即今四川盆地地区”。它与“早期巴蜀文化”分布地域大致相合。

  以上对《禹贡》“九州”与公元前2000年前后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时代的考古文化区系对应关系的分析是极其粗略的,在区系划分问题、文化性质问题上,可能还有不同的见解,存在着重新划分、重新认识的可能。但总的看来,说《禹贡》“九州”是黄河、长江流域公元前第3000年间已自然形成的人文地理区系当不致十分谬误。必须申明的是,笔者绝不因此认为《禹贡》九州就是公元前2000年前龙山时代文化区系的记录。文化区系的客观存在是一回事,而全面认识如此广阔地域中的山川、植被、物质、风土并记录成书则是另一回事。《禹贡》九州篇成书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文字的出现;二是凌驾于诸文化区系之上的中央王权的出现。因此,《禹贡》只可能是文明时代的产物。文明时代之初的三个时期,由于政治、经济、军事诸因素的作用,各文化区系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区界发生着变化,但各区的文化传统并未立即消失,仍或长或短地延续了一段时期,并以各具特色的成就为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贡献,最终汇入中国古代文明的巨流中去。其中以晋南、河南、关中为中心的三区发展道路大致相同,先后成为中央王朝的王畿,其间的分野最早融合,成为中国古代文明基地的核心,而其他区系的发展则属于另一种情况。

  关于夏王朝的史迹,先秦古籍中有零星记载,传说那时已有了文字、历法、青铜器、战车及一套国家管理制度,有大禹治水的伟业,还有“执玉帛者万国”。在考古学的研究中,如果比较谨慎地看,夏文化的确定仍在探索中,现被泛指为龙山文化的诸遗存中,也许就有属于夏王朝及夏代邦国的遗存。考古学的收获还不足以勾勒出“夏有万邦”的“天下”大势。但是,通过偃师、郑州、殷墟的发掘,对商王朝的都市布局与规模、宫殿、王陵的营造,丧葬祭祀制度、甲骨文字、历法、占卜及高度发达的青铜冶铸、制作玉器、骨、角、象牙器、漆器、陶器的工艺水平等方面,却已有了较多的了解。显而易见,商殷文明远远高于河南龙山文化的水平。其间的巨大飞跃,除先商文化本身社会经济发展这一不言而喻的内因外,还在于商族建立的中央王权,以军事、政治作纽带,把早在龙山时代即已自然形成的、松散的中华两河流域诸文化区系联结在自己的周围,以直接或间接地方式,强制或非强制的手段,吸取了各区系大量的文化精华,迅速地丰富、壮大了商殷文明。商殷文明实际上是中华两河流域初期文明的结晶。关于商殷文明因素的多源问题,早在30年代李济先生就有所论述:“殷墟文化是多元的……出土品中确可指为原始于东方的为:骨卜、龟卜、蚕桑业、文身技术、黑陶、戈、翟、戚、璧、瑗、琮等。确与中亚及西亚有关者为:青铜业、空头锛等。显然与南亚有关者为:肩斧、钖、稻、象、水牛等”。50年后的今天,李济先生的一些具体推论虽得到了修正,如骨卜有其当地的根源,稻、水牛等并非源于南亚而是源于长江流域等,但其多元的结论以及一些具体的见解,如玉器、龟卜源于东方等,则得到考古新发现的有力证明。

  商王朝对贡品并非只简单地享用,而是赋予了更新、更丰富的社会意义,创造出高一层次的文明成果,并推广、传播于各区系,促进了各区系文化的发展,加速了中华两河流域作为一个文明共同体的融合过程。代之而起的西周王朝,则在更高的起点上、更大的范围内,继续了这一历史进程并进一步向前发展。

  考古发现证明,与中原夏、商王朝建立的同时,其他各历史文化区亦分别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或稍晚的时候进入文明时代,先后建立起与(夏)商王朝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奴隶制方国群,各以其原有的文化传统为主体,不同程度地吸收了(夏)商文化因素而发展起了各具特色的方国文化。不过,这阶段的“方国”,无论其性质、组织形式或规模,都不同于战国时代的七雄“王国”,它们仅仅是最初形成的奴隶制权力中心,具有城邦的性质。即使在同一区系内出现的,也应是方国群。目前已发现的方国遗存,只是为数极为众多的方国中的一小部分,但已可看到这些方国文化往往具有的双重性,即土著文化与(夏)商文化的结合。西起陇东、关中,北自陕北、晋北而达冀北、辽西,东起渤海沿岸至于浙北,南方包括安徽、赣中、湖北、湘中南、三峡及四川盆地、陕南,在如此广阔的范围内,到处都发现了含有典型二里岗—小屯文化因素的青铜文化遗存。如晋陕交界处绥德、清涧、保德、柳林、石楼、永和一带的商时期墓葬及青铜器群,北京平谷刘家河商时期墓葬及青铜器,辽宁喀左北洞一号铜器窖藏,山东益都苏埠屯、滕县前掌大殉人墓,江苏铜山丘湾社祀遗迹,上海马桥遗址,安徽嘉山、阜南、肥西等地的青铜器,含山孙家岗,江西清江吴城,湖北黄陂盘龙城,湖南石门皂市遗址以及宁乡等县多次出土的大批青铜器,四川新繁水观音遗址、彭县竹瓦街以及广汉三星堆铜器埋藏,陕西城固青铜器群以及关中一带出有青铜器的诸先周文化遗址,这些遗存明白地体现了二里岗—小屯商文化的直接影响。当然,对于不同地区来说,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有些地区不仅出有典型的商王朝礼器,甚至在日用陶器上也渗透着商文化的强烈影响,有的或许就是商族的遗存。而有些地区发现其中既有典型的商器,也有具鲜明地方特色的器物,还有两种因素结合的产物。还有些地方仅仅出土了商式青铜礼器,而陶器却很少受到商文化影响。根据这些情况,大体可以说上述广大地区已是商王朝统治者有所了解并能施加影响的地域了。由此似可认为,一个由商王朝为核心的文明共同体已经在黄河、长江中下游以及陇东、四川盆地形成了。

