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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代,有“拉帮套的”的说法,这是怎样的一种婚姻形式?

 关山听风 2022-04-25

旧时有“拉帮套的”,俗称为“拉帮套”,原指马车拴马套的一种形式。后用来指民间的一种临时性婚姻,主要发生在东北地区,是我国清代典妻现象的一种类型,又称典妻婚。


(“拉帮套”的另一种含义)

“拉帮套”的社会背景

整个清朝时期、民国时期,直到改革开放之初,东北地区是我国的一个重点迁入地区,在几百年时间里大量关内民众移往东北,俗称“闯关东”。与此同时,东北地区内部也存在着大量移居现象。尤其到了清朝末期,随着东清铁路和满州铁路的兴建,大量的工业劳动力进入东北地区。“拉帮套”现象就是东北人口具有极高的流动性,从而使这个地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了一种新的习俗,以满足当地社会的需求。

“拉帮套”的性质

“拉帮套”属典妻婚的一种,与全国各地,尤其是江南地区的“招夫养夫”俗规相差无几。清末人民的生活根本无任何社会保障可言,农民生活极其贫困,一些农村家庭为了生活和生存,不得不想方设法自救。因此,“拉帮套”是一种社会自救性质典妻婚。主要原因是,丈夫因疾病、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使家庭缺少劳动力,无法维持家庭生活。另一方面,“拉帮套的”家庭贫困,但有力气,能做事,人也诚实可靠,只是家里缺少生产资料,双方在生产和生活上属于相互补充,各取所需。


(耕地)

“拉帮套”的内容

“拉帮套”是东北地方俗称,已结婚有夫家的女子,因丈夫常年疾病缠身,不能干活,使家庭无法生活下去,于是,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就将自己租赁(典)给另一可靠的男子,但是,承租人(即典夫)要住进原来的丈夫家。这位承租人(即典夫),东北地区俗称为“套股子”,也就是“拉帮套的”。“拉帮套的”住进家里后,要承担养活全家的责任重担,民间又称为“拉帮”。

“拉帮套的”在“拉帮套”期间与女子所生的孩子,一般采取双方协商的办法,进行平分。拉帮套结束之时,经协商同意,请地方上的人作证,写《过子契约》。签字画押之后,还要郑重其事地举行一个叫做“劈犊子”仪式。过子要改用“拉帮套的”家的姓,从此要他叫爹。在“拉帮套”期间,女子如果只生了一个孩子,就要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拉帮套”的关系结束后,由于有孩子的牵挂和联系,双方家庭也就成为可以互相来往的亲戚。


(“拉帮套”影视镜头)

“拉帮套”这种典妻婚习俗与封建礼教是相悖逆的,也是相冲突的。虽然清代的法律对这种婚姻陋习明确禁止,然而,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清代的统治者不得不做出让步,只能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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