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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帮套”——逐步消亡的一种婚姻形式 (二)

 燕山茶社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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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

二、“拉帮套”——引申为一种婚姻形式

在中国的地方志中大量存在着关于“招夫养夫”——“拉帮套”的记载。该现象在山东、河北、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北、福建、四川、浙江、台湾等地区有不同的称谓:“拉帮套”、“拉边套”、“接脚夫”、“棒棒伙”、“搭伙”、“打背铁”、“打伙”等。

(“搭伙”、“打伙”这两个词,现在仍流行通用,但已经改变“拉帮套”的原义,转变为男女双方不经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的一种事实婚姻形式。)

如《山东省志》记载:“拉帮套又称'拉边套’,是一种非正式的婚姻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此俗被视为陋俗,公开“拉帮套"者已鲜见。”从“已鲜见”的记载就可以说明,“拉帮套”社会家庭现象,现仍然存在,只是数量不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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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志》记载:“拉帮套:过去一个女人因为丈夫患重病、残疾、年迈或天灾人祸,家境贫寒不能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时,找一个心地善良精壮的汉子帮助养家担负全家生活,称之为'拉帮套’。现今这种习俗已经绝迹。”

再如地处东北的辽宁省《庄河县志》记载:“庄河解放前,有些贫困人家常常因为子女多,一个男人养不起家口,而不得不另请一贫穷而娶不起妻的男人到家同居,帮养子女,称为'打伙’或'拉帮套’。解放后基本绝迹。”从“基本绝迹”的记载,也可以说明“拉帮套”还是量不大的存在的。

以及陕西省《商洛地区志》记载:“招夫养夫:解放前,山区有女方因丈夫丧失劳动力,便招夫养夫。一妻二夫,此多不和睦,新中国后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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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帮套”的家庭形态,现已经在逐渐走向消亡,但是早年“拉帮套”的家庭,在封建落后的农村却能得到社会大众认可,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也就是“存在既合理的”。

主要的原因是,一个天性柔弱的女人,因为丈夫的残疾、年迈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天灾人祸导致的贫穷,甚而无力赡养老人、特别是无法维持亲生孩子的生存,仅靠自己柔弱的肩膀、微薄的力量,根本就无法承担全家生存的重任,为了全家老小生存计,力图改变生活困境,万般无奈之下,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同样贫困而无力娶妻的精壮男子汉同居生活,以借其力帮助养家维持生计,往往被人们因为同情而默认许可,包括其丈夫及老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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