  周朝取代商朝之后,对宗室、功臣的分封,对蛮夷地方政权的承认,正是以商代方国及其文化的存在为前提、为依据的。各诸侯国的统治者带去了或接受了西周文化,使之与当地原有的方国文化结合,又经历了同一文化区系内部的团聚过程,形成了周文化大系之下的诸如燕文化、齐鲁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巴蜀文化……各支系。封建邦国及政治中心西移的结果,使政治地图发生了变化,“周既克殷……改禹徐、梁二州合之余雍、青,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由此可见,《禹贡》“九州”不是依战国诸雄分野而托古假设出来的,恰恰相反,“九州”的存在与变迁倒是战国诸雄分野的历史前提和依据。还必须进一步指出的是,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周文化各大支系已经向更大范围开拓和施加自己的影响,更加有力地吸收更大地域的文化精华。也就是说春秋、战国时期周文化影响所及已经大大超出了《禹贡》九州的范围。例如在两广地区就发现了具有浓厚“周式”或称“中原式”风格的钟、鼎等礼器、兵器,有的则是从春秋时期诸侯国直接输入的。总之,从考古发现分析,《禹贡》作者的地理知识还仅限于西周早期以前,即公元前第2000年间的“中国”,远远未达到战国时期所能达到的地理知识水平。

  以下,笔者将以自己从事山东先秦考古所得的知识,概述海岱历史文化区和《禹贡》“青”、“徐”二州的关系,以及该区系对古代文化发展的杰出贡献,从一个侧面来说明中国古代文明的多源性和《禹贡》“九州”的真实可信性。

  三 海岱历史文化区与《禹贡》“青”、“徐”二州

  山东全省分四个地形区:鲁西、北冲积平原区,胶莱平原区、鲁中南中山、低山丘陵区和胶东低山丘陵区。鲁北平原地区发现的龙山遗址不多。鲁西发现的龙山文化遗存大体属于河南龙山文化系统,应是中原历史文化区的边缘部分。其余三区以及皖北一隅、苏北淮河古道以北的残丘地带,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历史文化区。简言之,它以泰山周围、渤海、黄海、淮河故道为自然界标,故可称为海岱历史文化区。该区史前文化发展自成一系:以公元前5300、4300、2500、1900、1600年前后为界,分为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这几个一脉相承的发展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从公元前5000年开始,全区文化面貌就基本一致并整齐地同步发展下来。作为一个内部文化面貌基本一致的文化区究竟形成于何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因为在这一地区内,至少有三片小区的文化面貌始终存在着差别,时间越早差别越大。这三个小区是以鲁中南山地西侧湖东平原及南侧淮北残丘地带为中心的一区、以鲁中南山地北侧山前平原与东侧胶莱平原为中心的一区和胶东半岛区。目前所知,北辛文化主要发现于湖东平原与淮北残丘地带,其他两区所发现的同区遗存与北辛文化差别明显;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遗存在湖东平原与胶莱平原之间共性多些,而与胶东半岛差别大些,至山东龙山文化、岳石文化的阶段上,三小区间仍存在差异,但其间的共性却明显地加强。因此,公认的看法是不迟于山东龙山文化阶段,海岱地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文化面貌相对一致的历史文化区已经形成。笔者以为该文化区的形成可早至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之交,即公元前3000年前后,整个公元前第3000年间则是它的鼎盛时代。由泰安大汶口墓地和泗水尹家城龙山文化墓葬的情况看,海岱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在黄河长江流域诸文化区系中是相当突出的。如在制陶方面,最早使用了轮制技术并最早加以推广,生产了大量白陶器,这里所特有的蛋壳陶又代表着中国史前制陶业的最高水平;一些器形及制作技术积极向外传播,如作为其典型文化因素的陶鬶,直接、间接的传播于黄河上、中游,长江中、下游甚至远及鄱阳湖—粤北一线,并成为夏商礼器陶盉、铜盉的祖源;一些仿动物造型的容器、猪鬶、狗鬶、龟鬶等也可能是后世“牺尊”的雏形。制作象牙、骨、角器所使用的透雕及镶嵌绿松石的技术显然被商文化所继承;某些兽面纹玉斧、鸟形玉饰和曾被称为“璇玑”的玉件,从风格上一望而知与商代同类玉器有着源流关系;这一地区金属工艺出现得也不为迟。夏鼐先生认为,山东史前文化给予二里头文化影响的因素中可能就有“铜器”一项。他还认为大汶口文化晚期陶器上的刻符也可能是给予中国中国早期文明以影响的因素。此外,海岱区早已存在的龟灵观念,以犬为牲、随葬鳄皮制品以及棺椁并用等厚葬风习似也为商文化所继承。济南城子崖、寿光边线王龙山文化城址的发现,也说明其社会发展程度绝不比中原地区落后,也已处于一个巨大变革的时期。山东龙山文化为古代文明的诞生做出了贡献,并已具备了王权出现的客观条件。然而,中国古代第一个“家天下”的王朝是在中原地区出现的。夏、商王朝王朝以中央王国的优势凌驾于海岱及其他文化区系之上,海岱及其他各区的“进贡”,使中原文化急速地超越了各区的土著文化,并日益严重地冲击、威胁着他们的独立性、稳定性。当公元前2000年以后进入了岳石文化阶段时,昔日海岱文化的光彩在崛起的夏、商文明面前黯然失色了。公元前第2000年中叶,商王朝势力已东进到海岱区的湖东平原一带,在济南大辛庄—泗水尹家城—滕县官桥一线已发现了一些不晚于二里岗上层的遗址及青铜器。到了商代晚期商文化向东又挺进到胶莱平原西侧,最重要的发现有山东益都苏埠屯、滕县前掌大两处商代奴隶主贵族墓地及江苏铜山丘湾社祀遗迹。在前掌大墓地上可以看到,其墓室、棺椁、殉人、殉犬,随葬的铜兵器,玉、石、骨、角器,原始瓷器等许多方面都与殷墟中等贵族墓情况基本相同。同时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如这里有殷墟所不见的一些陶器、铜面具,殷墟少见的以蚌质兽面纹装饰的木质匾形器等。这说明该墓地所代表的文化具有双重来源,应是海岱土著文化与商文化结合的产物。苏埠屯那种殉人多至48个的奴隶主大墓当亦属于具有双重文化来源的商代东土方国文化遗存。至于胶东半岛区所发现的与商代同时的遗存,除个别铜器或具有小屯文化的特征外,大量陶器则具有明显的非商性质,说明商文化的影响尚未深入胶东半岛。

  上述由考古学所见公元前第2000年间海岱区的大势,在先秦古籍中也有所反映。《禹贡》中,不仅“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的范围与考古学所确立的海岱历史文化区相合,而且其中所记“嵎夷既略,潍淄其道”、“莱夷作牧”和“淮夷蠙珠及鱼”,这三个东夷支系的地望也与考古研究所划分的三个类型小区的情况大致相合。嵎夷当在鲁中南山地北侧潍水、淄水所流经的山前平原一带,莱夷当在其东,进贡蠙珠及鱼的淮夷当不出今湖东平原及苏、皖淮北一带。青、徐二州境内的东夷支系绝不止此三支,但是当以此三者最有势力,最有影响。这三个主要支系的鼎立之势一直存在于商、周时代。史籍记载,商朝东土的主要方国有奄和蒲姑,蒲姑以东还有一支强大的莱夷。关于奄之所在,传统的说法是在曲阜一带。但经过多次调查,曲阜附近并未发现密集的重要的商代遗址。这种遗址倒是在兖、邹、滕、徐一带多所发现。尤其是滕县前掌大墓葬的规模、内涵和铜山丘湾杀人祭社遗迹,使我们不能不考虑奄的统治中心或许就在曲阜以南滕县一带。至于苏埠屯大墓,已有学者指出可能就是蒲姑君主的陵寝。笔者认为,正是蒲姑与奄这两个由海岱土著文化与商文化结合所产生的方国文化实体,成为周初齐、鲁立国的基础。那个在齐之东境的非商的莱夷奴隶制地方政权,一直在相对独立地发展着、顽强地延续着海岱文化传统,在西周初年还以相当强的实力与齐国相抗衡。其后,从西周到东周,周文化步步东逼,东夷文化便逐步地、最终汇入到历经三代而日益浩荡的中国古代文明巨流中去。

  综上所述,已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不管《禹贡》最终成书于哪朝哪代,“九州”部分是有三代史实为依据的。

  四 《禹贡》所记九州风土的考古丛考

  《禹贡》九州篇不足700字,却包括有对黄河、长江流域九个区系山川、土壤、植被、物产、手工特产、人文等情况以及中央王国对各州田亩、赋税、贡品的规定和贡道的记录。历代不少名儒为之训诂字音字义,诠释章句内涵,但终因其文字古朴,注释者又囿于所处时代地理知识之不足,故对原著的某些本意及其科学价值未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即使是被顾颉刚先生誉为“具有总结性”的清人胡谓所作《禹贡锥指》亦然。《禹贡注释》则在更高水平上体现了顾颉刚先生“给禹贡再来一个总结”的愿望。近30年来考古学的发展,又为《禹贡》研究提供了开辟新途径的可能,其中的一些记载从考证可以得到考古学的证明;另一些语焉不详、令古人困惑而注疏歧异的内容也能得到合理的、科学的解释。这里就根据一些考古学研究的成果,对《禹贡》所载一些风土人情试作新解,就正于禹贡学者。

  (一)“冀州”章:“岛夷皮服,夹右碣石入于河”。《顾注》:“史记夏本记作'鸟夷皮服’。尚书释文引马融注:'鸟夷,国’。尚书疏引郑玄注说'鸟夷,东方之民,搏食鸟兽者。’可见在汉朝时,禹贡本作'鸟夷’,后来因为伪孔安国传说'海曲谓之岛,居岛之夷’,此后遂改作'岛夷’,胡谓并以今日本、朝鲜等地指说之,姚明辉禹贡注又指今千岛群岛即禹贡的岛夷,皆远远超出了禹贡作者的地理知识以外,不可信。当时的所谓'岛夷’是泛指东方边远的一种民族,以狩猎为主,衣皮食肉,还不知道耕种”。“碣石,山名,所载传说不一,……大致不出渤海沿岸。……郦道元所说大石如柱形,正是碣石命名所由来,因为这山石如圆柱,又突立在河口,可作航行标帜。或说'夹右碣石入于河’,是岛夷入贡的贡道,以碣石在其右,故说'夹右碣石’。”

  《顾注》对胡、姚二氏关于岛夷所在之说的否定、对碣石的注释均为笔者所首肯。唯岛夷泛指东方边民一说,似应作别解。笔者以为,不论原著为“岛夷”或“鸟夷”,均当主要指渤海海峡之先民。

  前已述及,“九州”为龙山时代已自然形成、经三代变迁仍继续存在的人文地理区系。由碣石逆河水入贡的岛夷,当处于龙山文化圈内的渤海湾内。在渤海海峡诸岛已发现多处史前遗迹。在笔者曾参与发掘的砣矶岛上,公元前2000年前的遗存具有山东龙山文化的典型特征,与山东腹地者面貌基本一致。辽东半岛南端及长海诸岛的同期遗存,也受到了山东龙山文化的强烈影响。渤海诸岛上相当于夏、商时代的遗存,均与山东半岛区同期遗存相类。故可以说,渤海岛民的文化应属东夷文化系统。而东夷文化的某些支系是信奉神鸟,或者说是以鸟为图腾的。这在文化遗物上是有迹可寻的。如山东龙山文化的陶鬶通体作鸟形,鼎足有的作鸟首形,器盖盖纽有的作鸟形等,而《左传·昭公十七年》所记郯子述祖的名言,则是最好的证据:“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业,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看来,即使《禹贡》原作“鸟夷”,也应指崇拜神鸟之夷,而不是“搏食鸟兽者”。因其入贡取道“冀州”,故附于“冀州”章下。

  (二)“兖州”章记“降秋宅土”。《顾注》认为当时黄河下游自河南浚县而北过安阳,经河北枣强、河间、文安,由今昌黎、乐亭附近之碣石入海。济水由今山东定陶经钜野、东平、济南,顺今之小清河河道入海。《顾注》:“兖州在河、济两大水中间,没有大山,又地势卑下,当洪水的时候人民都往高地逃避;这一带的水患平复后,人民又相率定居在平地上了”。“降秋宅土”之语义,历代注疏大致如此,明确无误。

  笔者在鲁西平原及鲁中南湖东平原一带作调查时,注意到有许多“堌堆”遗址与一马平川的自然地貌甚不协调,曾同菏泽地区的郅田夫、张启龙同志论及此事。他们根据第一手资料写成《菏泽地区的堌堆遗存》一文,指出堌堆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先民在同水患斗争中选地势较高处靠人力堆筑而成,即所谓“丘”者。其中大多数为龙山和商代遗址,某些有晚期堆积的,属东周者多系墓葬,汉及以后者多为宗教性、纪念性建筑基址。这一分析是十分有意义的。梁山青堌堆,菏泽安丘堌堆、曹县莘冢集以及早年在豫东南发掘的造律台、黑孤堆均如此。与堌堆遗址同时的龙山、商代遗址也有在今地面以下数米处者。如茌平南陈庄龙山居址即在地面下约3米处。这种情况似可说明,筑丘而居与降秋宅土的更替,主要是龙山至商代这一地区先民生活的特点。

  (三)“徐州”贡品中有“羽畎夏翟,峄阳孤桐,泗滨浮磬,淮夷蠙珠及鱼”5种。历代学者对“翟”、“桐”、“磬”的解释,大体相同。《顾注》:“翟是山雉,这种雉的羽毛可以用来作车服旌旄的装饰,又可用为舞饰”;“桐为落叶乔木……是古人做琴瑟的必需材料”;“磬是古代乐器”。至于“淮夷蠙珠及鱼”,各家注释则颇多歧异。《顾注》:“淮夷,是指淮北的民族”。“蠙即蚌之别名……蠙珠即珍珠”;“郑玄说:'鱼,美鱼。’礼记礼器说'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美鱼是用作祭祀的一种乾鱼。蔡沈说是指淮、泗所产的白鱼;胡谓根据诗经和左传以及陆玑诗疏说是水中有一种兽名鱼,皮可以作车饰,两种解释都嫌牵强”。胡谓释“鱼”为一种皮可以为饰的水中兽,不无道理,但胡氏又具体指为一种海产之牛鱼,笔者则不敢苟同。“鱼”似为另一种“水中兽”,即两栖爬行动物扬子鳄。作为贡品,既可以是鳄皮,也可能是鳄皮制的鼓“鼍鼓”。“蠙珠”并非珍珠,而可能是一种用厚壳蚌制成的蚌泡、蚌珠之属,或由此制成的舞乐礼器。“徐州”所贡五品,应为一组用于制作舞乐礼器的原材料,或者就是舞乐礼器本身。

  甲骨文“鼍”字作鳄形。日本京都泉屋博物馆收藏1件铜鼓,鼓面饰仿鳄皮之方形花纹。山西石楼出土1件仿鳄造型的铜觥。殷墟发现过鼍鼓遗迹。山东滕县商代大墓中亦发现了鳄皮木器遗迹,并与石磬同出于一墓。利用鳄并赋予它一定的社会意义这一文化现象并非始自商代,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大墓中有鼍鼓和石磬共出,山东泗水尹家城龙山大墓亦有鳄皮骨板遗存,而年代最早的鳄皮制品则可追溯于公元前30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墓葬中。对鳄的利用当首先发生于产鳄地区。现今扬子鳄分布的北限仅及长江下游的有限地段中。但在公元前4000年前后,在北纬36°附近却有扬子鳄的存在。山东兖州王因遗址竟发现了至少分属于20个个体的扬子鳄残骨。它们与兽、鱼、龟、蚌等的残骸碎骨一起,被当做庖厨垃圾弃置于灰坑之中,有的被烧黑,可见扬子鳄是当时当地的一种食物来源。《禹贡》记载,在“兖”、“徐”、“豫”州境内,分布着雷夏泽、大野泽、荥泽、菏泽、孟豬泽等巨湖大泽,为鳄鱼生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可以认为,泰安、泗水、兖州、滕县各地发现的商代及以前的鳄皮制品是就地取材、当地制作的。扬子鳄遗存的发现还说明,徐州之域除有宜于鳄生存的水域外,还具备了犹如今日之江南的气候条件。因此,“徐州”以鳄皮或鳄皮制品为贡物是可能的。

  “蠙珠”之蠙,似非一般的珠蚌,而应是与一些与扬子鳄需要相同生活环境的淡水厚壳蚌。黄河流域史前及商代遗址里往往发现许多厚壳蚌及蚌质品:镰、刀、矛、镞、饰物等等,尤以河南、山东交界处为多。前述王因遗址出土蚌壳多达数十公斤,梁山青堌堆遗址发掘面积仅72平方米,蚌壳亦有十数公斤之多。笔者早已注意到其中以一种壳体甚厚、壳面多瘤的丽蚌最多,其次为壳体较扁平宽大的帆蚌。前者现今仅存在于长江以南,后者适应性较强。地质研究所李云通同志进行鉴定的初步结果,证实了笔者的看法:公元前4000-1000年间这一地区确实存在着一个相当可观的适应湿热气候的以丽蚌属(Lamprotula)、楔蚌属(Cuneopsis)和尖峭蚌属(Acuticosta)为代表的软体动物组合。这些淡水蚌除供食用外,其中厚壳者又可作蚌质品原料。许多丽蚌的厚壳上有磨割加工的痕迹。商代墓葬中大量的圆形或其他形状的、有孔无孔的蚌泡、蚌珠、蚌片、蚌饰,即由丽蚌、帆蚌等加工而成。滕县前掌大墓葬中随葬有一种有蚌饰的匾形木器。人们把厚壳蚌截磨成眉、眼、鼻、齿等形状,用它在匾形木器上拼出兽面纹样。这种器物与石磬放置一处,故可能是一种用于礼仪的舞具。类似的兽面纹样零件也见于殷墟中,不过数量、尺寸似不及滕县出土者。由于“徐州”之域既有大汶口—龙山文化系统以兽面纹为装饰的文化传统及锒嵌工艺传统,又有取之不尽的蚌材,故可推测,黄河流域可能以“徐州”淮夷制蚌业最发达,工艺最精良。蚌珠、蚌泡及蚌饰礼器为徐州之特种工艺品而用于进贡,是十分可能的。

  (四)“扬州”贡品中有“瑶琨”。《顾注》:“说文说'瑶,玉之美者。琨,石之美者。’尚书疏引王肃说,'瑶琨美石次玉者’,则是以瑶琨为一物。”

  “扬州”之域在公元前第3000年间为良渚文化分布区。良渚文化的制玉工艺在诸龙山文化中居巅峰地位。在江苏武进寺墩,吴县草鞋山、张陵山,上海福泉山,浙江余杭反山等20多处良渚文化墓地上发现了大量大件玉质礼器——璧、琮。寺墩一墓所出璧、琮达57件。璧之最大直径26厘米,琮之最高者36厘米。经过鉴定者,其原料主要是阳起石、透闪石两种软玉,次为一种似玉的美石——岫岩玉,个别为玛瑙。汪遵国同志认为良渚之璧琮是就地取材的。虽然太湖地区迄今未发现玉石矿,但地矿工作者在探矿、采矿过程中发现过个别标本。汪遵国同志还认为当时制玉工艺中已使用了圆锯、金属钻管和某种固定的琢玉装置。良渚文化的璧、琮是商代祭天礼地的璧琮的直接来源。张光直先生认为源于良渚文化的玉琮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宇宙观和仪式的一项缩影式象征。还有一些国内外学者对良渚玉器在中国古代文化发展史上的地位做了专题论述。“扬州”以瑶琨为特产以玉器为贡品由来已久。《禹贡》记载有充分的历史依据。

  (五)“扬州”章记“岛夷卉服,厥篚织贝”。《顾注》:“岛夷,胡谓指今日本,杨守敬历代地理沿革图说'当以琉球、吕宋诸国当之’,即今冲绳岛、菲律宾群岛等地,恐禹贡时地理观念尚不致于到此。《定海厅志》引元·吴莱甫甬东山水古迹记说'昌国即禹贡岛夷,后属越曰甬勾’。昌国即今舟山群岛之定海,但少根据。”“卉服,孔颖达说即草服,南方居亚热带,岛民以草编织成衣服。”

  笔者以为,吴莱甫指舟山为岛夷所在甚是。《禹贡》“扬州”南界比包有太湖(震泽)附近之苏南浙北无疑。扬州域内之大岛非舟山莫属。近年在舟山群岛之定海、岱山、嵊泗诸县发现了多处史前遗址。太湖地区出土的古代动物遗骸说明,在新石器时代太湖地区有象群存在。距舟山群岛不足100公里的余姚河姆渡遗址也发现了象、犀、红面猴等遗骨,说明扬州之域曾有过比今日更温暖的热带、亚热带气候期。“岛夷卉服”应是在这一气候期内舟山岛民的风土记录。近世台湾岛民中亦有衣椰树皮、芭蕉叶或以木叶遮蔽下体者,可视为“岛夷卉服”之孑遗。

  关于“织贝”,历代注释多有不同。《顾注》:“郑玄说:'贝,锦名,诗云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凡为织者,先染其丝,及织之则成文矣,’今江苏之'锦缎’,即是由古织贝演进的。伪孔安国以为织是细紵,贝是贝壳……贝壳既非加工精品,何用竹篚盛着一起?以织贝为两物是错的。”宋人林之奇著《禹贡全解》中却提出:古人以珠贝为货,珠既入篚,则贝亦可入篚。林氏之议近是。笔者以为“织贝”为一动宾式合成词,即指把海贝(或贝制品)串联组织在一起的一种贡品,具体所指,试作两种可能的解释。一种可能是商周时代的通货,即宝贝科(Cypracidae)和货贝属(Monetaria)的贝壳,以绳贯之成串,两串一朋,是为织贝。货贝当作通货始于何时,不详。在青海乐都柳湾马厂期墓葬中已随葬了货贝及其石质仿制品,可见当时货贝已具有了某种社会功能。三代时期已用货贝为通货,货贝绝不属于三代王畿,可能是自远方交换而来,也可能是由近海之方国进贡而来。九州之内唯扬州有进贡之可能。货贝产于热带、亚热带海域的潮间带中潮区,我国南海及日本海均有分布。舟山群岛正处于南海与日本九州、四海沿海的中介海域,黑潮暖流是否影响舟山海域,是否有货贝出产,笔者尚不清楚。

  另一种可能的解释则是一种将贝壳制成扁珠,缝缀于麻织物上以为盛装的贡品。林惠祥先生在其《台湾番族的原始文化》一书中论及《禹贡》之“织贝”时说:“'织贝’二字,古注多不明瞭,或以为是锦衣,然贝字终不能明。今考番族自古即以贝壳磨成小粒扁圆珠,以为货币,并缝缀于麻质之衣服上,以为盛装之服(所获一件缀贝珠6万数千颗),所谓织贝唯此为最近。”“其法先由海岸采拾贝壳——大都为子安贝{笔者按,即为环纹货贝【Monotavia(Ornametaria) annulus(Linne)】}——碎为相当之小片,然后一一穿孔,贯以麻线为短串,张于弓上,磨于砥石,使其棱角渐钝,终而成为扁圆之珠,此种物今不复制,然在古时极盛。……为酋长及有力者之所有物。”凌纯声先生更指台湾岛民此种“织贝”说:“此海洋文化产物之织贝,在中国殷墟有出土,且环太平洋分布。”依此,“织贝”并非台湾岛民所独有。舟山群岛正值海洋文化圈内,且属凌氏所指海洋文化之发祥地——华东沿海地区,那么,三代时舟山岛民也可能以“织贝”为盛装,并可能以此为贡品了。至于中国殷墟出土过织贝一说,不详其所指,若诚如是言,则又得一条考古学证据。

  (六)“荆州”章记“九州纳钖大龟”。《顾注》:“大龟即神龟,或称元龟……古人用龟以卜,这是荆州特产。”

  在中国文化史上,龟灵观念由来已久。公元前4000-3000年间的几处大汶口文化墓地上发现了可能用于医、巫的加工龟壳,在河南淅川下王岗、四川巫山大溪、江苏武进圩墩等地也发现了以龟甲随葬的现象。古史传说中夏代已有龟卜。但考古材料现只证明商代后期龟卜始盛,至西周仍不衰。陕西岐山周原发现卜甲甚多,一窖竟出17000余片。龟灵、龟寿观念至唐、宋仍不绝。但纵观历史,龟卜当以三代为盛。命荆州贡大龟或可视为西周以前的史迹。

  (七)“梁州”“厥贡璆、铁、银、镂”。《顾注》:“中国之由铜器时代进于铁器时代,始于春秋而盛于战国,这是确定不移的事实。禹贡梁州贡物有铁和镂,镂是刚金,即钢,这更不是虞夏肘代所可有的,那个时代还是石器与陶器并用。”迄今未发现任何足以证明西周或更早时期用铁的铁证,更无“梁州贡铁”的证据。但根据考古学的发展来着,却不能把“中国用铁始手春秋而盛于战国”说成是“确定不移的事实”。这一“事实”己发生动摇,并终将被推翻。《顾注》所持观点显然来源于50年代以来在中国考古界占主导地位的一种观点。1984年发表了黄展岳同志新作《试论楚国铁器》,从中可以看出上述传统观点正在修正之中。作者根据近l0年来有关铁器的四项重要发现(除l项发现于甘肃灵台春秋早期秦墓中外,其余3项发现于楚地),认为楚国在春秋晚期不但有了块炼铁、白口生铁,而且有了块炼渗碳钢;不仅能批量生产小件铁器,而且能铸造象鼎之类的大件,认为这些发现是对过去认识的一次冲击。作者写道:“带有普遍性的看法是,早在殷周时代,中国就有高度发达的制陶业和铸铜业,能够稳定地获得1200℃以上的高温,所以,生铁和块炼铁(熟铁)有可能是在同一时期内出现的。”“楚国的冶铁业出现于春秋以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笔者以为,面对着这些新发现,若还认为用铁始于春秋的话,岂不像复鼐光生对“小屯文化是中国文明的诞生”一说所作的风趣的比喻一样“未免有点像传说中的老子,生下来便有了白胡子”了?!中国用铁之始应早于春秋。实际上中国考古界已存在着另一种观点。《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发掘报告的结语中专节论述了关于商代用铁问题,作者再次肯定了台西商代层中出土的铁矿石、铁渣;并列举4件刃部嵌铁的兵器证阴商代对铁有了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山西灵石铜钺刃部含铁8.02%,含镍仅为极微量,作者认为铁是经冶炼后铸入的。据笔者所知安阳殷墟1件壬父鼎的黑锈含铁l4%。如何看待商代铜器中含铁的问题,是一个仍需深入探讨的问题,是一个需多学科综合研究的问题。目前虽无铁证说西周甚至商代已知炼铁,更无从证明梁州贡铁,但不宜断然否定这种可能,也许会像50年代后期曾以为在西周墓葬中尚未发现过铁及漆说法终因发现了商代甚至更早的漆器而得以部分修正那样,日后的发现或可证明公元前1000年之前已知炼铁,即使史实就是公元前1000年之后方知炼铁的,也不宜因有“梁州贡铁”的记载而全盘否定了《禹贡》九州篇的古老及可信性。禹贡成书有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并不能排除个别内容为后世编纂者加进。

  (八)“荆州”、“扬州”的贡品中有“齿、革、羽、毛”。传统的解释为象牙、犀皮、羽毛、旄牛尾、林之奇认为凡鸟兽之体可以为器饰者皆是。胡谓认为:“象犀孔翠之属皆出岭南,故有据此以为今两广、云贵、交趾之地本在禹贡九州之内者,而其实非也。盖诸侯之贡,有献其土所出者,亦有市取附近之所出以为献者。”胡谓的这种说法,反映着当时因知识不足所产生的困惑。今日考古收获已能把前人所不锂解的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公元前1000年前的荆扬之域原本就是象犀孔翠之属的生息地。贾兰坡、张振标先生合撰《河南浙川县下王岗遗址中的动物群》一文,公布了极其重要的发现:从下王岗仰韶文化至西周文化层中共发现31种动物,“以它们现在的分布范围而论,其中有11种动物,如孔雀、猕猴、大熊猫、苏门犀、亚洲象、麋、水鹿、轴鹿、水牛、苏门羚和豪猪等是适于温暖或现今分布更偏南的动物,占35.48%;只有麅的不同亚种现产于欧亚大陆靠北部地区,是比较适应寒冷的动物,仅占全体的3.23%;其余是长江南北均可见到的适应性较强的动物,占全体的61.29%”。“从我们所见到的各文化期的动物种类来分析,给了我们这样的印象:仰韶文化期的气温最为温暖;屈家岭文化中期和晚期,气温比仰韶文化期有下降趋势;龙山文化期或比屈家岭文化中期和晚期又稍回暖;先商和早商时代气候和龙山文化期相接近,到了西周时代气温又有下降的趋势;”在西周文化层中“未见喜暖的动物”。这一判断与竺可桢先生根据西安半坡、安阳殷墟的动物遗存所作的推论是近同的。竺先生认为,仰韶和殷墟时代是中国的温和气候时代,有十分丰富的亚热带动植物资源。竺先生根据《竹书纪年》所载公元前903、897年汉江两次结冰的记录和《诗经》中有关的资料认为,公元前11和10世纪,即西周前期,处于寒冷期。河南淅川地处豫、荆二州的中介地带,其北属黄河流域,其南属长江流域。从他们的研究中可知,西周以前黄河流域的气候条件犹如今日之长江流域,而当时之长江流域犹如今日之岭南。本文前述太湖地区和浙北宁绍平原所发现的史前象犀等动物遗骸也足以证明这一点。《禹贡》还记载“兖州”贡漆、丝,“豫州”贡漆,北方诸州贡品包装物为竹篚。漆、竹、桑、蚕虽在今日之黄河流域仍有生存,但其盛产地却在长江流域。“兖州”中记载“桑土既蚕”一语说明当时兖州的桑蚕业犹如今日之太湖流域以其为主要生业。此外从大汶口—龙山文化系统的许多仿竹器的陶器上,可以看出竹器在黄河流域曾被大量使用。龙山时代的陶寺大墓中出土了漆器。考古学的发现已能证明,《禹贡》所记载的“九州”生态环境大致相当于公元前第2000年间的情况。

  五 《禹贡》九州篇成书年代刍议

  如上所述,公元前第3000年间,特别是中、晚期,黄河、长江流域的史前文化发生了大规摸、大幅度的社会变革,进入了龙山时代,即进入中国文明的奠基期;所形成的龙山文化群体,或称龙山文化圈,即中国文明形成的基地。其中大体得以确认的有陕西龙山—齐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陶寺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良渚文化、长江中游龙山文化几个文化区系,冀、鲁、豫三省交界的平原地带无疑亦属龙山文化圈中,但对该区研究不够;长江上游的四川盆地,公元前2000年以前存在的是赵殿增同志所谓“早期巴蜀文化”,不迟于公元前第2000年中期,那里已处于青铜时代,存在着相当发达的城邦文明,并与以二里头—小屯文化为代表的中原文化区系发生了密切的联系,公元前第2000年间,以河南、关中(可能还有晋南)为中心的文化区系先后建立凌驾于某他区系之上的中央王国,成为三代京畿之地。中央王国以军事、政治的纽带把已经自然形成的中华两河流域文化圈进一步联结在自己的周围,迫使各区进贡其文化精华,并予以消化、提炼,再创造出更高层次的文明成果,从而迅速地发展壮大了自身,并以这些成果“赐予”、传播至周围各区,加速了各区文明发展的进程,同时也削弱了它们的独立性,从而产生了具有双重来源或多源的(各区之间亦有交往)商代方国文化、周代诸侯国文化。这种进贡与反馈的双向、多向文化交流形成了中国古代文明发展的复杂进程。因此,以中华两河流域为基地的中国古代文明既是多源的,又是以中原为中心的,而《禹贡》九州篇正是三代文明这一双重特点的产物与记录。九州篇作者的视角是处于凌驾诸区系之上的中心位置的俯视角,其视野所及之天下正与中华两河流域文化圈相当,其中,九州分野又与各历史文化区大体一致。九州篇所记之贡品又反映了各区系对中国文明所做的贡献。同时也应注意到,作者的地理知识仅及于商末周初中央王朝所知的“天下”,远远未能达到战国时期的水平。“九州”不是战国时代的托古假设,而有三代史实依据,“九州”的存在与变迁应是战国诸雄分野的由来之一。

  “夏有万邦”虽未能得到考古学的证明,但已发现的一些公元前2000年前的遗迹却说明当时已进入了“城邦时期”。九州篇以冀州为九州之首,条条贡道通翼州,冀州之“赋上上错,田中中”,即土地虽属第五等,但纳赋却为头、二等。冀州无贡品,……诸如此类的内容都使笔者不敢断然否定九州概念源出夏代之可能,考古学已证明商王朝势力、影响所及已达于“九州”;商代除甲骨刻辞外,必定还有其它的方式书写文字;九州篇的作者又对商族活动地域及与之关系密切的东土,即豫、兖、青、徐四州记录最准最详,如青、徐二州范围最小、最明确,记载了东夷的三大支系,且贡品均有具体产地。因此九州篇的蓝本很可能出自商朝史官之手,是商人对夏代的追记。当然也有可能是西周初年对夏、商的追记。九州篇蓝本的出现不迟于西周初年。王国维因《禹贡》文字古仆而疑为西周作品,辛树帜做了全面的科学考证而确认《禹贡》成书于文、武、周公、成、康全盛时代,下至穆王为止,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现今所读到的《禹贡》,含九州、导山导水、五服三个篇章,而“九州”与“五服”的内容不仅不相呼应,且大相径庭。笔者认为“九州篇”是公元前第2000年间的作品,而含有三个部分的《禹贡》倒可能是春战时期学者修订、补缀、拼凑,又经后世几番折腾才成为现今这个样子的。“九州”基本内容之古老、真实,绝不是后人单凭想像所能杜撰出来的。

  对九州贡品、物产及所反映的生态环境的研究,更进一步有助于对“九州篇”成书年代的推定。考古学资料已证明荆、扬二州进贡象犀孔翠,豫、兖二州盛产漆竹蚕桑是真实可信的。此外,“降丘宅土”可能是龙山时代至商代黄河下游地区先民生活的特点;“淮夷蠙珠及鱼”可能是指当时“徐州”特产的厚壳蚌制品及鳄鱼皮;“岛夷卉服”是亚热带气候条件下舟山岛民的风土记录等等,也许有助于说明九州篇是“周汉寒冷期”到来之前,即公元前第2000年间的中华两河流域人文地理的实录。

  结合考古发现,认真地、科学地研读先秦古籍,可能为中国文明起源、古代史及古代生态环境的研究找到珍贵史料,这是中国史学、考古学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应当很好地加以利用。

  (作者:邵望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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